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在听见这句话之前,路易还是旁观者心态,只将这当成一个无关自身的故事,可转眼他竟然就变成了戏中人。 路易转头就要去看阿花,陆吾牵着路易的手陡然收紧,回忆起往事,神色变得痛苦,“你离开之前神色很平静,你告诉我,你已经将想做的事情完成,即使魂飞魄散也无怨恨。” 路易担忧地用双手握住陆吾:“我在这里。” “抱歉。” 阿花原本还老老实实蹲着,路易话音刚落,它却忽然振翅飞起,几秒钟就歪歪斜斜地飞到数米高,路易却顾不得阿花,咬咬牙,破釜沉舟道:“我们都已经定下夫妻契约,你不用这么客气,善逝和你心意相通了吗?” 陆吾错愕:“不是……” 路易摊手:“那不就结了,我还是善逝的时候,并不知道你的心意,自然了无牵挂。” 陆吾:“我……” 路易警觉道:“还有什么你没说的?” “我和你已经两情相悦了?你喜欢我?”陆吾不可置信。 路易这才发觉他们之间可能存在一些认知误差,他蹙起眉,有些哭笑不得:“你连契约已经订下,怎么还不觉得我们是一对?”
第51章 绀碧 ===================== 陆吾结结巴巴:“这么快,我有点不敢相信。” “你为什么不相信?因为善逝吗?”路易轻笑,扬眉看他,“猫先生,你对自己太不自信了些,善逝并非是我唯一的前世,在善逝之前,我应该也与你熟识,如今你不记得,我也不记得那段回忆。” 陆吾打断他的话:“我信你。” 路易笑起来,他安抚地拍拍陆吾手背,改口道:“善逝喜欢你的。” “因为我就是善逝。” 陆吾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看见那个眼角一点朱砂的清隽僧人冲他粲然一笑。他从未见过善逝发自内心的笑,善逝性格与路易有些微不同,他似乎更开朗,更喜欢恶作剧,长在佛门,却不守清规戒律,常常开怀大笑;路易在清贵世家中长大,举手投足都斯文尔雅,对谁都彬彬有礼,温和、疏离。 陆吾叹息:“对,你们是同一个人。” 路易正想开口,阿花又飞了回来,嘴里大叫:“救命啊!” 彩色的旋风一头栽进路易怀中,埋着脑袋,不肯出来。路易有一瞬间的懵圈,陆吾单手逮住阿花一对翅膀,把它从路易怀里拎出来:“怎么回事?” 阿花一脸颓丧,脑袋偏向一边,豆豆眼里尽是生无可恋。 路易向阿花飞来的方向望去,却意外地瞧见一个熟人。 “啊呀!这不是我家老四吗?”某位熟人大摇大摆地从山门笔直走来,“我就说嘛,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金刚鹦鹉,还长得这么眼熟。” 这人高高瘦瘦,标准的麻杆身材,脸倒是挺斯文,一身书卷气。路易一看这人,就忍不住笑起来:“这不是老二吗?你怎么在这里?” 汤之臣:“我每个星期都要来坐忘观看一看,这位是?”他把目光转向路易身边的陆吾。 路易大大方方介绍:“这是我爱人,陆吾。” 汤之臣肃然起敬:“嗬,久仰久仰!”说着,就伸出俩爪子要跟陆吾握手。陆吾捏住阿花翅膀的手松开,有些拘谨地和汤之臣握了一下。阿花扑棱着翅膀,歪歪斜斜地飞到路易肩膀上站稳,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 路易逗它:“你叹什么气?” 阿花幽幽道:“心累。” 汤之臣大笑:“这鹦鹉真机灵,都快成精了吧?”他上前一步,伸手想摸摸它漂亮的彩羽,阿花嫌弃地挪了几步,眼看就要掉下路易肩膀的时候,翅膀一扇,就飞开了。 汤之臣满脸失望:“这只鸟太伤我心了。” 路易看着他手里的弹弓:“我觉得阿花躲你是正确的选择。” 陆吾在一旁沉默,汤之臣悻悻地把弹弓揣兜里,转头看着陆吾那头漂亮的银发,戳戳路易肩膀,小声问,“你家对象头发天生的还是染的?还有挑染。” 陆吾是白虎,白毛黑纹,眼睛是属于老虎的赤金色,路易摸摸下巴,有些拿不准:“应该是天生的。” 他们俩一点都没有说悄悄话的自觉,路易甚至眉眼带笑地盯着陆吾,陆吾无奈,只能任由路易用他的银发开玩笑。 汤之臣说,不知为何,自打先前那次来过坐忘观,他就对这里一直恋恋不舍,干脆一个星期来逛一次,不然心里不舒坦。坐忘观荒废已久,既没有道士、也没有和尚,进去溜达也不收门票钱,只有几个守山人住着,极为安静。 路易目光古怪地看向汤之臣:“你该不会是想出家了?” 汤之臣矢口否认:“胡说什么,我就是觉得这个地方很熟悉。我总觉这坐忘观应该还有别的名字才对,但是我回家翻了地方县志,没有找到。” “绀碧寺。” “公元一千年左右,这里曾经作为寺庙,更名绀碧寺。”路易看着汤之臣,眼神带着些许审视,“绀碧,一种深青透红的颜色,得名于积翠峰的名景,翠鸟逐日。” 汤之臣一愣,“绀碧寺?” 路易点头。 汤之臣摁住额头,眉头紧皱,神色狰狞,大滴大滴冷汗落了下来,他冲路易摆摆手:“我有些难受,先去河对岸的旅店休息一下,你待会儿要有空就来找我。” 路易不放心,便强硬地和陆吾一起,把汤之臣送回旅店。 汤之臣头刚沾上枕头就沉沉睡去。路易环视四周,这间旅店不大,但房间清理得很干净,枕头被褥都雪白,不见一点脏污。壁挂电视纤尘不染,桌上的一次性用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汤之臣躺在床上,脸色煞白,即便在睡梦中,他也汗如雨下。 路易担忧地蹙起眉,为汤之臣擦了一次额头上的汗,但很快又故态复萌。陆吾上前一步,食指与中指并拢,点在汤之臣额头灵台处,他的指尖泛起一点白光,沿着鼻子、人中、嘴唇、脖颈,一直到达心脏。 白光并未消散,反而变成一条细细的白线。 陆吾的面容在白色的光芒里显得冷淡而不近人情,他在汤之臣掐诀一按,汤之臣登时身体一弹,吐出一口浊气。神奇的是,这之后,汤之臣恢复平静,再也没有颤抖流汗。 陆吾用纸巾擦拭右手,对路易道,“他是调御。” 调御,善逝的师兄,也是捡到善逝的人。路易震惊地盯着汤之臣窄瘦的脸,怎么也没办法将他和印象中那个高大健壮的光头僧人联系起来。在他为数不多的记忆中,调御应该是个严肃的和尚,他比善逝大了十岁,如兄如父,善逝可以说是被他一手带大。 在幻境中,调御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和善逝对峙,一次是漫山遍野地寻找善逝。可不论是何情景中的调御,路易都没法和汤之臣画上等号。 “汤之臣身体有些奇怪,只以素食果腹,只要沾一点荤腥,就会永远也吃不饱。”陆吾垂眼看着汤之臣的面容,伸手在他的胃部一划,“有饿鬼。” 电光石火之间,陆吾左手拉住一团漆黑的东西,猛地用力向外一扯。 在那东西正欲尖叫的时候,陆吾眼疾手快地布下结界,口中诵念,右手迅速掐诀,狂风顿起,化作旋涡,陆吾右手从旋涡中抽出一把雪亮的长剑。路易这才看清那漆黑东西的样貌,青面獠牙,肚子奇大而脖子极细,果然是一只饿鬼。 陆吾手握长剑,杀气腾腾,那饿鬼挣扎得愈发剧烈,陆吾冷笑一声,左手用力一捏,饿鬼细细的脖子登时断开,硕大的肚子落到地上,不停扑腾。陆吾冷漠地看了一眼,长剑凌空一挥,白光轰然炸开,将饿鬼的尸体化为齑粉,在那一道凌厉剑势中,路易仿佛听到了响天彻地的虎啸。 “那个饿鬼到底怎么回事?” 陆吾手腕一转,长剑化为光尘,消失在他手里,“应该是在鬼道沾上的,不知道调御死后有什么际遇,竟然沾上了这种畜生。” 饿鬼,佛经谓人生前做了坏事,死后要堕入饿鬼道,常受饥渴之苦,乃是冥土地狱六道之一的鬼怪。 “只有这一只饿鬼?” 陆吾道:“应该只有一只饿鬼,他能带着饿鬼转世,投生为人,甚至平安成年,这才不可思议,他前世有大功德。” 汤之臣脸色已经恢复往日的红润,但由于他身形瘦削,像是带着病气。他想起第一次和汤之臣来坐忘观时,汤之臣问他这间道观是什么名字,他回答说坐忘观。汤之臣的反应很耐人寻味。
【不对……不对……不该是这个名字,这雕像也不是道教的神仙。】 或许在潜意识里,汤之臣记得这个地方,在千年以前,这座道观曾经成为佛寺,取名绀碧寺,在广场上的雕像,应该就已经出现。 路易拧眉思忖片刻,认真说:“我们去坐忘观再看看。” 坐忘观静静地在积翠峰山脚沉睡,穿过广场,路易踏上长长的青石阶。这数百青石阶极长,覆满白雪,踩上会发生咯吱咯吱的响声。两边的石栏上都修着数盏精巧的铜灯笼,上面是缠枝流云,与佛钟上的一模一样。 路易停住脚步,垂头抚摸这些冰冷的灯笼。他怎么就没发现佛钟与铜灯的装饰一模一样?他只在佛钟与这铜灯看过这样的缠枝流云,缠枝纹的盛行在公元一千年后,那时善逝离世已经数载。善逝身边的佛钟却已经遍布缠枝,枝上则是独树一帜的罗网叶,更别提那些飘散的流云。 路易取出随身携带的佛钟,与铜灯笼上的比对,“简直是等比缩放。” 陆吾说,“这些铜灯笼比这道观存在的时间还要长。” 然而这些铜灯笼光亮如新,没有一丝锈迹,完全看不出它是两千年前的古物。路易狐疑:“怎么会?” 陆吾手掌放在铜灯上空,轻描淡写地一挥而过。原本还崭新的铜灯簌簌作响,灯壁如落花一般层层脱落,露出里面斑斑的锈迹。 “看不出来,只是因为有个幻术遮掩了真实。”陆吾手握成拳,慢慢地将手放回裤子旁,贴着裤线。 路易上前又一次触碰那盏不久之前还精巧华美的铜灯笼,他还未碰到,一片铜锈便落了下来,轻飘飘的,如一片羽毛。他不信邪,又去抚摸别的铜灯,摸上去的地方光滑冰冷,完全没有粗糙斑驳的铜锈。 “这怎么回事?这是幻术?”路易不敢相信,反复以手指抚摸,入手的温度仍旧冰冷,触感光滑,“这些铜灯肯定通过碳14检测了,不然不会被这么大咧咧地放在这里。” 铜灯构造别具一格,造型也匠心独运,果真如陆吾所说,那这些就是两千多年的文物。路易望向看不见尽头的长阶,在这阶梯边,这样华美的铜灯笼还有一百多盏,价值连城。 陆吾冷笑:“这种扭转人的视线乃至扭转规则的幻术,能施展的人不超过一个巴掌。”
第52章 弱水三千 =========================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75 首页 上一页 4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