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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便宜沈祚君了?”秦绍不服,“我要去打劫。” 程之卓笑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赶紧说:“我已经向朱瑞芝采购了几台,过段时间就运到协安。”他手指在秦绍胸口画圈,“不过咱们也不能逗留太久,药协马上就要重新选举,留着打家劫舍的精力,用在竞选上更好。” “你不想当会长?”秦绍吻他,舌头在湿润的口腔里翻搅。 程之卓摇头。 于是秦绍说:“那我也不想当。” 程之卓看向秦绍,如今少了李代钊和雷德厚,秦绍和沈祚君就是最热门的人选,如果硬要他在其中选, 他肯定选择重色轻友。 “为什么?”程之卓问。 因为秦绍对这些本来也没什么兴趣,他原来也只是想爬得更高一些,好护住程之卓,只是程之卓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脆弱,现在也已经在他之上,秦绍就觉得为程之卓镇守脚下也不错。 “这种高危职务还是留给别人吧,沈祚君当了更好,”说着秦绍把人抱紧了,“这样她就没时间来搞我了。” 程之卓欲言又止,到底没说什么。 良久,久到夕阳沉海,周围亮起路灯,秦绍忽然问: “你把证据都交给朱瑞芝了?” 当时程之卓通过朱瑞芝的手机后台,监测到绑匪的部分通话,得知雷德厚约见洛杜隆,所以紧急联系郝泰来收集证据,郝泰来偷录下与华国基因图谱有关的关键对话,虽然最后被洛杜隆的人发现,但在被抓前他就已经发送备份给了程之卓。 两人联系的方式被程之卓加密隐藏,两人也提前串好口供来应对洛杜隆的盘问,这些洛杜隆都没有察觉,程之卓也没有在对方的地盘上戳破,这不仅是因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程之卓也想让郝泰来有机会活着回来赡养父母。当初他被迫背井离乡,劝说父母跟他一起去H国无果,他父母是很传统的华国人,直言不想客死他乡,也不喜欢H国,多年来就是不点头。也正是因此,程之卓才能说服郝泰来再次冒险。 程之卓点头,“财团之间的恩怨咱们插不进手,但基因图谱这件事还不算完,哪怕他们已经准备收手。” 血债要用血来还,原谅罪犯不是他的事,他要做的就是帮助警方,让罪犯绳之以法。 秦绍沉默片刻,“其实我还有个疑问。” “怎么?”程之卓打了个哈欠,又有些困。 秦绍就一下一下拍他后心,“既然高桥反水,当初他为什么特地告诉朱瑞芝,自己遇见雷德厚的岳父,就是当年的同事?” “高桥一直知道朱瑞芝在追查陶彦钧的死因,”程之卓声音蚊子似的,“他是在引诱朱瑞芝重启当年的调查。” 秦绍不解,“那既然高桥已经投靠洛杜隆财团,这不就又给了对手可乘之机?” 程之卓低笑,嗅了下秦绍胸口的味道,又窝回去, “你忘了高桥还有儿子。” 这次大选高桥的儿子虽然落败,但换个角度想,洛杜隆其实也给了他们父子出现在上流社会视线的机会。 “可他们人在H国不得不低头,”秦绍说:“除非洛杜隆倒台——” “对,所以他野心勃勃,”程之卓抬头看向秦绍,眼睛亮晶晶, “也想分一杯羹。”
第129章 又过几天,早上秦绍从健身房回来,程之卓正望着枫林发呆,秦绍气息微喘,深色衣领已经湿透,侧身的动作勾勒出明显的肌肉线条,随呼吸时起时伏,以至于程之卓愣了一下才说: “最后一天还健身?” “这不是怕你手感不好?”秦绍直接脱下上衣,露出汗涔涔的肌肉,金边全身镜照出他优越的身材,他扫了眼,仍旧不太满意,“最近确实躺得久了。” 因为他发现程之卓好像是个肌肉控,但又不喜欢虎背熊腰,胸部的肌肉要恰到好处,紧实又不能太硬梆梆,要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之前有几次看到秦绍脱光上衣,程之卓就走不动道,总要若无其事地多瞄两眼才肯罢休。现在他干脆不加掩饰,还会像小动物似的凑上来嗅嗅。 每次程之卓凑上来,浓密的睫毛因为闻气味而不经意扫过胸膛,秦绍也会走不动道,这样的程之卓也让他欲罢不能。 为此秦绍特地摸索过几次,看程之卓究竟喜欢哪种肌肉厚度,最后确定下来就一直严格按照标准训练,半点不敢懈怠。 最近几天秦绍的训练强度很大,昨天他还想叫上程之卓,程之卓看了眼就说不去——他觉得去了应该也是心不在焉,搞不好最后两个人都会事倍功半。 程之卓脸红,“躺得久的明明是我。” 哪个好人家被秦绍这样的禽兽翻来覆去、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折腾, 都会散架的。 “腰还酸?”秦绍笑,“洗完澡给你按按。” 说着他要把衣服扔进衣篓,见状程之卓就过来抢,“你把衣服给我。” 秦绍衣服脱手又绕圈卷回来,意味深长地交给程之卓。程之卓的洁癖很重,衣服脏了不穿,运动服出汗最多容忍三次,一年下来不知道要换掉多少床单被套。但最近几天程之卓忽然就对湿运动服免疫,甚至还会帮秦绍手洗,秦绍简直受宠若惊, “等下我自己洗,你别沾手。” 以往每次事后,换床单、清理以及更衣都是秦绍的活,他做惯了也甘之如饴,程之卓忽然提出帮忙,他老觉得这是在抢他的饭碗,剥夺他身为人夫的安全感。 他们才刚结婚,还在蜜月期,距离七年之痒遥遥无期,秦绍绝对不容许程之卓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他的底线。 “知道了,”程之卓牵起嘴角摆摆手,“快去。” 秦绍百思不解地进去洗澡,温水迎头淋下,他闭上眼,挤出沐浴露的时候,一股香味扑鼻,冰凉的液体触及皮肤,他忽然想到什么—— 此刻卫生间外的客厅,程之卓正窝在单人沙发里,肘撑扶手,细细嗅着秦绍的运动服。秦绍平时用和他一样的香水,天长日久,两人腌出同一股奇楠香。唯独运动后,秦绍身上添了股独特的汗味,味道倒是不重,和香水混在一起香香臭臭,却意外地让程之卓上瘾。 他一定是疯了。 程之卓这种时时刻刻将仁义礼智信刻在脑门上的正人君子,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怪癖,他怕秦绍笑话,更怕秦绍用怪异的目光看自己,于是硬生生装出一副贤妻良母,还给洗了好几次衣服。 “在干什么?”“啊!” 程之卓浑身一抖,汗毛倒立,衣服掉在地上啪嗒一声,站起来的时候还差点摔了,活脱脱一个大写的手忙脚乱。秦绍自然也没好哪儿去,他出来得急,打着赤脚,头发上还沾着水,只用一条长浴巾包住腰胯,浴室花洒还在淅淅沥沥,所以才能遮掩住秦绍刚才夺门而出的鬼动静。 “你你是要拿衣服吗?”程之卓来回打转,热锅上的蚂蚁一团糟,“我去给你拿!” 秦绍就笑着走过去拉住程之卓,“我的衣服就放在浴室,我回来前你就给我放好了,”说着他俯身,“忘了?” 那股汗味已经被浓郁的沐浴露覆盖,程之卓下意识嗅完,脸已经熟透,他缩着脖子,挡住身后的湿衣服说:“是是忘了,你一定还没洗完吧,快快回去洗澡!” 程之卓身形瘦削,秦绍斜眼就能看见地上的湿衣服,于是抬眸的瞬间, 他眼神就变了, “刚才在干什么?” 从秦绍的角度,刚才程之卓窝在沙发里撅着屁股,两只脚丫一上一下,就那么细细嗅他的衣服,现在当着他的面还遮遮掩掩, 像藏匿小玩具。 程之卓耳朵通红,“没干什么啊。” 他其实就穿着秦绍的衬衫,借口宽松舒适,不用自己手洗,把秦绍的衣服穿了个遍,此刻他露出纤细长腿,几乎和白色衬衫融为一体。 一片风光旖旎。 日上三竿没到中午,秦绍觉得自己已经饿到如狼似虎。 “真的?”秦绍凑近,眼神危险, “嗯?” 程之卓的脖子也红了,他身上昨晚、前晚、之前好几个晚上留下的痕迹,都是秦绍作恶的铁证(审核大人,这些都已经是昨晚的战绩了)。 “我,”程之卓略微偏过头,“不许笑我。” 秦绍:“你说。” “我,”程之卓支支吾吾,声音轻到几乎听不见,“我喜欢你的味道。” 相同的奇楠香遮住秦绍原本的味道,让程之卓时常感到错乱,现在不一样,他找到了专属于秦绍的味道,他贪婪地想要把这个味道刻进大脑的每个细胞,他想永远记住属于秦绍的一切。 这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情话,秦绍心里一动,垂眸看着程之卓,那些已经发青的印记无一例外都是秦绍的罪证,从昨晚到此刻过去十几个小时,眼下这些痕迹在秦绍的眼里却并不安分,仿佛不经意的挑逗,勾起他内心深处蛰伏的欲/望,烈火般灼烧他所剩不多的理智, 好喜欢这个人, 想永远完全拥有这个人。 “我也。”秦绍毫不犹豫地吻上来,唇齿攻势汹涌,将剩下的字眼混着两人的涎液一滴不漏地全咽下去。 他也喜欢程之卓的味道,又或者说,他喜欢程之卓的全部,这是爱到深处,近乎疯狂的着迷。 “不要,”程之卓透不过气,挣扎着说不要了! 这段时间秦绍可谓食髓知味,一天短短24个小时安排得十分紧凑,除了健身吃饭,剩下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吃肉,然后就是浪荡未遂,去梦里继续突破程之卓的底线,这么来来回回十几天,向来纵容秦绍的程之卓都被弄怕了。 “不要?” 秦绍略微松开,紧接着又更加凶狠地堵住程之卓的嘴,程之卓眼前星星点点,心跳剧烈震动着他的耳膜,让他软成一滩站不住脚,真皮拖鞋不慎滑落,瓷白泛红的脚尖就搭在秦绍青筋毕露的脚背上,秦绍托着程之卓,比举哑铃更加熟练。 …… …… “秦绍你听见没!” “听不见。” 不行, 不行! 青天白日,眼前一下全黑,程之卓心里莫名惊恐,他胡乱抓着秦绍,濒死的窒息感袭来,惊慌失措间,程之卓牙齿用力—— “嘶!” 秦绍吃痛退开,舌头已经出血,程之卓这才重获光明,看见周围狼藉一片,他目光闪烁,同样也看见秦绍嘴里的红色,血是程之卓经历最多的东西,可偏偏这点血就吓到他,他扭头就痛哭起来。 泪水滑落白皙脸颊,天可怜见,让秦绍有些不知所措,欲/望还没消退,但他不敢贸然再碰程之卓, “怎么了?” “不知道。”程之卓抱臂缩成一团,显然还没有从惊恐里走出来。 秦绍自信技术不错,总是能让程之卓从害羞到欲罢不能。对此秦绍一向虚心求教,实事求是,他们之间也确实一直都很和谐,所以刚才秦绍第一反应才会觉得程之卓是在欲拒还迎,但现在看来,程之卓大概是真的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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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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