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渐清气喘吁吁地追上来,见此情景,不由得笑道,“荣焉,别跑啦,你已经到了绝路,跟我回庸厝山不好……” 话音未落,离魂剑呼啸着直刺他的胸膛。 朱渐清吓出一身冷汗,慌忙闪身后退,躲开这一招。 荣焉平静地看着他,“我不是想跑,而是想把你引开。” 城中百姓太多,他担心会误伤。 朱渐清屡屡遭拒,气的咬牙切齿道,“荣焉!你最好别后悔!” 失去耐心的朱渐清毁灭性极强,荣焉撑了一盏茶的功夫,开始节节败退,被逼到了悬崖边上,失足跌了下去。 电光石火间,离魂剑缠住朱渐清的腰,将他一起拽下悬崖。 决不能让朱渐清再伤害他身边的任何人。 大不了就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朱渐清被荣焉压在身底,摔得筋骨断裂,他勉强站起,从怀中掏出一根尖长的刑具,报复性地狠狠钉进了荣焉的胸口。 “荣焉,这是我当初从雾隐山带出来的透骨钉,只此一枚,送给你,算作我最后送给你的礼物。” 荣焉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他口吐鲜血,牙尖嘴利地讽刺道,“就算我死在这里,回不了雾隐山,你也拿不走我体内的能力,朱渐清,我或许输了,但你也别想赢!” 朱渐清眼眶猩红,拔出透骨钉,高高举起,再次插进荣焉的胸口。 一道剑光闪过,朱渐清躲闪不及,冰冷的利刃划开他的咽喉,鲜血汩汩涌出。 朱渐清惊愕地捂住喉咙,看向来人。 沈昼眠挡在荣焉身前,见朱渐清还没倒下,再次挥剑,朱渐清见势不妙,摇摇晃晃地转身要跑,没走出两步就倒在地上,身体化为乌鸦,四散东西。 “沈昼眠……”荣焉气若游丝,眼神空洞地伸出手,拽住他的衣角,“我有点疼……” 沈昼眠看着重伤的荣焉,许久没有动弹。 荣焉无力地垂下手,泪水从眼角滑落,冲花了脸上的血迹。 “对不起啊,我让你难过了……” 他眼前一片漆黑,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沈昼眠喉头微哽,握住透骨钉,咬牙拔了出来。 荣焉再次咳出鲜血,沈昼眠慌的手脚冰凉,又不敢碰他,跪在地上安抚道,“没事了,师兄,没事了。” 荣焉耳边嗡鸣不断,什么都听不清,凭着直觉伸出手,想要拽住沈昼眠。 沈昼眠连忙握住他的手,在他掌心写道:师兄,你的伤太严重,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找大夫。 荣焉摇了摇头,努力挪动手指道:带我离开。 沈昼眠避开他的伤口,慎之又慎地把他抱起,郑重道,“好。我带你离开。” 三十年前,兖州岱山山脚。 密室的石门訇然中开,酸腐腥臭的气息瞬间扑面而来。 几百名孩子眼神空洞地蜷缩着,脏兮兮的身体满是被虐打的痕迹。 他们的眼里已经没有光明,失去了求生的欲望,即便石门大开,也没生出半点逃跑的欲望。 密室正中央的石台上并排躺着十名不知死了多久的少年,五脏六腑都已经被人掏空,只剩下腐烂的骨肉。 沈昼眠捂着鼻子,眼前炼狱般的场景没有让他产生任何动摇,他摆了摆手,示意手下把这群孩子带离这个地方。 身上的伤痛或许能够治愈,但是心底的伤,恐怕这辈子都好不了了。 震惊九州江湖的失踪案在沈昼眠抵达岐琼楼的第五天正式破获,团伙作案的人贩子被一网打尽,尽数落网。 岐琼楼的十一位长老感激不尽,将沈昼眠奉为上宾。
第59章 第 59 章 “沈二公子,那群孩子的身份已经核对完毕,现在差不多都被领走了。但是还剩了一个,你要不要过去看看?” “还剩了一个?”沈昼眠不耐烦地皱起眉头,“罢了,带我去看看。” 如果不是沈从越最近忙的脚不沾地,失踪案又牵扯甚广,他才不会抽空来帮助岐琼楼查案子。 被剩下的少年看上去十分惨烈,身上到处都是严刑拷打后留下的伤痕,右脸褐红色的伤疤一直延续到唇边,双眼充血,眼白乌黑,瞳孔赤红,显然已经瞎了。 他像是感觉不到痛苦一样,抱膝席地而坐,不哭不闹,乖巧的叫人心疼。 无论是从神情还是从动作上看,都莫名的有些像荣焉。 沈昼眠动了恻隐之心,走到他面前,伸出手,摸了摸他毛茸茸的脑袋。 少年神情茫然地抬起头,摸索着碰了碰沈昼眠的手。 岐琼楼的星纪长老看着沈昼眠的神情,谄媚道,“沈二公子,他身上比野狗还脏,您身份尊贵,还是离他远点吧。” 沈昼眠冷漠地看了他一眼,直接拦腰抱起少年,“准备好房间和热水,这孩子如果没人要,就归我沈家养了。” 少年实在是乖的可怜。 沈昼眠在浴桶里添了加快伤口愈合的药材,小心翼翼替他擦洗着身体。 水温微烫,少年满身是伤,却从没表现出任何疼痛的模样。沈昼眠因此越发怜惜,动作也更加小心翼翼,生怕再伤害到他。 沐浴过后,沈昼眠替他上了药,将自己半袖短衣给他穿上,把他收拾的干净利落后,才耐心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迟疑片刻,张开嘴,给他看自己只剩半截的舌头,随后牵着沈昼眠的手,在他掌心写下一个灵字。 “那我叫你阿灵,可以吗?” 少年点了点头,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 沈昼眠带着他前往悬壶药馆。 坐堂的大夫是尚有些稚嫩的端木笙,他看到阿灵的刹那,表情诡异地扭曲了一下,明白沈昼眠的来意后,熟练地写下一副疗养身体的药房。 趁着沈昼眠抓药的功夫,端木笙拽着阿灵,压低声音道,“我的小祖宗唉,这段日子你跑哪儿去了?!知道我找你花了多少功夫吗?” 阿灵扯过他的手掌写道:我在岐琼楼,去年许愿长生的那个人,寿命快要到了。 端木笙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难怪他一声不响的就跑出去了。 大火长老许愿的时候,他也在场。他知道阿灵的本名叫荣焉,也知道他是雾隐山使者,因此愿意无偿照顾他,给他提供吃穿住,甚至自掏腰包帮他疗伤。 沈昼眠抓药回来,牵着阿灵的手离开了。 阿灵的状态并不适合走的太远,为防止路途颠簸加重他的伤势,沈昼眠带着阿灵在岐琼楼借住下来,打算等阿灵伤势好转后再离开。 十一位长老得知了这个消息,迫于沈家的势力。同意了沈昼眠的要求。 “哦,对了。”沈昼眠离开时,突然问道,“我记得你们一共有十二个长老的,怎么如今只剩十一个了?” 十一人面面相觑,犹豫再三后,寿星长老上前道,“沈二公子,实不相瞒,大火兄弟去年中了招,到现在都昏迷不醒。” 阿灵神情木然地看着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 明明当时就是这些人怂恿大火长老向他许愿,现在却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着实有趣。 沈昼眠没兴趣知道他们的私事,摆了摆手,示意他们赶紧离开。 十一个人如释重负,忙不迭离开了。 他们有问题。阿灵牵着沈昼眠的手,写道。 “无妨。”沈昼眠揉了揉他的脑袋,安慰道,“谅他们也不敢在我眼皮子底下搬弄是非,你好好休息便是,不用担心我。” 阿灵捏了捏他的手掌心,垂眸不语。 这些许愿者见他身受重伤,就仗着自己身怀武功,想占雾隐山的便宜,妄图不耗费寿命白嫖愿望。 几十年来,少有人肯乖乖地交付自己的寿命,但是无论他们怎么反抗,都逃不出雾隐山的手掌心。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阿灵无声地叹了口气。 接下来的几天相处中,沈昼眠发现,阿灵身上的伤口愈合的十分缓慢,自从结了血痂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 沈昼眠以为是端木笙的药出了问题,提剑找上门,却被药童子告知:店主人惹了事儿,被江湖人追杀,已经逃命去了。 果然不是什么正经大夫。沈昼眠悔之晚矣,又带阿灵去看别的大夫。 连着看了几家,大夫都说受了这么多的伤,能活着已经是万幸,剩下的就得花时间去养,没别的办法,急不得。 阿灵感受到沈昼眠的焦灼心情后,踮起脚,拍了拍他的额头,安慰着写道:我不疼。没关系的,慢慢来。 沈昼眠内心反倒更加愧疚。 为了贴身照顾阿灵,这几天两个人一直都是同枕共眠的。他知道,阿灵虽然看上去已经没事了,但是每次深夜总会被噩梦惊扰,惶恐不安,甚至三番五次失去理智,出现了自残现象。 阿灵并没有从被绑架虐待的阴影中走出来,反而陷的越来越深。 沈昼眠不知道该怎么救他出来。 阿灵躺在他身侧,已经睡熟了,浓密的睫毛扇子似的合在一起,看上去又乖又可爱。 就连睡姿都和荣焉一模一样。 沈昼眠心中疑云渐生。 这世上怎么会有两个这么相似的人呢? 他检查过,阿灵身上并没有那块玉昙花,荣焉向来说到做到,是不可能把玉昙花丢掉的。 他怕不是想师兄想疯魔了,看谁都像师兄。 沈昼眠自我唾弃一番,翻身背对着阿灵睡着了。 阿灵在黑暗中睁开双眼,赤红的眼瞳因恐惧而渐渐变成蓝绿色的狸猫样。 他又梦到在雾隐山受刑的日子了。 那段时间的痛苦给他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完全颠覆了他前十九年所承受的一切,所有鲜活的记忆经此一劫,全都蒙上了一层猩红的鲜血,让他的记忆变得越发冷漠残忍。 好疼。 阿灵抱紧双臂,蜷缩进角落里。 屋外的更漏嘀嗒一声,落下一滴水。 阿灵难以入眠,犹豫再三后,伸出手,紧紧地抱住了沈昼眠,以及其信赖的姿势,紧紧贴在了沈昼眠温热的后背上。 无限的趋近温柔,是所有生物的本能。 沈昼眠睡得迷迷糊糊,朦胧中,隐约看到荣焉的归来,就在他的背后,就在他的身边。 沈昼眠翻过身,紧紧拥抱住了梦里的荣焉,五指扣住他的后脑,安抚地轻揉着。 ——你回来了,师兄。 破晓时分,沈昼眠睁开双眼,怀中空荡荡的,阿灵已经不在了。 沈昼眠揉着发疼的太阳穴,失落之情溢于言表。 昨夜的梦太过真实,他恍惚中以为荣焉真的回来了,大喜之下,竟然一直都处在半梦半醒之中,睡得十分不踏实。 他推开门,阿灵搬着板凳坐在门口,正在替他洗衣服。 “阿灵?”沈昼眠连忙捉住他的手,“谁让你洗衣服的?你的伤还没好,轻易不要沾水。” 阿灵摇了摇头,在他掌心写道:我是在报恩,不要打扰我。 “不行,我不需要你这样的报恩。”沈昼眠强硬地将他拦腰抱起,踢开房门,将他放到床上,“你现在是我沈家的人,就要听我的话,知道吗?” 阿灵捂住嘴偷笑了一会儿,写道:好,听你的。沈二公子,我今天早饭可以吃三鲜馅儿的馄饨吗? 三鲜馅儿的馄饨,荣焉也很喜欢吃…… 沈昼眠失神片刻,笑道,“你倒是会挑食,等着,我给你买去。” 沈昼眠买的馄饨是兖州的老字号,汤汁鲜嫩爽滑,里面的虾仁够大,吃一口里能分辨出和其他馄饨的不同,他原先一直想着带荣焉来吃,没想到居然便宜了阿灵。 阿灵十分欢喜,连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放下碗后,问沈昼眠道:中午还可以吃三鲜馅儿的馄饨吗? 沈昼眠板着脸道,“不行,你身体不好,不能总吃一样东西,营养不够,会长不高的。” 听到[长不高]三个字后,阿灵身体骤然一僵,一双儿猫儿眼瞪的溜溜圆,仿佛受到了莫大的惊吓。 沈昼眠于心不忍,补充道,“只要吃的多就不会了,中午带你去吃松仁玉米饭,喝鸭血粉丝汤,好不好?” 是没听过的食物,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但是如果是眼前人推荐的,应该不会错。 阿灵纠结一番,不情不愿的点了点头。 随后的半天里,就一直都持续在[中午不能吃馄饨]和[不好好吃饭就会长不高]的悲伤情绪中,无法自拔。 明白他心思的沈昼眠对此哭笑不得,中午的时候,直接带他去店里吃了松仁玉米饭和鸭血粉丝汤,阿灵吃的肚饱溜圆,下午就彻底把三鲜馅儿的馄饨落在脑后了。 他是真的在为吃到新鲜的东西而惊喜。沈昼眠坐在阿灵身边,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心里止不住的泛疼。 阿灵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忍了片刻,从碗里挑出一块牛肉,送到他的嘴边。 ——赶快吃东西,不要再盯着我了! 沈昼眠莫名从他那瞎的不能再瞎的眼睛里,看到了几分无奈和纵容。 下意识地,他张开嘴,把那块牛肉吃了下去。 阿灵满意地点点头,继续自顾自地吃起来。 怎么这么容易就满意了呢?沈昼眠伸出手,摸了摸阿灵的脑袋。 在他这几日的精心伺候下,阿灵的头发已经不再干枯毛燥,摸上去十分舒服。 阿灵从百忙之中抽出空来,猫似的蹭了蹭他的手心儿,随后继续埋头苦吃。 “噗。”沈昼眠没能忍住,还是笑出了声。 自从荣焉失踪后,他真的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沈昼眠无数次的责问自己,如果他当初亮明身份,荣焉是不是就不会被送往邪道做质子,是不是就不会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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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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