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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家务干完,已经是大晚上了。方稚电量耗尽,瘫在地毯上,等陆霁川做好饭喂到嘴边。 陆可可很懂事地自己吃着饭,自从妈妈变丧尸之后,她就再没有要别人喂过饭。不是她不想要,而是舅舅根本不惯着她。吃饭穿衣,全都要她自己完成。现在,她还担负起了照顾妈妈和大宝的任务。 可有什么办法呢?在这个家里,小小的陆可可已经被陆霁川委以重任,当做一个大人用了。而方稚,才是陆霁川真正的宝贝。陆可可很高兴,因为方稚哥哥也是她的宝贝,不过既然舅舅喜欢,那就让给舅舅好了。 第二天,方稚清点物资入库。 这次地堡历险记,虽然损失了一桶大米,五袋面粉,一只活猪,半扇猪肉,茅台若干,五粮液若干,啤酒若干,葡萄酒若干,以及几百斤猪饲料。但他们带回了五十箱肉罐头,一箱腊肉,一箱板鸭,二十袋大米,一百斤香菇木耳之类的干货,五十斤果干,二十斤坚果,以及各种药品。 最大的收获,莫过于那五头牛。 方稚查看了一下牛群的状态,挺好,能吃能睡,没被冻着。五头牛三公两母,都是大黑牛。陆霁川说它们应该是蒙古牛,这种牛抗严寒,抗造,容易养活。 牛好啊,牛腩可以用西红柿炖,牛腱子可以做成酱牛肉,牛上脑涮火锅,牛眼肉做沙拉,更不用说牛杂牛排……样样都是宝。不吃,还能让它干活儿,起码可以分担一下陆医生的工作。 方稚喜滋滋出门,陆霁川开着老头乐过来,请他上车。二人巡视了村子一遍,围墙还好好的,丧尸主要是从大门的缺口进来的,方稚拆了一家村民的院门,换下了那扇破的。 无人机昨天已经架设完毕,陆霁川检查过摄像头,有两个坏了,被他换过了。围墙完好无损,就是有些地方裂了缝,日后再修补也来得及。大棚清理好了,他们重新播种了菜种,浇上营养液,只待它们明日长成。 小小的云尖村,终于恢复了原样。 两人慢悠悠地巡视村庄,积雪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车辙印。 诚然,还有很多活儿要干,比如扫雪啦,比如清理村口的地坑啦,比如加固围墙啦,比如给陆可可上课和布置作业啦,但今天就休息一天吧。来日方长,他们还有很多时间。 在这样一个世界坏掉的年月里,方稚无比庆幸自己拥有云尖村。 老头乐开到山顶,陆霁川和方稚下了车,并肩走在云顶栈道上,俯视这个小小的村庄。外头的山路尚没有工夫清理,被雪埋了,来路和去路都没有了。倒也好,人世间许多路,原本就是通向坏处的,他们只要待在这个小村庄里就足够。 “陆医生,”方稚深吸一口气,凉得心旷神怡,“你有没有什么想干的事儿?我陪你!” “有。” “啥事儿?” “向你求婚。”
第67章 永恒之春 什么?求婚!?方稚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转念一想,方稚又开始生气,求婚不是应该给他一个大大大大惊喜吗?怎么陆霁川现在就说出来了?玫瑰花呢?烟花呢?大爱心呢?最重要的是,钻石戒指呢?咋的也得五克拉吧! 上辈子颠沛流离那几年,方稚也见过一些订婚。末世里的订婚,多半不是为了白头偕老,是为了明天早上还肯一起醒来。可方稚很贪心,他不仅想要永远,还想要别人都没有的浪漫。 不用方稚问出口,陆霁川直接解答了他的疑问:“我不知道你手指的尺寸。” 所以如果要选戒指,必须和方稚一起出门。 陆霁川问:“什么时候去选戒指?” “嗯……明天?后天?等等,”方稚突然反应过来,“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嫁给你呢。” “现在想。” “我不嫁。” “重新想。” “不……”方稚还没说话,陆霁川先一步捏住了他的嘴。 方稚发现了,陆医生沉默寡言,性格随和,但其实是一个相当霸道的人。在这一点上,他和上辈子的那个变态颇具共性。任何东西,只要陆霁川想要,就一定要得到。 如果是别人这么霸道,方稚会起逆反心理,就像以前上司强迫他加班似的。可现在是陆医生这样,方稚一点儿也不反感,反倒有些期待。 “不嗯,嗯嗯嗯!”方稚死鸭子嘴硬,“无句不嘟于!” (不行,就不行,我就不答应!) “好吧。”陆霁川打算自己去找戒指。 然而陆霁川备好车要出门的时候,方稚一骨碌爬上了副驾驶。 方稚振振有词地表示,挑戒指和答应求婚是两码事。 他们首先去了金城开发区的周大福,之前他们来过这里,扫走了店里的金子,今天一看,店铺仍是原样,柜台里的钻石戒指安安分分躺在那儿。的确,这末世除了方稚,谁会想来弄金子? 陆霁川砸开柜台,方稚摸了一圈,试戴了几个,兴致缺缺的。 “不喜欢么?”陆霁川问。 方稚举起戴着戒指的手,端详了一阵,道:“也还可以吧。” 其实这些戒指款式都差不多,选来选去都一个样儿。 陆霁川摘下他手上的戒指,道:“换个地方。” “还能去哪儿?” 陆霁川在地图上圈定了几个富豪区,专门选远离市区的,独门独栋的,有钱人就喜欢住那种地方,毕竟买菜购物压根不需要他们自己操心。对于方稚和陆霁川来说,那里的好处是没啥丧尸。他们翻窗进了一家别墅,这家现代化装修,墙上挂着主人的自画像。陆霁川看了眼,道:“是王峪衡的家。” “谁?”方稚不认识。 “章南的地产大亨。”陆霁川介绍道,“这片区域住了很多名人,对门是章南市长,隔壁的隔壁是我姐公司的股东。” “他们更有钱还是你家更有钱?”方稚问。 “他们。” 卧槽,这不得好好搜刮一下? 方稚翻箱倒柜,找到了老王的假发。哎我去,有钱人的假发就是不一样,这质感,贼高级,戴在头上一点儿也看不出是假发。方稚为了预防自己将来秃顶,挑了两顶收进背包。 酒柜里有各种年份的茅台,方稚一看就挪不动步了,找来行李箱,全部搬走。没成想失去了飞天茅台,又得到了猴年茅台蛇年茅台龙年茅台,方稚龇牙傻乐。还有许多看不懂名字的洋酒,不管了,有钱人喝的肯定好,方稚跟进货似的,统统塞进行李箱。 别墅里好东西太多,方稚囤得不亦乐乎,好半天才想起来自己过来的目的,连忙去找保险柜。保险柜撬不开,陆霁川在厕所里发现了自杀的老王本人,用他的钥匙打开了保险柜。 里头塞满了珠宝,有好几袋钻石,看得方稚连声哇哇哇。 陆霁川仔细看了看,并不是很满意,留方稚在这里收东西,自己出去找了。方稚把鼓鼓囊囊的行李箱拖出来,搬进后备箱。左右看,四下里没有人影,不知道陆霁川去哪儿了。 他挠挠头,进了对门市长家,在市长家发现了一个冷兵器展厅。 好家伙,本市市长是个冷兵器爱好者。 玻璃柜里有唐刀,有苗刀,还有弓箭。一把复合弓挂在墙上,方稚眼睛一亮,揭下来背在身上,取走了钢箭。他自己的弓被地堡收走了,埋在了地震里,正好用眼前这把替代。 背着弓箭出门,陆霁川已经等在了车边。方稚一蹦三跳跑过去,陆霁川托起他的手,在他的中指上戴上一枚戒指。运气不错,大小刚刚好,方稚举起手,对着日光端详。 8克拉的绿色钻戒,戴在手上超级闪,衬得方稚的手修长洁白。方稚看得如痴如醉,道:“好大一颗,果然是有钱人家,这玩意儿市面上都没得卖。” 陆霁川道:“是‘永恒之春’,它的主人在香港拍到的,一个亿。” “卧槽!”方稚张大嘴。 妈妈咪呀,他方稚真是出息了,能戴这么贵的订婚戒指。他这是把10套首都的房子戴在了手上! 他踮起脚重重亲了陆霁川一口,他并不知道,在隔壁的隔壁,一具丧尸的尸体躺在客厅里。尸体手指肿胀,戒指起初摘不下来,陆霁川切下了它的手指,取下戒指,用洗洁精洗过之后,才送给了方稚。 放眼整个章南,恐怕这是最贵的戒指了。也只有这枚戒指才配得上方稚,陆霁川想,至于它怎么来的,方稚就不必知晓了。 方稚没想那么多,只以为陆霁川是从人家保险柜里拿的。回家路上,他爱不释手地摸着新戒指,一会儿对着日光端详,一会儿对着手电筒光端详。 陆霁川用余光看他高高兴兴的,像个找到粮食的仓鼠。这末世中,过往越是珍贵的东西越无用,可因着方稚喜欢,因着方稚愿意赋予它代表以后的意义,它便有了价值。 车子经过食人族小区,方稚忽然回过神来,道:“停停停。” 陆霁川停车,二人下了车,进入小区的大平层。客厅的白墙上,他们被地堡抓走之前留下的信息依旧在那儿—— “你们还好么? 方、陆” 底下没有任何回复,方稚感到失落,不是吧,难道楚云平他们也被抓去地堡,陷在丧尸爆发和地震里了? 里屋忽然响起嗡嗡声,陆霁川迅速抬枪,方稚张弓拉弦。 “陆医生?方先生?”一架无人机飞了出来,“是你们不?” 方稚看着无人机,很是惊讶,无人机左右摇摆,打招呼似的,里头传出楚云平的声音。 “终于等到你们了,”无人机说道,“自打我们看到你们留的消息,我们天天用无人机飞过来看。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是想确认一下你们安全不安全。之前北皋地堡的人在我们这儿抓人,用无线电的都会暴露位置。”方稚松了口气,“你们没事我们就放心了。” “那事我知道!和我们有过交易往来的一个团队就去地堡了,现在没有任何音讯。”楚云平道,“二位,我就在附近,稍等我一会儿!” 无人机飞走了,过了五分钟,方稚看见一辆车远远开来,停在小区门口。车窗降下,楚云平用仅存的胳膊和他们招手。老朋友相见,彼此都特别感慨。 一聊之下,方稚才知道他们这伙人发生了不少事儿。他们先是定居在楚云平的医药公司,因为周围缺少水源,不得不迁走,终于在西山上的一个私立疗养院定居。 食人族小区毕竟在金城市区,不是个聊天的地方。楚云平带路,领他们去他的疗养院看。开了一个多小时,上了西山路,方稚和陆霁川开进了他们的疗养院。 疗养院环境特别好,前门进去是个大花园,虽则现在没有花,但仍然有步道、凉亭和大喷泉。空地上有人在扫雪,还有妈妈在遛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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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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