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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你看我这脑子,一喝酒便糊涂。”蔺宁赶紧为自己找补,“咱们还是快些进去吧,你是太子,不好离席太久,陛下怕是正在找你呢。” 说话间,就见褚元苒被人推出殿外,紧接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从马车上跃下,几步跨至四轮车前,弯腰抱起褚元苒,将人抱上了马车。男子的动作看起来无比熟稔,褚元苒用一只手臂勾住男人脖颈,俩人丝毫不避讳旁人投来的目光。 蔺宁顿住脚步,“那个人……” “原来是东隅叔。”褚元恕笑笑,“东隅叔自小照顾四弟,最是疼他。四弟最艰难的那几年,日日都要东隅叔陪着,四弟能有今日,全靠东隅叔照顾得好。” 蔺宁只看到褚元恕的嘴一张一合,说了什么半点儿没听进去,心思跟着马车一起飞远了。那是一张两鬓略有斑白的中年男人面庞,但给人的感觉却是生气蓬勃的少年之态,那个男人可以毫不费力地抱着褚元苒跳上马车,动作灵敏至极。蔺宁自己是大学体育教师,最会通过身形判断是不是运动的好苗子,又怎会分辨不出一个人的年龄体态? “老师?”褚元恕看他默不作声,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老师在想什么?我们快些进殿吧,宴席就要结束了。” 果然,话音刚落就看见官员们三三两两地走了出来,一个个红光满面略带微醺之态,俩人匆忙入殿,仓促间也只来得及与众人拱手作别。 晚上回府后,蔺宁罕见地没了睡意,宴上的一幕幕在脑中如电影般不断闪现,西番宣慰使别具目的的求亲,皇后娘娘气急之下的质问,还有建元帝打得一手好太极……一切的一切,让他想找个人一吐为快。 蔺宁想到了褚元祯,他爬起来摸黑溜进书房,点上灯,在桌子上铺开一张信笺,要下笔时,却顿住了。 写什么呢?若单纯地絮叨这些琐事,看起来就像是没话找话,这毕竟是他写给褚元祯的第一封手札,须得拿出些诚意来。 自从明了了自己对褚元祯的感情,蔺宁也看开了,此事乍然一听确实有违纲常,但仔细想想又觉得情有可原,所谓日久生情,谁会不喜欢一个处处都为自己着想的人呢? 既然没打算藏着掖着,那就得想法让褚元祯知道,换句话说,追人得拿出个态度来,甜言软语自是不能少。 想到这里,蔺宁又犯难了,可怜他在现代社会生活了二十九年,最好的年纪里只顾着和兄弟打游戏,既没写过情书,也没收过情书,如今穿越到古代,竟有了一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悔悟。 前思后想,蔺宁决定“引经据典”,大笔一挥,写下十二个字—— “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①。” 写罢又觉得不妥,他确实与褚元祯合衣睡了一晚,“一帘幽梦”勉强说的过去,但帐外天寒地冻,哪有春天的样子? 干脆一笔将“春风”抹去,换成“冬风”二字。 替换完成后,蔺宁觉得十分满意,又提笔洋洋洒洒写了近千字,将近期的所见所闻逐一道来。 写完还觉得不过瘾,略一思忖,再添八个大字: “谨以此信,聊表思念。”
第37章 京都西边是西番人的居住区域, 罂粟一事后,褚元祯专门拨调出一支小队日夜盯守,即便是当下西番宣慰使已入京都请罪, 羽林卫也丝毫没有松懈之意。 何索钦坐在屋顶上眺望街道两侧, 自鼻腔里发出一声不满, “一群鼠辈, 区区几个羽林卫的喽啰,以为这样就能困得住我 ?” “阿钦,下来。”一道浑厚的声音响起,穆廖站在院中抬起头,望向坐在屋顶的年轻男人, “你若再不下来, 沐浴的水又要凉了。” 何索钦闻声朝下看去,脸上瞬间漾开了笑意, “阿钦跳下来,将军接得住吗?” “尽管跳。”穆廖张开双臂,“接过几百次了,可有一次摔着过你?” 话音刚落,便见一轻巧的身影从屋顶一跃而下, 穆廖伸臂将人稳稳接住, 就势在原地打了个转儿。 “将军好身手, 臂力不减当年。”何索钦眉眼弯弯, 用头在穆廖颈间蹭了蹭,“将军好香啊, 怎的不等我就先沐浴了?” “等你?你坐在屋顶坐多久了?沐浴的水都烧了三次。”穆廖抱着人往屋内走,“看见什么东西了?京都的人好看吗?” “不好看。”何索钦低头索吻,粗暴的吻宛如暴风骤雨过境, 直到舌尖发麻才松了口,“我们说好了的,我携京都为聘,换你白头永偕,这次你不能再逃了。” “口气真不小,京都可不是你想取便取的。”穆廖一脚踢开了屋门,“我今年四十有七,头发已白了一半,想要‘白头永偕’还不简单?” “不够,你才四十有七,离白头还早呢。”何索钦手下一阵忙活,硬是把穆廖的外袍给扯开了,紧密的摩擦下俩人不约而同地兴奋起来,何索钦干脆趁热打铁解开了剩下的衣扣,“你们汉人不是有个成语叫‘老当益壮’吗?你现在便‘壮’给我看。” “谁教你这么用成语的?”穆廖被他气笑了,一个转身将人扔进浴桶里,“好好洗洗,皇帝老儿就爱这种傅粉施朱的货色,舞女身上的脂粉味都能熏死耗子了。” “真怀念啊。”何索钦趴在浴桶边上,一对碧眸犹如化在水中的玉石,“那年冬天,你也是这样把我扔进浴桶里的,你还对我说了同样的话,那晚沐浴完之后,我便上了你的床。” 穆廖不动声色的扔过一条帕子,“都这么多年了,还记得呢?” “很多年了吗?”何索钦掰着手指,“不多,才二十五年而已。” 二十五年前,正是穆廖救下了濒死的何索钦。 那是穆廖被封指挥使的第五年,他从河州巡视回府,恰巧看见一拨牧民在玩“跑马”,“跑马”是西番最为常见的娱乐活动,通常是一群人骑在马上追逐一只羔羊,他们会将羔羊团团围住,等羔羊体力耗尽再一拥而上将其猎杀。 那天,穆廖没有看见什么羔羊,他只看见一个半大男孩,如待宰羔羊一般被人团团围住。 男孩显然已经到了极限,只能趴在地上匍匐向前,七八个虎体猿臂的汉子将男孩围在中间,扬起的马鞭好似金蛇狂舞带起片片尘埃,男孩夹在其中狼狈地左躲右闪,饶是这样,他的身上也已布满了道道血痕。 穆廖打马冲进人群,一个“海底捞月”捞起男孩甩上马背,转身冲着惊讶的众人道:“以多欺少算什么好汉,这个男孩我要了。” 那群牧民认得穆廖,没有一个敢上前招呼的。男孩像抓救命稻草一般死死抓着穆廖的衣袖,一对明亮的碧眸里噙满了泪水。 等众人散去,穆廖才将手臂从男孩怀里抽了出来,他向来是个急脾气,那一刻竟也生出些许耐心,好声好气地安抚道:“别害怕,正好我缺个书童,今后你就跟着我,吃喝自不会缺了你的,更不会让你再受折辱。” 就这样,指挥使领了个“野孩子”回府,进门就将人丢进了浴桶里,命下人为其“好好洗洗”。洗完的野孩子爬上穆廖的床,腰杆挺得笔直:“大人,我伺候您入寝吧,我什么都会。” 穆廖听完捧腹大笑,“你一个始龀小儿,牙还没有长齐呢,知道怎么伺候吗?” 男孩皱了皱眉,“我十一了,西番男子十一当可娶妻,大人既要了我,不就是做这个的吗?” “那你真是想多了,即便你已到了娶妻年龄,在我眼中也是个小娃娃。”穆廖丢给男孩一瓶伤药,“把自己处理好了,明日到书房见我。” 令穆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自己随手捡来的“野孩子”,竟是西番宣慰使何索格勒的长子——何索钦。 穆廖在西番五年,从来没见过何索钦,何索格勒时常带在身边的一儿一女均是现任正妻所生,他也确实听说过何索格勒还有一名长子,不过当地人对这位长子向来是闭口不谈,更有老者称其为“天降不祥”,据说他克死了自己的母亲,还引来了大洺人入侵西番。 穆廖把搜集到的信息甩在何索钦面前,质问道:“为什么不说你是何索格勒的儿子,你以为你不说,我就查不到吗?” “我没想瞒着大人。”何索钦抬起头,“我的父亲不认我,他认为是我害死了母亲,可我若知道母亲会因生我而死,我宁愿死在母亲肚子里,也好过现在被父亲憎恨。您说我是‘天降不祥’,没错,半数西番人都以为是我引来了大洺的军队,可我真的只是为他们指了路而已,我怎么知道他们是来攻打西番的?就算我不指路,他们也会找到。你们大洺收了西番,要求我们每年进贡马匹和牛羊,这些饲养的重担落到牧民头上,他们不愿意、气不过,于是拿我出气,反正死了就死了,父亲也不会在乎。这些就是全部的事情,大人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 穆廖一时有些楞怔,他没想到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竟能如此心平气和地说出自己的身世,也是在那一刻,他想到了自己。 在大洺,人人都说他是“天纵奇才”,十四岁开始带兵,十六岁随明崇帝出征,立下军功成为指挥使,小小年纪就功名加身。可很少有人知道,他是被明崇帝捡回来的,他流落街头快要饿死的时候,是微服出访的明崇帝救了他,把他带回宫里,不忍心让他成为太监,就派了师傅教他武艺。他能从金吾卫的侍卫爬到现在的位置,都是因为明崇帝当年把他捡回了宫里,而如今,他也“捡”了个孩子回来。 穆廖心软了,没再问别的,就这样留下了何索钦。 因为这次心软,十年之后,二十一岁的何索钦亲手杀了父亲,圈禁了同父异母的兄妹,成为西番新一任宣慰使。 当年的“野孩子”变成了“野狼君”,不仅爬上了统治的高位,还再次爬上了穆廖的床。 自那日出手相救,一晃已整整二十五载,少年长成了青年,将军却白了青丝。 何索钦沐浴完后,穆廖已经躺下了,他掀了床周的帘子,一猫腰就爬了上去。 穆廖反手把人抓住了,手掌慢慢抚过刚刚沐浴完的肌肤,轻轻蹙了蹙眉头:“养了这么些年,这些伤疤还是硌手。” 那是何索钦幼时被人鞭打留下的伤疤,最深的那条,当时已见白骨,皮肉全都糊在一起,穆廖精心养了好久。 “硌手吗?”何索钦握住了那宽厚的手掌,引着他一路朝下摸去,“嫌硌手就别摸了,这里不硌。” “你个泼皮。”穆廖眼中笑意明显,“今晚又不想睡了?” “睡不着啊。”何索钦顺势将整个身子都贴了上去,“你回家了,高兴吗?” “有什么高兴的,这里早就不是当初的样子了,京都有上百座院落、近万间房屋,我这个大洺人却要与你挤在一处。”穆廖翻了个身,很自然地坐到了上面,“不过我不在乎,我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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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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