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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可以。实不相瞒,家父也时常在我们面前念叨起他和路总的往事,深表怀念。二位这么年轻就得路总器重,未来可期啊,不如我们今天借此机会交个朋友?” 扯吧你就,还“时常”,我回去一定要问清楚这段同窗情谊是怎么回事。 “我的荣幸,我叫云煦,和煦的煦。”我和李羽恪碰了个杯,正要喝,辛潜伸手挡了一下,从路过的酒侍的酒盘里拿起一杯酒,“实不相瞒,我们开车来的,他还要给我当司机呢,我替他喝吧,请。” 他们两个碰杯,一声清脆的响声之后,李羽恪酒杯上的金粉变成了血红色,和杯里的红酒几乎融为一体。 喝完酒,我们又胡扯了两句,李羽恪就带着胡聆走了,看得出来,胡聆几次想说什么,又止住了。 我找了个地方把酒杯放下,辛潜也把空杯子放在了我的酒杯旁边,“你做了什么手脚?” 辛潜:“没什么,试了一下他的实力。” 我:“怎么样,试出什么了?” 他笑:“没有你厉害。” 我默然。 此鬼道行之深,不是我能招架的。 我拉住他的手腕,“走,找个角落联系一下张清宁。” 我们走出宴会厅,找了个僻静的走廊,我给张清宁发消息:你那儿怎么样? 张清宁:我感觉胡久昊走火入魔了。 我:怎么说? 张清宁:他在喝人血。 我皱了皱眉。 他是想喝人血延年益寿?不会是李羽恪给他出的主意吧。 我:你先别冲动,晚点我们把他们全绑了。 张清宁还没回消息,一连串高跟鞋踩地的“哒哒”声响起,胡聆拎着裙子,一路朝我们小跑过来。 她冲到我面前,一把抓住我的手臂,语无伦次:“云天师,你救救我求你了你救救我……” 她知道我什么身份? 我按住她的手,尽量轻声安慰道:“你先别激动……别哭别哭,你把话说清楚。” “我爸他,他疯了,他想给我配,配冥婚……那个李羽恪他根本就不是人!”她抓着我的手越来越用力,情绪也越来越崩溃,“你相信我云天师,我亲眼看到的,他的牙齿是尖的,眼睛全是眼白……根本,人根本不可能长成那个样子……” 我还没说话,辛潜食指抵唇对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胡小姐,小声点,会把人引过来的。” “好,好,我小声点……”胡聆身体抖得不像话,“云天师,你救救我,我说的都是实话……” 我拍拍她的手:“胡小姐,你放心,我们不会坐视不理的。我问你个问题,他有没有给过你什么东西,让你一定要随身携带的?” “……有。”胡聆松开抓着我的手,颤抖地伸给我看,“这个戒指,他很早就给我了,他不许我摘,今天要交换订婚戒指才让我摘掉了一会儿。” 看来这就是他们的信物了。 我和辛潜交换了一个眼神,转过头问胡聆:“你还能回宴会上吗?我们会在不远处保护你,你应该记得吧,他等会儿要带我们去找你爸,那时人少,行动方便。” 胡聆深吸几口气,勉强稳住身形,向我们点头:“我,我可以的。” 她擦干净眼泪,调整好状态,回到了宴会,我们在门外等了两分钟,进去后保持着和她几米远的距离,偶尔和她视线交汇一下。 我压低声音问辛潜:“结冥婚对鬼也有好处吗?” “当然有。”辛潜说,“应该说,一般情况下结冥婚只对鬼有好处。” “嗯?怎么说?” 辛潜解释:“除了一些特殊情况,鬼结冥婚都是为了侵占人类的躯|体,获得他们的阳寿,从而在人间行走,这比吸阳气要高效得多,一次可以管几十年。” 我纳闷了:“为什么鬼都喜欢往人间跑?” “因为人类往往拿他们没有办法。”辛潜淡淡地道,“在酆都,他上午耀武扬威,下午就被扬了。” “……” 果然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是这么粗暴。 我:“那他们为什么不去轮回?” 辛潜看我一眼,“投胎?这个赛道比较拥挤,猪鼠牛马兔狗猫你喜欢哪一个?” 我:“……”好吧。 看来做人还是挺难的。 “酆都积压着数不尽的不愿投胎的鬼,每年都会有一批被强制执行。”辛潜说,“所以也有一部分鬼是为了逃避鬼差跑到人间的。” 我了然,看着辛潜,试探着道:“我可以问一个稍微有点冒犯的问题吗?” 辛潜轻笑,“问吧。” 我:“那像你这样的,还有酆都的鬼差,你们不也是鬼吗,为什么不用投胎?” 辛潜:“因为如果生前修为到了一定境界,轮回台就不收了,这些不入轮回的鬼就只能四处游荡,没什么事干,其中一些组成了酆都十方殿,负责统治酆都。” “不过统治方法较为简单,强制执行为主,言语劝导为辅,孟婆汤不喝就灌,轮回台不跳就推。” 真是简单粗暴的一帮鬼啊。 我:“……那不入轮回的鬼都像你一样这么安分吗?” “安分?”辛潜笑得有点开心,“不是安分,只是无聊。人类太脆弱,体积稍微大一点翻个身能压死一大片,如果不是精神状态有问题,是不会对这种单方面的虐杀感兴趣的。” 宴会逐渐进行到尾声,李羽恪和胡聆站在门口开始送客,喧闹声渐渐变小。 我们等在一边,我问辛潜:“那你来人间是做什么,方便说吗?” “找一个人。”他垂下眼眸,立刻又抬起来看着我,语气轻松,“不过现在是你的外勤援助了。” 我得承认,我对他的话过分敏感,他随便说点什么有的没的我都觉得他在撩拨我。 胡久昊不在,宾客们也没什么好寒暄的,散场环节只用了半个小时,一结束,李羽恪和胡聆就来找我们了。 李羽恪脸上还是挂着标准的笑容:“二位久等了,跟我们来吧。” 他带着我们走过几条走廊,七拐八拐,胡聆在路上时不时用余光扫我们,还幅度极小地对我们摇了摇头。 “等一下。”我在原地站定,李羽恪回头望着我,“李先生,你其实并没打算带我们去找胡老吧?” 李羽恪愣了愣,反应迅速,“二位何出此言?我已经派人和父亲打过招呼了,他老人家也同意了,此刻正在房间里等我们呢。” 我还没说话,祈岁“唰”的一下冲出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像裹粽子一样将李羽恪裹了起来,只剩头和脚露在外面。 “……”我揉揉额头,无奈地说,“我说的是,等我把话说完,你就冲上去把人绑了,不是他把话说完,你就把人绑了,OK?” 我叹口气,摆摆手:“算了。胡小姐,你离远一点。” “天师盟办案。”我走到李羽恪旁边,伸手一打响指,祈岁缠得又紧了三分,“李先生,问你几个问题,你最好如实回答,不然我有权……” 我本来想说,有权将他就地格杀,但转念一想,换了个威胁方式,我手指辛潜:“不然我就让阴司来审了。” 阴司果然凶名在外,李羽恪满脸不可置信,盯着辛潜:“不可能,我这具身体的阳寿还没用完,阴司不会管的。” “没关系。”辛潜微笑着道,“杀了就用完了。” 听他们两这对话,谁更像厉鬼一点还真不好说。 “少废话。我问你,你到底是什么身份?” 李羽恪不说话。 他可能不太了解我的脾气,我审鬼的时候对面不说话,这件事可以列入我出外勤十大最讨厌的事名单前三。 “不说?那你就别说了。”我眯起眼,指尖一提,祈岁瞬间刺穿了他的心脏和四肢,“我自己看。” 法器刺穿魂魄时借助咒语,可以短暂地看到魂魄的记忆。 ……李羽恪竟然是胡久昊的私生子。 作者有话说: ------ 小情侣不会虐,不会有辛潜拿云煦阳寿这种情节() 不知道能不能看出来,云煦在工作当打工人的时候怨气比较大,脾气不太好 谢谢茶桂猫宝子的营养液还有好多评论!感谢!
第13章 “有缘再会” G市位于北纬二十度的临海,作为位于亚热带海洋性气候的港口城市,这里终年温暖潮湿,海风吹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口岸高架昼夜不歇。 即使普通人在其中的居住面积平摊下来连蜗居都算不上,依然有无数人歌颂它的繁华与伟大。 远古时期,人类居住在一起,合作分工,他们没有翅膀,除了跳跃从不离开地面,他们共享领地,共享食物,共享水源,共享阳光。 但阳光并不会拐弯,当人们意识到自己可以遮住别人阳光的那一刻起,不平等就产生了。 进入现代社会,城市的楼宇越建越高,阳光也变得越来越贵,人类擅长把任何东西变得奢侈,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李羽恪的童年,住在一个终年不见天日,不满十平方米的笼屋里。 他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疾病,身体不好,但没有钱看,他母亲挣的钱只够他们不饿死。 他十四岁那年冬天,是G市百年难得一遇的寒冬,就连市区里的树木都结上了寒霜。 他住的地方飘起了雪,不大,落在身上像一场幻觉。他的母亲没有任何预兆地,选择了这个冬天作为生命的结尾。 她死后,李羽恪走了很久,手上的血迹在寒风中彻底凉透,终于,在他要力竭之前,他走到了云川公馆。 公馆里面在办宴会,飘出来的琴声仿佛都带着温暖的气息,李羽恪坐在外面黑暗的角落里,心脏在寒冷中慢慢停止跳动。 做鬼的日子比他做人时要好得多。在酆都,没有鬼看不起他,也没有鬼看得起他。他没有了温饱的需求,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等待,等轮回台轮到他。 酆都的藏书阁鲜少有鬼会去,也没有禁令,他偶然间闯进去,在里面学了不少东西。 在某一天某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他可以再回到人间,他可以拥有生前所没有的一切。 中元节鬼门大开,他逃离了酆都。 李羽恪在一座深山里找到了一个将死之人夺取身体,代替他活在了这个世上。由于身体所剩的阳寿不多,他开始着手准备锁魂阵。 他有点智慧,锁魂阵延长的是他使用的这具身体的寿命,钻了阴司规则的漏洞,阴司不管活人的事。 后来,他利用胡久昊想要多活几年的心理,成功取得了他的信任,并将锁魂阵转移到了云川公馆。 但人类的身体再怎么延长寿命,也只有百余年,李羽恪需要物色一个新的身体,才能保证不会被阴司盯上,他看中了胡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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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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