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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给叶越发了条私信。 [西洲]:你10号也在?我也去,期待到时候的面基(微笑) 那边很快发来答复。 [Y]:这么巧。到时候见。 梁梓竹还是很期待的叶越的见面的,一方面因为他是她很喜欢的作者,另一方面,她也挺好奇这个有点神秘的人,在生活中究竟是怎样的。 网络上传他四十多岁,平日完全不出门不收拾,所以从没有读者偶遇过他,因为就算见了也认不出来。这个版本越传越真,不少网友哭泣说不要啊,自己爱抠脚就算了,他不允许Y神也在家里边敲键盘边抠脚。 但梁梓竹觉得只要她的好笔友不是个油腻猥琐的大叔,稍微糙一点也没事,小故事写得精彩吓人就行,她能接受。 看完文章刚点击退出博客,厨房的烧水壶突然又开始沸腾,这破水壶没法自动跳闸,这已经重烧第二轮了。 梁梓竹扔下鼠标,着急忙慌地冲出书房,差点打翻养在地板上的多肉。 而电脑屏上,原本被博客遮挡的网页重新露出,那句她理解到一半的话,如鬼魅般停留于屏幕中央。 梁梓竹第一次见到叶越本人,是在八天后。 风华杂志社的第二次作家大会,在运河附近的一家茶楼举行,主办方准备了一整列的酒水和点心。旁边隔家老字号养生堂就是书店,累了可以去那里逛逛。茶楼所处的这一整条街,都是石板小路和复古的店铺。 上午刚下完一场细雨,水雾弥漫,烟雨朦胧。 茶楼木质装修古色古香。隔窗望去,就能看见烟波浩渺的湖面,远处有几艘木船在摇摇晃晃。柳叶是暗绿色的,偶尔滑落一滴晶莹剔透的水珠,砸在石板路面,发出轻微的“啪嗒”声。 梁朝暮爽朗的声音总在各方响起,他端着酒杯四处走动,和五湖四海的朋友谈天说地。 梁梓竹先是被梁朝暮拉着见了杨木华、石川和雷鸣几位叔叔,又和几位之前见过的前辈打招呼。几轮寒暄,她脸都快笑僵了,也耗尽了今日份精力。更重要的是,她今天穿的牛仔短裤太紧了,勒得慌,她决定再也不要为了美丽放弃舒适。 趁二楼没多少人,梁梓竹简单整理一遍衣服,今天的打扮对她而言已是相当正式。她特地刷了睫毛膏,穿着斜肩灰色短袖,戴了两个大圈耳环,一头长长的黑色卷发散在肩后。 她在楼上偷偷休息了一阵,端起细长的酒杯,准备下楼拿点蛋糕水果吃。参加这种聚会对她而言,唯一的好处就是蹭吃蹭喝了,每次她都会努力吃回本。 梁梓竹沿着旋转楼梯缓缓走下,差不多走到半腰,她忽然听见有个人喊:“叶越?第一次见你,我是广东来的,我看过你的《1990》,写得特别好。” 叶越?她的笔友在哪里? 梁梓竹被勾起好奇,视线同时投向那个人谈天的对象。 她并没找到什么中年的肥宅大叔,反倒是看到了一个年轻男人。 她甚至还怀疑地左右环视,震惊的发现,那人真的在喊这个年轻人“叶越”。 男人穿着件白衬衫,戴着副黑框眼镜,脊背笔挺,黑发随意中分着,露出清晰的眉目,长相有点像电影明星,有几分帅气在。两人打过招呼过,很快用粤语聊起天来。 他们讲了好一会儿,完全听不懂的梁梓竹也听了好一会儿,直到来者被喊走。 “叶先生。”梁梓竹走下的楼梯,喊道。 男人闻声回头,他是单眼皮,相貌端正。走上前和她握手:“你好,我是叶越,来自中国香港。” 眼镜遮挡的缘故,靠近了梁梓竹才发现,他的鼻梁上还一颗痣。 “我笔名是西洲,原名梁梓竹,主写心理学科普文章的。我很喜欢你的《1990》,在博客上跟你聊过。”梁梓竹同他轻碰酒杯,玻璃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她忍不住笑笑,“哎,你说普通话真的会有点口音,不过还算很标准的啦。” 听到她的自我介绍,叶越看起来并不惊讶,似乎已经猜到了,点头致意。听到调侃后,他也微微笑:“过几年说不定就进步了。” 因为之前从未遇到过来自香港的朋友,梁梓竹好奇地问:“难怪评论区有人问你是不是最近定居大陆了,原来你是香港人啊。我没去过那里,那里好玩吗?” 两人一齐走到糕点区,叶越俯身帮她取盘子:“现在这个季节来正好,因为每年的夏天都很闷热。来的话,推荐你吃糖水,我可以拜托朋友帮忙带路。” 梁梓竹向来大方不假客气,“行。那你现在搬到临川,适应的怎么样?有事可以来找我。” “1周前刚搬完家,还有很多东西没收拾。临川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我很喜欢这里,就决定定居了。” 两人在休息区聊起天来,梁梓竹此时才得知,原来叶越今天二十五,大她两岁。毕业后他先在香港工作了两年,后来辞职前往大陆。他们又聊了《1990》这本书,以及梁梓竹相对了解的心理学领域。他们的共同话题很多,相谈甚欢,叶越似乎很擅长让别人感到相处舒适。 突然,有一个玻璃杯掉落在地,碎在他们脚边,水飞洒出来。 梁梓竹和叶越同时回头,看见本场活动的摄影师连忙蹲下,伸手就要捡大块的玻璃碎片。 叶越提醒:“别用手,都是细玻璃渣。” 那人的手悬在半空,还未作出反应,叶越已废话不多说,走去找工作人员。 “你没事吧?”梁梓竹关切道。 摄影师是个年轻人,身穿棕色皮夹克,相机挂在胸前,他戴着的鸭舌帽投落阴影,几乎挡住了半张脸,只能看见清晰优越的下颌线。 他望向叶越离开的方向,站起来,对梁梓竹抱歉道,“实在不好意思,我刚才没看到玻璃杯。” “小事,你去忙吧。”梁梓竹笑笑。 等男人重新拿起相机继续去工作,文件夹的内容再次浮现于她的脑海。 摄影师是风华杂志社的老合作搭档了,07年8月第一次作家大会的时候就是跟拍,今天3月的游园会他也是摄影之一,因此两人有互换过联系方式。但当时游园会的合照不是他、而是另个同事拍的,因此她没向他请教过照片的事。 叶越很快回来,让梁梓竹发散的思绪同时回归。 喝完酒水,两人都觉得屋里闷,走到外面吹了会儿风。五月份的临川多雨,此时外面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打湿石板路面。 这次的作家大会很久就步入尾声。大家聚在一楼中央,等摄影师拍完合影,便开始互相道别准备离开。 “今天的聊天很愉快。”临行前,梁梓竹对叶越道,“下次见面我给你带你想看的心理学书籍。” 叶越也同她道别,“好,再会。” 梁朝暮还没跟朋友聊够天,于是梁梓竹独自先回了家。她已经快累惨了,飞速卸妆洗澡,尸体一般倒在床上。 外面天色渐暗,但她没开灯。 她其实还没放下那件事。 有些事就像无底黑洞,越探寻越找不到答案,只会让人越陷越深。最开始她还询问了许多专业人士,但当所有回答都指向了一条不存在的道路时,她真的动摇了。哪怕从小她的性格就是胆大不服输,那份探究的想法也在渐渐被恐惧吞没。 过了会儿,她打开翻盖手机,给新添的叶越的手机号编辑了一条短信。 其实今天她是第一次见到叶越,但不知为何,她总觉叶越给人一种可靠和值得信赖的感觉。 卧室黑暗,屏幕白光映亮她的半张脸。 [梁梓竹]:我是西洲,你明天下午5点有空吗?想找你喝一杯,顺便请教件事。可以的话我等下就把地址发你。 有些话,第一次看到时往往读不懂,但过去很久后,却又会在某天突然惊醒,顿悟背后的含义。梁梓竹当时也没有意识到,发送这一条短信,这个完全不起眼的选择,竟会改变好几个人的人生。
第52章 人面 短信对面,叶越回复说“好”,走入住宅区。绵绵细雨不停歇,他没带伞,稍微加快了脚步。 租房在一所陈旧但整洁的居民楼,运河路199号11幢303,没有电梯。 转动钥匙时,叶越回头看了眼走廊另边的邻居。301就在楼梯口,方才经过时,里面寂静无声,应该没人在。 上周他搬箱上楼时,遇到了隔壁跑出门的邻居,不过只是匆匆一瞥,对方好像很忙碌,连打招呼的时间都没法留出。自那次擦肩而过后,他就没再见过邻居,有时他都怀疑对门根本没人住。 推开沉重的家门,屋内一片昏黑,只有从门口漏入的黯淡自然光,将内部微微映亮。客厅里摆放着好几个纸箱,乱糟糟的,像是刚搬家不久,东西太多来不及收拾。 但此时如果有人走近去看,大概会诧异地发现,纸箱其实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这五六个纸箱里,没有任何所谓的搬家物品。 门“砰”地一声关上,客厅彻底陷入漆黑。叶越没开客厅的灯,而是换完鞋后,径直走进洗手间,“啪”地点亮。洗手间霎时间透出白光,成为房子里唯一的光源。 叶越摘掉并无度数的黑框眼镜,低头冲了把脸,水珠悬于下巴,滚落,砸在洗手台上。 他甩了甩潮湿的黑发,抬头,眉眼被水汽沾湿,镜中人俨然换了一副截然不同的面容,眼神也随着眼睛的变化显得平淡。 最明显且直观的区别,是那两颗标志性的泪痣。 简单洗漱完毕,江以谕走进书房,打开电脑。电脑和台灯的小小光圈同时照亮他书桌的这一角。 他已经在临川待了有段时间了。去参加这种庄晓蝶当年出现过的作家大会不仅需要详细的身份,更关键的是作品。他需要真正生活在临川一段时间,成为一个确确实实存在的人。 因此,江以谕敲定了“叶越”这个身份。 叶越,25岁,香港人,在风华杂志社投稿过短篇悬疑作品《1990》,并在不久前决定前往大陆定居。 他小时候看过不少香港的科幻片,粤语说的还算标准,所以才选择了这个身份。最重要的是遇到同乡的概率低,被提问时回答可以含糊其辞,不容易穿帮。离开联数中学前,他在落日塔里提早查好一些办假证和租房的门路,才重返2008年。 不过这一次,不再是他熟悉的云城。 怀表允许他抵达的最早的时间阶段是2008年,他被迫错了过2007年庄晓蝶第一次露面的时机,只能希望2008年的随机时间能相对幸运。 可惜他还是未能赶上3月的平湖聚会,刚好差一天,好消息是他还有参加第二次作家大会的机会。 这个结果不算太差,江以谕的运气向来一般。对他而言,只要存在机会就是好结果。 他三月底就抵达了临川,只不过那时住在了旅馆,等投稿之类的琐事都处理完毕后,才搬到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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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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