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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只剩下最后十米,陆霁川从早上干到天黑。他的左手刚刚好,本不应搬抬重物,但他不肯停下。卷吧,卷死活该,方稚懒得管他,反正费的不是他方稚的手。 围墙砌到最后五米,空口正对村口的马路。方稚拆了农家乐的大铁门,装在了围墙上。为了安全,方稚还在铁门上焊了很多倒钩。夕阳西下,铁门装好,云尖村的围墙大功告成。方稚长长松了口气,躺倒在雪地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明天我要睡懒觉。”方稚宣布。 “你睡吧。” “明天谁都不许干活儿。” “好。” “明天天气要很晴朗!” “……”这个陆霁川无法做到。 方稚觉得自己不仅这几个月的能量用尽了,未来几个月的能量也已经预支了。不过路上看见玻璃温室里的草莓长出来的时候,他又重新活了过来,丢了铁锹欢欢喜喜去摘草莓。 这次陆霁川没拦他,毕竟自己吃了变异草莓这么久,一点事儿都没有。当然,这草莓究竟是怎么长出来的依然是个难解的谜题。 陆霁川假装没有看见方稚偷偷摸摸往泥土里倒不知名液体,假装对方稚提前半年囤货没有任何疑问。 方稚有很多很多秘密,他从不过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就连陆可可也有从不对他说的心里话。他知道方稚是个很好很好的人,这就足够了。 而方稚,看怀里的大草莓,又偷眼看身后的陆霁川,陆霁川并没有露出什么怀疑的神色,他暗暗松了口气。看来陆霁川真的相信了变异草莓的说辞,方稚想,他真是一个编谎话的天才,连陆霁川都被他骗得团团转。哈哈哈! 一个两个三个……方稚数了数怀里的草莓,有二十个。比上次的多,也比上次的大。一个个沉甸甸的,红得像热烈的小火苗。问题来了——要不要分给陆霁川呢?他很纠结。 回到家,他把草莓洗干净,摆在绿油油的盘子里,端上桌。 陆可可已经满脸期待地坐上了桌,大宝也摇着尾巴直起身,用爪子扒拉着方稚的手臂。方稚分给陆可可八个,自己八个。还剩两个,他给大宝一个,然后小气吧啦地拨了一个给陆霁川。 “你吃吧。”方稚哼哼唧唧。 “谢谢。”陆霁川说。 “便宜你了。”方稚觉得自己真是太善良了! 他首先把一个大草莓塞进嘴里,嚼上一口,甜甜的草莓汁液在口腔里炸开,方稚简直要甜晕了。再看陆可可,她和他是一个表情,一大一小两个人捧着腮帮子,满脸幸福。 陆霁川也咬了一口草莓,嗯,很甜。 吃到了日思夜想的大草莓,直接导致方稚晚饭吃不下,只吃了半碗。要是他妈在,一定会埋怨他吃晚饭之前吃草莓。好在陆霁川从来不讲他这些不良习惯,默默把他剩的半碗饭扫荡了。 他上楼打游戏,打到深夜,凌晨才睡,第二天中午才起床。 打开铁隔板,拉开窗帘,楼下传来陆可可和大宝的奔跑声。围墙建好了,陆霁川允许陆可可和大宝出院子,在巷子里玩。陆可可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个摇摇车,估计是哪个邻居家小孩的,正开着摇摇车疯跑,后面追着大宝。 陆霁川在清理街道,把半融不融的积雪铲到道路两旁。 仅仅一夜的工夫,积雪消退了大半,露出泥泞的黑色街道。电线上的冰溜子断了,碎了一地,融成脏兮兮的水。漫山遍野剥了棉袄一般,泥土被阳光照着,一片金灿灿。方稚深深吸了一口气,清洌洌的,整个人都清醒了。 方稚拿出卫星电话,发了条短信问:“啥时候去郊区?” 陆霁川仰起头,看到趴在窗边的方稚。天光下,方稚的眼睛是极清亮的褐色,看人的时候弯弯的,像两道亮晶晶的月牙。 陆霁川低头打字:“明天?” 昨天说了今天不干活,那就明天吧。只是没想到,方稚那么着急。 陆霁川想,方稚大概是怕他着急。 方稚如此为他人着想,陆霁川却连主动跟他在一起都做不到。陆霁川越发内疚,所以现在他每晚都要三省吾身—— 今天他成为同性恋了吗? 今天他成为同性恋了吗? 今天他成为同性恋了吗? 然而其实不是方稚急,而是在方稚上辈子的印象里,末世的好天气不常有。 下雪之后,是一段短暂的春天,然后就会进入炎夏。炎夏不可怕,可怕的是末世的夏天昼夜温差大,经常出现一种酸性浓雾。这种浓雾会腐蚀人的皮肤,一旦被浓雾笼罩,人的皮肤、呼吸道、眼睛瞬间被化学灼伤,根本难以拯救。这仅仅是开始,等气温破了四十度大关,紫外线强度会莫名大大增强,人将无法在太阳底下活动。 安全起见,方稚不仅囤了防护服、防毒面具,还囤了一些便携式氧气瓶和消防隔热服。 所以要进城找陆雪薇,肯定是越快越好。 现在积雪刚刚融化,郊区说不定正涨着水,是去找人的好时候。 “那就明天吧!”方稚回复陆霁川,“陆医生,今天我想吃小炒汤圆。” 陆霁川沉默。 汤圆还能炒么?一听就是个黑暗料理。 不过方稚想吃,那就吃吧。 “我给你做。”陆霁川平静地说。
第26章 突如其来 隔天一大早,天还没亮,方稚全副武装,同陆霁川一起上了SUV。 这次依旧没带大宝,大宝现在已经承担起了带小孩儿的重任,他俩不在的时候,大宝和陆可可不能出家门,只能在屋里玩儿。大宝要负责哄陆可可,照顾陆可可,在陆可可感到害怕的时候给她当抱枕。 方稚同窗前的陆可可挥了挥手,关上了车门。陆霁川坐在驾驶位上,系好安全带,倒车出院子。 天蒙蒙亮,世界还没有醒来,地上的积水映着死白的天光。方稚和陆霁川开出围墙大门,再由方稚把门关上,重新上车。马路上有几个丧尸嘶吼着跑来,陆霁川无视他们直奔章南市郊。 本来想着积雪刚融,郊区应该还被洪水泡着,为此方稚特地在车顶绑了冲锋舟。结果到地方一看,洪水早已消退,空气里一股潮臭味,柏油马路上全是泥巴,电线杆子底下糊着黄褐色的渍,楼房的墙皮泡胀了,脱落一大片,跟癞子头似的。街上横七竖八全是垃圾,下脚的地儿都没有。 也就是说,车子开不进去。 “太危险,”方稚说,“要是遇到丧尸,跑都没法儿跑。你还要进去么?” 要是这货非要进去,方稚就自己掉头回家。救他一回已经是方稚菩萨心肠了,要再跟着他冒险,那就不是方稚心善,而是方稚脑子有坑。 好在陆霁川向来听劝,道:“算了。” 如果他一个人,的确会尝试进去,但他知道方稚一定不会放任他独自冒险,所以还是算了。 他望了望龙山街的方向,和方稚一起重新上车,去找柴油发电机。 说是找发电机,其实就是在车子能走的空旷路段瞎溜达。遇到建筑物,两个人就下来搜刮一番。城外公路旁特别荒凉,基本只有一些废弃的空厂房、烂尾楼。 方稚搜刮了两个平房,什么也没找到,就算有能吃的,也被洪水泡过,不能吃了。 继续往前走,不远处停了许多大卡车,满地轮胎,是个小型修车厂。两个穿着工装裤的丧尸蹿出来,方稚一箭射死左边的,陆霁川闪身躲过丧尸的扑咬,再回手一刺,戳爆了丧尸的头。 方稚左右看,瞧见一辆沾满血迹的重卡房车停在修车厂里面。 “好帅啊!”方稚眼睛发光,“我一直想买辆房车。” “开回去么?”陆霁川问。 方稚爬进房车,尝试发动了一下车子,“车没油,开不回去。” 他突然想到什么,钻进房车后面,过了一会儿,他从车门口探出头,大声道:“我找到发电机了!” 他吭哧吭哧从里面搬出了一台小型汽油发电机,陆霁川上前接手,把发电机搬到了他们的SUV上。房车一般都会自备发电机供电,这辆重卡也不例外。两个人又把所有车子的汽油薅光,关上后备箱发动汽车。 走了不一会儿,方稚发现他们到了上次他来过的物流园区。方稚举起望远镜看了看,没看见什么丧尸,估计都被洪水给冲走了。方稚背好弓箭,和陆霁川一起下了车。超市仓库的门关着,外面停了个搁浅的橡皮艇。 “有人在这儿。”陆霁川低声道。 方稚点点头,小心翼翼打开超市仓库的门,里头黑黢黢一片,没有半点声响。方稚把手电筒打进去,看见互相堆叠的货架,和乱七八糟的商品,如今都成了垃圾。有个脸庞被啃了一大块的丧尸被卡在货架上,龇着尖牙冲方稚伸手乱抓。 方稚没管它,左右四顾。吃的喝的都被洪水泡过,肯定是不能用了。方稚特别心疼,好好的生存物资,一场洪水全废了。手电筒的光照射到货架旁的一条小道,一张苍白的脸突然蹿出来,吓了方稚一跳。 陆霁川拽了方稚一把,那脸冲到方稚脚边,方稚立刻张弓搭箭,一箭把它钉在地上。 方稚心有余悸地拔出箭,收回箭筒,再定睛一看地上的丧尸,一下滞住了。 “怎么了?”陆霁川察觉到他的不对劲。 方稚蹲下身,撩开丧尸脸上的碎发,这是个女性丧尸,脸庞圆而白,嘴皮子厚,一看生前就特别能说。方稚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小舅妈。 手电筒往里照,货架旁还躺着一具恶臭扑鼻的尸体,苍蝇围着它嗡嗡乱飞。方稚爬进去,在货架上卡着的丧尸吱哇乱叫的声音中,把那具尸体拖了出来。 即使烂了,方稚也认得出他身上穿的衣服,是宋东来。 方稚万没想到,他会在这儿碰见宋家母子。 再仔细看货架上卡的那个丧尸,果然,是小舅。他脸部残缺,一开始方稚没认出来。 “这是我小舅一家子。末世刚开始的时候,他俩让我进城接他们,我没去。因为我没去救他们,他们还在无线电里骂我。”方稚阖上小舅妈圆睁的双目,“他们仨挺厉害的,能走到这里。” 方稚从宋东来身上搜到了一个无线电,里面有很多录音,简单听了一下,基本都是求救讯息,夹杂几句骂方稚的话,什么没良心的,狗娘养的……越骂越脏。 唉,这家人,临死了还不忘记骂骂他。 方稚甚至觉得,他们是秉持着对他的仇恨,才能在暴雪中从市中心走到这里。 “不是你的错。”陆霁川道。 “那当然。”方稚不是自怨自艾的傻瓜。 方稚在小舅妈的背包里搜到了一个防水袋,里面放了房产证、身份证,和一堆药品,估计是她从家里带出来的。有感冒灵,有布洛芬,还有几瓶抗生素,方稚全部笑纳了。小舅妈脖子上的金项链他也扯了下来,反正小舅妈也没用了,干脆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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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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