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陆兆惜,我又恍惚了一下,他好像特别爱吃生煎包呢,学校外面那家最好吃的生煎包铺子,我一次能吃六个,他能吃十二个。我那会儿总是说他:如果是灾荒年,你一个人的饭量能养活两个人,你爹妈养你委实不划算。 然后他会笑着回答我说:“你是想来我家做媳妇呢还是怎样,太会为我爹妈考虑了,我替他们谢谢你哈。” 真的,到现在,他的声音都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声声清晰可辨。瓢姐说他死了,可我总觉得他一直都还活着,虽然不会见面,但总是在那里的。 陆兆惜是我的大学同学,刚进大学那会儿要军训,被宿舍女生议论最多的男生就是他。一个身高一八五有腹肌长得还好看的男生,在一群被高三磨成了白切鸡的男生群中,想低调都不可能。所以军训那会儿陆兆惜就收过情书,还不少。 跟所有高富帅一样,陆兆惜相当不亲民,总是一副懒洋洋的表情,说不上高傲还是孤僻,就是懒得搭理别人。普通青年懒得理人,大家也不会在意,但他不一样,他就像黑夜里的明灯一样,太拉仇恨了! 我不仇视高富帅,只论人品,看不惯装B人而已。 当年我跟瓢姐就在宿舍里讨论过贱人的类别,一种是没事瞎得瑟型,一种是沉默装13型。很不幸,陆兆惜被我们归为第二种,起因是我们宿舍的一个姑娘想跟他表白,被他狠狠地伤害了。 那姑娘说,这是她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所以回来哭得比孟姜女还伤心。 瓢姐问她:“陆兆惜怎么伤害你了?” 姑娘说:“我跟他说,陆同学好巧啊我们大学还能在一个班。结果他问我,你是谁?” 我好奇地问:“你俩以前就认识?” 姑娘哇啦一声哭出来,道:“我们高三整整一年都是同班同学啊!” 噢,原来如此,这个确实过分了。 是以我对他的印象,有那么点儿差。 要说别人都喜欢帅哥,我不喜欢,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大一刚进去那年,我还处在性别模糊的阶段,对我来说一顿好吃的火锅也要比一个男人来得重要。到了大二,我被同宿舍的战友进行了一番改造,有点女人的样子和心态了,才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 他是我们专业上一届的师兄,不记得是怎么认识了,只记得是他追的我。 那会儿有人追多新鲜啊,喜欢不喜欢是其次,对爱情的好奇和憧憬远远超过了对他本身的期待。加上他人看起来也算仪表堂堂,我就答应跟他约会了。 学生时代的约会其实很简单,一起出去逛个街,吃个饭,看个电影,再不然收个礼物什么的,也就慢慢熟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这人其实真不错,要是我俩最后有结局了,指不定现在会很幸福。可惜,现实是残酷的,我俩的结局说出来实在是很伤感情。 我一直都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上完课,瓢姐拉我去学校门口吃麻辣小火锅,我们俩都吃了很多,吃完天都暗下来了,然后我们手拉手走回宿舍,在校园里遇见了我的这位第一任男友。 “咦,真巧,你去哪里?”我问他。 他说:“我刚好要出去买冷饮,给你打了电话了你没接。” 我拿出手机,果然看到一个未接来电。麻辣小火锅店里太热闹,没听见。 他又问:“要不要现在一起去?” 我想都没想就说:“去!” 于是我跟他到了学校外面的那家DQ冰淇淋店。 刚吃完火锅,再来点冰,那是多么爽快啊!那会儿吃个DQ还觉得挺奢侈的呢,都够在食堂吃几顿了。 吃完一大杯冰淇淋后,我还不忘给瓢姐带上一杯,然后乐颠颠地跟着他走回宿舍。 走回去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 这不是他第一次拉我的手了,虽然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不过也接受了。瓢姐说,有些东西,你总是要去慢慢习惯的。 然后走到宿舍门口,我跟他说再见,要上楼,他忽然就拉住我,然后深情款款地望着我。 “咋啦?还有啥事?”我问。 然后他就俯身下来,唇压着我的唇,算是夺走了我的初吻。 那个吻与其说是吻,不如说就是碰了一下,但青涩如我,就这么一下也心跳到了嗓子眼,血液都往脑部集中,然后…… 好吧,然后我就吐了。 我蹲在宿舍门口的绿化带上把晚上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等吐完抬起头看他,他的脸色已经跟腌的咸菜差不多了。 虽然他风度很好没有当场发作,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找过我了。我能理解,换了是谁恐怕都得留下心理阴影。 而我也得出了一个血一般的教训:麻辣小火锅真他奶奶的不能跟冰淇淋一起吃啊! 这两样神器的巧妙组合就这样悲催了我的初恋。 到了大三,我又交了第二个男朋友。校园爱情都差不多,过程就不说了,中间跟他分手过一次,后来又和好,然后等到大四毕业那会儿,学校有个海外合作项目,他为了前程义无反顾离我而去了。 那段时间我哭得死去活来的,现在想想,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估计比起伤心,自尊伤得更多。 而跟陆兆惜的实质性暧昧,发生在我跟那家伙闹分手的中间阶段——那个时而阳光明媚,时而蒙蒙细雨下不停的潮湿的初夏。 [叁] 陆兆惜的葬礼在郊区的殡仪馆举行,在班长的号召下,我们班在魔都的同学基本都来了,二十多个人,见了面叽叽喳喳的,搞得像开同学会。 陆兆惜的爹妈老来丧子,伤心的程度可见一斑,哭得嗓子都哑了,估计谁站在他们面前都不知道了,倒是陆兆惜的姐姐前后打点现场,招呼我们。 在这里我见到了我的那位第二任男友,说实话,有点意外。 他看见我,还特地走过来跟我说:“嗨,好久不见。” 这是毕业后我第一次见到他,之前就听说他回国了,一直也没联系。想来他不会主动联系我,而我当然也没贱到那份上去主动联系他。 他走过来的时候,瓢姐握了下我的手。瓢姐参与了我当年被抛弃的整个过程,她或许以为我如今依然会为此难过。 都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这话以前听了觉得是放屁,现在倒认为是真就是这么回事。再次见到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更别说什么伤心难过了。 我对他笑笑,以示招呼。 “你……看起来变了很多。”他说。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变了很多?他穿着笔挺的衬衫西裤,曾经他都不穿这些的。 瓢姐在边上冷哼了一声,说:“不是变了很多,而是看穿了很多。被狗咬过一次还不知道远离恶狗珍惜生命,那才奇怪了。” 瓢姐的话让他有些尴尬,但只那么一秒钟,他又笑开了,说:“小慧有你这样的朋友,倒真是幸运。” 瓢姐还想发作,但周围越来越多的同学目光集中到这里来,她也就没再说下去了。 毕竟大部分同学都不知道当年的事情,要是让大家知道我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我这老脸也没地方搁。 “哎哟温辰啊,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啊,我都没认出来。”这时候边上走来一个女同学,名叫周艳芳,是我们班上当年有名的八卦婆,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妈了,想来那八卦劲头只多没少。 温辰,就是我那第二任男友,当年在系里也是赫赫有名的优秀人物。 “嗯,我才回来没多久,没想到就接到陆兆惜过世的消息,真是遗憾。”温辰显然也不想这周艳芳问太多私事,直接把话题转到陆兆惜那儿去了。 然而,周艳芳同学哪里是那么好打法的?想当年在我们那栋宿舍楼可是有名的包打听,我敢赌一根黄瓜,我当年那点事她都知道。 果然,周艳芳同学看看我,又看看温辰,笑得十分和蔼,说:“是啊,可真遗憾。眨眼的功夫那么多年都过去了,再见面时,我们都跟陆同学阴阳两隔了。” 大家都沉默下来,不接她的话。 周艳芳又看看我,再看看温辰,说:“你们也好久没见了吧,我去那边打个招呼,你们慢聊。” 说完,她施施然,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我们也过去打个招呼。”瓢姐拉着我说。 我自然从善如流。 温辰似乎想说什么,到底看我离开,也没说出来。 灵堂上摆着陆兆惜的黑白照,眉清目秀的一个小伙子,眼睛格外有神。不知为什么,我闭上眼睛不一定想得起温辰的模样,但陆兆惜的五官的每个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他依然是那个我记忆中的他,没有离开,也没有走远。 我拜了三拜,上了一柱香。 我与他的照片对望,内心很平静,虽然平静下似乎隐藏着一些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波澜。陆兆惜很早以前就说过,我是一个慢半拍的人,感觉迟钝,反应迟缓,大约是没错的。不知道今天晚上回家我会不会躲在被窝里哭得眼泪横流。 可谁知,晚上还没等我躲进被窝,我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来电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接起来,听见的却不是一个陌生的声音。 “小慧。”他说。 我在心底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笑道:“哦,温辰啊。” 我和温辰在一起,虽然被传闻说得轰轰烈烈,其实特别简单。我对他有好感,他对我也有好感,然后就这么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在大学里,风云人物不过就这么两种,一种是高富帅,要什么有什么;还有一种就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特别优秀,恰逢又相貌出众的那种。 陆兆惜是前者,而温辰是后者。 陆兆惜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人,温辰则性子温和,平易近人许多。所以温辰的人缘显然更好,也更受欢迎。 当年,就这么个优秀的苗子,被我拔了。 虽然男友优秀,可并不代表恋爱就得轰轰烈烈,我们在一起以后,生活也很平淡。就像大多数的情侣那样,一起吃饭,一起呆图书馆,一起泡实验室,时不时逛个街看个电影。 曾经我以为帅哥都是草包,但认识他以后,我才发觉老天很不公平,能把才华、勤奋和俊美都放在一个人身上。 跟他交往了半年后,我们闹过一次分手,起因是英语系那个叫张玉馨的姑娘。 这事现在想想也没啥好说的,自己家放着这么一个闪亮亮的男朋友,也不怪有外贼惦记。 而男人心里想的永远跟女人不一样,他觉得交个朋友吃个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放到女人眼里,绝对是不可原谅的大过。 于是他觉得我无理取闹,我觉得他意志薄弱。 我气呼呼地说我们分手吧,他气呼呼地说好。然后各自扭头,我俩就这样分了。 那会儿的分手,虽然心里有很多的生气和一点点的不适应,但完全谈不上难过,所以我该吃吃该喝喝,日子反而比以前过得还要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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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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