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虫子怎么办到的,它说告诉你你也不能理解,不如把时间用来喝酒。 他这才想起之前说过的话不过是随意的一句,虫子却放在了心上,还如此大手笔地把自己弄成了人类的模样才回来“赴约”。 寺庙里自然是没有酒的,他领着它,不对,现在该称呼为“她”了,趁夜出了庙门,往街头一处尚未闭门的小酒铺而去。 他没有多少银子,酒铺里也没什么好酒,但她显然对酒这个东西很感兴趣,竟然当水一样喝了一杯又一杯,最后自然是醉了。 夜深人静时,他背着她走在一地的月光里,听她趴在自己肩头背诵各种诗词歌赋,也是奇才了,醉成这样还能一字不差。 她背了一路的诗,最后在他耳畔梦呓般道“高兴好多年啦,没有人跟我喝酒,也没有人在我身边” 他笑笑,说“只知看书,身边真要有人,你怕是还嫌吵哪。” 她枕着他的肩膀“呼呼”睡了过去。 他想,自己这一生也算精彩了。虽没多少钱,但也走了不少地方。虽然有些不走运,但居然有机会背着一只妖怪走在小城的夜色里。他甚至觉得,在读书这件事上,他跟她是可以成为知己的。 这一晚,他没有急着回庙里,怕她万一醒过来耍酒疯惊动了和尚,于是背着她到了河边的凉亭里,脱了自己的外衣给她披上,虽然也不知妖怪怕不怕冷。然后让她舒服地靠在自己怀里,一觉睡到天明。 他不知几时也睡着了,醒来时,发现她正枕在自己的腿上,明明醒了却也不起来,只是睁大了眼睛看着自己。 他愣了愣,揉了揉眼睛,问“醒了” 她答“都睁开眼了,自然是醒了。” 唉,她还是不能理解那些隐藏在话语之下的东西,总是那么认真。 “那你还不起来”他又问,“一会儿有人来了,看见咱们这样子,怕是要说闲话的。” “我在看你的脸。”她直白道,“书中描写男子好样貌的词句,好像确实都能用在你的脸上。” 他一怔,慌忙把脸扭开,顺手把她扶起来“你也不是头一天认识我,无端端说这样的话让我如何回应” “我并没有问你什么,你为何要回应”她眨了眨眼睛,“藏经阁里光线太暗,之前没有看得太仔细。” “好了好了,该回去了。”他起身,却不由自主地歪倒下去,幸好被她一把扶住。 “怎么了” “脚麻” “啊,那必然是我压的。” “嗯,必然。” “可你之前为何不将我推开我并未要求你做我的枕头,我在地上也能睡。” “地上又冷又硬,磕了头是会痛的。” “你喜欢我” 他一阵猛咳“你你怎的说这种话” “我瞧见许多书上描写的男女之情大抵如此,喜欢谁就不想对方挨饿受冻,更不愿其受伤生病。”她一本正经道。 他哭笑不得“这些事不能全部照搬书上说的来验证啊。” “书上说的总不会错。” “好好好,不如我们先回去再说” 每次的争论都是以他的投降告终。 之后的日子,一切如常,无数个浮着幽幽沉香气味的夜里,他与她挑灯夜读,有说笑,但更多的是争论。 跟她相处越久,越发觉她是一只极其认真的妖怪。
第四十七章 风果(3) 然而就在这一年的夏末,藏经阁被毁,一夜惊雷,偏就劈中了藏经阁,惹起大火,哪怕众人极力扑救也未能挽回。 他吓出一身冷汗,那晚他与她恰好去了酒铺,遇到雷雨难以归去,索性给了老板几个钱,让他同意他们在酒铺里呆到雨停。 她却不以为意,说“有什么好庆幸的,纵然你我身在藏经阁,我也不会让你被雷劈死。” 可他还是心有余悸,并感叹生死无常,于是决定就此结束旅程,回老家去寻个长久的差事,过过安稳日子。 她要跟他回去,不容他说不的样子。 起初他也为难,虽是妖怪,但毕竟是姑娘的模样,随他一个大男人住到家里,怕是很不方便。但这些日子的相处,好像又平白生出了些牵挂,看惯了她如今的模样,容易忘记她是只妖怪,觉得抛下她独自离去又不太妥当。 只好编个谎话了,从此许家就当多了一个女儿吧。 那天清晨,他拜别了住持与救他回来的老和尚,毅然踏上返回连水乡的路。 离开辰州那天是很热闹的,不光是因为前夜的大雷劈了藏经阁引来无数热议,官府也忙得不可开交,衙差们大街小巷地穿梭,据说是在城中某处挖到一具白骨,推测其生前是个年轻女子。 而这些对他们而言已经毫无意义。快到正午的阳光非常毒辣,他跟她戴着斗笠,一边抱怨着炎热的天气,一边走出了辰州的城门。 不知回到连水乡后,自己的生活会有怎样的改变。 他一面想着,一面看了身旁的她一眼,出门游荡多年,总是两袖清风,可这回却多了个妖怪妹子,不知是上天的厚赐还是玩笑。 他摇头一笑,向着家乡的方向加快了脚步。 “这些都搬走”虫虫盯着被他从柜子里挪出来的书本。 “嗯。”许承怀拿绳子把书本捆起来,“跟私塾的乔夫子说好了,这些书都送给他,正好给那些家贫买不起书的孩子读一读,也省得他再多花钱了。” 她皱眉“这些书不是你的心头爱么何苦搬走送人” “能让更多人读到,这才是书籍最大的意义呀。”他笑道,“且这本来就是个衣柜,待莲歆过门之后,少不得要多好些衣衫,总不好让她同我一样满屋子乱放吧。” 她没作声。 “帮我再找根绳子来,回头我们一道把这些书给乔夫子送过去。” “为了给她放衣裳,你连书都不要了。”她站在他身后,并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他回头,愣了愣,从未觉得她的视线像方才那样,冷冷的没有一丝感情。 “不是不要啊,是给它们找了更有意义的去处。”他笑出来。 她环顾房间,又道“这宅子也不大,你成亲之后,是不是把我也要搬走” 他“扑哧”一声笑出来“你比书重多了,我怎么搬” “你的玩笑不好笑。”她看他一眼,转身出了房门。 他一头雾水地挠着头,不明白这丫头今天是怎么了。算起来,她随自己回来老家生活也这么些年了,虽也有闹脾气的时候,但基本都是为了某本书中某个观点而起的争论,他早已习以为常,赠书这事也不是今天才有,从前他送书给别人,她并无意见,今天这场脾气,委实来得莫名其妙。 他走回窗前,见她提了水,走到搭着花架的院落一角给花草浇水。 他们刚回来时,花草枯败一片。角落那里原本种的是他最喜欢的花卉,从前这里一到春季便是一簇簇鲜活绚丽的颜色,可惜自父母离世之后,他也无心情照顾,后来离乡远行,更是由得这些花草自生自灭,如今眼见着此处已了无生机,他本想将这些半死不活的花草一并铲除,却被虫虫阻止了。她说,虽然弱了些,但还未彻底枯死,既是喜欢的花,还是试试看能不能救回来吧。 想到幼时,母亲常带着自己在这里玩耍,教他说出每种花的名字,父亲则在不远处摆下小桌,一壶清茶一本书,一下午的时光就这样恬恬淡淡地过去。记得这些花种还是母亲亲手撒下的,如今许家只剩他孤单一人,连花草都不愿留下来。 那天,他捧着一片枯叶说,都这样了,肯定救不回来的。 她说只要她想它们活,就一定有法子。 既然知道她的性子,也就明白她的认真是不容否定的,所以他只好随了她的意思,由得她去打理这片毫无生机的角落。 意料之外的是,不到半年,起死回生,记忆里那块充满花与阳光的好地方又回到了面前。抚摸着枝上含苞待放的花蕊,他又惊喜又惊讶,也问过她是怎么做到的。她说她读过许多关于园艺栽种之类的书。 真是一只神奇的妖怪,居然只靠书籍就能创造奇迹,能认识她算是一种幸运吧 父亲留下的小桌子还在,他打理一番之后仍将之摆到了原来的地方。跟父亲当年一样,一壶茶一本书一下午。跟父亲唯一的区别是,他身边不是目不识丁的母亲,而是学识渊博的虫虫。 只要不下雨,他们大部分的闲暇时间都在这里度过,跟在藏经阁一样,捧书对坐,为书中的内容悲悲喜喜、吵吵闹闹。 他曾问过虫虫,打算留在他身边多久,还问她妖怪是不是也要嫁人啊,如果她有意中人,一定要说出来,他会以十二万分的真诚送她离开并且祝福她。 虫虫说,她还在研究究竟什么叫“意中人”,弄明白了再回答他。 他想笑,觉得她有时候真是傻得可爱啊,有些问题,在书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呀。 此刻的窗外,她仍同往常一样,细心地浇灌着每一株花草。 他走到她身后,说“要不要去买一套新衣裳,我瞧见方老板的成衣铺里又多了好几件衣裙,颜色可好看了。” 所有姑娘都会为新衣新鞋这件事开心吧,虽然不知她今天为何不悦,但总归还是希望她高兴起来。 “不用了,身上这件已是最好的。”她头也不回地说。 他蹲到她身旁,笑道“等莲歆过门之后,你就轻松了,不用每天都给我烧饭吃。莲歆的手艺很好,做的饭菜你一定会喜欢。” “不会有谁的手艺比我还好。”她淡淡道,“我看过的有关烹饪的书籍,大约比普通人此生吃过的饭菜还多。”
碰了几个软钉子的他,也觉得无趣,起身叹了口气“我去把饭菜热一热,你浇完花就回来吃饭。” 他走出几步,又回头看去,夕阳下,她的身影在花架前显得特别单薄而孤独,而她由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与她相识数年,只在今天觉得彼此之间有一道墙,但也可能之前就存在,只是他从未发现 三天时间转瞬而过,婚礼当天,许承怀一身新郎装束,在为数不多的宾朋的陪伴下,兴奋又焦急地等着新娘的花轿。 可是,直到日落也没有花轿的踪影。 莲歆家在连水乡东头,离许家顶多两个时辰的脚程,天都快黑了,再慢的轿夫也该到了。 许承怀越发不安,早在两个时辰前他便想出门去看看。宾客们劝阻了他,说新郎新娘在婚礼之外的地方碰头不吉利,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被什么耽搁了,连水乡素来风调雨顺人心安稳,不会有事的。可都这个时候了,哪还能管吉利不吉利。 他执意出了门,刚跨出门槛,便与一个人撞个满怀。 来者称是莲歆的叔父,一面擦着红肿的眼睛,一面给他带来了此生最坏的一个消息莲歆没了。 清晨好端端地上了花轿,却在半途中出了事。送嫁的人只听到她在花轿里喊了一声心口好疼,待掀开轿帘查看时,她已然昏迷不醒,面色惨白,嘴唇乌紫,连好好的指甲也透着青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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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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