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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道旨意,关于萧遥。 “监察御史萧遥,临危不惧,护驾有功。然先帝曾言,卿志不在此。今特赐‘逍遥侯’爵位,世袭三代,可参政,可不朝,享亲王俸禄,以全先帝爱护之心。” 这是莫大的恩典,也是……放逐。 给了荣耀,给了富贵,却不给实权。看似尊荣,实则是让陆遥远离权力中心。 萧遥跪地谢恩,脸上无悲无喜。 他本就不恋权位,这样……也好。 散朝后,宫门外。 谢临渊等在马车旁,见陆遥出来,迎了上去。 “陛下……对你倒是宽厚。” 陆遥笑了笑:“是忌惮。我这样的人,放在朝堂上,他不放心。” “那你……” “我打算离京。”陆遥看着他,“四处走走,看看这大雍河山。” 谢临渊沉默片刻:“边关……风景也不错。” 陆遥抬眸:“你这是在邀请我?” “是。”谢临渊认真看着他,“萧遥,跟我去边关吧。那里或许艰苦,但天高地阔,人心简单。我们可以……” “可以什么?”陆遥轻声问。 谢临渊握住他的手,手腕上的白色纹路在阳光下清晰可见: “可以一起看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可以并肩策马,生死与共。可以……让我弄清楚,为何每次见你,都像见过千百遍。” 陆遥看着他,眼眶微热。 “谢临渊,”他反握住他的手,“如果我说,我们真的见过千百遍呢?” “那我更要带你走了。”谢临渊笑了,“这一世,不能让你再跑了。” 两人相视而笑。 远处,新帝站在宫墙上,望着这一幕,神情复杂。 “陛下,”身旁太监小心道,“可要……” “不必了。”新帝摇头,“谢家忠勇,萧遥聪慧,但他们……都不适合留在朝堂。让他们去边关吧,替朕守好国门,就是最大的忠心。” 他转身,望着这巍峨宫城: “这朝堂,有朕就够了。” 十月,边关已寒。 玉门关城楼上,陆遥裹着厚厚的狐裘,望着远处苍茫戈壁。 谢临渊从身后走来,为他披上大氅:“风大,回去吧。” “再看一会儿。”陆遥靠在他肩上,“这里……和我想象中一样壮阔。” “喜欢吗?” “喜欢。”陆遥转头看他,“更喜欢……这里有你。” 谢临渊心中柔软,将他揽入怀中。 远处,残阳如血,长风浩荡。 【系统提示:第二世界主线任务完成。原主心愿“远离女主好好活着”已达成。支线任务“阻止边军被牵连”超额完成。综合评级:S级。获得积分:3000点。可随时选择离开本世界。】 机械音在脑海响起。 陆遥闭上眼,将脸埋进谢临渊颈间。 “谢临渊。” “嗯?” “我们回去吧” …… 路遥是在一股浓烈的肉香里醒过来的。 不,更准确地说,是“意识到自己存在”的。 他手里捧着一个铝制饭盒,盖子虚掩着,油脂混合着酱油、糖和八角桂皮的香气,正从缝隙里丝丝缕缕地钻出来,霸道地侵占着他的嗅觉。脚下是坑洼不平的泥土路,两旁是低矮的土坯房,远处传来模糊的哨子声和口号声。 这是哪儿? 记忆如同开闸的洪水,轰然冲进他的脑海。 陆遥,十八岁,家中长子,父亲是城里机械厂的六级工,母亲是纺织厂女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两年前,初中毕业的他“自愿”报名下乡,来到这东北靠山屯。理由是:他是老大,弟弟妹妹还小,他得扛起责任。 而此刻,他正走在给林晓蔓送红烧肉的路上。 林晓蔓,知青点最漂亮的女知青,比他晚来半年。父亲是小学老师,母亲没工作,家里重男轻女,为了给弟弟腾位置,把她“动员”下了乡。她一来就吸引了所有男知青的目光,包括原主。 原主省吃俭用,家里寄来的钱和粮票,大半都变成了林晓蔓兜里的零食、身上的新衣、手里的零花。林晓蔓总是欲拒还迎,说着“不要这样,别人会说闲话”,却又在每次原主退缩时,投来欲说还休的委屈眼神。于是原主越发笃定,她是纯洁的仙女,只是迫于舆论压力。 他们保持着地下关系。原主觉得,等时机成熟,他就能娶她。 路遥闭了闭眼,更多的“剧情”涌上心头——那不属于原主记忆,而是上帝视角的、冰冷残酷的“原著”。 他看到了林晓蔓如何同时与高干子弟陈志国暧昧,如何把原主当提款机和备胎。 他看到了一年后的某天,陈志国慌慌张张找到林晓蔓,说自己在后山发现了一个奇怪山洞,里面有箱子,好像有枪!他们怀疑是敌特据点,而且看守的人可能发现有人进去过了,正在排查。 林晓蔓眼珠一转,转头就找到原主,泫然欲泣地说自己母亲留给她的银簪子可能掉在后山某处了,那是她唯一的念想。 原主二话不说,当晚就上了山。 然后,他就再也没能下来。 尸体三天后才被找到,说是失足落崖。只有路遥(现在的路遥)知道,他是被灭口的。 而这仅仅是开始。弟弟陆远赶来收尸,陈志国做贼心虚,以为陆远发现了什么,竟在争执中将这个十六岁的少年推入了湍急的河里…… 父母接连失去两个儿子,父亲精神恍惚出了工伤,断了腿,家道中落。林晓蔓和陈志国却踩着原主一家的尸骨,考上大学,远走高飞,最后还利用那个山洞里起获的敌特物资(后来被陈志国家族运作取走),作为了事业的第一桶金。 好一个“纯洁不做作”的女主!好一个“低调避难”的男主!
第36章 知青女主的地下炮灰男友1 路遥猛地睁开眼睛,浅灰色的瞳孔里像是结了一层冰。 胸腔里翻涌着不属于他的悲愤和绝望,那是原主残留的情绪。但更深处的,是他自己灵魂里燃起的冰冷火焰——又是这样。被操控,被利用,被当作垫脚石,然后像垃圾一样丢弃。 “呵……”他低笑一声,带着无尽的厌烦和一丝熟悉的、压抑已久的疯狂。 去他妈的剧情。 去他妈的命中注定。 他低头,看了看手里这盒还温热的红烧肉。这是原主特意走了二十里山路去县城国营饭店买的,花掉了小半个月的菜金。林晓蔓昨天随口说了句“好像很久没吃过肉了”,原主就记在了心里。 路遥掀开盖子。油光红亮的肉块,肥瘦相间,颤巍巍地冒着热气。 他拿起原主准备好的、本来要给林晓蔓用的干净筷子,夹起最大的一块,塞进了自己嘴里。 浓油赤酱,酥烂入味,肥而不腻。 真香。 他就在这乡间土路上,迎着可能路过的村民诧异的目光,一口一口,慢条斯理却坚定无比地把一整盒红烧肉吃了个精光。连同底下浸透了肉汁的米饭。 胃里踏实了。心也更冷了。 他把空饭盒在旁边的溪水里随意涮了涮,甩干水珠,转身,朝着知青点的方向,头也不回地走去。 林晓蔓? 让她在村口老槐树下等着吧。 等天黑,等心凉,等她明白——那个随叫随到、任予任求的傻子陆遥,已经死了。 从今天起,活着的是路遥。 他的任务很简单:第一,自己好好活着;第二,替原主照顾好他那真正值得关爱的家人;第三……路遥摸了摸心口,那里有种莫名的牵引。 按照那个不靠谱系统的“巧合论”,这个世界,应该也有一个手腕带着白色痕记的人吧? 得找到他。 在麻烦找上门之前。 靠山屯村口有棵老槐树,据说有上百年了。树冠如盖,投下好大一片阴凉。 林晓蔓就站在这片阴凉里,手指无意识地绕着垂在胸前的麻花辫梢。她今天特意换了件半新的碎花衬衣——虽然洗得发白,但领子挺括,衬得她脖颈修长。嘴唇也悄悄抿了点红纸,气色看起来鲜嫩动人。 她时不时抬眼望向来路,又迅速低下,做出一副“我只是恰好在这里歇脚”的模样。心里却盘算得噼啪响: 陆遥那傻子,今天该是去了县城。昨天自己不过随口提了句“嘴里没味儿”,他就记下了。这会儿,该是捧着那油汪汪的红烧肉饭盒,满心欢喜地往这儿赶呢。 想到红烧肉,林晓蔓喉头不自觉地动了动。知青点的伙食,天天不是窝窝头配咸菜疙瘩,就是清汤寡水的白菜炖土豆,油星都见不到几滴。她本就娇气,家里虽不富裕,但母亲做饭总舍得放点猪油,弟弟吃剩的肉渣也能捞着几口。哪像这里…… 陆遥虽只是个普通工人家庭出身,但家里就他一个下乡,父母心疼,每月寄来的钱粮不少。他自个儿省得要命,对她却大方。之前每次送吃的来,不是罐头就是糕点,偶尔还有县城饭店的硬菜。想到这里,林晓蔓嘴角忍不住翘了翘。 又等了约莫半小时,日头开始偏西,把老槐树的影子拉得老长。 林晓蔓站得腿有些酸了,心里那点笃定开始松动。她踮脚又望了望,土路尽头空荡荡的,只有几只归巢的乌鸦“嘎嘎”叫着飞过。 “也许……是县城回来晚了?班车误点了?”她小声安慰自己,挑了个树根凸起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继续等。 时间一点点过去。 夕阳彻底沉下山脊,天边只剩一抹暗红的余烬。村里的炊烟袅袅升起,空气里飘来各家各户烧柴火和煮饭的混杂气味。 老槐树下彻底暗了下来。 林晓蔓猛地站起身,因为动作太急,眼前黑了一瞬。她扶着粗糙的树干,手指用力到泛白。 没来。 陆遥竟然没来! 一股火气“噌”地窜上头顶,混合着被戏耍的难堪和期待落空的恼怒。她可是在这里干等了快两个钟头!脚底磨得生疼,为了显得姿态好看还没敢乱动,现在浑身又僵又酸! “好你个陆遥……”她咬着后槽牙,声音从齿缝里挤出来,“敢放我鸽子!” 是了,一定是故意的。说不定在县城遇到了什么事,或者……听到了什么风言风语?想起最近自己跟陈志国走得近了些,林晓蔓心里一虚,但随即又理直气壮起来。 她跟陈志国那是纯洁的革命友谊!陈志国是干部家庭出身,见识广,说话风趣,还经常带些稀罕的上海货给她见识。她多接触接触,学习进步思想,有什么不对?陆遥那个闷葫芦,除了会埋头干活、省下口粮给她,还能有什么出息? 肯定是自己多心了。陆遥那么喜欢她,怎么可能故意不来?多半是遇到急事了。说不定……是给她准备别的惊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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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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