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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大队长的是一片沉默。 知青里,一个年轻的女知青突然开口:“大家都知道沈隽是怎么样的人,我去叫他们,要是我名声被他们坏了怎么办?我可是女孩子,以后还得嫁人呢。” “与其让这样的社会毒瘤跟咱们一起开会,倒还不如不告诉他们呢……” 对于这位女知青说的话,不少人虽依旧默不作声,但却跟着点头,对此表示赞同。 “你一口一个,沈知青是怎么样的人,可对于这些事,你亲眼看见过吗?” “大家都这么说,无事不起风……”女知青被大队长盯得有些发毛,可又觉得她说得没错,不服输回怼。 “大家都这么认为是吧?” 回答大队长的依旧是一片沉默,似乎大家都已经对此表示默认了。 “我替沈知青为大家做的一切感到不值。”大队长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几乎颤抖指着众人: “你们以为为什么会有人给咱修路?天下哪有这么大的好事?!” “是沈知青写信给他父亲,让他父亲给咱们村免费修条路!” “而咱们是怎么干的?人家的父亲出钱给咱们修路,咱们在这儿一群人欺负人家女儿,用谣言诋毁人家!” “我已经将此事交于镇上的警察局处理,谁造的谣最好来找我,要不然等查到你头上,可就不是我跟你谈了。” 说完,大队长转身下台,为了找这群人,他媳妇挺着个大肚子,他找媳妇去了。 话闭,人群一阵喧嚣。 里面不少人都说过沈隽的闲话,现在得知这事居然都报警了,心底难免有些发慌,不禁埋怨起了那个造谣的人。 要不是那人乱造谣,他们怎么会在外边议论人家沈知青。 难怪王秋霞前些日子得知沈知青名声坏成那样都要让李同华娶她,感情是早就知道了啊。 他们笑人家,岂没料到人家说不定也在背后笑话他们呢。 “不是我造的谣,是张二娃给我说的!” “诶!苏婶,你可不能乱说,我也是听那群知青说的!” 见矛头对准了自己,知青们也坐不住了,纷纷自证清白七嘴八舌吵得不可开交。 不知是谁将目光移到坐在角落的周小容身上,急忙大吼一声:“是周小容说的!是她一开始回来就告诉我的!” 此话一出,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前些日子与周小容一同议论沈隽的村民,也附和着说:“对对对,肯定就是她,她成天跟我说沈知青坏话,说得跟她亲眼见过似的。” 被众人围堵在中间的周小容,脸色瞬间惨白,额间不停地冒出冷汗,慌乱地试图找地方挤出去:“不…不是我。” 她不能去坐牢…… 坐牢她这辈子都毁了,哪怕没有坐牢,就算是被拘留几天,去警局留了案,她这辈子都完了,这些东西会跟她一辈子! “抓住她,别让她跑了!” “她跑了,咱可真就有嘴都说不清了!” “对!” “抓住她!抓住她!” 看着平日与对她和蔼可亲的村民与知青,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周小容浑身哆嗦,一边后退一边摇头。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 凭什么沈隽命就这么好,长得好看,就算下到乡下来,也有男人上赶着往前贴。 好不容易让他名声一败涂地,她居然还是富二代,动动手指一切谣言都不攻自破了。 凭什么! 凭什么,沈隽命就这么好,而她呢?她下乡时想买瓶雪花膏都得和父母吵上几天,以至于后面连钱都不给她寄?! 此时不管她说什么,几个村民合伙上前将她擒住,嘴里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要将她送去警察局。 周小容本想挣扎,可她哪是几个壮汉的对手,只得任由几人押着她坐上牛车,前往镇上。 等沈隽一群人知晓这件事时,他们还在家里商量婚礼那天该办的事。 …… “爹娘!” 李同彬一脸亢奋地跑进屋子,气喘吁吁地半弯着腰歇气。 “你这混孩子,跑哪玩去了,浑身都是汗。” 说着,王秋霞拿起帕子就准备上前给他擦擦汗,被李同彬躲开。 他三两下蹿到沈隽面前,眼睛亮晶晶的,浑身都止不住的激动,跟见到偶像似的。 “嫂子,村里那个施工队是你家的?” 看着面前像是吃了兴奋剂的李同彬,沈隽犹豫着点了点头。 得了沈隽的默认,李同彬更兴奋了:“是不是那个a市的沈先生是你的父亲?!” “是…吧?” 沈隽也不确定,a市姓沈的人那可太多了,但论起有名有姓的话,他父亲应该也算一个,毕竟最近生意越做越大,自然也就越有名气。
第23章 (女)知青23完 闻言,李同彬马上从补丁缝制的口袋中拿出半截报纸,指着上边站在人群中央的男人:“嫂子这是你父亲吗?” 看着报纸上,西装革履,满面笑容的沈父,沈隽忍不住感叹,下乡这段时间,他爸这生意还真是越做越大了,都登上报纸了。 “是他。” “!!!!” 李同彬没想到平日里只能在报纸上瞧见的人,那人的女儿居然就是他嫂子! 这说出去,多有面子啊,难怪他娘都不管外边的流言蜚语,说什么都支持他哥娶沈知青,原来是早就知道了啊! 看着大家都一副震惊的模样。 李同华有些茫然,他们在说什么? 什么沈先生,什么施工队?什么报纸?分开听他都能听懂,怎么合在一起,就听不懂了??? 似乎全家人都已经知道,就他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看着自家傻大儿这懵懂的模样,王秋霞也懵了,她还以为李同华知道呢,所以才对小沈这么死心塌地,结果她儿子就纯粹是个恋爱脑呗? 罢了,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傻人有傻福吧。 …… 经过商量,决定三天后办婚礼,琢磨不能委屈沈隽,但以后又得留些钱给李同彬娶媳妇,最后给沈隽的彩礼定为360。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三百多块钱,光是靠乡下人买菜,都得卖上十几年才能攒下,别个娶媳妇顶多拿出个八十块左右。 三百块,要是说给别人听,还真是巨款,都够娶几个媳妇了。 但三百放在沈隽这样的家庭面前,似乎又有些不够看。 接下来的日子,以前似乎都恢复了往常的模样,村民变得和蔼可亲。 周小容自从在警局里关了几天后放出来,整个人像变了似的,变得沉默寡言,除了上工时瞧得见她,平日里几乎见不到人影。 结婚的前一天晚上,沈隽在大队长家住下,明明没什么交集,林姨却感慨万千般拉着他说了许多。 第二天,李同华骑着车龙头绑着红花的自行车停在大队长家门口。 没有娘家人在场的缘故,大队长叫来了许多村民家的小孩在里边堵门,说着吉利话。 沈隽在前几天给了李同华不少糖果,就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 在这个年代,能有糖果甜甜嘴已经是很不错了,更何况李同华一大把一大把地往里丢,这些孩子们只顾着捡糖,谁还记得堵门。 在门外围观的村民看见这一幕忍不住感叹,娶个千金小姐还真是不一样,这喜糖都是一把一把地丢,可不像别人结婚,喜糖都是一颗一颗的给。 这些捡回去的糖,等以后孩子嘴馋,还能泡水喝呢。 没了孩子的阻拦,李同华一路畅通无阻来到沈隽放门前。 “娟娟,我来接你了!” 李同华敲了敲门,里边这才传来动静。 “你来接谁?”沈隽恶趣味问道。 “接…” 李同华脸颊通红,他自然知道沈隽这是什么意思,周围的人目光皆打趣地看着他。 “接我老婆…” 此话一出,周围人笑着打趣:“瞧瞧,这娶个媳妇把李娃子给紧张得,脸红得都成猴屁股了!” 话落,周围一阵哄堂大笑。 沈隽知晓李同华脸皮薄,也不再说些什么,打开房门。 外边的人见沈隽的模样,一时间被晃了神。 如果说,平日里沈隽本是一副气质清冷,给人一种距离感,现在那便是从中多了一抹妩媚在眉眼之间流转 与其对视,便有一刻的失神,犹如下凡的神女,高不可攀的同时又多了份烟火气息。 所有人,脑海中不约而同地闪过一句话,还真是便宜李同华那小子了,白富美居然还真让他给娶到了。 “不是接我回家吗,愣着干什么?” 看着呆愣着的李同华,沈隽有些好笑道。 这一句话将李同华唤了回来,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朝沈隽伸出手:“老婆回家了。” 他出手轻放在李同华掌心:“那就走吧?” 话落,他身子腾空,被李同华抱在怀里朝外走去。 这个行为就连沈隽都没想到,他惊呼一声,下意识紧揽住李同华的脖子,将脸埋在他怀中。 见此,周围村民的欢呼声更甚,簇拥着二人朝外走去。 阳光照在二人身上,沈隽抬头看着李同华的脸颊,一时间有些恍惚,这一幕似乎有些似曾相识…… 他刚进村中暑时晕倒时,李同华也是这样抱着他。 “老公,你现在超帅!”沈隽勾住他的脖子,俯在耳边用只能两人听见的声音小声说。 呼出的气喷洒在李同华耳边,他脸颊更红了,下意识挺直了背,小声嘟囔:“不要瞎说……” 出了院子,李同华将人放在自行车后座,他载着沈隽在村里绕上一圈后才回到自家院里。 王秋霞一伙人早在家里等得眼都快望穿了,终于等到两人回来,身后还跟着一群村民,差点笑得嘴都咧到耳根了。 “哎呦,欢迎欢迎!” 这个年代没拜堂这一说法,结婚都是请亲朋好友吃个饭,让大家见证一下就算是成了。 李同华将自行车停在小院,牵着沈隽回到新房里换一会敬酒穿的衣裳。 人家小两口换衣服,他们自然不能跟上去,村民们各自找了位置坐下,静等上菜。 …… “情侣款喜欢吗?” 沈隽换上之前在供销社买的裙子,走到李同华面前转了一圈,涂上胭脂的薄唇一张一合,对于李同华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 一直在空间里看着二人的猫猫:【……】 娟娟,现在还真是对女装的装扮程度已经可以说是炉火纯青了…… 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好看。”说完李同华忙别开眼,低着头老老实实换自己的衣服,不去看他。 一会还得去敬酒呢,他可不能做出什么糊涂事来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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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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