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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有人惊呼。越来越多的人抬起头,看着那片越来越近、越来越大的赤云。云层中隐约可见一只巨大的灵禽,羽毛如火,尾翼如虹,翅膀每一次扇动都会洒下无数赤金色的光点,像一场倒流的流星雨。那不是普通的灵禽,是凤凰——上古神兽的后裔,凤凰族的图腾,东境最神秘的存在。
凤凰在天玄宗上空盘旋了一圈。它的尾翼划过天际,留下七道彩色的光痕,像一道横跨半座山峰的彩虹。然后它缓缓降落在问道台旁边的空地上,翅膀收拢时掀起一阵热浪,吹得最近的几排观礼台上的人衣袍猎猎作响,几个女弟子捂着帽子惊叫着弯腰,又忍不住抬头去看。
凤凰背上跳下一个人。红发,金冠,赤红色的锦袍,腰间系着白玉带,脚蹬黑色长靴。凤九离。他的红发比十年前更长了,散落在肩上,像燃烧的瀑布。金冠上镶着一颗拇指大的赤红色宝石,宝石里有什么东西在流动,像一团被封印的火焰。赤红色的锦袍上绣着金线凤凰,每一根羽毛都纤毫毕现,针脚细密得看不出痕迹。风一吹,袍角翻飞,凤凰像要从衣料上飞起来。他的脸上少了少年时的青涩,多了几分沉稳,但那股天生的傲气还在——不是装出来的,是刻在骨头里的。
“初雪!本少主来了!”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大,整个问道台都在震。回声在山谷里荡了好几圈才消失,惊起了远处松林里栖息的几只灵鹤。
云初雪站在观礼台上。她今天穿着丹修堂的青色道袍,腰间系着紫色腰带,头发用一根玉簪束着,几缕碎发散落在额前。她的手里还握着那本记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指节泛白。凤九离喊第一声的时候她没有动,喊第二声的时候她的肩膀微微颤了一下。周围的人都在看她,有人捂嘴笑,有人窃窃私语,有人吹口哨。她没有回头,但她知道他在看她——从凤凰落地的那一刻,那道目光就穿过人群、穿过问道台、穿过上万人的喧嚣,锁在了她身上。那目光太炽热了,隔着这么远都能感觉到温度。
凤九离大步走向观礼台。他走路的姿势还是那样,昂着头,挺着胸,步伐大而快,像是恨不得一步就跨到她面前。赤红色的锦袍在风里翻飞,金冠上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他的嘴角一直翘着,得意得像一只开屏的孔雀。身后的凤凰发出一声清越的鸣叫,声音穿透了整个山谷,像是在替他宣告——本少主来了,本少主的道侣在这里。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锦盒,打开。里面是一颗赤红色的灵珠,鸽卵大小,通体圆润,表面流转着淡淡的光晕。灵珠里隐隐有什么东西在流动,像一团被凝固的火焰,又像一滴从太阳上剥落的碎片。珠身温热,被他掌心的温度捂得微微发烫。“凤凰族的定情信物,本少主带了十年了。”他的声音比刚才低了很多,低得只有云初雪一个人能听见。“初雪,本少主说过会回来的。”
周围的人安静了。没有人起哄,没有人吹口哨,没有人在笑。所有人都看着那个红发的男人,看着他举着那颗灵珠的手,看着他微微发红的眼眶。
云初雪看着他。看了很久。久到凤九离的手开始微微发抖,久到他以为她不会接了。然后她伸出手,接过灵珠。灵珠落入她掌心的那一刻,发出一声极轻极轻的嗡鸣,像一声叹息,又像一句答应。
“嗯。”一个字。很轻。但凤九离听见了,他的眼眶一下子红了,一把抱住她,把脸埋进她的颈窝里。他的肩膀在微微发抖,他的呼吸又急又重,他抱着她的手收得很紧很紧,像是怕一松开她就会消失。十年了,从秘境里第一次见面,到凤凰族提亲,到天玄宗当客座弟子,到云初雪说“等你”。十年,他等了十年。从那个在拍卖会上嚣张地说“本少主势在必得”的少年,到站在问道台下、举着凤凰族定情信物的男人,他走了十年。每一步都不容易,每一步他都走得心甘情愿。
云初雪没有推开他。她把灵珠攥在手心里,硌得掌心生疼。她的手慢慢抬起来,轻轻环住了凤九离的腰。动作很生疏,像是从来没有做过。她的脸埋在他胸口,耳朵尖红红的,红得能滴血。
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柳逸尘吹的口哨最响亮,顾寒江看了他一眼,没有阻止。散修们拍着大腿叫好,天玄宗的弟子把手掌都拍红了。孙长老一边笑一边抹眼泪,赵长老和钱长老互相拍着肩膀说“年轻人啊”。
凤九离松开云初雪,但手还握着她的手。他拉着她走到观礼台前排坐下,她的手指嵌在他的指缝里,他没有松开,她也没有抽回去。他的嘴角一直翘着,得意得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他侧头看着云初雪的侧脸,目光从她的发顶移到她的眉梢,从她的眉梢移到她的眼角,从她的眼角移到她微微翘起的嘴角。云初雪没有看他,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手里握着那颗灵珠。灵珠的光芒透过她的指缝漏出来,把两个人的手照得暖洋洋的。但她嘴角的弧度,比灵珠还暖。
凤九离把云初雪的手拉到自己膝盖上,用自己的两只手包住。云初雪的手比他小很多,指节纤细,虎口有薄茧,是常年握笔记笔记磨出来的。他把那只手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然后轻轻吻了一下她的指尖。云初雪的手指颤了一下,没有缩回去。凤九离笑了,笑得像个傻子。
他抬起头,看向问道台。林清许正在灶前忙碌,火光映在他脸上,把他的眉眼照得很亮。凤九离忽然大喊一声:“林清许!本少主带着初雪来给你助阵了!你赢了,本少主请你喝凤凰族的万年陈酿!”他的声音太大了,整个问道台都在震。
林清许从灶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笑着摇了摇头。锅里的汤还在咕嘟咕嘟冒着泡,他没有说话,只是朝那个方向比了一个“好”的手势。凤九离看见了,大笑起来,笑声在山谷里回荡了很久。
云初雪看着他,他的侧脸被阳光镀上一层金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细细的纹路。她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个人等了她十年,她也等了他十年。不是等他来娶她,是等他变成一个值得她等的人。他做到了,她也等到了。
她把灵珠攥得更紧了一些。灵珠的温度从掌心传到心里,暖暖的。
第159章 谢云舒沈青崖到
午时,阳光从头顶直射下来,问道台上的青石地面被晒得微微发烫。上万人的会场已经安静了许久,只有偶尔传来的咳嗽声和衣料摩擦的细响。陈丹尊闭目站在丹炉前,手指搭在炉盖上,纹丝不动,像一尊被时光遗忘的雕塑。林清许蹲在灶前,往灶膛里添了一根柴,火苗窜起来,舔着锅底,发出呼呼的声响。
人群外围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骚动。和之前柳逸尘到来时的欢呼不同,和凤九离到来时的惊呼也不同——那是一种更安静的、更克制的、像水波一样慢慢扩散的动静。有人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愣住了,忘了转回去。旁边的人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也愣住了。一个接一个,沉默像涟漪一样从外围向中心扩散。
一辆马车从山门方向缓缓驶来。马车很旧,车篷上的桐油已经斑驳,露出底下灰白的木色,篷布上打着几个补丁,针脚细密整齐。拉车的马却很精神,鬃毛油亮,四蹄踏地无声,眼神温和而坚定。车辕上没有人,马自己认得路,不紧不慢地走着,每一步都踩得很稳。车轮碾过青石板,发出辘辘的声响,不急不躁,像一首老歌的节拍。
车帘掀开,沈青崖探出头来。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袍,袍角有几处被药草汁液染出的黄褐色印记,洗不掉,他也不在意。腰间系着那条旧药箱的带子,皮带上两个新钻的孔眼边缘已经磨得很光滑了,是当年逃亡途中谢云舒用短刀替他钻的。他的脸色还是比常人白一些,嘴唇的颜色也淡一些,但眼睛很亮——那是一种经历过生死、看淡了得失之后才有的亮,不刺眼,但很深。他的头发比从前长了一些,用一根竹簪松松地束着,几缕碎发散落在额前,被风吹起又落下。
药谷里的日子养人。没有追杀,没有通缉令,没有月圆之夜痛到痉挛的旧疾发作,只有一日三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种药、采药、炮制、写医书,谢云舒劈柴、烧水、熬药、削竹片。两个人把日子过得像溪水,不急不躁,静静流淌。他的身体还是虚,本命精元的亏空不是一朝一夕能补回来的,但他已经学会了和这种虚弱共处。累了就歇,饿了就吃,困了就睡。不急,慢慢来。日子还长,他们还有几十年可以慢慢养。
他从马车上跳下来,转身伸手。谢云舒从车里出来,握住他的手,借力跳下。灰袍旧衫,腰间挂着那把短刀,刀鞘上的漆已经磨花了,护手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但刀刃还是锋利得能切开风。银白色的头发用一根竹簪束着,几缕碎发散落在额前,被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光泽。他的气色比一年前好了太多——脸上有血色,眼中有光,嘴唇不再是当年那种常年缺血的白,而是淡淡的、健康的粉。
三十年寒毒一朝清,他的身体像被重新洗过一遍。经脉通畅,灵力流转无碍,修为恢复到了巅峰时期。他的身形不再消瘦,肩背挺直,步伐稳健,每一步都踩得踏踏实实。他没有看任何人,从车上下来,目光就落在了沈青崖身上,然后就没有移开过。直到沈青崖站稳了,松开了他的手,他才慢慢收回目光,扫了一眼四周。上万人的会场,数百个宗门的旗帜,丹道联盟的席位,问道台上那个金色的丹炉和那口黝黑的小铁锅。他的目光在这些东西上停了一瞬,然后收了回来,重新落在沈青崖身上。
“林师兄!”沈青崖快步走向问道台。他的步伐比从前快了一些,但还是比常人慢。走快了会喘,这是本命精元亏空留下的后遗症,恐怕这辈子都好不了了。他不急,能走到就已经很好了。想起当年叛出天玄宗的时候,他连走都走不稳,谢云舒扶着他走过荒野、走过山道、走过无数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现在他能自己走了,走得虽然不快,但每一步都稳稳当当。
他走到问道台下,从药箱里取出一个小瓷瓶,递上去。瓷瓶是白底青花的,瓶口封着红蜡,蜡上盖着一个小小的“沈”字印。“林师兄,这是我和谢云舒研制的续命丹。用你给的五行本源灵材做的,试了三十七次才成功。”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一些。“今天用不上,但以后也许能用上。”他没有说“你一定会赢的”,他只是相信,林清许会赢。就像当年林清许相信他和谢云舒能活下来一样。
林清许接过瓷瓶,看着瓶口那个小小的“沈”字。笔画工整,一笔一划,用力很深。他想起当年沈青崖站在院墙上交身份牌的样子——青袍被风吹起一角,手里握着银针,泪流满面但没有哭出声。那个温和的、不争不抢的、总是背着药箱跟在队伍后面的丹修堂弟子,如今已经有了自己的医书,有了自己的药方,有了自己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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