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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你可以娶我,可以杀我,唯独无法让我爱你,你知道吗?我恨你。”
“可我已经是未来的王了。”后羿坐在她身畔,捏她垂下的发丝:“吃了这枚灵丹,我就是仙人了,而你是我的妻子,也只能是我的妻子,仙人和王的妻子,多么骄傲的称呼。你不喜欢吗?”
翠霭冷笑:“你那么想做仙人,那我就祝君长生,不老不灭,永世为王吧。”
他把她乌黑的发贴到唇上亲吻:“翠霭,在我不老不灭之前,我们会生儿育女,继承万世江山,那才是真正的王。”
“继承万世江山?难道你要做一个独夫民贼…”翠霭睁大了眼睛盯着他:“你要将三皇留下的法令抛之脑后吗?你怎么敢…”
“我为什么不敢?”后羿如听笑话般笑了:“我必须要做真正的王,而不是那个被一群人选来选去的王!我做了真正的王以后,没有人敢忤逆我,所有的一切,都将围绕着我一个人运转,所有的赞誉封赏,都将出自我一人之口,所有生杀夺于的权利,都将属于我。当然了,也包括你。”
翠霭双目一闭,泪珠成串而下:“羿,你知道我为什么恨你吗?”她说:“我告诉你,所有人都说你是部落的英雄,只有我知道,你是多么的冷漠贪婪。”
她说:“你醉心于部落对你的赞美,你在这样的赞美声中早就迷失了方向。你贪图荣华,你总是要最好的布料做衣裳,你要分享猎物最好的部分。你让部落的人都尊称你为将军,你带领着他们猎杀凶兽,却从不顾及他们是否安全。你把大家的功劳都当做你的功劳。你贪图地位,你要做我兄长唐尧大帝之下最尊贵的人。你甚至贪图我…”
她说:“你可能忘了,你的徒弟,蒙,他跟了你十年。整整十年,你不肯教他真正的射技,你怕蒙取代了你。”
她说:“你太害怕了,你才把天蓬调去黄河。天蓬是个身怀神力的战士,你怕他抢走了你的荣耀,你就把他远逐于外。你做的一切都那么自私,你连我都要自私的绑在你身边…”
她说:“我不该被以爱之名,困囚一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后羿低低的笑起来:“翠霭,你太了解我了,你是唯一一个这么了解我的人。但是你还是差一点,你说我把天蓬远逐于外?”
翠霭抬头认真的盯着他。
他说:“你也未免太小瞧我了。”后羿红着眼睛,一把擒住翠霭纤细的脖颈,近乎疯狂的大笑着:“我杀了他,他死了,我告诉你,天蓬死了,他被我一掌打入九幽,魂飞魄散,你再也不必想着他了。”
他说:“张嘴!”他把灵丹切成了两半,一半放进自己口中。另一半放进被掐着脖颈的妻子口中,直到半枚灵丹入腹,翠霭捂着嘴干咳,看着他一件件脱去喜服。
他说:“妻子,时间不早,我们该做夫妻应该做的事了。”翠霭冷冷的看着他流泪,他一粒一粒解开她的扣子,她雪白的皮肤恍如美玉,她柔软的身体又似蚕棉,她的眼睛清冷如冰,可是她以前明明是最爱笑的,她真美丽,不管是冷是热,她都是整个人间,最令自己痴迷的女人。
后羿太痴迷于她了,以至于要和她同服灵丹,同做仙人,同掌人间。
这样的痴迷令人忘记了一切,包括那柄刺入脖颈的刀。
这是一把短刀,刀锋尖利,本是翠霭留给自己的。
翠霭环抱着他脖子,她蛊惑他,她引诱他。刀藏在他脑后,只一刀,深深刺入他毫无防范的后颈,血在皮肤下翻涌着,奔腾着,叫嚣着,从身体各地汇聚而至伤口处,挤压着刀锋,呼之欲出。
他还紧紧拥抱着这女人美丽的身体,仿佛要把她揉进心里,他已经说不出话了,但他怀着满心怨恨,重复着她刚刚的话,他一字一喘:“祝卿长生。”
翠霭流着泪死死摁住这柄刀,直到后羿死了,也没有让一滴血流出,也没有一声异动惊醒别人。
她对着死去的人哭泣:“你不能做人间之主,选贤举能,是人间永恒的法令。”
人之一生,如灯走马,在脑海中倏忽而过,她在短暂的时间里回想自己的前半生,没有一次,像她今天这样冷静。
她冷静的穿好衣裳,等后羿的身体已有些僵硬时,她拔出了刀藏在怀中,她把衣袋中藏着的一个小瓶取出来,开瓶,倒出一粒药丸。一枚她自己配制的,断肠的毒药,她给它取名,弑神。她冷静的将它吞入腹中,抱走了兔子,踢开红艳的房门,撞进夜色之中。
黑夜幽深的怕人。
她独自一人,一路逃奔。
没有方向。
她突然听见旷远而深沉的声音,含着从远古而来的倦怠,那个声音说:“你觉得孤独么?”
翠霭摇着头不敢答应,她没有想起来自己身在何处。
那个声音含笑:“倘若他在你面前,几百年几千年甚至上万年,他的存在对你而言已经毫不新鲜,他与你身边的一应事物已经没有了任何区别,那时候,你依然是寂寞的,对不对。”
翠霭跌倒在地:“不…不是…”
那个声音说:“一个人的孤独你叫它孤独,两个人的孤独你叫它爱情,多么好笑。”
翠霭泪流满面,孤独,这熟悉的词,没有人比她更懂孤独的深意,二十二重天的霜雪宫阙,三千年,没有过第二个人。
她终于想了起来,她由伏羲宝镜而来,她是三千年后的翠霭,人们都叫她广寒仙子,她吃了灵丹,既是诱惑,又是枷锁,尽管只有一半,但她依旧受了灵丹的咒,长生,孤独的长生。
五百年前,齐天大圣大闹天宫那一年,她因不服天庭对天蓬真君的审判而跳下斩妖台,她弃了仙人之身,她曾指天为誓:永世不入广寒宫。
她想起了一切,三千年前的今天,她吞下了断肠之毒弑神芝。她本该当即殉死,但是没有,她的药被替换了,天蓬替换了它,在那个小竹屋里,她接住后羿扔来的兽牙之时,天蓬换走了它。
那个深夜,她服了一粒假毒药,却吞了半颗真灵丹。月色凄清如霜,她怀抱玉兔,她身体不由自主的漂浮起来,缓缓飞升,最终落于月上。
如今她借助伏羲宝镜回到今天,她不允许自己重蹈覆辙。
“不——”三千年后的翠霭嘶声喊道:“我宁死,绝不再入广寒宫。”
她一刀刺入自己脖颈,冷酷而决绝的赴死,血染刀锋,玉石俱焚,那刀上三千年不曾干涸的血迹,属于她新婚的丈夫羿。
地府幽冥殿,地藏王菩萨双手合十,念梵音妙道:“阿弥陀佛,活与不活,就看他的造化了。”
三千年前,重伤的天蓬直摔进幽冥殿中,筋骨血脉寸寸碎裂,只余生魂飘上奈何桥头,他命本该死,却又不在人族之类,没有不灭的灵魂,无处投生,只能烟消云散。
只是那时地藏王菩萨初居地府,正与十殿阎罗煮酒谈法,酒兴之间,便要施展他苦苦修成的引魂入体之术。正遇到他,支离破碎,地藏王道:“此人正好显示我广大法力。”于是出手相救,将他肉身缝合,又取生魂引入。
天蓬终于没有死,他睁开了眼睛,道谢。却听地藏菩萨道:“你已经是个人了。”
天蓬道:“我本就是人。”
地藏王道:“你本有着一半的神的血脉,现在,你属于神的血脉尽碎,你是个彻彻底底的凡人了。”
天蓬问:“她呢。”
地藏王道:“她?她已经是后羿之妻了,人族珍贵的公主,成了仙的妻子。以后,你们仙凡永隔,再也不必相见了。”
天蓬大惊,三千年前,自己为地藏菩萨所救,就留在地府养伤。一年后返回人间,早已经物是人非,后来,他随大禹治水,建不世之功,得天帝召见,封真君总兵。
但是现在不行,他不顾重伤刻骨,当即返回人间。
远远看见一人从半空坠落,在幽深的夜色中,倏忽如惊鸿。天蓬不顾一切奔向她,接住她,拥抱她,亲吻她,迟到了整整三千年的回应,如愿而至。
只是她在流血,她脖颈上插着一柄刀,她的血液即将流尽。天蓬死死把她抱在怀里,泪落如雨。
脱出命运的桎梏,把早已设定的,本该错过的轨迹,硬生生的掰折了过来。
宝镜光华熠熠,二人霎时卷入逆转时空,返回三千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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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否泰凿开大鸿蒙
“三界众生都道,这是最古老的传说,但我记得,这是我实实在在经历的往事。”
伏羲大帝言辞缓慢,轻轻一叹,尽显出深沉的倦怠。
自鸿蒙初辟,人间之中最古老的生灵,也是最古老的主人,是我灵蛇族。当然,那个时候,四海八荒的厚土,还不叫人间,后来女娲把人类安排到这里,这里才被称作人间。
用你们的话来说,灵蛇族群们长着人身蛇尾。其实,那个时候还没有人类,人本来就是照着灵蛇的上半身捏出来的。
灵蛇族们会在树林里采集少有的食物,拿植物的软枝编织衣裳,群体无忧无虑的生活在一起。
它们有着无边无际的寿命,它们有着漂亮的身体,斑斓的色彩,以及黑瀑布般的长发。而赤灵蛇们,是部落里最美丽的种族,它们的皮肤洁白清透,筋脉长在皮下,看起来,就像身体缠绕着青浅的纹络,它们拥有火焰般华丽的蛇尾和璀璨如宝石般的坚硬鳞甲,它们的头发泛着隐隐的火光。
火,那是部落里最宝贵的东西,有了火,有了熟热的食物,它们才能度过寒冷的冬天,它们的生命虽然无尽,但能夺去他们生命的东西太多了,凶兽,洪水,天火,山崩,灵蛇族们都经历过。
火焰是它们的至宝,赤灵蛇族中最美丽最高贵最善良的那位女子,乡民们便选她来做族长,掌管火焰,主持部落,分配食物。
你们口中的娲皇大帝就是赤灵蛇族的最后一任族长。
但那时候,她还不能被称为大帝或娘娘,我们都叫着她的名字,女娲。
女娲,那真是个醉人心魄的美丽的名字。
她深受乡民们的爱戴,每个叫出这名字的灵蛇,都会扬起唇角微笑,也包括我。我常去河边采撷芙蓉花送给她,她便挽起头发来,把花朵别在鬓角。她时常上山去摘采药材,寻找生长食物的森林,她累了便去江河饮水,她盘起身体卧在河边,看河边自己的倒影,摆弄着鬓边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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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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