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让我算算……”诺斯托着下巴,似乎陷入了复杂的思索,不过却偷眼打量着克里斯蒂娜脸上的焦急,直到她的耐心快耗干时,才竖起了一根手指…… “1神力值!”诺斯的话很欠揍,如果换成当年,克里斯蒂娜绝对会扑上去,揍他一顿。 见戏弄她成功,诺斯的脸上又再次浮现了戏谑之色,咧嘴笑道,“而且被我吞噬过的那些士兵,依旧还活着,至少能被我再榨上几万年……” 克里斯蒂娜闻言,脸上却不是惊喜,而是有些发寒,以前据诺斯洋洋自得的自夸,他的那个地狱,可是比自己的试验室,有过之而不及,一个灵魂,如果在那个地方住上几万年…… “魔鬼……”克里斯蒂娜在心中感慨了一句,随即问道,“接下来,我们该攻占辉煌城堡了吧?” “它是一个奇迹,绝对比你的黑石城堡更让人惊赞……”作为一名城堡迷,诺斯很是期待的强调道,“而明天的这个时候,它将属于我!” 整座死亡岛,只有一处城池,其实就需求来说,它根本连城池都不需要,不过某一代年轻的领主,去帝都就职时,偶然受邀参加了一次某公爵家的宴会。 富丽堂皇的城堡,穿梭不停的贵妇名媛,让他兴奋不已。不过这一晚对他来说,心情却犹如过山车般,颠簸曲折不停。那一幕深刻在他灵魂深处地记忆,直至他走到生命尽头的那一刻。都记忆犹新,而无法忘怀。 这一晚,这位年轻的领主,遇见了一位让她心动地贵族小姐。她是那么的美丽,那么地高贵,她的芳香,让领主沉醉。她的一颦一笑。都牵引着领主的心。 幸好,领主凭借出色地身世,英俊的外表,击败了所有的竞争者,成功的夺得了与佳人共舞地机会,甚至在舞后还被她邀请,一起交杯共饮,乃至于烛光下唇分唇合。 而席间相互攀谈时,那位绝色佳人。忽然双眼希冀地问了一句:“领主大人。您能描述下,您的城堡有多宏伟吗?我几乎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它的样貌了……” 年轻的领主,顿时豪气勃发的做出了一个愚蠢的回答:“我的领地,有着帝都最丰富的矿脉,闻名天下地能工巧匠,我地士兵们拥有世间最锋利的刀剑,最坚硬地铠甲,所以……它不需要城堡!” 漂亮小姐愣住了,周围的贵族全呆滞了,随即整个宴会中,猛然暴起了哄天的嘲笑声,贵族们放下了手中嫣红的鸡尾酒,笑的前仰后合,甚至连那些侍女们,都背过了身,掩着嘴偷笑了起来。 嘲笑声中,本已芳心暗许的绝色佳人,小脸瞬即便青了,冷冷的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了…… 土包子!!! 城堡对于贵族而言,那可不是为了防御敌人,它是一个世代豪族,身份、地位、财富的象征,一座气势磅礴、历史悠久、藏品丰富的城堡,会博得别人敬仰,而一座破败不堪的城堡,会让其他贵族鄙夷。 “我不需要城堡”这句话,听在其他贵族耳中,就犹如“我不需要穿衣服”一样…… 这位年轻的领主,在其他贵族们嘲讽和鄙夷的眼神中,异常狼狈的落荒而逃,当夜便离开了帝都,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耻辱,直至他逃回死亡岛,脑海里还回荡着那句话---- 土包子!!! 我不是土包子!!! 领主决定用事实向别人证明,自己的高贵,自己绝不是个土包子,于是他力排众议,取出了家族中几百年积蓄的财富,建造了一座气势磅礴且宏伟的城堡,甚至还将自己的雕像,伫立在了城堡大门的门口。 数百年来,一代代领主为这位先人的壮举而自豪,而一座又一座金灿灿的雕像,更是在城门口拔地而起,它们在大声的宣告着,自己的尊贵!!! “一群土包子……” 顺着官道,遥望着视线里,逐渐清晰的城堡,诺斯已经陷入了呆滞,甚至喃语出声…… 诺斯原本可是对这座城堡,报以了极大的希望的,因为大陆上一直都有一个传闻,那就是世界上最神秘、最宏伟、最波澜壮阔的城堡,就落足于死亡岛,一代代的领主们,将毕生的精力,都用在了完善这座城堡的上面。 它是一个奇迹,它是用富可敌国的财富,由千万名能工巧匠精雕而成…… 诺斯喜欢城堡,几乎达到了畸形的程度,他在亡灵位面时,就设计出了一张张精美绝世的城堡构造图,当他第一次来到亚斯位面后,更是几度都想要修建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堡,可却因形式所迫,于遗憾中放弃了。 他选择死亡岛作为突破口,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个神秘的传说,他要将那座神秘的城堡,彻底的据为己有! 为此,他甚至还曾跟克里斯蒂娜得意洋洋的吹嘘了一番,还顺带着贬低了几句,她用百年时间所建造的黑石城堡。
可看着远方那座由金疙瘩堆成的城堡,再看看城堡门口,所伫立的一群土包子雕像…… 诺斯的眉毛跳了跳,随即扭曲成了麻花,脸上的肌肉逐渐僵硬了,甚至还有点抽搐,潘多拉凑过来,弹了一下,硬邦邦的。 “好丑!”潘多拉直言不讳的一句话,犹如一记重拳,砸在了诺斯的心口…… “这就是最好的城堡?”贝蒂娜奇怪的嘀咕了一句,可传到诺斯耳中,却字字诛心,凑巧这时,小火狐貂艾咪从她的胸衣里钻了出来,迷迷糊糊的瞧了一眼视线彼端的城堡,瞬间石化了,啪叽一下,摔了下去。 如果换在往日,诺斯必定痛快的大笑不已,也许还会顺带的跑过去,落井下石般的踩上几脚,可此刻,他心中郁结的热血,却沸腾不已,燃烧了,把他僵硬的脸部肌肉,都蒸成了龙虾般的颜色…… “我绝不会踏进那座城堡半步,绝不!”克里斯蒂娜的声音,斩钉截铁,不带半点商量的余地,随即又狐疑的凝视着诺斯,疑问道,“这就是你所谓的,比黑石城堡还好的绝世城堡?奇迹?” 克里斯蒂娜的眼神中,还带着稍许的怜惜,似乎在说:哎,可怜的孩子,离开家才七年时间,眼光就变得那么差了…… 土包子?! 我不是土包子! 我要建一座最宏伟、最壮观、让每个目睹之人,都会惊赞不已的绝世城堡!!! 这一刻,几百年前曾经回荡过的那个屈辱的声音,再次回荡了起来,回荡于这片田野,这整座岛屿…… 诺斯都快疯了,他发誓,自己这一次一定要建造出一座超出凡人理念的城堡,让每个看见的人,都会惊赞,都会震惊,都会有顶礼膜拜的欲望!!! 没有人能企及,即便连神祗看见它,都必须仰望!!! 这将是一座超出人类想象的城堡,一座真正的魔法之都,诺斯更是要操纵着它,凌驾于诸神之上…… 至于几里外,那座由金疙瘩拼凑成的城堡? “拆了它!!!” 诺斯的眼睛,都快喷出火了! 第101章 攻心 一个错误的误会,害的诺斯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看着周围正在巧笑莹然的三位女士,他很想抖一抖内心中的恶狼本色,让她们也知道知道,咱,也是个爷们! 不过谁让诺斯是个君子呢,虽然有点伪吧,不过总归那也是个君子,所以最终他大人有大量,宽恕了那几头迷途的羔羊,至于心底的怒气,那当然还得撒出去,而目标,自然就是那个辉煌城堡了。 辉煌?辉煌个毛!就TM一个大金疙瘩,它咋就不叫金疙瘩城堡呢?! 凡是被诺斯盯上的目标,那就从没有失手过的,好比眼前这座金疙瘩城堡,就算它长了腿儿,连蹦带跳的逃了,它最终也得掉进诺斯挖的坑儿里去…… 说归说,事归事,诺斯自然也不会因为它长成了个金疙瘩,就会小窥了它,这不,诺斯一闭眼,就下了“地狱”,找那些正鬼哭狼嚎的倒霉蛋儿,去了解敌情了,诺斯到那里还没片刻功夫,倒霉蛋儿们就争先恐后的把所知的一切,都给抖搂了出来,就他们那积极性,就算诺斯想问他们三岁尿床的事情,也绝对照交代不误。 他们是为了坦白从宽?NO!NO!NO!诺斯的字典里,只有抗拒从严这一条,坦白,那是应该的,抗拒?诺斯绝对会把他们肠子揪出来,再挂他们脖子上,最后再打个死结……“地狱”中有一个规则,那就是没有真正的死亡,就算诺斯把他们切成片,再包成看饺子,等他们从狗肚子里转一圈。再溜出来后,只要诺斯一个意念,他们还是能恢复成“人”模样。 据倒霉蛋儿们交代,金疙瘩城堡的兵力,大概在七千左右,属于死亡岛真正的军队,和军港里的“农民”们不同。他们是真正拥有战斗力地军队。 大概是因为祖辈们传下来的传统。拉德利领主有三大嗜好,修城堡、玩女人、操男人……哦不,是操练士兵! 作为一个矿产岛屿。每一个士兵都是矿工、或铁匠出身,一代代的基因遗传下来,让他们的子女,无论男女,都壮实的跟头牛似的。再经过拉德利领主年复一年的操练。以及帝都最精锐地装备配给,让这支正规军地每名士兵,都起码具备了五阶的实力。 诺斯估摸了下,敌人的总战力数值,至少在三万以上。[阶兵战力4] 而诺斯手下,实力4阶地黄金弓箭手5000名,4阶的黄金刀盾兵5000名,5黄金级法师1000名,总战力是三万二。再加上几百名在八年前神战中幸存下来。并顺利进化的骷髅王,累计最高战力约莫着是三万六。 敌人有城墙坚守。而己方的骷髅,却可以给敌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制,这看上去,似乎是势均力敌之势,己方略优,可在诺斯不能施展神术地前提下,如果硬拼,即便获胜,那也将是惨胜。 “我有三个建议,”克里斯蒂娜听完敌情之后,考虑了一番,忽然提议道,“一鼓作气,直接突袭,趁他们慌乱之下,直接拿下辉煌城堡;” “或者先困住他们,然后我们立即在这个岛上布置一个防止诸神发现地结界,然后直接用神术把城墙给轰掉;” “而最后一个建议,稍微有点冒险,让军团埋伏在城外,我们两人先进去占领城门,我想,即便您不使用神术,也足以支撑到军团冲进城门了。 三个提议,都是好提议,都能获胜,可惜却太规规矩矩了,诺斯最喜欢的,那就是以奇制胜,尤其此刻己知敌、敌却不知己,自己要是再以正迎敌,那可着实失了他“鬼谋”的威名了。 而且怎么可以如此简单的就杀死那些守军?! 正处于恼羞成怒状态下的诺斯,可不打算就这么便宜了那些罪魁祸首,尤其那个土包子城主,更是罪大恶极,诺斯绝对要让他,为自己祖祖辈辈的土包子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你信不信,我能让他们把我们请进去!”诺斯忽然嬉笑般的说了一句,并似真似假的盯着克里斯蒂娜,“要不,我们打个赌,如果我赢了,你答应我一件事,反之,亦然!” “当然,赌注不大,如果你到时候嫌付出太多,可以拒绝履行。”诺斯随即又补充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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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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