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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前觉得这幅画太吵了,吵得他没有办法在这个房间里多待一秒钟。但现在他看着那幅画,觉得它不那么吵了。 也许是灯光太暗,暗到那些浓烈的颜色都被稀释成了温柔的、模糊的色块。 也许是白颂睡在这里,把整个房间的声场都改变了——他的呼吸声太安静了,安静到房间里所有曾经被认为“吵”的东西,都变得安静了。 沈砚洲侧过头,看着白颂放在枕头边的手。手指修长,指甲圆润,在台灯的微光下泛着淡淡的粉色。 手背上有一道很细很浅的疤痕,大概两厘米长,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一些,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他不知道这道疤痕是怎么来的——是小时候不小心划伤的,还是后来在哪里磕的。他不知道。但他想知道。 沈砚洲伸出手,指尖悬在白颂的手背上方,和那道疤痕之间隔着大概一两厘米的距离。 他没有碰。他就那么悬着,感受着白颂手背上传来的体温——不高不低,刚好是让人想握住的温度。 他的指尖在那里停了大概三四秒,然后收回来了。 舍不得在他睡着的时候碰他。 舍不得让他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成为被触碰的对象。舍不得让这一次触碰变成一桩“他不知道”的事。 这样是不尊重他。 沈砚洲把白颂的手轻轻放回被子里,掖好被角,然后站起来,关了台灯。房间陷入了彻底的黑暗。 他在黑暗中站了几秒,让自己的眼睛适应没有光线的环境,然后摸索着走到门口,拉开门,走了出去。 走廊的灯还亮着。他站在主卧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那扇关上的门。 “晚安,白颂。”他说。声音很轻,轻到只有他自己能听到。他说了。他终于说了。 沈砚洲转身走进次卧,没有开灯,摸黑换了衣服,躺到床上。 被子是凉的,枕头是凉的,整个房间的温度比走廊低了好几度,像另一个季节。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肩膀,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白颂的样子——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的样子,被风一吹就往他怀里缩的样子, 手攥着他领口的样子,躺在后座上盖着他的外套的样子,睫毛在灯光下轻轻颤动的样子。 沈砚洲睁开眼睛,在黑暗中无声地说了一句话。 没有声音,只有嘴唇的形状。那四个字在他嘴唇上停留了不到一秒,像一颗流星划过夜空,转瞬即逝,但那道光已经留在了视网膜上,怎么都消不掉。 深秋的夜风还在吹,梧桐叶还在落,这座城市的某一个房间里,有一个人终于说出了他藏了太久的话。 说出来之后,那些字就不再是脑子里的一个念头、胸口的一种感觉,它们变成了真实的、有重量的、可以握在手里的东西。 像一枚硬币,攥在手心里,边缘硌着掌纹,有点疼,但那点疼让人安心——它是真的,不是他想象出来的。 沈砚洲把被子拉到下巴,闭上了眼睛。 隔壁没有任何声响。白颂大概还在睡,在他不知道的、另一个人的世界里,做着沈砚洲不知道的梦。 沈砚洲在黑暗中慢慢地弯了一下嘴角。 一种“我终于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的释然。和“我终于知道该怎么办”之间,还隔着一条河。但至少他走到了河边,看到了对岸的光。 不像以前,连河在哪里都不知道。 窗外的梧桐树还在沙沙地响着,深秋的夜风带着冬天即将来临的气息。 这座城市的某间卧室里,一个人终于想清楚了自己的心事;另一间卧室里,另一个人正沉睡着,不知道明天醒来的时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一切都还来得及。至少沈砚洲决定让它来得及。
第46章 要迟到了 白颂是被阳光晃醒的。 窗帘没有拉严实,一道光从缝隙里挤进来,正正地落在他的眼皮上,像一只不依不饶的手在拍他的脸。 他皱了一下眉,想把脸埋进枕头里,但头一动,太阳穴就像被人拿锤子敲了一下,钝痛从两侧同时涌上来, 顺着眉骨往后脑勺蔓延,整颗头变成了一只被塞进滚筒洗衣机里的西瓜,嗡嗡地转着,什么都想不清楚,什么都摸不着边。 他花了五秒钟来确认三件事,他躺在一张很软的床上。 他的衣服还在身上,但毛衣皱得像被揉过的纸,领口被扯歪了一边,锁骨露了一大片; 还有这不是酒店,不是公司附近的出租屋,这是他穿越过来之后每天睡觉的那张床,那盏他从宜家买回来的台灯,那个他叠成正方形的被子。他回来了。 昨晚的事像碎掉的玻璃碴子一样涌进脑子里,每一片都扎手,每一片都拼不成完整的画面。 湘菜馆,圆桌,啤酒,白酒,大刘拍他的肩膀说“男人就得喝白的”,林老板笑着说“为我们的十万加干杯”,小周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白颂哥,你还好吗?” 然后就是大片的空白,像一卷被洗曝了光的胶片,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他是怎么回来的? 谁送他回来的?他自己走回来的?不可能。他连站都站不稳,怎么可能走回来。周叔去接的?王姐打电话叫的车?他不知道。 白颂撑着床沿坐起来,头更疼了。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毛衣皱得不成样子,袖口上沾着一块暗红色的油渍,大概是糖醋排骨的酱汁。 裤子的膝盖处也有褶皱,像是跪坐过或者被人托着膝弯抱起来的痕迹。 白颂盯着裤子上那道褶皱看了两秒,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脚——光着的,袜子没了,鞋也没了。 鞋在床边,白色帆布鞋,鞋带被解开了,左右两根带子对称地垂在鞋面上,蝴蝶结的两个耳朵一样长,系得比他自己系的还整齐。 白颂看着那个蝴蝶结,愣了一下。他系鞋带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先打一个结,再把两边的带子对折,打第二个结。 这种方法打出来的蝴蝶结左右对称,不容易松开,是他在前世自己琢磨出来的,这辈子没有人教过他,也没有人看到过他系鞋带。 但有人解开了他的鞋带,在他睡着的时候,然后重新系上了,用他的方法。 白颂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甩出脑子。头疼得厉害,不适合想这些复杂的事情。 他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电量只剩百分之九,屏幕亮起来的时候刺得他眯了一下眼睛。 时间显示七点四十八分,下面有一行小字:周一,十一月六日。入职第二天。 “完了,上班要迟到了”。 他今天早上还要上班,九点打卡,从别墅到公司正常通勤时间——步行到公交站七分钟,坐公交到地铁口十五分钟,等地铁三到五分钟,坐地铁二十五分钟,出站走到公司十分钟,加起来一个小时出头。 要九点到,他必须在七点四十五左右出门。现在七点四十八,他已经迟了。 白颂从床上弹起来的时候差点因为头晕又跌回去。 他扶着墙站了几秒,等到眼前的黑色小星星消散得差不多了,才踉跄着冲进卫生间。 冷水拍在脸上的瞬间,头皮和眼眶同时炸开一阵刺痛,但效果立竿见影——他清醒了至少百分之四十。 他用最快的速度刷了牙,电动牙刷设定的两分钟他用到一分钟就关了,反正昨天也没吃什么东西,大概也没什么好刷的。 头发用水打湿胡乱拨了两下,本来想弄个造型,但手抖得连梳子都拿不稳,干脆放弃了。 对着镜子看了一眼——脸白得像纸,嘴唇发干,眼底有明显的红血丝,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个刚从水里捞上来的、还没来得及晾干的人。不好看,但也顾不上了。 衣柜,衬衫,毛衣,裤子,鞋,包,手机,充电宝,工牌。工牌。昨天林老板给了他一个工牌,白色的卡面,印着他的照片和名字, 挂在一条蓝色的挂绳上,他昨晚出门的时候特意带上了,放在——放在帆布包的内侧口袋里,还在,拉链拉得好好的。 白颂把挂绳套在脖子上,抓起帆布包,趿拉着拖鞋冲下楼。拖鞋在楼梯上啪啪啪地响着, 像一串被点燃的小鞭炮,在安静的早晨里炸得格外清脆。 他跑到楼梯拐角的时候差点踩空,手忙脚乱地扶住栏杆,心脏砰砰砰地跳着,分不清是因为差点摔倒还是因为宿醉还没散。 然后他看到了沈砚洲。 沈砚洲坐在餐厅的餐桌前,面前放着一杯咖啡,杯口冒着若有若无的热气,说明这杯咖啡刚倒出来不久。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羊绒毛衣,圆领,领口的边缘刚好卡在喉结下方,露出锁骨上方一小片皮肤, 那一片皮肤在晨光中呈现出一种温润的、小麦色和暖灰色交织的质感。 毛衣的质地看起来很软,软到让人想伸手摸一下,想确认它是不是看起来那么柔软、那么温暖。 头发也和平时不一样——全部向后梳了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清晰的发际线,额头的线条饱满而流畅,发际线的边缘还有一小颗淡淡的痣,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 没有刘海遮挡的沈砚洲看起来比平时更冷、更硬、更有攻击性,但也更英俊。 那种英俊不是“好看”两个字能概括的,更像是一种带着压迫感的、让人不敢直视但又移不开眼的英俊。 白颂的脚步在楼梯拐角处顿了一下。眼睛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怎么都移不开。 他站在楼梯拐角,一只手还扶着栏杆,另一只手拎着帆布包,身上的T恤皱巴巴的,头发乱得像刚从被窝里爬出来——事实上他就是刚从被窝里爬出来。 而沈砚洲坐在那里,像一幅被精心布置过的画,光线、角度、背景,一切都恰到好处,恰到好处到不像真实的。 白颂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看这个。
第47章 我送你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七点五十三分。来不及了,真的来不及了。 他趿拉着拖鞋冲向玄关,帆布包在腰间一甩一甩的,挂绳上的工牌撞在包扣上,发出细碎的叮当声。 “白颂。”沈砚洲的声音从餐厅传来,不大,但很清晰,清晰到每一个音节都像被精确切割过的钻石,边缘锋利,棱角分明。 白颂蹲在玄关穿鞋,动作没停。 他今天要穿的不是那双帆布鞋——帆布鞋的鞋带被系得太整齐了,他没时间解开再重新系,直接从鞋柜里抽了一双黑色的平底皮鞋,一脚蹬进去,后跟都没来得及提。 “来不及了,我先走了。”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刚睡醒和喝过酒之后特有的沙哑, 像一把很久没用过的旧琴弓在琴弦上缓缓拉动,声音不大,但每一个音都带着细微的、毛茸茸的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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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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