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当他在他身体里的时候,当高潮过后他抚摸着他汗湿的卷发陷入恍惚,他会觉得他是属于他的,就像他早就已经属于他了;他会觉得那个一直存在的漆黑影子业已黯淡,业已在他们的故事中灰飞烟灭,只余渺茫回响,迟早会消散无踪——但事实上,它始终徘徊不去,就像是一个不甘心进入坟墓的幽灵。 那幽灵的名字当然就叫斯蒂夫?罗格斯。 越深入巴基?巴恩斯的生活,你就越能感受到斯蒂夫?罗格斯的存在,他几乎无处不在。1953年,因为亚历山大?皮尔斯的死,他们一整年都在休假,7月底两人正式同居,从那时起,朗姆洛隔三差五就能看见巴基坐在书桌前写信。他总是写得很慢,涂涂改改,甚至有时候写到一半就那么摊开信纸放在那里,一放就是好几天,简直像是故意展示给他看的。好吧,他得承认他也的确看了,内容怎么说呢,出乎意料的……寡淡,总是不着边际没有主题,或者是一小段琐碎的回忆,或者是某日经历的流水账(通常真假参半,不得不承认,巴恩斯相当会编故事),几乎不使用任何感情强烈的词汇,真的很难想象写信的人和读信的人会从这封信里得到什么乐趣,但他始终在写,一封又一封。巴恩斯写好了信从不封口,他通常直接交给神盾局某个后勤人员,而那人也负责将斯蒂夫?罗格斯的回信转交给他,朗姆洛就见过几次,巴恩斯的名字总是用工整的蓝墨水写在雪白的信封上,但每一个信封都是被裁开了的。每每这种时候,朗姆洛总会对那个身居高位的大人物产生由衷的怜悯,怜悯以及鄙薄。 除此之外,巴恩斯也会和罗格斯见面,每一次时间都不太长,两三个小时,最多半天。如果某一天他打扮的特别光鲜精神出门去,并且刻意告诉朗姆洛归来的时间,他八成就是去和“老朋友”吃饭了,朗姆洛努力想要表现的毫不在乎,有什么好在乎的?反正他总会按时回来。 噢,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例外。那天巴恩斯于午餐前出门,一直到天色黑透都不见踪影。朗姆洛花了两个小时试图说服自己那没什么,他比平时更早的关灯上床,却翻来覆去无法入睡。他感觉冷,感觉床又大又软非常不舒服,感觉空荡荡的,就像是有人在他身体上挖了一个洞。真见鬼,也许这就是他讨厌和人亲密接触的原因,你一旦让某个人进入你的心,进入你的生活之中,他就会和你的骨肉长在一起,割去时必然会疼。 朗姆洛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到午夜过后才意识朦胧,他也许睡过去了一小会儿,但很快就被巴恩斯归来时发出的声音惊醒。他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侧耳倾听,听着他在外间开关柜门,然后是浴室里的一阵水响,他想他要回到床上了,回到他身边来,可是并没有……朗姆洛终于忍不住起身,走到客厅打开灯,发现巴恩斯正站在沙发旁,赤裸着上身,手中拿着一件纯黑的丝衬衫。 “把你吵醒了?”他回头笑了笑,开始把衬衣抖开套在身上。 “怎么?这么晚了你还要出去?”朗姆洛靠着门框说。 巴恩斯仿佛犹豫了一瞬,随即轻声回答:“我去趟医院,佩姬流产了,她失血太多,已经抢救了好几个小时。” “谁?”朗姆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佩姬?罗格斯。”巴恩斯说,低头系纽扣。 “哈!那婊子?”朗姆洛忍不住笑出声,这消息简直大快人心,“救不活才好呢。”他尖刻地评论道。 巴恩斯不赞成地瞪他:“喂,别这样,一个宝宝没了。” 他妈的罗格斯的小崽子关我屁事?朗姆洛耸肩,而且也不关你的事,不过这句话他没说出口。“你去能有什么用?”他嗤笑,“反正孩子已经没了,何必管她死活?” 巴恩斯把头别向一边,好吧,他懂了。 “我开车送你去,你可以在车上睡一会儿。”朗姆洛立刻说。 “不用了,你继续去睡吧,我不困。”他回答,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会尽快回来的。” “行了吧,听我的。”他断然道。转身回房穿牛仔裤。 那天凌晨他开车送他去医院,讽刺的是,那地方他们可一点不陌生。就在几个月前,当他和巴恩斯从那见鬼的大洋彼岸死里逃生回到美国之后,曾在那间与神盾局有紧密关系的私立医院盘桓许久,巴恩斯更是因为血清发作的副作用住了整整一个半月重症监护室。他很好奇罗格斯知道不知道这一点,不过毫无疑问,他那躺在床上的老婆肯定知道,她曾经来过多少次啊!每一次都趾高气扬冷若冰霜,面无表情站在病房门口听汇报,那铁石心肠的婊子!朗姆洛把车停在马路边,忍不住再次笑出声来。 “见到她替我带个话,祝她心碎而死。”朗姆洛冷哼一声。 巴恩斯没理他的幼稚言行,径直拉开车门下车去,在深沉的夜幕中走进了医院的后门。 此时朗姆洛本该驾车离开,返回自己的狗窝蒙头大睡,今夜说不定他会做个美梦呢。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竟不想走,他摇低玻璃窗,把车子熄了火,从方向盘下掏出香烟,摸出一根点燃。夜风扑着他的脸,青雾缭绕如丝如缕,等这根烟烧成灰烬,他锁上车子也跟着进了医院。 命运就是这么讽刺,十足让人发笑,他直上顶楼的特别病区,竟真的在巴恩斯曾经挣扎求生的病房里发现了罗格斯的老婆,她的名字缩写就标在门卡上:P.G,甚至连门口站着一个便衣特工这点,也和当初一模一样。而在那一层走廊尽头的观察室里,他也找到了他想找的人。 透过墙上的玻璃窗,朗姆洛能清楚地看到背朝走廊的神盾局局长,以及面朝玻璃微皱着眉头,满脸关切的他的好朋友。斯蒂夫?罗格斯双肩低垂,身形竟然有些佝偻,仿佛被沉重的事实压弯了一样。忽然,他向前倾身,朗姆洛几乎以为他想要吻巴基,他几乎都要冷笑,可是并没有,美国队长只是紧紧拥抱他的朋友,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而巴恩斯的手在他头发里摩挲,嘴唇开合,念念有词。这一切是如此流畅、如此自然的发生着,朗姆洛立刻醒悟到,那就是他们的相处方式,是他们共同拥有的那些光阴遗留的印痕。 他确信他们两个从未睡过,巴恩斯和他在一起之前没有,之后也不曾,他真心觉得这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他知道巴恩斯想要那个人,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他几乎情愿为他死,而罗格斯局长和他最好的朋友之间,显然也不如他希望的那般“体面”,他们两人过分的亲密毋庸置疑。有时候朗姆洛真想不通他们为什么没有搞在一起,那件事真的有这么难吗?比拯救世界更难?比在枪林弹雨中活下来更难?如果成为英雄与伟人的代价就是必须假模假式的活着,宁愿一封一封去写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也不敢去吻你想要的那个人,那感谢上帝他只是个无可救药的小人物! 玻璃那边的两个人显然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朗姆洛心如止水,转身离开。 巴基?巴恩斯直到第二天夜里才回到公寓,进门时满身疲惫,脸上有隐约的忧伤。他一言不发爬上床,紧紧挨着朗姆洛,把自己缩成一团。忽然之间,朗姆洛心中满溢的愤怒和妒恨全都不翼而飞了,只剩下单纯的爱怜,他刚一伸出手臂,他就枕到了他的肩头,那只是夏末秋初的九月,可是他身上好冷啊,于是他把他搂得更紧一些。 他们很长时间都沉默不语,只有彼此的呼吸与心跳应和,鼓荡如同潮汐。巴基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伸手摸索他的下体,被他轻轻拍掉。“你先睡会儿吧,”朗姆洛努力想把话讲得够强硬,声音却因克制的欲望而变得沙哑干涩。他在他怀里轻笑,像只猫儿一样蹭了蹭,在他臂弯间找了个更为舒服的位置。朗姆洛感受着他头颈的重量,心中生出说不出的愉悦,就像是一块错误的拼图终于被推回了原位。
过了许久之后,久到他的皮肤彻底温暖起来,朗姆洛都要以为他已经睡着了,巴恩斯却突然开了口。 “斯蒂夫……斯蒂夫是我的理想,”他说,第一次主动在他面前提起那家伙,“他不光是个好人,还是最好的朋友……永远目标明确、矢志不渝,让你忍不住着迷,想要跟随他前进……曾经只有我能看到他灵魂里发出的光,后来,终于,那光芒照耀了全世界……” 巴恩斯喃喃说着,话语越来越含混不清,他为什么告诉他这个?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朗姆洛寻思,也许此时此刻他以为自己正在梦中?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自己的名字。 “布洛克,你们两个其实有点相像……”巴基说。 朗姆洛怔住,他从未觉得自己和神盾局局长有何相似之处:他是超人,他是凡俗;他是英雄,他是恶徒;他是大众情人美国偶像,而他是见不得光的阴沟鼠……他们简直就犹如镜中倒影,互为映射,互为反衬,他实在搞不懂巴恩斯的想法。 “我们一点都不像。”他干巴巴反驳道。 怀中人的嘴角勾出一道弧线,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回声,就像是一只打呼噜的猫:“你们真的有点像……你们两个全都活得全力以赴,而且你们都是固执的混蛋,”他喃喃道,“你也许不会发光,布洛克,但是你很温暖……”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就那么靠在他的肩侧,真的睡着了。 巴恩斯的皮肤在他的手指之下,鼓胀的肌肉如同温柔的钢铁。他也非常、非常的温暖。朗姆洛轻轻叹息,把被单向上拽了拽,盖住两人的肩膀,然后在彼此体温的包裹下,很快也进入了梦乡。 ——他们才不像呢。 如果他是个好人的话,如果他也是个英雄,如果他是斯蒂夫?罗格斯,他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他现在就该去那间医院,把那个装腔作势的性无能大块头拎出来,用枪指着他的太阳穴告诉他他错过了什么、辜负了谁,也许再顺便一枪毙了他那个冷血的老婆。 他情愿把那命运的宠儿呈在银盘子里送给他的巴恩斯,把他真正想要的给他,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他——如果他是个好人;如果爱是牺牲奉献,爱是恒久忍耐。 只可惜他是个反派;他是如果有必要会对妇孺开枪的恶棍;他对这偏见横行的残酷世界、对那些以各种大义为名中饱私欲的人类统统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命运撕碎……他只想把他留在自己的臂弯之中。 久一些,更久一些。 也许这根本就不是爱,他并没有爱一个人的能力。 但他期望有一天,能有资格为他而死。 -2- 真遗憾,罗格斯的老婆并没有就此一命呜呼,命运终究毫无公正可言。到了1953年底,搁置了一年之久的“重生计划”再次启动,一个身材高大的独眼黑鬼接替了死去的亚历山大?皮尔斯的位置,成为了项目的直接负责人,他和巴恩斯似乎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65 首页 上一页 3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