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你听我一句劝,回去吧。”老夏叹了一口气,“我在这里当了二十年的门卫,那里面的人,心都硬。” 兰岑固执道:“我朋友心很软。他知道我在这里等他,他会出来的。” “你也真是痴情种。”老夏长吁短叹,回到了值班室。 一连几日都是阴天,难得今天出了大太阳。兰岑心情也跟着好了一些,他给老夏带了一盒水果拼盘,请他吃。 老夏吃人嘴软,跟他唠嗑起来:“学生,今天看着挺开心的。” 兰岑笑了笑,“今天是我的生日。” 老夏笑着祝他生日快乐,又听到他开心地说:“我朋友一定会给我庆祝生日,所以他今天一定会出来。” 老夏欲言又止。 盛夏的天气十分炎热,到了正午时分,太阳炙烤着大地。透过窗户,老夏看了看不远处的兰岑,他已经满头大汗,脸也被暑气蒸得红彤彤的。 老夏拿了一瓶矿泉水,递给兰岑。 兰岑说了声谢谢。 “学生,你不用再等了。你朋友不会来的。”老夏开口道。 兰岑摇摇头,十分固执:“不,他会来的。” “他已经走了!”老夏不想这可怜的孩子继续等下去,告知道,“他们全家今天很早就离开了。带了非常多行李,估计出远门去了,短期内不会回来。” 兰岑面色惨白,嘴唇开始颤抖,“去哪里了?” 老夏摇了摇头,“我怎么可能知道?赶紧回去吧,会中暑的。” 手机铃声响了。 兰岑拿起来一看,是盛潇打来的。 他连忙接了起来。 “盛潇,你去哪里了?”兰岑急切着问。 熟悉的声音透过听筒传了出来:“兰岑,我要去美国了。我们分手吧。” “……” 天塌下来是什么感受,就是兰岑现在的心情。好半天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为什么?因为你爸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吗?” 盛潇啧了一声,“你也知道的,他们不可能接受一个Beta。” 兰岑握紧了拳头,“那我可以继续养你。” “你用什么养我?”盛潇突然拔高了音量,语气中带着不耐烦,“你连请我吃一顿贵的都抠抠索索。你能给我豪宅给我豪车吗?能让我坐游艇坐直升飞机吗?你能让我过回奢侈的大少爷生活吗?” 兰岑心口酸涩,眼眶也酸胀得厉害:“我可以给你爱情。” “别天真了。你的爱情能值多少钱?能换回我的一辆跑车吗?” 兰岑抬头,忍着即将落下的眼泪,哽咽道:“盛潇,你是不是故意对我说狠话?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是不是你爸妈逼着你跟我分手?你先回来,我一定能找到办法解决的。请你相信我。” “你有什么能力让我相信你?你能治好我的病吗?别以为你是天才,你就无所不能!” 兰岑:“……” 沉默了一会儿后,盛潇继续道:“兰岑,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我可是盛家大少爷,我含着金汤勺出生的,我为什么要让自己活得那么累?为什么非要挤在比我家洗手间还小的宿舍里?为什么非要为了一个外人去伤害爸妈的心?我面前明明有轻松的路可以走,我明明可以活得很快活,为什么偏偏要去挑战地狱模式?” 明明头顶着大太阳,兰岑却觉得很冷,好像世界一下子进入了寒冬,空气里都是刺骨的冰冷,甚至连掉下来的眼泪都是冷的。“……所以,你后悔了?” “是的,我后悔了。我现在要跟江酌一起去美国。我和他小时候感情那么好,我相信我们可以重新找回来。兰岑,你只是我人生的一个意外,现在我要回到正途了。” 空姐用甜美的声音提醒各位旅客,去往美国的飞机已经到站,请尽快登机。 “兰岑,要怪就只能怪你生来是Beta。” 这是盛潇留给兰岑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最狠的一句话。 兰岑坐在地上,双腿屈起,两臂抱膝,将头深深地埋进膝盖间。铺天盖地而来的是痛苦、绝望、 茫然、怨恨、苦涩、委屈…… 手机滑落在地上,他也无力去捡。 兰岑突然觉得好累好累,就像是跑完了十万里马拉松的选手,即将庆祝胜利,却不想终点线前面有一个悬崖,他直接掉了下去,摔得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他又觉得自己太好笑了,像极了戏里的跳梁小丑。一个没有信息素的Beta还妄图闯进AO的世界,出尽洋相,最后在所有人的嘲笑声中结束自己拙劣的演出。 这天,是兰岑的生日。 盛潇送了他一份生日礼物,这份礼物他会永世难忘。
第49章 兰岑没有在校园出现过。 这个暑假,他作为小队长,带队去加拿大参加国际奥数大赛。 八月的一天,兰岑回到宿舍,收拾行李。他留校的意义已经不存在了,就不跟同学们升高三,要提前一年进入大学。 回到云城后,兰岑几乎都在这里生活,因此行李也是特别的多。 兰岑整理着书本,无意间发现了一张明信片。那是他和盛潇一起去鬼屋密室时随门票赠送的纪念品。 明信片的背景是大红色的朱门,上面悬挂着两个破败的灯笼。底下站着几个Q版小鬼,一下子冲淡了背景带来的惊悚感。兰岑翻到背面,上面是盛潇飘逸洒脱的字:密室内你保护我,密室外我保护你,说好了! 盛潇的东西早已被盛家人带走。兰岑陡然间看到盛潇的字,那些被尘封的记忆突然被撕开了一道口子,那些拼死阻挡着的感情像洪水般奔涌而出。 他们在门后面,在书桌前,在沙发,在洗手间,在床上,在这个小小宿舍的每处地方,都热情地拥吻过。 兰岑清晰地记得他每个模样。他开心时那双桃花眼会弯出一道迷人的弧度,他得意时两条眉毛会高高抬起,他使坏时会勾起他的右唇角,他撒娇时会嘟起嘴,他装可怜时会眉眼低垂。兰岑甚至还记得他情动时,眼神迷离,声音都带着低低的喘:“兰岑,帮我。” 直到要离开学校的这一天,兰岑才真正意识到盛潇不会回来了。他躺在盛潇睡过的上铺,一直压抑着的眼泪汹涌流出。 兰岑将整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得几乎不能呼吸,哭得伤心欲绝。 他的初恋结束了,他的青春也结束了。 …… 盛夏午后。原本晴空万里的天色毫无征兆地变了脸,一场夏日暴雨打了兰岑一个措手不及。狂风压着热浪翻滚,吹得绿化带盛开的花朵起伏摇摆。 兰岑打开书包里的雨伞,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许愿池前。 故地重游,兰岑正要加速脚步离去,一声小狗的呜咽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兰岑在许愿池边看到了一只流浪狗。它蜷缩成一团,在磅礴大雨中瑟瑟发抖。小狗还很小,看着刚出生没多久,一场这样的大雨可以轻而易举夺去它的生命。 兰岑恍然想起了去年,也是在这个地方,那时的盛潇跟这只小狗一样,弱小可怜又无助。 “你愿意跟我回家吗?”兰岑将雨伞挪了过去。 小奶狗汪了一声。 “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兰岑抱起它,“我叫你盛狗,好吗?” 小奶狗汪汪叫了两声。 “盛夏时分捡到的狗,不就是盛狗吗?盛狗,你以后要是敢到处乱跑,我就打断你的狗腿。”兰岑饶了饶小狗的脖子,笑道,“怕了吧。以后乖乖待在我身边,没有我的允许,哪儿都不许去。” 夏去秋来。 小奶狗慢慢长大了,比起刚捡到时那随时歇菜的可怜模样,现在的盛狗健康又活泼,甚至可以说活泼过了头,每天早上雷打不动都要兰岑带它去散步。兰岑要是不去,它就要拆家。 兰岑带去打疫苗,宠物医院的医生告诉他这狗应该是土狗和哈士奇的串串。虽说是一只混血狗,但无奈哈士奇基因太强大了,小狗头上有非常明显的哈士奇三把火特征,还继承了哈士奇如大海般清澈的眼睛。 “它太不听话太调皮了,太难带了。”兰岑向医生抱怨道,“要是它能继承土狗的乖巧听话就好了。” 医生宽慰道:“这养狗就跟养孩子,等它再长大一点,就会好了。” 云城的秋天总是很短暂。 很快,冬天来了。 又很快,新年来了。 老夏再一次见到兰岑,是在这一年的除夕夜。 虽然离得很远,但老夏还是认出了山下那个孤单的身影是兰岑。 老夏走过去时,听到他在打电话:“小爸,我去同学家过年。你们先吃吧,不用等我。” 等他放下手机,老夏告知他:“学生,他们没回来过年。” 盛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海外,全家定居在了美国。兰岑开口道:“叔叔,我不是来找他们,我只是过来看看烟花。最后一次了。明年我就不来了。” 五彩斑斓的焰火像盛大的流星雨,绽放又陨落。光亮一点一点地流逝,如同他那段无疾而终的恋情。过往的种种都化成了灰,被风吹散在记忆的长河,一点一滴都不剩下。 大一结束后的暑假,一个炎热的夏日,兰岑来到了花店。 岑今递给兰岑香薰,询问兰岑工作忙不忙。香薰是岑今亲自做的,兰岑喜欢铃兰的香气,岑今就一直给他做。 岑今很想修补和兰岑的父子关系,很想弥补这些年亏欠他的,但是也知道不能操之过急。兰岑肯来他的花店,肯要他做的香薰,肯和和气气地跟他聊两句,已经是兰岑对生他却不养他的人能给予的最大善意了。 兰岑回道:“也不算工作,主要还是学习,我是编程小白,师兄愿意带着我。” 暑假一开始,兰岑就跟着他在集训营认识的师兄做项目。虽然每天从早忙到晚,但兰岑喜欢这样忙碌的生活。否则他一旦空闲下来,关于盛潇的一切又会如潮水般涌上来,巨大的悲伤会瞬间将他吞没。 “当初读计算机多好啊。学计算机,以后很好找工作。”岑今之前就不赞成他报信息素专业。可是兰岑太有主见,岑今根本就说服不了。 兰岑开着玩笑:“小爸,听说学计算机很容易秃头。我要是秃头,以后就找不到对象了。” 岑今见儿子还能打趣,看来已经走出了失恋的阴影。他的心思活络上来,“我认识一个花友,他的孙女是北大中文系,也是Beta,很喜欢你——” “小爸,打住!”兰岑哭笑不得,“小爸,我离法定结婚年纪还有好几年,你不用这么着急给我介绍对象。” “你看别家的孩子,读大学时都去谈恋爱了。就你天天在学习。开学就大二了,赶紧去谈个恋爱吧。”岑今希望兰岑能尽早展开新的恋情,彻底把盛潇给忘了。 “小爸,我现在不想谈感情。等我三十岁,事业做出点成绩,到那时你给我介绍对象吧。最好是一个Beta女生。”男Beta最适合的结婚对象就是女Beta,没有信息素的纷纷扰扰,或许平淡了些,但这才是生活。 店里生意太好,腾不出人手去醉生梦死会馆送订单。兰岑正好有空,就主动提出帮忙送。 服务员带路,领着他去205包厢。兰岑意外地看到了许久未见的候子铭。 候子铭也十分意外。 “先生,您订的永恒之心已经送到。”兰岑把签售卡放到候子铭面前,“请在这里签上您的名字。” 候子铭想了很久,开口道:“兰岑,阿琛已经去美国找盛狗,我过几天也去。你想知道盛狗的情况吗?” 他们去美国干吗? 去参加盛潇和江酌的婚礼吗? 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您说的是谁,我不认识。”兰岑收走签售卡,客客气气道,“感谢您对今生今世的惠顾。欢迎再次为您服务。” 升入大二以后,兰岑的学习更加忙碌。他每天重复着“学校——食堂——公寓”三点一线的生活,除了小狗,陪伴他的就是厚厚的书本。 这天,结束了下午的公共课,兰岑正准备去枫泽广场那家宠物店买包狗粮,手机铃声响了。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兰岑接了起来,“你好。” “兰岑,是我。”徐长宁的声音响起。 兰岑瞬间僵住。 久久的沉默过后,徐长宁开口道:“兰岑,想见见潇潇吗?” “不想!”兰岑直接挂断了电话。 兰岑不知道事到如今,徐长宁还打这通电话的意义是什么。他已经换了手机号,几乎断绝了和高中同学的联系,就是不想从他们那里得知盛潇的任何消息。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足以让他发疯。 夜晚的枫泽广场十分热闹。 兰岑买了狗粮,正准备坐地铁回到他租住的小公寓,一支在街边驻唱的学生乐队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个学生弹奏贝斯,一个学生弹奏吉他,中间的主唱有着很抓耳的烟嗓音,深情演唱着: “你是我这一辈子都不想失联的爱, 何苦残忍逼我把手轻轻放开。 请快回来,想听你说, 说你还在。” 兰岑眼前漫起了水气。 当初那人说好的永不失联,如今已经失联了一年多。兰岑还以为他有多牛呢,信誓旦旦地保证会爱他一辈子,最后还不是灰溜溜逃到美国去了。 “我男朋友唱的比你好听。” 砸场的来了。 这声音—— 兰岑抬头一看,整个人怔住了。
第50章 贝斯手脾气比较暴躁,正要上前跟盛潇对峙,一位黑衣保镖挡住了他。 贝斯手连忙退后一步,冲着盛潇叫道:“大晚上戴墨镜,装什么酷。你男朋友真这么厉害,叫他出来跟我们彭彭比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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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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