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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朝……”沈初唤了他一声,微微抬手,抚上对方的脸颊,声音轻哑似一缕薄烟,“阿朝,你怎么……胡茬都冒出来了。” 声音又轻又沙哑,像是风一吹就能吹散一般。 裴云朝此刻,可以用极狼狈来形容,双眼麻木泛着血丝,下巴冒了一圈的胡茬。 他不知在床边坐了多久,整个人都灰扑扑的,像是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大狗狗,此刻耷拉着脑袋,完全失去了神气一般。 他一直在压抑着情绪,沈初一开口说话,他压抑着的情绪便彻底崩塌。 他喉中哽咽,嗫嚅了良久,终于才说出一句话:“阿初,你睡了好久好久,我还以为,你要留我一个人在这里了。” 他抱着沈初哭,那么高个男人,却哭得像个孩子一样,肩膀一抖一抖的。 看裴云朝哭,沈初心里钝痛,他轻轻拍着裴云朝的后背安慰他。 “对不起啊……阿朝……” “我只是……有点累,不会留下你一个人……” 沈初的声音支离破碎。 他想开口安慰,嗓子里却再也说不出来话,只能颤抖着手抚去他眼角的泪。 裴云朝只将情绪外露了一刻,很快他便冷静下来,他不能再流眼泪,大夫说了,沈初不能再受刺激。 于是他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阿初,要不要喝点水?” 沈初点点头。 他浑身无力,连起身都难,裴云朝便小心托住他的后颈,让他靠在自己肩头,一点点喂他喝了些温水。 重新躺下后,沈初陷进柔软的蚕丝被中。 裴云朝早命人将客栈原本的棉麻褥子换成了昂贵蚕丝被,又铺了一层雪白的裘毛垫。 宽大的梨花木床上,沈初的身形显得愈发清瘦单薄。 裴云朝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沈初看,好似要在他脸上看出一个洞出来。 也许他是真的害怕了,害怕沈初会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死去,所以他一眼都舍不得移开。 休息了一会儿,沈初身上有了点力气,他问裴云朝:“娘亲的尸骨,沈重城让出来了吗?” “嗯,他不会再和你抢的,”裴云朝道,眼中闪过几分危险的光,“他若是再和你抢,我便直接杀了他。” 沈初很少见他这般杀气腾腾的样子。 裴云朝虽然偶尔脾气暴躁,但很少真正喊打喊杀,尤其是此刻,他身上的杀意真实而不加掩饰。 沈初握住他的手,“阿朝,不管怎样,你不能杀他。” “嗯。”裴云朝敛起杀气,目光重新变得柔和,“你不必管这些,好好休息就好。” 沈初点点头,仍带着思虑:“上官家的人,还在苏城吗?” “在的,阿初想见他们吗?” 沈初摇头:“不是很想。” “那我便不会再让他们出现在你面前。” 裴云朝声音坚定而带着暖意。 “阿初,你不要再管他们,他们都和你没关系的。不管他们爱不爱你,我都永远爱你。” “他们给不了你的,我都可以给你,给你十倍,一百倍,一千倍。” “所以不要期待他们好不好,不要期待他们,也不要对他们失望,不要再生病了。” “你只要看着我就好,我永远都陪着你,永远不让你失望。” …… 裴云朝说着说着,声音近乎带着哀求:“阿初,快点好起来吧。” 他害怕沈初存了死志,不想再活下去,因此颤抖着声音哀求他。 “等你好起来,我们就游山玩水,去江南、去漠北,我带你去骑骆驼,你带我去渡舟……” “世界很好的阿初,是他们太恶心了,我们不要再去看他们。” 裴云朝紧紧握着沈初的手,他掌心中传来些微的温度,从沈初的指尖一直暖到了心里。 仿佛在大海中漂浮,被巨浪拍打,颠沛流离后,忽然攥住了那根足以支撑他的浮木。 裴云朝就是沈初的浮木。 沈初翻了个身侧躺着,一只手枕在脸颊下,眼睛亮亮地看着裴云朝。 烛光昏黄,他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他。 良久,他缓缓开口: “阿朝,我真的好欢喜你。” 话音刚落下,两行清澈的眼泪便一起落下。 裴云朝伸出手,大拇指小心擦去沈初滑落的泪水,他小声地说着情话:“我也欢喜你。” …… …… 沈初这场大病,属实是来势汹汹。 大夫说,是因为连日的舟车劳顿,身体本就有亏损,再加上急火攻心,这才吐了血。 但这也并非坏事。 多年心事积郁成结,如今一口瘀血尽数吐出,沈初只觉浑身都轻了许多。 像是真正看开了,放下了,不再纠结、不再期盼、不再执着——天地霎时开阔,风清云朗。 裴云朝敏锐地察觉到,沈初变得爱笑了。 哪怕他只是随口说件趣事,沈初也会抿着唇,眼角弯弯地望着他笑。 “有这么好笑吗?”裴云朝有时会故意问。 “好笑啊,”沈初笑眯眯地答。 他尚在病中,脸色仍带苍白,唯独笑起来时神采照人,一双眼睛明亮如星。 裴云朝爱极了他这样的笑脸。 他们本不打算在苏城多待,但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不得不留了这么久。 现在沈初又在病中不宜舟车劳顿,因此回京的日子只能一拖再拖。 裴云朝给裴林和虞明月写了信,说明了沈初的病况,解释暂时回不了上京城,准备在苏城小住一段时日。 虞明月知道沈初病了,只差急得跺脚,她当即也想去苏城照顾沈初。 但裴林有公务离不开上京,虞明月哪会想管他,让他自己留在上京城,她带几个下人去就行了。 裴林好说歹说才把虞明月留了下来,让自己免于独守空房。 尽管如此,两人还是放心不下,遣了春眠和觉晓以及好几个大夫一块去苏城,好照顾沈初。 客栈环境不好,人来人往,吵吵闹闹的,上官家和沈家又不停来纠缠,裴云朝干脆在城郊买了处宅子。 从客栈到城郊宅子的一段路程,裴云朝简直如临大敌,生怕沈初吹到一点风,给他裹了一层又一层。 沈初本想自己走,但还下不来床,落地少不得人搀扶,因此裴云朝干脆抱着他上马车。 马车上,裴云朝也不敢松懈。 稍微有些颠簸,便撩了帘子探出头,让马车夫慢一些,好似沈初是件一碰就碎的瓷器一样。 沈初为此很无奈,他想说自己没这么金贵。 但是看裴云朝一脸认真严肃,又止住了话语,把自己身上的裘衣裹得更紧了些。 还是更金贵一点吧。 他虽是病躯,也想多陪裴云朝几年,要对自己的身体更上心一些。 要白头到老,要岁岁年年。 宅子的环境很清幽,正适合养病。 原是城中一位富商建来小住的别院,现在举家去外地做生意,因此便卖给了裴云朝。 这些天,沈初养着病,几乎没怎么出过卧房。 裴云朝怕他闷了,几乎将整个苏城有趣的物事都搜罗来了。 有趣的话本子买了好几抽屉,还有些有趣的小玩具比如能飞的竹蜻蜓,甚至请了戏班来院子里唱了几天曲,连小孩爱玩的拨浪鼓都买来了。 沈初看到拨浪鼓时,几乎笑出了眼泪。 “这娃娃的玩具,你怎么也买回来了?” 裴云朝却一本正经地晃了晃鼓柄:“不好玩儿吗,二十多岁的娃娃不也是娃娃?” “噗——” 沈初笑得眼尾弯弯。 这些日子被燕窝人参仔细温养出的好气色,顷刻间全化作明媚鲜亮的神采,映得满室生辉。 裴云朝痴痴地看着。 他觉得这拨浪鼓买得很值,能让沈初笑这么开心。 真是拨浪鼓的福气。 “阿朝,你过来。” 沈初斜倚在软榻上,朝他轻轻勾手。 裴云朝顺从地俯身靠近,随即感到耳畔落下温软微凉的触感——是一个轻轻的吻。 沈初亲完后也不撒手,贴着裴云朝的脸,蹭了又蹭,跟只眷恋他体温的小猫一样。 还是那种,长得最优雅的小白猫。 裴云朝觉得,沈初好像变了,但不知道哪里变了。 好似从他病了之后,不仅变得爱笑了,还变得更粘人了。 一束阳光透过房梁照进屋里。 冬日少有阳光,今日确是破天荒出了太阳。 太阳不燥热,只带着些微的暖意。 “阿朝,带我去晒晒太阳吧。”沈初道。 裴云朝闻言,去将躺椅放在阳光处。 而后走到沈初身边,俯身让沈初抱着自己的脖子,捞起他的膝弯抱起他,大步将他放在躺椅上。 “就在这儿晒,外面还有冷风的。”裴云朝在他身上盖了层鸦青色的薄毯,而后在他身旁坐下。 沈初微微斜躺,阳光落在他身上,好似洒了一层金光,白皙的肌肤更加透亮,只是唇中那一点苍白依旧带着病气。 裴云朝凝视着沈初侧脸的轮廓,柔和得,像是古画中的人一样。 沈初眯着眼,他有些累了,睫毛轻轻颤动着,说话的声音也有气无力。 “阿朝,你再给我念念昨日那个话本子吧。” 裴云朝从抽屉里翻出个册子,“昨日念到哪儿了?” “念到李员外散尽家财,为林绣娘求长命百岁了。” 裴云朝翻到那一页。 这个话本子,讲的是一个姓李的员外,他有很多的钱财,可是他的爱人林绣娘却体弱多病。 为了让林绣娘的身体好起来,李员外拜佛求神,去庙里送了很多的功德,终于有一天,神仙被他的执着感动了,于是下凡给他点拨。 神仙说,只要李员外散尽家财以求长命,他的爱人就能和他白头到老。 裴云朝正念到李员外散家财那一段。 他一字字念着,字正腔圆,声音沉沉的,带着点磁性,很是好听。 沈初眯着眼听着,身体陷进躺椅里。 没一会儿,他头歪了下来,已然是睡着了。 裴云朝扶正他的头,在他唇边亲了亲,又拿了条厚点的毯子给他盖上。 刚盖好,花落便敲了房门。 这些天都是花落在执勤。 雨声那日办事不力,让沈初自己一个人从房里出去,还差点没了命,裴云朝重罚了他。 沈初昏睡了多久,雨声就在雪地里跪了多久,还是沈初醒了之后,花落向沈初求情,裴云朝才松口让人把雨声扛进房里。 到现在还在休养。 “什么事?”裴云朝压低声音问。 “上官家找过来了,说想见见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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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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