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地方太小,放不下我大脑的东西嘛。” “不会是一个菜添点什么就成了另一个菜,糊弄我吧。 还有,你这菜谱不会今天卖给我,明天就卖给全集市的人吧。” “放心,只卖你一人,也不会糊弄你,李掌柜还不相信我的人品?” “这还得再相处相处。”李掌柜打哈哈道。 这才第二次见面,谁知道,不过你的钱品,我倒是看得清清楚楚,就是个死要钱的,往死里要钱。 李掌柜暗暗吐槽。 “没关系,待会签订契约的时候直接把这条写上去就好了。李掌柜同意的话,明天就可以派人接手了。” “不,我打算现在就接手,麻烦简掌柜多辛苦一下,今晚就开始教吧。” 现在正是赚钱的黄金期,李掌柜一刻都不想耽误。 “行,签好契约就可以让人过来学了。” 后面又磨了磨细节,一笔生意就这么谈成了。 “现在天气还凉,李掌柜也可以单独开一个火锅小馆,或者弄个烧烤店也不错。” 简洺看着到手的两千两,一高兴,提醒道。 “多少钱?!” 这是李掌柜听到后的第一反应。 简洺要钱的形象太过深入。 “呃,不要钱。” 怎么感觉他开口就是要钱的。 “如果你要买火锅底料方子,或烧烤调料方子的话……” “暂时不用了,有需要我再找你。”李掌柜捂着空荡荡的钱包,走得比跑还快。
第12章 第 12 章 简洺第二天就向帮工们宣布这家店转手了。 “不过你们不需要担心,当初我承诺请大家一个月,现在虽然转手了,但我已经和李掌柜谈好了,让你们继续干满一个月,工钱不变,如果你们做得好,说不定能成为这家店长期的店员。” 因为有县太爷这个意外插手,事情进展得比他一天都要快。 不过也没事,李掌柜一时之间请到人也不容易,留下这些熟手,对他们俩是双赢。 原本还担心的临时店员,都高兴的欢呼,错觉到简明的身影,一下子安静下来,在他们的认知里,都认为简明是因为亏了不得不转手,不是亏了,就是怕亏了。 他们都是看着这家店,从人潮涌涌到后来人越来越少。那县里那些客人比这里还少一半的酒楼为什么还赚的盆满钵满,人家那是专门的生意人,有自己的门道,哪是他们这些庄户人知道的。 其实,如果这家店是从零星几人增到最高客流量达三百,估计他们的想法完全相反。 简洺完全没有矫正他们的意思,事实上,每个和他做过生意的人,他都特地叮嘱过,不要在外面透露他赚钱的事。 钱不外露,他还不想招贼惦记。 简洺教了两天,总算把所有的菜都教齐了。 最后,整个人趴在凌峰的背上,下巴磕在凌峰的肩窝里。 “以后我就不干活了,等着你养活。” “好,我去打猎,养活你。” “傻!”简洺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没有听出这是开玩笑吗,就我们现在的身家,足够我们种种田,悠悠哉哉过日子,你喜欢打猎可以去,但不用那么拼,深山很危险,多注意安全。” “嗯。”凌峰听到简洺的关心,感觉一股暖流流进心底,一弯腰,干脆把他背起来。 “哎,放我下来。”简洺自诩脸皮厚,被一个男人背起来,还是很不好意思,拍打着凌峰的肩膀,让他放他下来。 凌峰没理,直接将他背到后面的小竹屋。 “牛逼!”简洺竖起大拇指。 要不说他知道自己100多斤,还以为自己轻得像羽毛一样。 时候不早了,他们该收拾东西回村里,准备筹建他们的新家。 “住了这么久,还真有点舍不得这间小竹屋。”这算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家。 “舍不得就带回去。”凌峰绕着小竹屋转了一圈,找好着力点,稳固下盘,一用力,就将整个小竹屋拨了起来。 “厉害。”背后传来掌声,以及熟悉的声音。 “方淮?” 站在他身后的俨然就是他的损友,方淮。 “你也来了,我怎么没见到你?”简洺很惊喜,他来了这么久,没有找到一个熟面孔,还以为来了这里之后就要和过去的人际关系完全断开联系。 “你能看见我什么,刚来那天我在你背后又喊又叫,你头都没有回一下,眼睛里就看见你男人。” 穿越到穆县的大约上千人,说出来不多,站在一起就是黑压压的一群。 方淮本来也没注意到简洺也来了这个面位,但因为他俩当时闪婚的骚操作,又是第一个上去办理户籍的,几乎聚焦了所有人的目光,他也是那时候看见简洺的。 当他从人群里挤出来的时候,两口子已经恩恩爱爱的走了。 “既然你当时已经看见我了,现在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天了,怎么都足够你找到我了,不会又是半途被哪个野男人勾走了心思吧?” 两人认识五年,早就习惯互相打趣了,简洺并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反而回击道。 “别提了,那就是个渣男,家里有妻有子,还有两房小妾,就这样还出来勾勾搭搭的。要不是犯法,真想废了他。”方淮愤愤道。 “所以你还真的是被一个野男人勾走了?” “呃,这不是看你都闪婚了,我当然得赶紧找另一半了,不能在一起的时候你们俩甜甜蜜蜜,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多可怜。这是你老公吧?不给介绍一下?”方淮连忙转移话题。 简洺就勉强当没有听出方淮转移话题得僵硬语气。 “认识一下,凌峰,我以后共度一生的人。方淮,我的好友。” “你好,以后多多关照了。”方淮笑嘻嘻地打招呼。 他没有说什么,以后要好好对待好友,不然要他好看的废话。要是这个叫凌峰的真的对不起简洺,不用他出手,简洺就能给他一个永世难忘的教训。 方淮不禁想起简洺劈腿的前男友,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凌峰怔了怔,没想到能从简洺口中听到共度一生这个词,简洺太耀眼了,他偶尔总有种抓不住的感觉。 “帅哥,帅哥!”方淮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对方的回应,对面那个大帅哥直愣愣的看着好友,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知道你们夫夫恩爱,也不用这么拼命给我塞狗粮吧。” 帅哥微微转移一下眼神,眼里的温度一下转冷,对自家人和对外人的眼神泾渭分明。 “嗯。”凌峰趁着方淮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扛起小竹屋,率先走在前面。 两人跟在后面边走边说话。 “你找的这男人真够酷的。” 方淮搂着好友的肩膀,凑过窃窃私语,忽然感觉到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抬头一看,好友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脚步,冰冷的眼神盯着他们,更准确的来说是盯着他搂在简洺肩上的那只手。 嗖的一声,方淮条件反射的缩回手,并以简明保持了一臂远的距离。 占有欲真强。 直到凌峰收回了视线,方淮才心有余悸想道。 “你怎么找了一个这么霸气外漏的,以后不会被管的死死的吧?”方淮确认凌峰听不见,才小声的问道。 “你说凌峰吗?虽然脸上长得凶点,但性格很可爱,人相处起来也很有意思。” 前天晚上他亲凌峰的时候,没想到凌峰表面淡定,耳尖却微微发红。不过在他坏笑挑出来之后,遭到了激烈的反击。 简洺不自在地微微侧过头,看向远处。 “可爱?”这是能和前面那个男人搭上的词吗,“老友,你这恋人滤镜也太重了吧。”
第13章 第 13 章 打工的摆摊的,除了少数忙活家里带孩子的妇人,剩下的人几乎都汇集在新村那边,孩子虽小,但家里大人不在,也都懂事的帮着家里干活。
村子里少了谈论庄稼的男人,聊家常的女人,嬉玩打闹的孩子,显得有些安静。 凌峰两人把小竹屋放置在旧宅,就去了凌家,而方淮也想去凌家看看,就一起走。 凌家只有凌母和孩子们在,见到院子里就看见几个孩子面前都放着一个木盆,认认真真的在洗蔬菜。 “哎哟,小双,这菜怎么还有泥呀?来,赶紧再洗一遍,洗干净了,奶奶晚上奖励糖你吃。” 凌母捧着一篮子菜从厨房里疾走出来,倒进一个小女孩的木盘,又惦记着还在烧的锅,匆匆走回厨房。 “奶奶,我们洗得很干净,也要奖励糖。”其他几个孩子讨要道。 “有,都有。”凌母在厨房里边炒菜边对着外面喊。 刚才翻了翻菜地,饭菜就准备晚了。 眼看去上工的人就要回来了,难免手忙脚乱。 “爹。”两个孩子扔下手里的东西,蹦蹦跳跳的跑过来。 “小爹。”跑到面前站住,有些害羞地朝简洺喊道。 “这是凌峰的两个孩子,大的叫怀远,小的叫怀安。”简洺介绍道,“这是小爹的朋友,叫叔叔。” “什么叔叔,我可比你大,应该叫伯伯才对。”方淮反驳。 两个孩子不知道该叫叔叔还是该叫伯伯,困惑的看向简洺。 “如果不嫌把你叫老了的话,来,小安小远,叫伯伯。” “伯伯好。” 两个孩子怯生生地一起喊到,之后高兴地围在凌峰的身边,亦步亦趋。 这次凌峰但没有把两个孩子抱起来,眼睛却不时注意着两个孩子放慢脚步方便两个孩子跟得上。 “谁来了?”凌母听到声音走出来,手上还拿着锅铲。 儿子回来了,凌母自然开心,赶紧往锅里加了两把米。 凌峰和简洺也不是客人,当然也没有干坐着等吃。 最后简明掌厨,凌峰在身边打下手,凌母在旁边看着。 看见一个男人进厨房,说实话,凌母很不习惯,在他们村子里,都是男人主外,女人主内,平日里没有哪个大男人会进厨房里,也没有几个男人会厨艺的,简洺煮菜真的好吃吗? 凌母很怀疑。 但很快就被锅里传出的香味打消了疑惑。 凌母不错眼的盯着锅里,明明是同样的菜,同样的步骤,简洺做出来的菜却是让人闻了食欲大开,看了十指大动,难怪别人能开食肆。 就是做菜的时候,下油太远了。平常能用十天半个月的一罐猪油一下子就没了一小半。看着她心疼的要死却不好提醒,免得让这个富家公子一样的新“儿媳”觉得她小家子气。 咳,其实简洺自认为已经很粗糙了,但对于因为成天在烈日下艰苦劳作而皮肤黝黑粗糙的村里人来说,他们穿越者大概都像细皮嫩肉的大少爷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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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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