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贪心,千万别贪心,曼达伸出一只手掌道:“我的贡献至少值五个金币。” “那太少了,我给你三十个金币。”伯爵展示出了超乎想象的慷慨,曼达长出一口气,心里默默的感激着老女巫。等金币到手之后,他要给波蒂娅买几套漂亮衣服,再买一根上好的手杖。 所有人都得到了赏赐,按理说该就此散去。可伯爵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失去了老亚曼,意味着失去了山谷之外的眼线,他要找个人来接替这个位置。 “有谁愿意到山谷之外生活一段时间吗?”伯爵微笑的看着众人。 很多人向往着山谷之外的自由,可没有人敢轻易说话,谁也不敢断定伯爵是不是在试探他们。 众人全都保持沉默,伯爵看向了斯芬克斯。 狮子女知道自己肯定没希望,莱昂德也没有机会,他们两个是山谷的战斗主力。 看到众人满怀期待却又畏畏缩缩的表情,斯芬克斯微微一笑,选中了曼达。 “让他去吧。” 曼达心头一颤,他非常想去,可狮子女这么做可能会引起伯爵的怀疑。 伯爵瞟了曼达一眼,对斯芬克斯道:“为什么选他?” “因为他击败了老亚曼,还差一点杀了他,他有足够的智慧在山谷外面生存。” 伯爵看着曼达,问道:“你想去么?” “想!”曼达点点头,在伯爵面前不能撒谎。 “我凭什么相信你呢?” 曼达沉思片刻:“您可以找个人和我一起去。” “监视你?”伯爵一皱眉,“你那么聪明,谁又能看得住你呢?” 曼达转脸看了看沃姆,沃姆一怔,转脸对伯爵道:“我不想离开山谷。” 沃姆说的是真心话,他厌恶山谷外面的生活,可伯爵并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他需要一个聪明人,更需要一个忠诚的人来监视这个聪明人,山谷里最忠诚的人无疑就是沃姆。 “大人,我真的不想去!”沃姆有些恼火,甚至不惜顶撞伯爵,“如果我走了,书房由谁来看管?” 伯爵笑了,他命令其他人退下,只把曼达和沃姆留在了房间里。 沃姆还在做着最后的抗争:“大人,我不懂得赶车,我没办法接替老亚曼!” 曼达低声道:“我们不需要赶车,我们可以做点别的事情。” 伯爵摸了摸额头,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我差点忘了,沃姆可是山谷里最好的酿酒师,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他酿造的葡萄酒。” 沃姆道:“那我就更不该离开!” 伯爵拿出一张羊皮纸,写了一封书信。 “把这封信交给牛角镇的杜尼森,告诉他你们想开一家酒馆,那里离山谷很近,便于运送物资,也便于打探消息。”
第38章 酒馆 牛角镇,土得掉渣的名字,比铁山镇听起来还要土,可这却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镇子,比铁山镇要大的多,比富庶的烟石镇还要略大一些。 牛角镇地处交通要道,领主是盖萨克子爵,盖萨克家族在这里经营了五世,镇子外面有城墙,有巡哨的士兵,镇子里居住着四千多领民,俨然一座小型城市。 交了人头税,进了小镇,等找到杜尼森的住处已经到了下午。他是牛角镇酒商的行会会长,只要找到了他,就等于找到了营业执照。 杜尼森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小个子,目测身高没有超过一米五,一头暗红色的卷发,满脸的络腮胡子,一双浅褐色的眼眸透着商人独有的世故和狡诈。 读过伯爵的书信,杜尼森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揣度的笑容,他先看了看沃姆,问道:“你是雷姆斯?” 沃姆没回应,他的眼睛正看着别处,只要到了人多的地方,沃姆就变得沉郁而易怒。 杜尼森没有计较沃姆的态度,转而又问曼达:“你叫尼达利?” 曼达点点头,指着沃姆道:“他是我的父亲。” 雷姆斯和尼达利,是伯爵给他们起的假名,他们名义上的关系是父子。 杜尼森重新看了一遍书信,摇摇头道:“你们想经营酒馆?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看你父亲这张脸,不会有客人上门的,不如去卖牲口吧。” 这也算得上一句中肯的建议,牛角镇的牲口市场很出名,周围村镇的农人都来这里买卖牲口,有不少贵族也来这里做牲口生意,主流生意行情明朗,曼达还真有转行的打算。 可沃姆突然开口了:“我们要开酒馆。” 阴沉的语气似乎不容拒绝,杜尼森耸耸肩,拿出了一张契据。 “镇子西边有家老店,做了几十年酒馆的生意,店主去年搬去了金光城,因为走得匆忙,所以把酒馆交给了我,价钱好商量,只要二十五个金币,如果你们愿意,现在我就带你们去酒馆。” 二十五个金币?开什么玩笑?在铁山镇,二十个金币足够买下一座庄园。 曼达正打算还价,却见沃姆掏出钱袋,数出了二十五个金币递给了杜尼森。 这下把杜尼森都吓傻了:“你们还没看过酒馆……” “就是,”曼达在旁喊道,“至少看了再给钱!” 沃姆摸了摸曼达的头,神色木然道:“听爸爸的话。” …… 酒馆离杜尼森的住处很远,走到地方已是黄昏。单从建筑规模来看,这二十五个金币花的还算值得,四座建筑围成了一座宽敞的院子,正面是一座三层楼房,一楼是大厅,二楼是单间,三楼是客房,很显然,这是酒馆的主体部分。 院子的左边是牲口棚和草料间,右边是仓库,后边有一座两层楼房,是店主居住的地方。 整个酒馆面积几乎和克劳德赛子爵的城堡相当,当然,建筑质量不可相提并论,城堡是大块的平整石材砌筑成的,而这些楼房和农夫的长屋差不多,木材制成框架,粘土和石头垒成墙壁,墙上开了几个小洞,勉强算作窗户。 地方是挺大,可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楼向外观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户人家,周围到处都是碎砖乱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筑的残骸。 曼达斜眼看着杜尼森:“这种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叹口气道:“这曾经是个好地方,要是换做五年前,你花七十个金币也未必能买下这座酒馆, 看见那堆石头了吗?那里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庙,每年来到这里祭祀的军人足以让酒馆日日客满,酒馆的酒甚至都不够他们祭祀用, 直到神庙被拆毁,还有不少军人偷偷过来祭祀,军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固执, 后来他们被神罚者发现了,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后果,那边还留着不少火刑柱,而且被神罚者烧死的不只有军人,还有住在周围的平民,经过一年多的血洗,慢慢也就没人敢住在这里了。” 看着落日的余晖,曼达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多么让人伤感的回忆,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这里根本没生意可做!” 杜尼森摊开双手:“我可以给你们换个地方,但可要想清楚,到了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五十个金币都未必能买来一座酒馆,而且比不上这里一半大。” “小点又有什么关系,这里只适合当墓地!” 曼达转身要下楼,沃姆却收下了杜尼森的契据。 “我们就选这里。” “在这里做什么……” “听爸爸的话。”沃姆又摸了摸曼达的头。 …… 杜尼森走了,临走之时特意往酒馆门上插了一根带树叶的木杆,这就算给酒馆挂了招牌。 “记住,每年要交三十个银币的行费!” 三十个银币?这烂地方一年都赚不到十个银币。 曼达举着蜡烛来到大厅,忍受着刺鼻的灰尘,盘点一下酒馆里残留的家当。 从黄昏到天黑,差不多找了一个小时,除了满地茅草和一窝老鼠,他什么也没找到。 连一只酒桶都没留下,看来前任店主走的相当狼狈。 曼达盘算了一下酒馆的用品,得买一个酒柜,得买一些酒桶,得有酒杯,哪怕是最廉价的木头酒杯也要两个铜币,得买灯架,得买蜡烛,还得买窗帘,差点忘了,楼上是客房,那里连床和被褥都没有…… 就着井水吃了些面包,两个人在大厅睡了一晚,次日天明,曼达到镇上去购买用度。 伯爵只给了他们三十个金币的本钱,买酒馆花掉了二十五个金币,还得留下至少三个金币为山谷购买下个月的粮食。 所有东西只能买最便宜的,幸亏曼达有一双好眼睛,用了六十个银币买回了一批家具和酒具,花了二十个铜币雇了两名女工,把酒馆上上下下打扫了一番。 酒柜和酒桶立在墙边,柜台上摆上大大小小的酒杯,酒馆终于有了些模样,曼达往火塘里添了些柴火,正满怀期待的等着客人上门,却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里一滴酒都没有。 没有酒还开什么酒馆?曼达正准备到镇上买一些便宜的麦酒,却见门口停了一辆马车,车夫正在往酒馆里张望。 曼达尴尬的笑道:“我们还没开张。” “我不是来喝酒的,”车夫连连摆手道,“是杜尼森叫我来的,他说我可以来这卖葡萄。” 葡萄?酿酒的原料? 曼达掀开了车上的幔布,葡萄的清香扑鼻而来。 “这是上好的葡萄,足足有八百磅,只要五个银币。” 曼达做了个斗鸡眼,盯着葡萄看了一会,摇摇头道:“最多两个银币,多一个子我都不给。” “小少爷,你仔细看看这葡萄的成色,要不是看在杜尼森的份上,少了七个银币我都不卖。” “不卖你就拉走,请转达杜尼森,他的好意我心领了。” 葡萄是好葡萄,要是开价三个银币,曼达也就忍了,可对方根本没有还价的意思,还仗着杜尼森的关系赖着不走。 这不成了强买强卖么?曼达哪能吃这种亏?他正想给车夫一点教训,却见沃姆走了出来,直接数出五个银币交给了车夫。
车夫接过银币,欢欢喜喜卸了车,曼达叹口气道:“要听爸爸的话,对么?” 沃姆点点头道:“爸爸要去酿酒了,不要靠近仓库,否则我会把你的血混在葡萄酒里。” “酿酒有什么好看?”曼达哼了一声,拿着蜡烛回到了大厅,开始整理这两天的笔记。 有利因素: 逃离了伯爵的监视,可以找机会尝试献祭法。 不利因素: 还不知道该如何布置赫尔墨斯的祭坛。 钱不够花,入不敷出,生活将过得非常艰难。 短期目标: 尝试通过献祭购买一件神物。 中期目标: 找到晋升二阶信徒的方法。 房间还没收拾好,曼达又在大厅睡了一晚,第二天上午,他被一个牲口贩子吵醒了。 “有酒吗?” “没有!”曼达没好气的裹了裹毯子,初冬时节,毯子里余温无比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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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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