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翠花好奇道:“秀娣啊,我可好久没见过啊,这孩子真考上大学了,不错啊,给咱们老林家争光了。” 林国华叹息道:“人家现在可不是老林家的人,是老许家的女儿,那老许天天去镇上赶集,见人都夸他女儿懂事,可羡慕死我了,谁让我生得三个都是不争气的儿子。” “这秀娣啊,也能干,就是长得有点黑,当初小时候看着是没有慧娣好看,可没想到长大了比慧娣有出息啊。”唐翠花笑着朝林国强两口子打趣道:“你们这可做了亏本买卖了,当初要是留下秀娣,那该多好。” 林国强两口子讪笑,而林国华又反驳道:“大姐,你这话就说错了,那秀娣现在长得可真水灵啊。前几天见到老许的时候,专门给我看了照片。姑娘现在打扮出来,盘靓条顺的,可顺眼了,比慧娣都还好看。关键是这秀娣念的书多,这身上那股子感觉,我形容不出来,反正不是以前的秀娣了。” “哼,有本事有什么用!”刘春芳实在憋不住了,突然怒吼道:“长本事了,连亲生父母都不认,这狼心狗肺的女儿,我当初就不该十月怀胎生下来。” “这十几年来,我们有多少次去看她,她都不愿意出来见我们。” 刘春芳突然失控,嚎啕大哭起来,拳头猛地往身上捶自己。 “她不认我们做爹娘的,连她亲姐姐的婚礼,她都不愿意来看一眼吗?” “我错了还不行吗?” “我造的什么孽啊。” “秀娣,我的秀娣,娘想你了,娘想你了。” 林国强猛地将刘春芳搂在怀里,那不轻弹的男儿泪,即使到了不惑之年,也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林书其实能理解,前十年的苦日子,这种自己家过不下去了,将女儿送给别人养活的人家不少,甚至每个村都听说过有那么一户人家。可不论如何,要是三伯想要养回秀娣。至少在一开始,是有很多机会的。只是他们不敢,因为他们已经将秀娣送了出去,已经走出那一步,便只能一错再错。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林书其实在这几年也和秀娣联系,找过秀娣,甚至在刚得知秀娣被卖以后,还去找过秀娣,想拿钱将秀娣给带回来,可秀娣竟然说她不愿意回来。她不想再待在一个对她只有谩骂,指责,冷嘲热讽,和无尽殴打中的家庭。她不想每一天受着父母如对待牛马般的颐指气使,每天看着父母对着慧娣扬起笑脸,却转而对她冷眼以对,这种心理的反差,让她每天都生活在地狱里。她在这个家,根本看不到自己,像个可有可无的影子。她也要光,她也想发热,也想要温暖,这都是原生家庭给不了她的,好在老天没有抛弃她,她又重新来到一个家庭,全心全意爱着她这个女儿的家庭。 后来,有一天秀娣告诉他,“哥,你知道吗?其实我不恨他们,我感激他们。我很庆幸他们将我送了出去,而不是让我留在这个家受无尽的折磨。没有当初他们的选择,就没有今天的我。” 就在这混乱的气氛中,满头白发,杵着拐杖的林老太走了进来,端着桌上吃剩下的饭菜,就开始往嘴巴里弄。 林国华猛地站起来,气愤地指着林老太道:“娘,我不是让你待在家里吗?你看你这又老又臭的,往人家这结婚的地方跑什么啊。” 林老太快八十岁了,牙齿都掉光了,只剩下门前两颗牙,露出满口的牙花子道:“我来看我的孙女。” 林国华“哈”了声,道:“那你来迟了,你的孙女早就送去婆家了。” 林老太如今是跟着三儿子轮着住,林老爹前几年走了,剩下林老太一个,如今是两儿子谁都嫌弃,只有林国胜还心疼他老母亲。 林老太在老二家过得啥日子,看林老太连剩饭都捡着吃也能看出来,林国胜说过老二几回,老二倒是直接回他:“哥,你这么会说,那你一直养着啊,也不用搁我家受气了。” “卫星,带你奶过来吃饭。”林国胜看不下去了,朝着林卫星道。 林卫星走过来搀扶林老太,林老太却认不出来了,尽管林卫星还回家看过林老太几眼,当林老太走到林书跟前的时候,一双老眼看着林书,又很快撇开眼去,林书埋头,默默地吃完饭,就起身朝着三伯致谢,三伯也笑着说了些,让他晚上小心看路的话。 林书走后,林国华倒不好意思地朝着刘春芳道:“咱们慧娣结婚,狗蛋儿随了两百块钱的礼,这以后狗蛋儿结婚,咱们要随多少才合适啊。” “这么多钱啊。”刘春芳惊喜过后,也是担忧,倒是林卫星一句话让他们放了心,“三伯,三娘,你们就放心吧,狗蛋儿说他不会结婚。” 林国胜道:“胡说,狗蛋儿是老四家的长子,怎么会不结婚?” 林卫星摇头,“这我可不知道。不过,我只知道,狗蛋儿说什么,他就会做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自己好蠢啊,用了这么久的大神码字,不知道有自动空一行的功能,这么久一直是我手动隔行,泪奔。 还有两章就完结了,爱你们
第59章 即使宴席撤下,喜庆的余韵还未散去,三伯很高兴,安排了晚上放电影。 林书路过围拢看电影的人群,从放映灯射出的一束光,拢过人潮,投射在白布上,可在林书的眼底,他们都不是,都不是那个他想要看到的人,都只是存在于光怪陆离世界中的黑白影画。 林书谢绝再也想不起来是谁的人留他一起看电影,手揣着兜,缓缓走入夜色,隔绝了那不属于他的温馨。此刻,他才终于发现,他还是没有融入这里。 他其实太过冷漠,他只钟爱一人。 墨染的夜空,几乎没有星辰,踩在厚实的雪地里,寒气从脚端的神经末梢蔓延至全身。 林书停下脚步,望着夜空,心口一阵阵紧缩,寒风刮过他的眼眸,有点发涩,鼻头像是凝聚了太多的酸楚,而无法再控制哽咽出声。 活了两辈子的男人,头一回哭得像个孩子。 阿宴,哥想你了。 阿宴,你真的狠心,竟然忍心不见哥。 阿宴,哥想听你的声音,想听到疯了。 林书疯狂地在雪地里奔跑,呼啸的山风缠绵在他耳侧,他听见自己念念不忘的声音,随着山风吹向远方,他也听见凛冽的山风一刀刀割裂他的伪装。 他早就错了。 阿宴不知道,他早就喜欢他了啊。 阿宴不知道,他的小心机,都是他蓄谋已久的纵容。 阿宴不知道,他每一次捉弄他的时候,他平静的表面下,都是饮鸩止渴的雀跃。 阿宴,你好狠心啊,我以为你至少会舍不得,却没想到你那么干脆,连家都不愿意回来。 林书自嘲地扯唇,脸上却没有任何笑意,一种叫作思念的东西恍若汪洋大海汹涌地涌入脑海,疯狂地在耳蜗引起共鸣,甚至有那么一刻,林书真的听见了那由雪和风交织的声音,幻化而出的那一道道声音。 “哥,你冷不冷,抱着我睡可暖和了。” “哥,每天上学前,你都要亲我一下。” “为啥?” “我们老师留的亲子作业。” “哥,我要穿你的衣服,你的衣服好香。” “哥,我错了,我不该去黑市,你打我吧,我不怕被打,我也不怕被抓,我就怕你不理我。” 林书蹲在雪地,大脑恍若浸泡在无尽的痛楚中,泪水从指缝间流走,无声无息地没入此消彼长的冰雪。 林书在云峰村待了半年,等小幺儿高三毕业,也在家里修建了一座四合院式的院落,将林老太接进来住,并找了村里一个妇人来照顾她,给她煮饭洗衣裳。即使在林老太心底,林书不是她最喜爱的孙子,可林书做不到任由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晚年凄惨到被儿女欺负的下场。 林书找了陈发春帮忙照看果园,在小幺儿考上省内某市辖大学后,安置好小幺儿,便去了省城。可当他到了省城才从彩凤口中得知,阿宴又出去工作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学校。 已经一年未见,林书知道阿宴在躲着他,后来,又因为阿宴大四没有留在学校,便再也没有见过阿宴。 八十年代改革过后,个人工商业如雨后春笋般爆发,无数人下海经商,而国内电影不再是国营电影厂的专利,私人也能注册电影公司,私人导演也能开始拍电影,林书终于凭借这十几年来的存款,注册了一家私人电影公司,继续他前世未完的电影梦。 人生重来一回,林书心底更加从容。前世的他,并非生于商贾富贵之家,每一步,都靠他自己走。他知道对于平凡且贫穷的人而言,梦想盛开在绝巅之上,卡在夕阳的咽喉里,就像他知道他自己是芸芸众生的平庸之辈,待梦想亦更加虔诚。 他等了二十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场改变无数人,人生轨迹的盛宴。 林书养精蓄锐了十几年,这十几年来他无数次在纸上画出前世还未完成的电影项目分镜,从七岁的林书在那个草棚搭建的房屋下,写下自己的宏伟蓝图开始,甚至是第一次画出他未完成的电影梦的那个纸张泛黄的方格本,都承载了他无数个熬夜的夜晚。无数个疲惫不堪的夜晚,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都在做一件事。 林书建立电影公司之前,进国营厂工作过一段时间,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却在终于开始孵化一个电影项目时,他选择了云峰村作为第一个电影项目的取景地。 他以云峰村老百姓生活为原型,塑造了在五十年代土地改革到八十年代包产到户时期,发生在云峰村的底层人民群众中的改革开放传奇故事。这部电影只节选了几个历史性的转折故事,却让作为新人导演的林书,在首创华人电影节上斩获了首届最佳导演的殊荣。 此次华人电影节上,除了新人导演令人惊喜,还有一位令人惊艳的新人演员顾廷宴。从最佳导演的颁布以后,林书领完奖项,为了观看某人的颁奖仪式,再次匆匆回到台前正襟而坐,望着台上西装革履的男人,像是与有荣焉的家长,眼眶含笑,笑里盈泪。 许久未见的小孩,已经长成了男人,举手投足之间,带着利刃出鞘的年少轻狂,微弯的唇角,扬起经历过风霜雨雪而熔炼的坚韧,渴慕的眉眼,依旧是林书心底褪不去的浓墨重彩。 顾廷宴一米九几的个子,穿一身剪裁得体的铁灰色西装,宽肩窄腰,长腿笔直,再加上那张即便是身处衣香鬓影的电影节,也是令男人失神女人艳羡,惊为天人的面庞。今夜荣誉加身的顾廷宴,身上有轻衣裘马的少年意气,正如他演绎的少年将军,万马齐喑外敌侵扰内阁动荡,戎装一生,只为马革裹尸还百姓一疆净土。无疑是现场最佳焦点之一,便是连林书旁边的知名导演郭导也被吸引住目光。
“这小伙子有韧劲儿,眼底有戏,你觉得做我下部戏的男主角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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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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