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可可将江明雾最喜欢的正红色唇膏重新印在她的唇上。江明雾使劲,想要获取更深程度的一个吻。 她微微仰起头,吞咽下一口撕扯这叶可可香味的气息。 叶可可推开她:“别弄花了我的妆和我的衣裳。”她笑笑,伸出手指江唇边有些溢出来的红色唇膏擦掉,抿一下,将那抹妖冶的红按进骨血里。 叶可可侧头看着幽深的宅邸。奇怪,这所房子原来这么小吗? 印象中这里是朱门,是深巷,是讳莫如深的高墙深院;转头再看,怎么这里格局这样小?不过就是楼间距宽一点的洋房罢了。 叶可可凝视着着宅邸片刻,忽然笑了,如释重负。 雨小了,但是依旧飘花似的在飘落雨丝。地上扬起了一阵雾蒙蒙的潮气,那是肉眼不可分辨的小雨珠。 然,再小也有杀伤力。 高跟鞋踩在地上,水珠会沾湿她的头发、衣裳,尘土会沾染她的鞋面。 高墙大宅没有尽到它应尽的义务,宅子中没有人出来迎宾。 江明雾按响了喇叭,短促的三声回荡,越是开阔的空间,传递得越是遥远。 叶可可没有下车的意思,江明雾也没有让她下车的意思。 直到那朱门缓缓打开,管家打着伞小跑着出来,江明雾才按动了按钮。车门缓缓地打开了。 “是大小姐啊。”管家看到这架势,赶紧跑上两步,将伞撑在叶可可的头顶上方。 叶可可还是没有动,她不着痕迹地抬眼,看看车顶门沿。 年青的管家是女主人宋胜男看中的人,高大英俊是其次,最主要是识时务。他可以做金牌管家,不是只靠着一张脸。 管家顿时了然,他立刻伸手挡在了门沿的位置,又赶忙道:“下雨天,大小姐仔细路滑。” 叶可可这才缓缓地、漫不经心地侧身出车门,高跟鞋迤迤然地踩在泥泞的地上,蒙蒙的雨丝落在伞面上,又弹开去,将她整个人都包裹在像雾像雨又像风的一种酣然氛围中,像是一幅水墨山水画。 叶可可回头,向江明雾眨眨眼,像是再说,我可以的,你安心。 江明雾想,这下不是水墨画了,是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与此同时,她又想,真是不应该给她画上那样艳丽的唇膏,她的美叫别人看去了,让她即是荣耀,又是不甘。 她的美,难道不是应该由她独占? 管家不敢丝毫大意:“那位小姐不一起来吗?” 叶可可的脚步停了片刻,睨了他一眼。 管家没来由,心底有些发慌。这个大小姐衣着变了,妆容变了,连气场似乎也变了。但是往日她不是这样的吗?他早就已经不急的了。大小姐存在感太低,他甚至不能够回忆起从前的叶可可是什么模样。 管家不由得多看了她两眼,仔细看,她还是她,但是仿佛又不是她了。管家不由自主,有些戚戚然。 “你是带了两把伞?还是准备背着她?”叶可可红唇微启,吐出来的话呛得人说不出话。 叶可可想,难道是吃江明雾口水吃多了?连说话的姿态也像极了她?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管家当下不敢大意,亦步亦趋地跟在叶可可的身后。 他逾距了,什么时候轮得到打工的人做决定?大小姐不再是从前的大小姐,是他的错,他轻视了她。 进了叶家,管家不再多发一言,他恪尽职守,替叶可可擦鞋、脱外套、递毛巾。沉默地、迅速地、得体的,像是一阵空气。 这才是打工人应该有的态度。 叶可可一眼看见了大厅里端坐着饮茶的宋胜男,高傲得像是一只花孔雀。 只有心中没有底气的人,才刻意营造这样盛气凌人的姿态。 叶可可心想,这是她家,她怎么还这般端着捏着的?不累吗?叶可可想起另一处宅子的女主人,秦落芳在房子里旁若无人插了一盆巨丑无比的花,还沾沾自喜。 那才是女主人。 “是谁在按喇叭?也不知道扰民?”宋胜男用眼角瞟到了叶可可,指桑骂槐。 叶可可走到茶几边,等管家奉了茶,这才坐下,也不说话,静默着。 宋胜男面子上挂不住,重复又问了一遍:“刚谁按喇叭了?不知道我们这是别墅区?高档住宅区?” 管家眼观鼻鼻观心:“是我不好,没有注意到大小姐已经在门口了,是我的失职。” 说完立刻恭敬地退下,宋胜男简直要气歪了鼻子。 真是个扶不起的刘阿斗。这个管家是她看中的,年轻得体又机灵,一个眼神就知道她的意思,很和她的眼缘。怎么今天看来,这样不知进退,竟然不顺着她给话叶可可听? 叶可可端茶轻轻抿了一口,只是笑笑。何必呢?姿态这样低,其实管家哪里有错?这样的回答已经很得体,怕就怕有人给了台阶,有人不知道那是唯一的求生通道。 叶可可缓缓放下茶杯:“阿姨,有客人来不知道迎,与其说是工人的错,不如说是女主人太失职,况且——”她停顿得很有节奏,看向宋胜男的眼神中带着一抹挑衅。 “况且,我是叶老爷请回来的客人,您这难道不是在打您丈夫的脸?” 叶可可得偿所愿,她看见送胜男的脸都气绿了。 叶可可很愉悦,进而又听见楼上传来叶鑫的声音。 他呵斥了宋胜男,说她大过年的,也不知道迎来送往。当然,虽然呵斥了女主人,却也没有对叶可可有好脸色。 “你上来。”叶鑫居高临下。 叶可可抬头看看站在二楼廊上的父亲,深吸口气。 他们都不重要,这个所谓的“家”,只有叶鑫与她有割不断的血缘联系。 所以她的敌人,也只有一个叶鑫而已。 她没有再看脸上挂不住,时而惨白时而惨绿的宋胜男。 她不重要,小人物,nobody而已。 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叶可可捏捏手心,她踏上了楼梯。
第121章 问问我家 叶鑫的书房叶可可不是第一次踏足,但是也并不常来。 叶鑫不是那种可以让女儿坐在膝头办公的人,他向来注重大家长的威望。 最好是唯我独尊。 然而独尊向来不是唯我就可以的。 叶鑫还不懂得,越是暴发户才越是注重所谓的规矩和排场,真正的百年绅士根本不会对下面的人这样颐指气使。 叶可可当然也属于“下面的人”这个范畴,她在叶家的地位甚至不如管家。 叶可可不是没有拘谨。 “舍得回来了?”叶鑫上下打量这个长女,他在不悦。 叶可可变了,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但是全身气场全部不一样。如果这点眼力劲还没有,那么叶鑫也枉在商场厮杀这么多年。 是好事。 子女的成长,只要能够挑起家族的重担,替家族开疆扩土,都是好事。 但是他依旧不悦。 事实上叶可可并无过错,甚至她走了之后江家的订单依旧纷至沓来。叶氏集团真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但是叶可可不尊重他,这便是最大的过错。她竟然这样毫无声息地走了?仿佛要和整个家族割裂。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都是不可原谅。 最开始,叶鑫断掉了叶可可的家用,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叶鑫就不相信叶可可手无存款可以继续逍遥快活? 这是叶家人的常态,没有钱,便没有尊严。 叛逆期的叶庆澜也曾经“离家出走”过,甚至逃出了国。 叶庆澜是叶鑫最喜欢的小女儿,从小也接受西式教育,从十岁开始嘴里便总是吵吵嚷嚷着“人权”、“平等”和“自由”。 叶鑫觉得可爱,也不多加干预,反而每年两次夏令营,放纵叶庆澜随意出国。 叶鑫已经记不清了,当年似乎是因为某一个男朋友。叶庆澜要同那种只有学习好,别的一无是处的穷小子在一起。 叶鑫只是叫她断了,玩玩就算了,长久不可能。到底是年轻女孩子,能够被“爱情”那种东西蒙蔽双眼,叶庆澜卯足了劲要同那个男生走。 不过是二十不到的年纪,爱情大过天、有情饮水饱。 叶鑫断了她的信用卡,不过一个月,叶庆澜乖乖地回家,再不提“独立”和“自我”。 这一个月怎么过的,叶庆澜没有说,叶鑫也没有过问。反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 叶庆澜从此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又或者是彻底透过现象看明白了本质,更加放浪形骸、只知道醉生梦死,真正过上了木偶大小姐的生活。 叶鑫非常满意。这是一次成功的经验。于是大家长叶鑫想当然,没有钱的叶可可自然会回家认错。 至于这个错是什么?莫须有的众口铄金多得是。 但是叶可可仿佛根本不在意。 后来知道她在某个影视公司打工挣钱。叶鑫这才想起来这个女儿从小养在外面,她不是叶氏的公子和小姐,她不需要名牌包包和靓丽服饰,她也不是断了信用卡就活不下去哪种人。 睡不过六尺、食不过三餐,她当然可以凭借双手养活自己。苦一点罢了。只要甘愿,又有什么关系? 叶鑫这才有些动容,失控是麻烦的事情。他是叶氏的大家长,他厌恶一切的失控。 好在叶可可不过是风筝,牵着线总要回来,她还是回到了本市。 她终究是逃不脱叶氏的手掌心的。 你看,不过一个电话,她还不是得乖乖地回家?想到这里,叶鑫的心情这才好了一些。 叶可可呢,只是沉默不语。叶鑫但凡站在父母亲人的角度上,哪怕给予一丁点的温暖,哪怕仅仅一个问候。 她又何至于此? 叶可可扯了扯嘴角,做人真不能太贪心。 早就知道叶鑫不是合格的家长,事情本来就是这样,何必抱怨?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若不是这样的叶鑫,若不是这样的叶家,她怎么可能机缘巧合遇到江明雾? 所以,做人不能太贪心。贪心不足蛇吞象。知足常乐,总要看到事情的光明一面。 所以,你看,她遇到了Sunny。 叶可可的笑,显然让叶鑫更加愤怒,他将手中的材料掷落在书桌上,重重地一声“咚!” 叶可可扬眉,看向叶鑫:“叶总。”她说,开口就是叶总,叫谁叶总呢? 叶鑫站起来,他要发怒了。 “叶总,我同江家小姐走得近,所有订单,都是我一句话的事情。”叶可可说了,慢条斯理地找了位置坐下来。 他不邀请她坐,她就不能坐了? 不仅坐下来了,还要在书柜上挑上一本好书。 书都是好书,就看读书的人爱不爱看了。 叶可可挑了一本大部头的书,慢条斯理地翻阅着。 “叶总,在商言商,做您女儿,我不过每个月十数万的零用;做合作伙伴,我可是代表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叶可可将那本书翻得哗哗的,“做女儿必须服从,做伙伴得到尊重。您不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吧?”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109 首页 上一页 10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