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他们换好衣服,桌上的菜也上得差不多了,也许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还是怎的,远远瞧去,这站在一块敬酒的两人看上去还真像书里写的金童玉‘女’。 吃席的村民都忍不住感叹:“这李娃子还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可不是咋滴,今天看起来,这人都要俊些嘞!”
第24章 (女)知青24番外 村民的讨论声可不会收敛,反而越说越起劲,也就一个字不漏地落入李同华耳中。 他面上的笑容压都压不住。 要知道,以往只要别人看见他与沈隽站在一块,知道他俩是一对,皆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现在难得从这些人口中得到些他还算满意的回答。 可不是嘛,他这身材和娟娟这瘦瘦弱弱的模样放在一起可不就是绝配嘛,他和娟娟这种情况,明明就是互补! 考虑到施工队是娟娟父母派来的,李同华还专门给他们留了一桌菜,就是想要给未来的岳父岳母留个好印象。 …… 新婚之夜—— 终于送走了最后一批客人,沈隽打来盆热水,让李同华坐在床边。 他半蹲在李同华面前,仰着头,将李同华的脚放进盆里,柔软细腻的指尖滑上他的小腿。 “晚上该我当老公了,老婆……老公今天晚上给你洗脚,你想好怎么报答老公了吗?” 感觉到脚上犹如揩油般的洗脚,李同华默默将脚给收了回来,蜷缩在床上:“你别这样……” 顶着这样一张清冷的脸,干这样趁机揩油的事。 看着空落的手心,沈隽站起身随意将手上的水渍蹭在衣服上,随手从一旁抽出一本书。 “既然老婆不愿洗脚,那咱们就干些文化事,讨论研究下这书中的内容。” 李同华心中暗道一声不好,看着沈隽两眼放光的模样,连忙朝床内滚去。 但很遗憾,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或许是沈隽是知青的缘故,书中内容领悟性极强,仅仅一个晚上,便将书中动作给领悟了个透底,苦就苦了学渣李同华,任其摆布。 第二天清晨,还不等李同华醒来,沈隽便已经神清气爽翻身而起。 关了一夜小黑屋的猫猫,顶着个黑眼圈,从空间飞出来,在沈隽面前转悠了一圈,犹犹豫豫,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犹豫良久,终于还是开口道:【娟娟,目前李同华的命运路线已经改变,不会再爱上周小容,咱们有两个选择。 1:是留下复制体,陪伴李同华度过这一生,2:是你留下,陪伴李同华度过这一生。】 沈隽沉默了,说实话,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选择,这段时间他的的确确很快乐。 但如果他选择留下复制体陪伴李同华的话,相当于每个世界都节约了几十年的世界,至少可以提前几百年复活奕川君…… “我……” 他话还没说出口,腰间忽地一紧,扭头看去,李同华紧抱着他的腰,一双眼眸炯炯有神,耳尖泛着红,小说道:“老婆,早上好……” 瞧见这一幕,沈隽本想说的话转了个弯,脱口而出:“我自己留下!” 这等美色岂能便宜了那复制体!! 至于复活奕川君这事,嗨呀,早些复活晚些复活都一样! 猫猫:【……】 自从沈隽做出选择后,猫猫就消失不见了,说是升级内存去了。 婚后几个月,王秋霞为了抱孙子,几乎什么偏方都用上了。 最后还是李同华不知道从哪弄了一张不孕不育的医院检查单,这才糊弄过去。 此后王秋霞心里觉得愧疚得不行,对沈隽就像亲女儿一样,只要两人吵架,她就一定是站在沈隽这一方。 婚后第二年,高考制度恢复,沈隽如愿考上家附近的大学。 李同华身为家属,也跟着一起去了,用这几年赚钱的积蓄在附近租了个房子。 但他这房子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很快就被他的岳父大人安排进公司,跟在岳父身后学习。 想象中,本以为岳父岳母会对他拐走了,他们的独苗苗而生气,谁知道根本没有,甚至格外热情。 沈父沈母早就从沈隽口中得知,李同华为爱装不孕不育的事,对这个孩子那是哪哪都瞧着顺眼,更是对王秋霞愧疚得很。 隔三差五地就给王秋霞他们寄东西,而王秋霞本就因为自己儿子不孕不育耽误人家姑娘愧疚得不行。 见人家父母还这么好相处,时不时地还寄东西来,也寄了些乡下自己做的东西,山上的野味,这边的特产过去。 一时间,两家人居然相处地格外和谐,简直就是当代模范亲家。 李同彬原先是不爱学习的,但沈隽承诺,只要他考上a大,就带他去国外游一圈。 此话一出,可把李同彬给激动坏了,他还没去过国外呢,从此天天抱着书看,有人问起,就会一脸自豪地扬起下巴,得意洋洋道: “我嫂子说只要我考上a大就带我去国外玩,到时候可是要坐飞机呢!” 周围的同学听李同彬这么一说,纷纷露出羡慕的神色,谁不知道他嫂子是个富二代,爸妈说过,他们家里的钱多得都可以买下几百个他们村了! 后来,李同彬果然考上了a大,沈隽也信守承诺,带着李同彬和李同华去外国玩了整整两个月。 李同彬的暑假有多久,他们就玩了多久。 沈隽没兴趣继承公司,反倒是李同华在这一方面,格外有天赋,在沈父退休后几十年,公司在他的管理下,又上了几层楼。 两人结婚几十年,难免少不了小打小闹,每次一吵架,沈隽就嚷嚷着让猫猫带他离开。 虽然每次猫猫都不在线,不知道去哪了,可似乎每当沈隽嚷嚷着要让猫猫带他走时,李同华便会来认错。 久而久之,沈隽似乎找到了拿捏他的方法? 但时间不长,被李同华这么一哄,转头他就忘了,又厚着脸皮贴上前,揩李同华的油。 被揩这么多年,李同华也就习惯了,甚至还能揩回去。 等猫猫升级完回来时,看见两人的模样,忍不住尖叫:【娟娟,你咋老成这样了!】 沈隽:…… “我都活一百多岁了,能不能给我带走?” 沈隽是真活腻了,可偏偏李同华就像是跟他杠上似的。 估摸着,他要是不先走,李同华怕是可以跟他耗到两百岁去,到时候他们就真得上这个世界的寿命记录了。 猫猫:【……】 【正在脱离世界————】
第25章 狗(女)1 “臣反对!” “朕是天子,沈将军奉命去做便是,少在这惹朕不快!” 猫猫:【……】 看着在朝堂上吵得不可开交的两人,有那么一瞬间,后悔消除娟娟的记忆了。 因为强行穿进小世界太消耗能量,为了维持能量,它只能让娟娟失忆进入世界,等任务完成再归还记忆。 现在的娟娟已经彻底把自己当成这个世界的原住民,还是被主人害得死过一次的原住民。 沈隽怒眼瞪着身居高位的林子辰,手持兵符的他根本不带怕的。 真是老天瞎了眼,让他重生居然还是为了保护这么一个狗皇帝! 要不是因为这个狗皇帝,他上辈子还不会死呢! 上辈子他可谓是为了国家鞠躬尽瘁,自问没干过什么坏事,唯一有点特殊癖好也只是女装,还在是家里偷偷摸摸女装!本以为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 结果就因为这个狗皇帝,平日里干事不积德,路过的够他都得踹上一脚,被狗咔嚓就是一口。 这下好了,那疯狗咬人咬上头了,逮着人就是一口,连带着把他给咬一口,他堂堂英明神武的大将军,居然就这样被狗给咬死了?! 猫神大人让他拯救林子辰,那狗皇帝,不就是被狗咬了后昏迷再也没有醒来吗,总比他这个被狗咬死的好吧???? 要不是因为猫神大人说,任务完成就带他飞升,他还真不想管这个狗皇帝。 被沈隽称作猫神大人的猫猫,此刻将沈隽的内心活动给听得一清二楚……汗流浃背了。 看着坐在龙椅上恨不得跳下来给自己一脚的林子辰,沈隽语气悠悠: “臣惶恐!还请陛下三思而后行啊。” 话虽说着惶恐,可沈隽那副神情却不见丝毫惶恐,甚至给他个跳台,他能跳到狗皇帝的龙椅上舞一段。 “众爱卿都支持沈将军的观点?” 林子辰将下边装聋作哑的大臣挨个扫视,要是眼神可以杀人,他早把这群窝囊废给千刀万剐了! 众大臣:…… 他们简直是比窦娥还冤啊,一个是手握军权的大将军,一个是万人之上的天子,他们谁也得罪不起啊! “好好好,朕的爱卿们还真是一条心!”林子辰深呼吸,甩袖离去,留下太监高喊: “退朝!” 他登基两年,这群大臣无论是科举上来的还是以前的,都是一群窝囊废,没一个敢上前告沈隽状的! 越想越来气,走在回养心殿的路上,路过御花园,一只狗不知道从哪蹿了,拦在路中央。 看着这熟悉的狗子,熟悉的一幕,一直处在暗处默默跟在林子辰身后的沈隽,瞪大了双眼,眼瞧着林子辰一脚就要踹上去。 吓得沈隽一个滑跪上前抱住林子辰那只快要踹上去的脚。 林子辰:…… 沈隽:…… “沈将军怎么在这儿。” 林子辰面无表情看着跪在地上抱着自己小腿的沈隽。 “呵呵……”沈隽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笑容:“陛下还请脚下留狗,这只狗是臣前些日子养的,不知为何跑进这宫里……” 还不等他将话说完,林子辰眉头轻扬,恍然大悟的模样:“这是沈将军的狗啊!” 话落,本以为会放过狗的林子辰扬起一抹恶劣的笑容,用另一只脚踹向那只狗。 沈隽的狗?那他更得踹了。 沈隽:…… 狗皇帝! 果不其然,在林子辰踹完的下一秒,那只狗呲牙张起大嘴就往他腿上咬去。 为了自己能够顺利飞升,沈隽咬咬牙,伸出手一把拽住狗头就往一旁的花丛丢去。 沈隽很明显低估了那只狗想咬人的决心,在被丢出去的那一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上他的指尖。 还不算完,被摔在花丛后,迅速蹿出,在所有人都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又给林子辰咬上一口,跑得没影了。 沈隽:…… 林子辰:…… 妈的,狗皇帝脚咋这么欠呢?!不踢狗会死啊?! 也不知道这狗毒性咋这么大,上辈子既能咬死他,还能给这个狗皇帝咬成活死人。 毒性这么大,要是抓到战场上去咬对面的将军,岂不是百战百胜!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182 首页 上一页 1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