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几,府邸门外传来一些脚步声,她抬头望向家门口,瞧见三名身穿绯色官袍的人,各捧着一个红布盖着的托盘,微笑着走进院内。 “使君大人,陛下得知今日乃大人的生辰,特赐岁宴,令我三人陪伴祝岁。” 叶秋风淡然微笑着站起身,待他们将带来的东西放到朱案上后,轻捻起红布。 中间那红布,盖着的是一坛酒,左右则是金子。 “年纪大了,喜欢安静,就不劳三位陪伴了。” “明早再来吧,来喝杯茶。” 三人能听懂画外音,便拱手行礼,离开府邸。 花暮雨微笑着走过来,揽着她的手臂: “今日不仅是你的生辰,还是你娶我的大喜日子。” “夫人,这十年,您开心吗?”叶秋风摸着她的脸,这触感,叫人心生不舍和贪恋。 “开心,不仅这十年开心,如今回想诸多过往,哪怕是被你气的那些过往,这般去回想,也感觉别样的开心。” “那就好,希望此生,算是让你幸福了。” 叶秋风单手拎起那坛酒,牵着花暮雨走入寝房,又吩咐家中掌厨过来。 “蒸些夫人爱吃的虾饺端来,还有蒸排骨、蒜蓉炒春盘、清蒸石斑鱼,”顿了顿,叶秋风又对她问道: “还想吃什么?” “泡一壶玉祯爱喝的柑橼刺玫茶来。” 两人一起吃了最后一顿饭,夜深之后,相互褪下衣物,手牵着手躺在床上,闲聊了许多,多是关于过往的。 “秋风啊,你不觉得马鲛鱼很难吃么?后来尝了几次,不论如何烹制,都还是不喜欢那味道。” “你也知道我是饭桶,能吃的我都吃。” 花暮雨嗤嗤的笑,紧了紧攥她的手,然后侧过身来,珍惜地凝视她的脸。 叶秋风的身子还挺硬朗的,也不驼背,身姿笔直,但明显有老去的迹象。 眼角长了皱纹,皮肤也略松弛了些,以至她笑的时候,眉眼更弯弯的。 颧骨也比年轻时凸显了些,腮帮子的肉略有点耷拉,已说不上好看了,但仍有好看的地方—— 她笑的时候,酒窝连着侧颊处会有一道褶,那道褶将她的笑容,衬托地更明显,好像她总是很开心似的。 叶秋风轻抚着她的脸,情不自禁时,会亲她一下,亲完了还抿着嘴笑,羞意淡淡地写在眼神里,与情意融合,这眼神是只有花暮雨能看到的,哪怕是在外,花暮雨有时会嫌她总这般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叫她收敛些,她也不知怎么收。 凝视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暮雨,若有来生,你希望来生的自己,过怎样的生活,或生在怎样的人家?我若是能找到你,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么?” “你不觉得你这辈子因为我,活的很累么。” “不累,还很有意思,很有奔头,因为有光塔,你就是我的光塔,商船远航时很容易迷失方向,于是只能在海上茫然的漂着,后来为了不迷失方向,我们路过一些露出海面的礁盘时,会在礁盘上用石头堆摞起高高的石塔,石塔上固定一盏长明灯,昼则看旗,夜则看灯,你在,我就不会迷路,你就是我的来路和去处,若有来生,我还想找到你,找到我的来路和去处,不然我会迷路,所以我得先问问你,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你。” 花暮雨抿着嘴挤出微笑,泪珠溢出眼角,叶秋风给她将泪水擦拭掉,有些懊恼地又说道: “十年,是不是要少了,应该多要几年的。” 花暮雨摇摇头:“你太累了,不想让你再累了。” “可是,不想让你跟我一起走,又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怕那三个小东西照顾不好你。” “我才不留下呢,我要跟你一起走。”花暮雨钻进她怀里,紧紧抱住她。 叶秋风纠结于此,不忍心她走在自己后头,也不忍心带她一起走。 “说嘛,来生,你要生在怎样的人家?”叶秋风揽紧她,珍惜地感受着她的气息,她的体温。 “来生,像玉祯那样,生在富贵人家,有你这样的阿父惯着她,天天败家,家产也败不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就去哪。” 叶秋风嗤嗤的笑:“好啊,那我就做你的童仆,供你使唤,顺便帮你败家。” “你怎么这么卑微,就没想过压我一头?” “我挺喜欢被你压着的,抬手就能摸到你的后脑勺,揉按你的颈窝,然后你的呼吸热乎乎的,扑在我脖子上,你舒服我也舒服,嘿嘿。” 闻声,花暮雨翻身压在她身上,鼻梁贴在她脖子上,唇瓣稍微蠕起就能亲到她的脖子,张嘴就能拿她脖子磨牙。 每每拿叶秋风脖子磨牙,她都会酥痒地耸肩,一耸肩,就更贴紧她脖子,两人的身子如融合了般紧贴,不分你我,融为一体。 “哄你睡觉,一觉起来,就是来生了,”叶秋风安详地微笑着: “花暮雨,我爱你,来生见。” “叶秋风,一定要来找我,我怕没有你的生活,还是会痛。” “我爱你。” …… 已七十多岁的叶琛,清晨起床后,如故般在园子里,给兰花浇水,兰花是发妻李瑞绣生前最爱的花。 老人的目之所及,皆是回忆,看着花,更是在看过往。 昨日来府上的那三位绯袍官吏,大清早的又来了。 跟着三人前往叶秋风的寝房,敲门许久都没有动静,破门后才瞧见—— 花暮雨侧枕在叶秋风肩膀上,两人穿着十年前大婚时的冕服,都已去了。 花暮雨走的时候很安详,就像平常一样,困了,就在叶秋风怀里睡着了。
叶秋风不舍得让她感受死亡的痛苦,在她睡着后,用准备已久的止痛和麻痹用的曼陀罗草配制的蒙汗药,大剂量吸入,曼陀罗草大剂量使用时有剧毒,会麻痹呼吸,直至呼吸停止。 而叶秋风喝完了那坛御赐的祝岁酒,以免不喝又是大不敬,祸及子嗣。 叶琛没有崩溃扑过去,只是眼泪仍不受控的簇簇坠落。 难受和痛苦是难免的。 到老了,还是我这个七十多岁的白发人送你,不过你们也活够了。 想起叶秋风幼时总说,做他叶琛的子嗣太累,要重新投胎。 秋风啊,这辈子做我儿,确实太累了,光是活着都要拼命去争取。 儿啊,来世别做我叶琛的子嗣了,做个平凡的幸福人儿。 …… 头蓬河的秋风庙里,来上香的人络绎不绝。 几粒光斑忽而有了意识,能瞧见时间的长河在快速流逝。 瞧见香炉里刚点燃的香,眨眼间燃尽。 瞧见眨眼的功夫里,庙外的昼夜快速交替,树从幼苗快速参天,又被伐倒,继而周而复始。 瞧见黄尘被奔腾而过的千军万马掀起,庙快速破败坍塌,然后很久很久,周围都没有人影出现,头蓬河干涸了很久,直到周围快速拔地而起一柱柱参天高的“石头”,头蓬河才迎来很多人影快速挖凿河道,然后水流充盈入河道。 时间的流逝忽然慢了下来,十几个脑袋上扣着黄且光滑之物的人,拎着类似农具的东西,站在光斑附近,并四处张望,似在寻找什么。 光斑懵懵的看着眼前,像有感知意识,却无主观意识,直到眼前,忽然很近地贴过来一张好看但稚嫩的脸,明明看不见光斑,却朝着光斑展露着灿烂的微笑。 “暮雨?” 主观意识苏醒的刹那,光斑眼前一黑,“暮雨”二字也变成“哇”的大哭声。 “恭喜夫人喜得贵女!嚯,八斤重呢,了不得!” “???”
第53章 番外1 每个人都不是平白无故的来到这世界, 你的来路和去处,唤醒了你, 所以你来了。 …… “乔夕之,这名儿不错,老父亲还挺有文化。” [作者泫然泣血:你的老父亲就是我,为了另起新名,乃公坐在电脑前两天两夜没睡,喊爸爸!] 两岁的叶秋风,像个小大人般,手里抓着于她而言有些重的“巨大”书卷,一边用嫩如莲藕的胖爪翻阅大周史籍,一边适应新名讳。 房门外,几个家仆以脑袋,竖着排成一排溜,透过门缝窥看着她,脸上写满目瞪口呆,眼珠子都要被瞪掉出来。 史籍看不多会儿,乔夕之几乎咬碎嘴里、刚长出来的十六颗软嫩乳牙—— 本坐拥三百余州的大周帝国,已传国二百七十年,十三代帝王,代代吃老本,擅长窝里斗,更擅长被契丹国和金国吊打,疆域连年缩水。 如今,黄河已不知丢了多久,周国龟缩于秦淮以南,国都汴梁竟也成了边城? 昔日的越国六十六州,已是大周帝国的大半壁江山,大周的富裕,八成集中于曾属于她的江南。 这就是命吧,有生之年,遇到了周太宗这最强的对手,双双嗝屁后,后人却全是歪瓜裂枣。 乔夕之气的小嘴爆发一连串奶声奶气的脏话,嫩藕小拳攥的紧了又紧。 气得不行时,竟两眼翻白,小嘴汩汩吐奶,一下没绷住,便昏厥了过去。 窥看的家仆吓了一跳,赶紧手忙脚乱的抱起她去找大夫。 昏厥中,乔夕之苏醒于被花暮雨“捡走”的另一半命魂胎光。 已八岁的“花暮雨”,虚弱着小碎步,于汴梁皇城内到处走走看看,像是在寻找什么。 她之所见,便是乔夕之所见。 有些讽刺,她竟生在了几度易姓的周国皇室,还是周明皇的嫡长女,名儿倒是好听—— 洛灵犀。 乔夕之心想,你是有多热爱拯救世界,生于何时不好,非要生于乱世,还在乱世,“唤醒”了自己。 她本觉得,喝下毒酒后、怀抱着心上人迎接人生的最后一刻,最后的记忆停留于此,这段记忆就是她的永生永世。 愿怀着这段记忆,从此长眠不醒,只为永远地拥抱着你。 如此,她已心满意足。 结果你却非这样想。 难道是上辈子爱我没爱够?还想再爱我一辈子? 嘿嘿。 默默“旁观”洛灵犀的一举一动间,洛灵犀却在心想,总觉得有某种熟悉感,离她很近很近,为何,就是寻不到踪迹,却也不知自己在寻什么。 她身后还跟着一大堆宫女太监,躬着腰追在后头护着她,似怕她磕着碰着。 两年前,六岁的她被周明皇抱在怀里,随御驾巡游杭州,“偶然”经过那座只剩一道土墙的秋风庙时,散落的胎光碎片被她唤醒,还被她“带走”。 那散落于聚阴之地已三百年的胎光碎片,极阴极寒,洛灵犀的娇弱身子,受不住这阴寒之气,体质每况愈下。 周明皇愁坏了,眼瞅着心爱的嫡长女愈发弱如细柳,风一吹就着凉,焐久了又中暑,他花费重金打造避暑山庄和御寒离宫。 冬日时,御寒离宫里昼夜燃着上千暖炉,炎夏的避暑山庄,和煦荫凉舒适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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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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