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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只是一场婚事。 久病床头,结婚也能冲冲喜。 “行,”云母一拍桌子,“七天就七天。我这就去请人看日子,你爹去跟谢家商量,子林去请裁缝,绣娘连夜赶工,喜帖现在就写。” 她站起来,袖子一撸,眼睛里燃着一团火,像是要上战场。 “我就不信,七天办不了一场婚事。” 谢府那边,谢母听到消息的时候,正在院子里浇花。花洒掉在地上,水洒了一地,她愣了两秒,然后转身就往屋里跑,一边跑一边喊:“他爹!他爹!你快出来!” 谢父从书房探出头来,被谢母拽着袖子拖了出来,听完消息之后,手里的毛笔掉在地上,墨汁溅了一裤腿,他浑然不觉。 “七天?”谢父的声音有些发抖,“七天够干什么?” “够成亲。”谢母斩钉截铁,“你去请期,我去备嫁妆——不,备聘礼。归梨嫁过来,不能委屈了他。” 谢祈颂站在一旁,听着父母热火朝天地讨论着日子、聘礼、宴席、宾客名单,一句话也没有插。他的目光落在院子里的石榴树上,树上的花开了,火红火红的,像一团一团的火焰。 他忽然觉得,这棵树今年开得格外好。
第92章 夫夫对拜,我等了你很久 六月二十三,双方父母见面。 地点在云府的正厅,两家人分坐两旁,中间隔着一张紫檀木的长桌。桌上摆着茶水和点心,但没有人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桌中央那本黄历上。 云母亲自翻的黄历,一页一页地翻,一个日子一个日子地看。她的手指有些抖,但翻得很慢、很认真,像在做一件这辈子最重要的事。 “六月三十,”云母说,“诸事皆宜,大吉。” 谢母凑过来看了一眼,点了点头:“是个好日子。” 云父和谢父对视一眼,同时点了头。 日子定了,就在六月底。 从这一天开始,两座府邸像两台被同时启动的机器,轰隆隆地运转起来。 云府这边,云母坐镇中堂,手里拿着一沓清单,一样一样地核对。聘礼的单子、嫁妆的单子、宴席的菜单、宾客的名单、喜帖的样式、龙凤烛的尺寸、红盖头的绣样——每一样都要她过目,每一样都要她点头。 “聘礼,金八百两,银三千两,绸缎一百二十匹,茶叶六十六斤,酒八十八坛……”管家念着单子,声音越来越小,偷偷看了一眼云母的脸色。 “少了,”云母说,“金加到一千两,银加到五千两,绸缎二百匹,茶叶八十八斤,酒一百零八坛。” 管家咽了口唾沫,飞快地在单子上添了一笔。 “喜帖,”云母又拿起一叠喜帖的样张,“这个太素了,换一个。要红的,正红,不是粉红不是朱红不是胭脂红,是正红。字要烫金,边要描花,花要牡丹,不要梅花——梅花不吉利。” 管家一一记下。 “宴席定在听松居,包场。菜单让他们的主厨亲自送来,我要亲自试菜。” “花轿,八抬大轿要新的,去找城里最好的轿行订做一顶,七天之内必须做好。” “喜服,两套,一套新郎的一套新——不对,两套新郎的。尺寸今天就要量好,绣娘连夜赶工,六件——不,六套,每套备三件,以防万一。” 云母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急,像一匹脱缰的马,谁也拉不住。管家在后面小跑着跟着,笔都快写断了,额头上全是汗。 谢府那边,场面同样热火朝天。 谢母在布置新房。新房设在谢府东边最大的院子里,原本是谢祈颂的住处,现在被翻了个底朝天。旧家具全部搬走,换了新的——紫檀木的拔步床,黄花梨的衣柜,红酸枝的书桌,每一件都是谢母亲自去挑的,每一件都贵得让人咋舌。 “床帐要水红色的,不要大红,大红太俗。被面要绣鸳鸯的,枕头上要绣并蒂莲。桌布要苏绣的,图案要喜鹊登梅——虽然归梨不喜欢梅花,但喜鹊是好的。”谢母一边指挥下人布置,一边自言自语。 谢父在书房里写喜帖。宾客名单改了七遍,删了又加,加了又删,最后定下来三百六十人。他写得手腕酸疼,但一个字也不敢马虎——这是谢家的大喜事,也是云家的大喜事,更是祈颂和归梨的大喜事。每一个名字都要写得端端正正,每一笔都要写得恭恭敬敬。 谢祈颂反而成了最闲的人。 他不插手下人们做事,也不参与父母们的讨论,只是每天早晚各一次,去云府看云惊羡。 云惊羡的身体还是一天一天地差下去。 不是突然变差,而是像一条缓慢下降的线,每天都在往下走一点,幅度小到几乎察觉不到,但累积起来就触目惊心。他的脸色又白了回去,比桃花林那几天更白,白得像宣纸,像瓷器,像冬天里落了霜的石板。 但他醒着的时间比之前多了。 不是因为他有力气了,而是因为他不想睡。他知道剩下的日子不多了,每一天都是借来的,每一刻都是偷来的,他不想把时间花在睡觉上。 谢祈颂来的时候,他们就坐在一起,有时候说话,有时候不说话。 说话的时候,说的都是婚礼的事。 “宴席定在听松居,你之前说过他家的松鼠鳜鱼好吃,我让他们主厨亲自做。” “我说过吗?”云惊羡想了想,“不记得了。” “你说过,四月中旬子林买回来一份,你吃了两口,说还行。‘还行’从你嘴里说出来,就是很好吃的意思。” 云惊羡看了他一眼,嘴角动了一下:“你记性倒好。” “关于你的事,我都记得。”谢祈颂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他,低着头在剥一颗荔枝,白色的果肉从红色的壳里露出来,汁水顺着指缝往下淌。 他把剥好的荔枝递过去,云惊羡接过来吃了。 很甜。 六月二十六,喜帖发出。 三百六十封喜帖,从云府和谢府同时出发,由快马送往四面八方。 每一封喜帖上都写着同样的字——“谨定于六月三十日,为小儿惊羡与小儿祈颂完婚,恭请光临。” 有些宾客收到喜帖的时候愣住了,因为这桩婚事来得太突然。 喜帖上的措辞,不是“嫁”,不是“娶”,是“完婚”。 两个人结婚,不分谁嫁谁娶,就是两个人,站在一起,拜天地,拜高堂,夫夫对拜。 有人在背后议论,说这不合规矩。但更多的人看了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把喜帖小心地收好,开始准备贺礼。 六月二十七,喜服送到了云府。 两套喜服,一模一样的大红色,金线绣着龙凤呈祥的纹样,袖口和领口镶着细密的珍珠。云惊羡的那套做得格外用心,腰身收得恰到好处,既不显得臃肿,也不会勒着他越来越瘦的身体。 子林帮云惊羡穿上喜服的时候,手一直在抖。 不是因为冷,是因为好看,激动。 云惊羡穿着大红色的喜服站在铜镜前,苍白的脸被红色衬得有了几分血色,那双一向冷淡的眼睛在红衣的映照下竟然显得温柔了许多。他瘦了很多,喜服穿在身上有些空荡荡的,但那不是衣服的问题——是他的身体已经撑不起任何衣服了。 “公子,您真好看。”子林的声音有些哽咽。 云惊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很久,然后伸出手,摸了摸领口的珍珠。 “是衣服好看。”他说。 “不是衣服,是您。”子林固执地说。 云惊羡没有反驳,但他知道子林说的是假话。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不像他了——颧骨太高,下巴太尖,眼窝太深,嘴唇太淡。红色把他衬得更像一盏快要燃尽的灯,火苗在红色的灯罩里摇曳,亮是亮的,但亮得让人心疼。 谢祈颂在隔壁试喜服的时候,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愣了一下。 他也瘦了,喜服穿在身上,肩线宽出了一指,腰身松了两寸。裁缝在旁边急得满头大汗,说要改,谢祈颂摆了摆手说不用改,就这样。 不是不想改,是改完过两天又不合身了。他在瘦,云惊羡也在瘦,两个人在比赛一样地往下掉体重,谁也没有赢。 但谢祈颂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笑了一下。 红色,他终于穿上了这抹红色。 云惊羡的身体忽然又好了起来。 不是回光返照的那种好——至少看起来不像。他比前几天多吃了一些,气色也好了些,甚至能在谢祈颂的搀扶下在院子里走一小圈。所有人都很高兴,云母红着眼眶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谢母连连点头说“大喜的日子近了,身体自然就好了”。 只有子林站在一旁,脸上的笑容像一张画上去的面具,面具下面是空的。 他知道公子为什么忽然好了。 不是因为喜事将近,不是因为精神爽利,而是因为公子在攒力气。他把所剩无几的力气一点一点地攒起来,要攒够力气撑过婚礼——撑过那一天的拜堂,撑过那一天的酒宴,撑过那一天所有人的目光和祝福。 撑过那一天,就够了。 子林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的猜测。 他只是在每天夜里,一个人跪在院子里,对着天上的月亮磕头。 他不知道月亮管不管用,但他没有别的神可以求了。 六月初二十八,距离婚礼还有两天。 云府和谢府的所有准备工作都进入了最后的收尾阶段。鸿宾楼的厨房里堆满了食材,主厨亲自带着二十个徒弟连夜备菜。轿行的人在做最后的检查,八抬大轿的每一根杠、每一颗钉都重新过了一遍。绣娘们终于完成了所有的喜服和帐幔,眼睛都快熬瞎了,但看着那些红彤彤的布料,一个个都笑了。 云惊羡和谢祈颂没有见面。 这是习俗——婚礼前两天,新郎和新郎不能见面,否则不吉利。谢祈颂当然不信这些,但他不敢赌,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敢赌。 他坐在谢府的院子里,手里拿着那根云惊羡给他编的红绳,翻来覆去地看。绳结确实编得很丑,歪歪扭扭的,有些地方松了,有些地方紧了,但每一个结都系得很牢,怎么拽也拽不开。 他把红绳系回手腕上,系得很紧,紧到勒出了一道浅浅的红痕。 他想,疼一点好。 疼一点才能记住,这不是梦。 六月二十九,婚礼前一天。 云惊羡一个人坐在院子里,从下午坐到了天黑。 他穿着常服,没有戴那些长命的东西——谢祈颂把长命锁、珊瑚珠子、红绳、平安索都收走了,说婚礼那天再戴。 明天就是婚礼了,今天他要干干净净地过一天。 他看着天上的云从白变灰,从灰变金,从金变紫,最后变成一片深不见底的墨蓝。星星一颗一颗地亮起来,像有人在天上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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