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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海双侠那些往事,大伙儿也都知道,包括“闲云庄兄弟反目”,“双侠争美”,后来令狐父子被打成湖海帮叛徒,江湖败类,人人唾弃,令狐危没了名门身世和湖海帮少主的身份,跟“侠”这个字再不沾边,却也曾确实跟他弟弟争过一个“美”,兄弟俩一个赛一个的痴情,秦帮主本也是为了江湖大义,才肯放下身份去笼络这今时不同往日的令狐危,又把他归到了侠义道,只笑道:“我知布兄弟与林公子情深,兄弟放心,那姓沈的再厉害,我不信中原武林能人辈出,再加上兄弟用剑如神,如虎添翼,咱们就一定打不过他!只要你一心向正道,帮咱们除了沈魔,大哥做主,将那姓林的许给你做老婆,亲自主持你们的酒宴婚礼,叫你小子抱得美人归!” 说到最后几句,还亲亲热热地带了几分揶揄促狭。 众人自然知道秦帮主打什么主意,不免心中激动,各自想,太好了,令狐危此人非正非邪,为人乖僻,听说痴恋那姓林的美人,无论是他去杀了沈方知,或是沈方知杀了他,都是为江湖武林除去祸患。 不过比较起来,还是沈方知死比较好。 其时,庙中所有人,几乎都是这么想的。 布致道的背影已经笼罩了一层勃勃待发的郁气,转身过来,秦帮主预知不对,伸手去格时,“啪啪”连响,笑意还没完全褪尽的脸上已一左一右挨了一耳光。 就是这清脆的两耳光,将还吵吵嚷嚷的庙中打静了。 秦帮主本领高强,练了五十几年的拳脚功夫,却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众目睽睽之下,给人就这么轻轻巧巧地在这张威震武林的老脸上连抽两耳光,当下羞愤至极,青筋暴起,却不免带了三分的惧,咬着牙道:“令狐危!你到底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布致道语气不善,冷道:“你不配提他!” 他对林悯,当时初初一见,年少慕色,其实没多少深情,加之性格偏执,好争好抢,吃醋逞强,也曾做下许多错事,如今早悔了,自打献州天极峰,他将自己拖回去之后,就知道,这一生,他再也离不开林悯,林悯在自己心里,是人间温情,是此生救赎,是还愿意活下去,并且愿意热情地活着,炙热如死的爱一个人的所有美好愿景,他自己把他藏在心里,拿出来想一想,心都要痛了,怎愿意让他们随随便便提起,不当个人,只当个笼络兵器的彩头! 林悯是个人,有自己意愿的人!他是个人!是自己此生最爱的人!!! 仇滦显然也是这么想,气的给人扶着瞪着秦帮主呼呼喘气,但因为他自幼在少林寺长得太有教养,除了面对他哥,对别人的粗俗言语,无礼举动都很没法子,身为一帮之主,如今发号施令的武林盟主,更不比他哥这光棍汉,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想去找谁就去找谁……气过之后,又是落寞…… 布致道犹嫌不足,怒向众人道:“我管你们要死要活,你们的事,统统跟我无干!” “但有一样,再有一个人在我面前提起令狐危这名字!这么不尊重地提起他!别怪老子翻脸不认人!” 言罢,像是嫌这地脏,一刻也等不及了,怒气冲冲地走了。 倪丧紧随其后,很是赞许地在后头哈哈大笑:“欸!这才像样嘛!”
第101章 天空一声巨响 夏季多暴雨,闷热之后又是闷雷。 林悯从前不知道,一个人气也会气病,也才知道,自己的身体原来这么差。 他打定主意要走,沈方知也打定主意不让他走。 林悯铁了心,成日将自己关在门里不见人,更不肯再跟他多说一个字,沈方知为了哄他,百般的法子,伏低做小都试过了,林悯认定什么事的时候,是一块石头,他也知道。 宋巡出了主意,说既然想要哄人,就把他想要的东西给他,林悯能想要什么,自由,他只要离开沈方知。 就算失了忆,也倔得像头牛。 沈方知自然不能把这东西给他,他哪怕得死,也得死在自己身边,等自己死了他再死。 因此驳斥了。 宋巡又笑,故作高深道:“还有呢?你们这次为什么吵架?” 沈方知眉毛皱出满脸的嫌恶膈应,怒生睚眦,尖酸道:“还能为什么?他那地方好了?又开始犯贱,想女人!贱货!” 不知是骂女人,还是骂林悯。 宋巡反倒为他宽心:“这也没什么,反正他是个没长心的,死也不喜欢男人,能有什么法子,又不能两针扎下去调理好,我的公子,这次你是当局者迷,吃醋吃昏头了,怎么也这么不稳重起来,我要是你,就把那女人给他,正好稳住他,若是他跟那女人有了孩子,就更好了,他那个心软重情的性子,你还不知道,但凡有了子嗣,你叫他走,他也不走,而这碍眼的女人么?大可当个工具,用完就扔,怎么扔,我的公子,就不用我教你了罢,既要扔的合理,还要扔的不让他恨你,女人生孩子不是鬼门关么?难产,大出血,产褥之间没养好,一命呼呜是常有的事,没什么稀奇的,到时候孤儿寡父,留个孩子给他抱在怀里,他必定要伤心,你好好抱住他父子在怀里哄一哄,骗一骗,又有孩子牵他的心,他怎会舍得让孩子出去受苦,你把这父子俩不就拿在手上了。” 沈方知一听,确是这么回事,悯叔是喜欢孩子的,心又软,很会照顾孩子……当初就对他那么好,自己杀了那小女孩儿,他哭的那么伤心……心里莫名一痛,又慌起来,想,最好生的是个女孩儿,悯叔喜欢女儿。 只要一想到要把他拱手让给别的女人,让他去跟别的女人配种,心里针扎醋泡似的,对宋巡冷冷道:“你去把那贱货召回来罢。” 宋巡领命称是,自去办事。 谁想两人合计得好好的,却生了变故。 那白燕本不是什么简单女奴,效力于沈方知,是个女傀人,因美色误人,爱上林悯说话做事,待人温柔,做了犯上之举,也得了主人极为残忍的惩罚,心灰意冷,这次被召回来,本就没准备活着离开主人的眼皮底下。 她知道主人对林公子的深情,更切身体会过主人的狠毒无情,知道他们打的什么主意,一见了林悯,良心又被勾起来,不忍好好一个温柔体贴的男子给人家做掌心玩物,又想,这么着一做,他这样美的人,这一辈子都要把我记在心里了。 主人也再没办法惩罚我了。 不免有些开心,什么也不怕了。 便当着林悯的面,匕首深深一划,割喉自尽了。 女人鲜活腥热的血液烟花一样炸开,溅了还面带笑容的林悯满身满脸。 正是一个命如草芥的提线木偶所能做出的最华丽最完美的报复。 林悯当时喉头一紧,心脏咣咣,脸上鼻子里都是血腥味儿,又气又悲又怕又突然,承受不住,一跤栽倒,再没起来。 沈方知本是讨好的好心,这下是大大的坏事,若是这贱女人不死,知道她操了这个心,恨不得事先将她一寸寸割肉,一根根剔骨,让她八辈子都不敢打这个主意,当下将人抱起在怀,要吩咐人将尸体扔到野狗堆里给一寸寸啃噬,又想到若是他醒了,自己还要洗脱这责任,便又吩咐花灵道:“收拾干净,好生停在家里,等公子醒了,看他怎么说。” 林悯这一倒,可了不得,就没再起来,晕了一天一夜,第二天睁了眼睛,直愣愣躺在床上,眼睛睁着看床板,不动。 沈方知吓得不轻,当他又要犯疯病了,谁想小小心心,忐忐忑忑的又守了半天,这揪人的眼珠子动了,转过来,静静盯着守在床边的他。 随着两人彼此清晰可闻的呼吸,这双眼珠渐渐变得赤红,湿润,就像天上的星星融化,要难过成一场雨水。 沈方知又在他脸上看到了那种眼神,很久之前,在他变成一个疯子之前,望着自己的那种眼神。 心都在抖,他吓得浑身发抖,又变成了一个小孩儿,很害怕地叫:“悯叔……” 林悯仰躺着放声大哭:“你放过我吧……我求你了……你放过我吧……” 他哭得泣不成声,被沈方知急忙拉起来抱着安慰,于是抱着沈方知的胳膊哭得无依无靠,痛苦的简直要不成人形。 “唔……你叫我走!叫我走!我求你了……你放我走罢!” 沈方知尽力抱着他安慰,不免松了一口气,看着他这样难过的样子,简直也想说:“你放过我罢,悯叔,不要再叫我喜欢你了,不要再让我这样喜欢你了,这样的放不下你。” 他很想把给林悯吃的失去记忆的药给自己吃一颗,那样他就可以把关于林悯的一切都忘了,自然就会放过他了。 可怎么舍得,林悯忘记的只有痛苦,他若是忘记了林悯,那是把痛苦和幸福一齐忘了。 他一生之中的好日子哪有那么多,怎么舍得。 他也难过地想要杀人了,他恨不得掐死怀里这个正在痛哭的男子,却更抱紧了,不停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悯叔,我没想到,我以为你见到她会开心,对不起……不关我的事,真的,我好好的找她回来,想着把你让给她,叫你开心些……对不起,对不起……” 任凭他再怎么的认错,怎么的说自己不好,人死都死了,还死得那么烈。 这个隔阂本来没有那么厚,这下在林悯心里是堵轻易不能拆开的墙了。 病了一场,林悯成日躺在床上,气得不能起来。 沈方知再想他,晚上过来,也挨不了他的身。 他就躺在那儿,静静地盯着你,也不说话,好像再碰他一下,他就要死了。 这一病,就从艳阳高照病到暴雨雷霆。 沈方知气的不成,再忍不了,大白日阴的像黑夜,外头雷声滚滚,闪电道道,这是他最怕的天气,偏把门锁了,自己缩在屋子里,不让任何人见他。 心里本就有气郁结,又病着,闷在屋子里听雷声,给闪电吓,这不是作践自己,是作践他。 再敲了几声,他极力忍耐着脾气:“悯叔,你把门开开,叫我进来陪你!” 雨幕如浇,雷声滚滚,沈方知等在檐下,把声音提得很高,脸寒如冰。 屋里的人闷在被子里,脸色本就苍白,从这场雷声滚滚的雨骤然下起来,就给吓得惨白了,自己把耳朵捂着,在被子里捂出了一头热汗,他隐约伴着雷声听见了敲门声,还有沈方知的声音。 他不想见他,他越跟沈方知生活,就越受不了他,不管是做事说话,还是一切的一切,他忽然觉得厌恶,纵使有时候想想,他也很不容易,吵了架,总是他来哄自己,对自己也很好,他厌恶起了他,但因为他对自己好,总是忍不下心口出恶言,他又不放自己离开,让自己出去透口气,那他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见他,不与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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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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