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没见过您呀,先生?" "我身体不好,不常来这样的场合。"红发青年微笑着望了一眼大厅里舞姿摇曳的男女,"不过我认识您,还拜读过您的作品呢。" 这样的客套路易斯听过一壶,然而青年的话听来真诚无比,反叫他有些耳热。 "怎么,您不信吗?"红发青年说着,从西装内侧掏出一本小书,"喏,《阁楼上的疯女人》,我读了五遍。我太好奇了,您怎么对女巫如此了解?难道你认识她们中的几个吗?" 音乐萦绕,绅士们的烟雾萦绕,女士们的香水萦绕。路易斯瞪大眼睛,怀疑自己是被大厅里的氛围和酒精迷昏了头,才没听懂青年的话。他问他是不是"认识女巫"?难道他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凭空编造的?对了,怪不得他刚才说,自己身体不好……这人恐怕是哪个贵族家里藏着掖着的笨儿子,今天是被家长带来,打算靠着皮囊骗个不谙世事的小姐订婚的…… "您怎么不说话?"红发青年张开五指在他眼前晃了晃,"我还想问您,为什么您不再写这样的故事了呢?为什么您近来的书这样难看?" 路易斯默默喝了一口酒,再次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他最好是赶紧走开,子爵夫人这会没准需要他呢,可青年身上奇怪的气质粘住了他的脚。嘿,你可不能怪罪一个爱好奇幻故事,还喝醉了酒的年轻作家啊。 路易斯拎起酒瓶,捡起两只酒杯。"这说来话长。这里太吵了,"他对青年说,"您不介意的话,咱们去外面透透气吧,我恰好知道个幽静去处,保证不会撞见爱情鸟。" 青年显然动心了,但又有些不安,湛蓝色的眼睛在大厅里左右张望。 "您在找什么人吗?我可以帮您。" "不用了。"青年理理卷翘的红头发,脸上浮现小孩子才有的神气,"我正好打算吓吓他。" 于是这就成了。马尔福子爵府最好的聊天地点就是这个小阁楼。路易斯将窗户打开,惬意地望着烟雾飘散进黑暗中。他抽完一支烟,才想起背后的青年:"过来呀,先生,您能喝酒吗?" 青年摇摇头。"这里一点都没变。"他说,语气里似有些怀恋。正当路易斯迷惑时,他朝他走近了些,再次掏出怀里的小说。路易斯看出他确实翻了很多遍,这也很不正常,谁会反复读一本只是打发时间的奇幻小说呢? "我一直都很想见您。"青年说,"因为您是我见过最了解女巫的人,但是……您看这儿,你把水妖的习性写错了……" 路易斯把酒杯推远了些。"您说什么,先生?" "水妖并不总是诱惑过路人,除非饿了。"青年自顾自地说,他指着书里划线的地方,"您写莉娜诱惑罗纳德的时候,说她情难自已,忍不住对他施展了魅术——这是错的,水妖只有在极度饥饿的时候才会无法控制魅术的施展——其实也不是什么"魅术",只是在唾液里释放催情素罢了……总而言之,传说中的"魅术"对于水妖来说只是一种捕猎技巧,而不是坠入爱河的表现,这是人类对水妖最深的误解。事实上,水妖在选择爱人时是非常清醒的,和人类一样……" "嘿,等等,等等。"路易斯抓住青年的肩膀,"你是这方面的专家?" 青年的脸一下子红了。"噢,我是……我确实见过不少关于水妖的……" "那你一定知道不少有趣的故事吧!"路易斯的酒醒了大半,他站直了身子,"跟我说说吧,拜托,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可以把你的故事写成小说!没错,我早该干些这样的事了!" 青年舔舔嘴唇,似乎在做一个极为郑重的决定。 路易斯不记得过了多久,他才听见青年说:"好吧,我确实听过一个挺好的故事,可我答应过别人,不透露人物的真实姓名。" "可以理解。"路易斯点点头,"您可以编个假名,我不介意。" "我不太会起名字。"青年慢悠悠地说,他的声音沉进夜色,如一抔被风吹散的沙,任时间从其中穿过。 "不如由你来起吧。" 那双蓝色的瞳孔凝视进他,青年又舔了舔嘴唇。路易斯的视线在刹那间模糊,视野间只余下蓝色与红色的光点。 "当然可以。"在梦境的开头,他听见自己说。
第149章 故事发生在伦敦附近的一片森林里。那片森林不大,我想今天舞会上的很多人都去那儿度过假。森林的深处有一片湖,这就没多少人知道了。在我要说的那个时代,知道那片湖的人几乎没有。因为那时候,有位生性冷酷的侯爵在森林里修建了一座庄园,每逢夏季就到那里打猎度假。所以,除了侯爵的亲近,没有人敢接近森林,更别提那片湖了。 你问那片湖吗?我当然去过,不过今日不同往时,那里已经没有水妖了。这个故事是我从前辈那里听来的。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居住在那片湖里的一只水妖,好,就叫他罗恩吧,当年他只有十七岁。鉴于水妖比人类长寿得多,他真的太太太年轻了,又生长在无人问津的湖中,只跟父母和兄弟姊妹作伴,所以什么道理都不懂,天天只知道在水里嬉闹。 我之前说过,自从侯爵修建了庄园,就没人敢接近那片湖。这对水妖是件麻烦事,因为对他们而言,天下最美味的食物就是人类的肝脏。罗恩从小就没吃过人类,只能吃动物。动物不比人类容易蛊惑,它们是蠢笨的生物,而且力气很大,罗恩的一个哥哥就是在诱惑狼的时候被咬死的。妈妈常说,侯爵有一个特别疼爱的小儿子,要把他叼来吃,才能解她失去儿子的心头之恨。罗恩在这样的影响下,也特别讨厌侯爵一家,每当他很饿的时候,就幻想自己逮住了侯爵家的小儿子,吃掉他鲜嫩的肝脏。 有一年夏天,他趴在湖岸边吹树叶玩——很奇怪,他作为一只水妖,还挺爱晒太阳的——发现一对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女正往湖边来。他吓得想一头扎进水里去,可他从来没有见过人类,忍不住悄悄游到一块大石头后面偷看。 那个男孩脸色很苍白,长得却很英俊,他的头发是金色的。没错,那就是侯爵的宝贝儿子。他在庄园里呆得烦了,就顺手牵了一个漂亮女仆,跑到湖边谈情说爱。当然,不只是谈情说爱。罗恩看见他倒在岸边,女仆倒在他身上,他搂着姑娘亲了一会,就把她的裙子撩起来了。罗恩隐隐约约明白他们在做什么,但也怪他爸妈太粗心,没教他水妖和人类的区别,让他以为这些只不过是寻常的捕猎动作,直愣愣地看着,一点也不晓得害臊——心下还纳闷怎么人类也会相互搞这一套呢。只是看着看着,他的脸开始发烫了。他发现那个金发男孩真好看,他怎么也看不够。哈哈,你也知道,水妖是双性的,男女同时出现,自然是更漂亮的那个更引他们注意。 奇怪的是,之后的一个礼拜,侯爵儿子都准时出现在岸边,每次都带着不同的女孩子。罗恩很爱看他们表演,尤其喜欢看侯爵儿子——当然,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他是谁呢。最后一天,侯爵儿子甚至带来了一位美丽的贵族小姐。可偏不巧,正当罗恩欣赏那位贵族小姐穿衣的倩影时,侯爵儿子突然跳到石头上,把他抓了个正着。原来,侯爵儿子早就发现他了,心里觉得好玩,才每天都带人过来,罗恩以为自己在偷看人家,哪里知道人家也在偷看他。 侯爵儿子问他是谁,怎么会天天待在湖里边。罗恩这才反应过来,因为他下半身藏在水里,侯爵儿子没有看见他的水妖尾巴,只当他是个人类。罗恩顺势骗侯爵儿子,自己是个猎人,每天偷偷来这里洗澡,请求侯爵儿子不要惊动侯爵。侯爵儿子答应了,但要求他晚饭前来庄园找他。罗恩没办法,只好答应。 侯爵儿子走后,罗恩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很高兴,说那肯定是侯爵的儿子——我们给他编个名字,行,就叫德拉科吧——他邀请你去庄园,这是顶好的机会,你只要趁和他单独相处的时候,按照我们教你的做,就能得到他的肝脏啦。到时候你把肝脏叼回来,让咱们全家人好好饱餐一顿。 罗恩听了妈妈的话非常难受。一方面是因为,那么好看的男孩竟然是讨厌的侯爵儿子,另一方面,他并不想把德拉科变成尸体。于是他的妈妈让步了,她说,实在不行,你也可以吃别人啊,只要能让家里吃上人类肝脏,怎样都行。罗恩被说动了,便让妈妈找出人类的衣裳,服了隐藏尾巴的药。他上了岸,赶在夕阳落山前,按照侯爵儿子说的,敲响了他卧室的窗户。 德拉科正在换衣服。原来那天是他十七岁的生日。他是侯爵晚年得来的独子,打娘胎里就得了一种难治的病,因此备受家人宠爱。当初,他在湖边看见罗恩,心里就怀着逗弄的念头,真正把人叫来,他的劲头早就过了,因此对罗恩爱搭不理的,一边穿衣服,一边等着罗恩主动来讨他的欢心。可惜罗恩是个小水妖,什么也不懂,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把他气坏了,就伸出胳膊,指使罗恩帮他系袖扣。罗恩心下紧张,动作很是笨拙,好容易才把扣子系上,抬起头来才发现德拉科一直在看他。 德拉科见他看过来,咳了一声,又使唤他去挑香水。罗恩跟在这位少爷屁股后面闻了半天,感觉每种味道都怪怪的,呛的他鼻子痒死了,就不高兴地说都不好闻。德拉科说你个穷小子懂什么,罗恩闷闷地说你身上的味道就挺好闻的,是植物的香气。他不懂为什么,他话音刚落,德拉科的脸就红了。小少爷过了好久才嘟囔,那是大夫给他开的按摩药水的气味,哪里好闻,臭死了。 罗恩还是小孩子脾气,听了这话,一把抓过德拉科的肩膀,鼻子凑到他颈间,认真跟他解释,这药里有桔梗花的香气,一点都不臭,却不知怎的被对方环住了腰身,嘴唇也轻轻凑上来了。 那是罗恩的第一个吻,他很喜欢。因为对方长得漂亮,身上有他喜欢的香气,吻得也很温柔。水妖在这方面向来是极好的学生,他也学着挑逗对方的舌尖,吮吸对方的唇瓣,对方被他勾得轻轻喘息,将手伸进他的衬衫,抚摸他的腰腹。这一切都让罗恩感到甜蜜的晕眩。然而,好景不长,一阵敲门声打破了卧室中的迷幻,女仆在门外叫德拉科下楼,接待来赴宴的宾客。 当德拉科推开他时,罗恩心里涌出小小的失望。他不懂为什么对方脸上闪现出惊慌,还用手反复擦拭自己的嘴唇,好像他沾上的是什么脏东西。女仆很快下楼去了,室内的沉默令人心里发慌。罗恩低下头,好容易憋出一句再见,转身只想顺着窗外的梯子爬下去。他觉得自己好失败,脑子里一片浆糊,估计要让妈妈失望了。 可他刚把一只脚伸出窗外,就被小少爷拉住了。罗恩耐心地听对方说了好多废话,总算听明白,对方想叫他先留在这里,还说这是给他的"恩赐",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罗恩听不懂他想表达什么,但还是很高兴对方邀请他留下。他晕晕乎乎地答应德拉科会在这里等他,还会给他准备生日礼物,然后目送对方离开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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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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