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有这些东西?”我问。 “这是、这是……”菲尔曼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咬咬嘴唇,还是一股脑全都交代出来了,“是公爵夫人给我的,前段时间,她叫我拿了钱,离开托拜厄斯,越快越好。” “哎呀,这不巧了吗,我们也是来带你走的。” 修罗把手里的金币递给我,捋起袖子又快又麻利地将屋子里菲尔曼的东西塞进行李箱里打包,我看他的动作,感觉这个人跑路的技巧真是相当熟练,不愧是退役反派。
要整理的物品并不多,收拾完东西以后修罗推着菲尔曼的轮椅就飞快地往外跑,梦境里时间宝贵,指不准什么时候一眨眼就换地方了,必须得好好把握时机才行。 我提着箱子紧紧跟在后面,金币也都好好地放进箱子里了。 菲尔曼有些害怕地整个人缩在轮椅上,不安又困惑地转头朝我投来询问的视线。 像小动物一样。 我安抚性质地对他说:“我和南茜结婚以后打算去南边,想让你先一步去故乡的宅子里做整理,菲尔曼,做我们的管家,和我们一起生活好吗?” 说话的同时,我在心里盘算着,公爵夫人让菲尔曼离开北境,恐怕也是知道了艾登已经清楚换子的真相,想保全下菲尔曼的一条性命……她倒是了解自己这个便宜儿子的性格。 菲尔曼被我哄了两句,稍微平静了一些,小声咕哝道:“本来就是想参加婚礼才没有立刻走的,现在还是看不了……” 我说:“没事,回到家乡以后,在那边还要再举办一次婚礼,到时候观礼也一样。” “真的?”得到我肯定的答复以后,菲尔曼重新开心起来,说话声音都提高不少,整个人一下坐直了。 不过坐起来以后他又想起后面埋头推轮椅的人是艾登,接着像鹌鹑一样缩了回去,随即忍不住开开心心地开始念叨:“我来做管家吗?我只会养花,腿脚也不好……万一做不好怎么办呀?本杰明故乡的房子里有花园吗?我听说南方的气候很温暖,不用建玻璃花房,在露天就可以直接养白荼蘼花了,是真的吗?” 菲尔曼的眼睛里闪动着雀跃的光芒,充满对南方、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我一条一条慢慢回答他的问题。 “没关系,慢慢来就好了,我老家那里没那么多规矩。” “有花园。” “是真的,还有很多北境没有的花草,到时候买了种子都养起来吧。” 一问一答之间,修罗已经推着菲尔曼一路来到了庄园的大门口,我把菲尔曼从轮椅上抱起来,放进马车里。 想要离开北境,还要过桥去最近的城里,然后坐渡轮远航。 修罗站在马车边送我们:“快去快回。”他看着我叮嘱道。 我冲他点点头,踏上马车。 现在是下午,再有两个小时太阳就要落山,我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希望这次行动别出什么额外的岔子。 到达渡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沉下来,整个城镇都笼罩在一片不详的暗红色中,街面上空无一人,空中阴云密布,还能隐约看见间歇的闪光从云层中滑过后消失不见。 马上就要下雨了。 我从马车上又把菲尔曼抱下来,将行李拿给菲尔曼,让他自己抱好,推着他往渡口的方向走。 因为身体原因,这是菲尔曼平生第一次出远门,如果不是情况所迫,再不离开可能就再也离不开托拜厄斯了,我也不想这么急切地让他自己一个人走。 我一边走一边仔细叮嘱菲尔曼:“下了船不要慌,把钱看牢,会有人在码头接你的,我和南茜两个礼拜之后就来……” 菲尔曼很乖地点头听着,时不时答应两声。 ……唉,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船票出售,如果没有,就还要想办法把菲尔曼在周边的旅舍里安置一晚,那样的话就不知道这个梦境的时间能不能持续到明天了,实际上,能维持到现在还没有转换,已经让我觉得非常难得了。 梦中有时候快起来,五六分钟就能走一个过场。 这个时候,我听到达达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 周围已经很黑了,黑色的骏马破开浓雾,显出身形,接近我们以后,黑色人影从马背上翻下。 我顿觉不妙,握着轮椅的把手开始慢慢往后退,一直退到最近的路灯下面。对方沉默着一步步逼近,手里握着的短刀刃身反射出刺目的光,面目在灯光照耀下逐渐显示出来。 是艾登。 他换了一身黑色的骑装,脸上的神情不是惯常的戏谑乖戾,而是一种更加决绝、令人寒毛倒悚的残酷,他的眼中甚至没有愤怒——他看向我的眼神如同看向死物。 我看到那张脸上神色的第一刻,就知道现在使用这具身体的人是艾登。 毛色油亮的乌骐懒洋洋地打了个响鼻,踏踏走向一边。 原来如此……这就是那匹赛场上的常胜将军,怪不得有这么快的脚程。那天艾登回来时意兴洋洋,就是因为买回了这个宝贝吧。 带着菲尔曼我是没有办法逃跑的,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我把菲尔曼的轮椅用力往边上推出一段距离:“走!” 这回不像十岁那年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成年后本杰明和艾登在体型上就差了一筹,更别说现在艾登手里还有武器。 失去超能力之后,我的近身搏斗技能点大概也就只有单位五。 如果恢复意识的人是本杰明就好了,偏偏是艾登。 这也算是命运的一部分吗? 被刀捅进肚子的时候,比起疼痛,更加强烈的是恍惚感,温暖的血液不断流失出来,还散着腾腾热气,衣服被染得一片鲜红。 糟糕,这件是新衣服,很贵的……说起来,我所有坏掉的衣服,元凶都是艾登,这家伙和我的衣服犯冲啊。 我心里闪着不着边际的念头,喘息着慢慢滑落在地,夜间的石板路面又硬又凉,硌得我肩骨直发痛。 耳畔嗡嗡作响,不远处菲尔曼撕心裂肺的喊声像是隔了一层薄膜一样听不清楚。 ……真是不聪明,他应该乘机能跑一点是一点的,白费我搏命争取来的时间。明明一个人推着轮椅的车轮也能走,在旁边呆呆地看着像什么话,不要命了?哪怕、哪怕找一个藏身的地方……只要能等到天亮………… 我打架的操作还丢人现眼的要命,干嘛一直盯着看啊,在脑海里保留一些我的英勇形象不好吗。 天空中雷声隆隆作响,倾盆大雨倏忽而至。 豆大的雨点砸在地面,溅到我的眼睛里,四处流淌的血迹在雨水冲刷下一圈圈向外扩散。 小时候的南茜红着脸说我是她心目中的英雄的画面忽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真可惜,我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种英雄……也有很多力不能及的时候,婚礼也没有办法参加了。 ……没有比这更狼狈的时刻了。 艾登全然不在意被雨淋湿的衣服,他站在倒下的我身边,神色癫狂地哈哈大笑:“撒谎,她在撒谎!我才是公爵的儿子,托拜厄斯的继承人只有我!” “——只有我!!!” 风雨交加中,我的世界一片白光。 作者有话要说: 希哥,虽然你挨捅的样子很挫,但是你冲上去的身影是真的靓仔。
第33章 甜蜜假日(二十四) 我不知道昏迷了多久,恢复意识的时候,感觉自己躺在地面上的同时,又感到自己正在不断下沉。 这一时刻,仿佛出现了两个我,肉身的我留在原地,灵魂的我脱壳而出。 我很熟悉这种体验,我知道自己正在走向无可避免的死亡。 什么都看不到,我的眼前只有一片漆黑。 不远处断断续续地传来哀泣声,伴随着间歇的肉-体叩击墙面发出的闷响。 尽管那个嗓音已经呕哑微弱得无法传递话语,我仍然辨认出这是菲尔曼在呼救,他在持之不懈地向外传达信号。 何等痛苦、绝望、悲伤的声音啊,犹如野兽濒死前的呼号,即使不用言语,窒息的情绪依旧会从皮肤蔓延进每一个听见这声音的人的血管里。 然而,除了一个也即将死去的我以外,不会有第二个人听到这可怖可怜的求救声了。 ——艾登将我们扔在这个偏僻的佣人房里,从外面砌上了墙。 就连借口也是现成的,公爵夫人早已给了菲尔曼一笔离开的钱财,那么菲尔曼从此消失也是理所应当的,一个奴仆的失踪根本无足轻重。 对于一心维护贵族名誉的公爵夫人来说,相比于公爵独子当街杀人的惊天丑闻,一个毫无血脉关系、只是在庄园暂住的子爵之子婚前与情人私奔的小道消息,明显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只是不知道南茜怎么样了……她在上一个梦境里亲眼看着我和顶着艾登外表的修罗一起出去。 公爵夫人应该不想将事情的影响扩大,如果南茜足够“懂事”,她就会很安全。 菲尔曼的呼救还在继续,我有心叫他在密闭空间里节省一些氧气,但我现在连发出声音的力气都已经没有了,只能作罢。 我阖上双眼,尽可能地积蓄体力。 我不能死在这里,不能死在这个时候。 我坚持认为,人与野兽唯一的不同,就是野兽只为了生存繁衍的目标而活,而人类则拥有能够超越生命的信念。 过去曾困惑过我的那几个法阵的前置条件,如今都已一一浮出水面。 艾登疯狂行径的背后原因是得知了隐藏的身世之谜。 而菲尔曼所食用的十四斤人类血肉,是来自同样受困于密室中,最后伤重死去的本杰明。 菲尔曼不能站立,所以庄园里法阵的图案集中在墙壁的下半段。 在书房的时候我阻止了菲尔曼阅读牛皮纸袋里的内容,在这个梦境中他应该是没有关于那个邪恶的法阵的知识的,也就无法在这里召唤伪称神明的恶物。 但是……被封起的房间里没有食物。 即便这里只是来自过去的梦境,我仍然不希望这个羞涩腼腆的男孩堕入野兽的道路中。 菲尔曼谈论起他在旅行杂记中曾读到过的南方时,双眼闪闪发亮的样子,在我的脑海中还历历可数。 在身患重病的现实世界里,我曾毫不反抗地走向死亡的怀抱,没想到兜兜转转,现在居然要在虚幻的梦境里和死神作拉锯战,真是该来的逃不掉,人固有一垂死挣扎,或奄奄一息于现实,或苟延残喘于梦中。 可恶,强撑着活比爽快地死痛苦好多倍啊! 猛烈的敲击声从墙外侧传过来的时候,我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心里还在想着菲尔曼怎么突然这么有劲儿了。 墙体梆的一声破开一个洞,熹微的一柱光即刻穿透进来,随后很快扩大,成片成片地重新充斥整个房间。 墙壁被扒拉下来的砾石哗啦啦地滚落下来,有一小颗砸到我的手背上,触感木木的,一点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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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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