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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亦确定了,强哥是在说霍野,有些意外,隔着四年居然还有人记得他们,定定的看着人回了一个是。 蒸腾的雾气扑向脸颊,湿漉漉的暖。 强哥点头:“那就是了。”一头白金的发,人群里扎眼的厉害,强哥来了兴致,高兴的给人分享当年的事情,语气感叹:“当年你不在,他一个人出来吃饭,有个omega被一个小混混盯上了,又没人上前帮忙,就你朋友,那个叫霍爷的一脚踹了上去,然后那个小混混就起不来了。” 强哥啧了一下,表达出赞扬:“很帅。” “那是挺帅的。”宁亦低声附和道,可在他的记忆,他竟然搜刮不到一点关于这个事件的记忆,一点也没有。 强哥挑了挑眉:“他和我年轻的时候很像。” “……” 宁亦戳了戳碗里的馄饨,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强哥回想着,给出了一个大致的时间:“夏天吧,你们快放假的时候。” 宁亦沉默,那是在他们闹矛盾的时候,霍野出国前夕。 强哥嘿嘿一笑,叹了一口大气,感叹道:“不过在那之后我就没见过他了,是出国了吗?” 圣和的学生家里大多有钱,看人气势气度强哥也能分的出来,那个叫霍爷的,不是一般人。 见宁亦低头看碗里的馄饨,不动嘴,强哥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也没管合不合适,就突兀的问道:“你是怎么和霍爷分手的,还找了个跟霍爷差不多类型的男朋友的?” 宁亦皱眉。 强哥知道惹人不悦了,也没停止询问,手摸了摸口袋,有点想抽烟,“我就是觉的他那么喜欢你,怎么会和你分手,有点想知道理由。” 一张脸从笑变的平静,强哥的身上的朝气就好像全被抽走了,整个人灰扑扑的,像蒙上一层暗暗的阴翳。 馄饨没吃完,宁亦没说话。如果已经吃完了,宁亦大概率已经拍桌子付钱走人了,根本不会停留。 这个问题很冒犯。 强哥自顾自的对宁亦比了个手势,食指手指弯曲,比了个九,他问宁亦:“你知道我今年多少岁吗?”宁亦没回应,他也不在乎,自顾自的说下去,笑了一下,比哭难看:“我今年二十九岁。” 宁亦抬头,望了眼强哥,带着点打量。比起四年前,如今的强哥瘦了很多,眼眶都凹了下去,头发近乎全白,如果带上口罩,佝偻着身躯,大约可以被错认为老人。 其实在四年前,强哥的头发就被人给讨论过了,大片的白发很惹眼,但也不是多大的事情,毕竟少年白头并不稀奇。 强哥和善的笑了笑,带着脸上的疤痕抽动,过早衰老的脸和提不起精神的眼神,使得凶相变的可怜,像霜打了的茄子。 宁亦:“你想告诉我什么?” 强哥眨了眨眼,语气幽幽:“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宁亦:“……” 强哥没听到宁亦的反驳,就认为人是默认同意了的,他没把门关上,要不要听的权利全在宁亦,他可以走,也可以留。他只是要说一段简短的故事,不那么圆满的故事:“从前有个小男孩小时候不爱读书,十七八岁就辍学和人去干收高利贷勾当,每天浑浑噩噩,二十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姑娘当时啊在被人威胁,男生冲上去就英雄救美,然后脸就破了相。” 说到这,强哥笑了一下,真心实意的轻松,“破了相,男生还挺高兴的。” “姑娘很愧疚,她是个大学生,天天请假照顾男生,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喜欢上了,女生觉得放高利贷危险,就让男生去干正经工作,男生没什么学历,就去了工地,反正我力气大,干这个也挺合适的。” “然后,就不太好了。” 强哥眼里有了点泪,眨巴眨巴又逐渐消失在了眼眶里,平静道:“姑娘生了病,很重的病,她的亲人都不要她了,男生把姑娘接回了家,某天晚上,男生告诉姑娘,其实还能治治的,要送人去医院。姑娘说,我们没钱。” “其实是有钱的,我把房子卖了,玲霜问我哪里来的,我就这样告诉她的。” “玲霜很生气,说我傻,我那里傻了,我和玲霜算了一笔账,我说房子是我花六十多万买下来了,现在卖了房子我有一百万,我多了四十万,是我赚了。” “如果她病治好了,那我还有一个活蹦乱跳的玲霜,这笔买卖,说什么都不亏。” “钱还是不够,治病很花钱,我就又回去干收债的,有几次被打到了脸,我好久都不敢回去。” “最后一次收债,有人用刀子往我肚子上捅,还好,我命硬,挺过来了,那一天我没去看她。” “后来我能爬起来了,我就去看她,我知道她知道了。陈二狗的嘴巴瞒不住,大嘴巴。我借口出去,她也不拦着,然后她在里面哭,我在外面哭。” “诶。” “我觉得我的玲霜真可怜,如果我有多一点钱,她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说了这么几句,强哥的手抖了一下,嘴巴干了舔了舔嘴唇,他扭头问宁亦:“你有烟吗?”宁亦还没说话,他就自问自答上了,摇了摇头,“你肯定是不会抽的。” 青年的样貌很惊艳,画似的。强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干净,纯粹,生机勃勃的像一个春天。不会被烟尘包裹,病痛折磨,他还很年轻。 嘿,是个beta。 他的玲霜也是个beta,漂漂亮亮的beta。 你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每见一个人的时候你都会下意识去找那人的影子。不是因为样貌,而是你会不自控的去想,那个人会怎样,会不会将来也是那样。这是活了这么多年强哥总结出来的。日子太长了,不读书的人都快要成为了一个哲学家。 强哥咳嗽了一声,脊背狠狠折了下去,嗓子刺啦的一下,哑了,他看着宁亦身上穿着的灰色大衣,劝说道:“年轻的时候不要想着穿一些很沉稳的颜色,没必要,花花绿绿的多好看,绿的,大红的,怎么艳怎么来。” “一点也不亮,人就没精神,看上去焉了吧唧的,很难看。” 宁亦不说话,他本身就是个衣服架子,一米八的个头,肩宽腰窄,套个麻袋都是时尚。强哥只是这么说着,眼睛转向不知名角落,表达欲来的快去的也快。 馄饨被吃完,宁亦开口纠正了强哥的错误,“他们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们之间没那层关系。” 强哥没应答,似听进去了又似乎没有,自顾自的岔开了话题,回答了宁亦最初的问题:“隔壁那家老板娘的儿子生了病,家里急需用钱,关门是没办法的事情,能卖的都卖了。”一阵唏嘘,“不过,结局挺好的,活了。” 宁亦站起了身,低低对人道:“向前看吧,总要向前走的。” 强哥抬头,29岁的年纪已经活出了40岁的模样,一笑就满是风霜,二十多岁的意气风发像是从来都没有过。一身的花花绿绿,难看的像是贴在墙上的小广告,偏偏他还是一年又一年的穿着。 他说:“那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宁亦没说话。 强哥又说:“怎么会有人被一个只认识了三年零七个月的人影响了后半生呢。”他看着宁亦,眼里下了一场大雨,轻轻道:“不会的,毕竟那么短。” 人走了,店里冷清清的,强哥端起碗去了厨房。 这件事有些细节强哥没说,那就是小混混手上拿着刀,神情还特迷离漂浮,见人就乱挥刀。 那个omega被拽着,盯着巷子口,眼泪哗哗的流。 巷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堆着,强哥是想冲进去,但到底最后还是胆怯了,人家有刀,他什么也没有,只能站那,脑袋发晕。身后就忽的刮来一阵风,一个人三步并做两步直接跑了过去,抬脚就把人踹飞,白金的发把人的脸衬的格外的冷,强哥被那一下震慑到,一动都没动。 小混混疼的在地上乱爬,捂着肚子。 霍爷不动声色的用脚尖把刀踢的老远,蹲在了地上,五指拽着人的头发一拎,小混混疼的只嚎,白金发的人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了闪光灯,语气有条有条不紊:“哭有什么用,他敢这样对你就说明他一点也不怕报复,来,我们拍个照片,慢慢查,慢慢玩,被吓得跟什么一样。” 这一幕,强哥在这人身上,他看到了年轻的自己。 偏执,善于伪装。 强哥不是第一天注意到霍爷的,至少不是这一天。 出类拔萃的人到哪里都是焦点,强哥也总会在这条街上看到这么个人,还有他身边的那个。白金的发很好认,一年四季都跟在人后,会在下雨天将伞倾斜,人多的时候会眼神警告别人不要靠近。喜欢的肆无忌惮,但又会在那人面前遮遮掩掩。 这样的人怎么会放弃呢? 他放弃了吗? 强哥洗完碗,坐在外面的椅子上,掏出了怀里的照片,他决定明天去白塔墓园看看。 他要带上她最爱的向日葵,穿一身很帅很帅的衣服。 作者有话说: ------
第17章 基因缺陷的omega(十七) 宁亦站在马路边等车,月亮挂在天上,车来车往。 扭头去看藏在远处并不显眼的馄饨店,宁亦低下头去看脚下,强哥的店里没开空调,冷的脚底发麻,膝盖骨僵住。 呼出的气成了白雾,一下子就散开。 一辈子就那样,无力改变那就这么走下去,反正不会比这更差了,不是吗? 赵清越晚上发了张照片,一个月亮和站的笔直的他。不过几分钟,底下就冒出了数条消息。一溜的夸夸,刷存在感的比比皆是,手往下一划,赵清越手指停住。 不要催了,在写论文了!:赵师兄是有喜欢的人了吗? 赵清越来了兴致。 zqy:说说,我喜欢谁? 几分钟过后。 不要催了,在写论文了!:sorry啦师兄,我就是日常发癫而已,求求原谅我!!! zqy:…… 赵清越没去在管这人,点进了自己的相册,翻来覆去的看。 坐着网约车回家后,宁亦思考他应该买一辆车作为代步工具,楼道的灯亮着,门被打开,与此同时,电子屏幕里一道光影投下。 天亮了,宁亦吃了顿并不丰盛的早餐,收拾好户籍证明资料,拿好身份证就下了楼。 薄雾笼罩在小区的半空中,宁亦于熹光中看到一道熟悉的人影。 云水小区不是高档小区,这是宁亦特地选的地方,价格低。从高中毕业后,宁亦一直就想同季家切割,能省就省。所以这里住的不可能有机关单位的一把手,也不会有身价不菲的合作伙伴。 所以他会是来找他的吗? 宁亦不确定。 是虞少还是虞总,身份的转变于此时的遇见让宁亦的脑中掀起无边的喧嚣震动,最终在走到人身边时恢复死寂。一张嘴就是疏远又生分,恭敬要把人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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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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