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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起码能真的以身作则哈,疯也疯得不会迁怒他人。 这算是提前让祝一笑体验了一把属于中年人的无奈吗? 李相臣倒觉得百晓这家伙虽然有时鲁莽,在这种情况下却是不可能能没分寸的。 不是因为冷漠,也不是因为孩子不是自己带大的。 而是他本能的去相信百晓这件事背后一定有一些东西。 尽管他也很为小丫头担心——能不担心吗?那可是个叫过他干爹、二师父的孩子。 反正祝一笑这通火气只是因为暂时接受不了意外,故而肯定来的快去的也快。 为了避免这位“大反思家”被这通火气气到吹灯拔蜡的模样来,李相臣在心里擦了把不存在的汗聊表无奈,嘴上也跟着赞同了他几句,而后再旁敲侧击的示意。 这招效果果然显著,他这么一说,倒是让祝一笑在消气之余开始挑自个儿的毛病了,于是将他那口风一转:“其实也有我的不对,我不该……” 实诚的说,祝一笑此人拥有大多数男人都不具备的品质,那便是能主动认错。承认个错误嘛,上下嘴皮子一碰的事。 这一点虽然简单,却难能可贵。 但现在不是在意这个的时候,孩子要丢了,可贵不可贵的,哪有人命重要? 又是小半个时辰,李相臣看祝一笑好不容易自己把自己哄好,有些担心这人英年早疯。 祝一笑掂量着该怎么办什么的已经很久了,从刚才进门之前,其实就一直在想。 “无救虽然已经过去了,但我估摸着也得摸好长时间的黑。唉,得了,无救这下还真就‘无救’了。不……不行,我得去一趟。” 李相臣看着他着急忙慌的背影,刻意将自己的声音压到冷静:“所以你已经想好怎么做了吗?” 祝一笑刚踏出房门的脚又收了回来,他抬头捏了捏自己的鼻梁,关上门去懊悔地道了歉:“抱歉,差点就直接走了,没告诉你个章程。 “我知道你可能会想问这种事情交给傀儡就行了之类,但是其实不同傀儡之间的实力其实亦有差距,我作为它们的‘施惠人’,与傀儡们靠近些便会让我的血液影响到傀儡。嗯,可以理解为让它们更强一点,虽然就算变强了也不一定能打得过他们,呵呵。所以还是得亲自去一趟,造一个傀儡的成本可不低。” 李相臣走上前来,抬手为他正了正衣襟,而后示意让他继续说。 祝一笑眼神软了下来:“我打算现在直接动身去温州,带几个亲信包抄那个匪窝。毕竟得有一个人看着姜风锦那师兄弟俩,你带着他们继续往西南赶,我会尽量动作快些,一切办妥后就马上动身去西南和你们汇合。” 祝一笑从怀里掏出来了个小圆章:“这是断昼的教印,我们两个对象从来没断过往来,所以西南的人肯定认识,如果你在入西南前没等到我就直接拿着它去见西南王。” 祝一笑话也几乎像是一口气说完的,直到要交代了都交代完了他才肯喘口气,慢下来道:“你看这样行吗?” 李相臣看向他那近乎与恳切的眼神,给出了自己的答复:“注意安全。”
第67章 【圆柒】可疑男子 没有什么依依不舍,也没有什么令人听后就不愿启程了的拖沓话。 他向他问他的章程,也只是想知道祝一笑有没有冷静下来做好计划而已。归功于多年来形成的害人责任感,他一点也不想让自己的爱人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受到伤害。 他们之间,只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就能胜过肉麻而无意义的千言万语。 祝一笑回以微笑,朝他点了个头后,便头也不回的踏上了去温州打人的路。 李相臣也只是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直到他彻底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才关上门。 李相臣其实一直都觉着百晓那丫头虽然表面幼稚,但实则内心很通透的,小事不好说,但这种大事上其实并不需要多操几份心,属于是早熟但早熟的不起眼。 既然作出了选择,那一定有其道理在。 不过既然做出了选择,也理应为自己做出的选择负责。这是成长路上必须的一环,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事担底。 至于即将爱早的百晓本人呢? 她在忙着......看人? 哪有打探消息把自己打探成内部小喽啰的? 百晓一时觉得自己特别厉害,在这方面的天赋尤其之高,可谓一出手就是巅峰。 这也不怪她自夸,这是实话。 虽然暂时看不到出头之日,也不知道无救姐王黎哥这仨人在外面会急成什么样,但挫败感并没有在她心里充斥很久,反而越挫越勇。 这年一过就她已经十四岁了,是离及笄就差一年的年纪。她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个小拖油瓶,也自觉已经像大师父一样,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人了,故而不能什么都叫人操心,也不需要想干什么都得让人去帮忙了——反正她就是这么想才只留下一张纸条就走的。 她想要证明自己已经是个大人,想来想去,想了三个多月才有了这么一个机会。 她亲手接下了娇娘子扔下的绣球,看似是胡来,实则是前两天就已对那家子心存怀疑。 绣球结亲,要么是婚嫁的年龄没有心仪的夫婿,要么是想挑个合自己眼缘的,既然都同意女儿抛绣球接亲了,这种情况下,其家里人都会尊重小娘子的意见。 有哪家的小娘子会是满眼含泪地抛绣球呢? 实则是想找个幌子,要嫁的人早已经定了吧? 百晓就这么想着,一路南下的时候也都是拉着仨人往小娘子婚嫁仪仗抬去的方向拐弯抹角。 四个人到温州后随意找了家客栈休息,黎四在楼下吃菜时只当她是对小娘子念念不忘,便闲聊时和另外两个人提了一嘴,这才让无救警觉,筷子一撂就跑上楼上去看一直嚷着要睡觉才没下来的百晓,要去找她好好问个明白。 但人走茶凉,徒留一张纸条被压在茶杯下。 上面的字迹还是什么没有长进的行楷,龙飞凤舞的,好像写出了女孩雏鹰初壮志的理想。 可温州山有那么多,百晓只说了一句去山匪窝,却没说具体要去什么山,要打的是什么匪。 若是想找着人,便只能再次去打听那个娘子到底嫁去了哪里。 这才闹了这一出溜的兵荒马乱。 要说她是怎么伪装进去的?自然是靠一手跟着无救姐学的易容技巧,什么东西该怎么用,她每天早上看无救姐揽镜自照,这画一笔那来一下的,就已经看明白了七七八八。 故而,她在伪装上已是今非昔比,早已不是贴个染黑的草根须子当胡子就糊弄了事的程度。还得感谢身边王伍黎四这两个普通样貌的男子作为参考对象,她日日观察这两位便有了画皮的参考。 如今脸上这张皮简直可以称得上一张“大杂烩”——眉毛是照着黎四哥描的、眼睛是按王五整的、高鼻梁是照着祝一笑捏的,嘴唇则是仿照李相臣的。 至于皮肤质感,那自然是越糟越好,一黑毁所有,连为数不多称得上好看的地方都能给盖掉,然后胡茬这么一弄,直接搞成了张惊为天人的......大众脸。 这可真是“取人之平凡,合成我之糟粕”。 叫别人打眼一看就只是一个鼻梁稍微一点的普通男子,一张没有什么记忆点的大众脸,就这么形成了。 她连脖子和其他露出的皮肤都覆了层皮,搞成了匪窝里大多数人的那种糙汉模样,身高比例也垫成了普通男子中的“五短身材”,普普又通通。 百晓对自己的才华偷偷感到开心,并且有了昂首挺胸的傲气。 呃,就是绷带在上半身有点勒得人喘不过气来。 无伤大雅,无伤大雅。 百晓拍了拍胸脯安慰自己忍忍就过去了。 “哎,我说,那小丫头,你过来。” 夜半三分,百晓现在的岗位是根据白天敲晕的一个人从他腰上拿下来的腰牌才来干的,四下里无人,百晓对自己的画皮易容很有信心,按理说没什么问题,但被男人乍一这么叫,她还是不由得犯起了怵,身上汗毛都要立起来,鸡皮疙瘩摸着能扎手的程度。 百晓咳了一声:“哪里有姑娘?你莫不是被关疯了吧?” 她怜悯又不免警惕的看向这个人。 听说这人被关这里有半个月了,脚底下生锈的链子连着旁边的柱子上,就这么像狗一样被拴着。 可悲可叹,狗一样的活,却吃不成狗一样的饭,每天只有一点干粮和一点水,面颊整个都凹陷了下去,饶是这样,他的双目却仍有神采,只是面貌与寻常中年人不大一样,独特的气质让人一眼便察觉——这是土生土长的沙漠人才有的“塞外感”。 在这种地方显得格外诡异。 应当是个混血,百晓在心里将这个人的身份猜了一遍。 百晓在此之前没和这个“串串”说过话,只是听说这位是一个要来要挟什么人的人质。 只是这个人好像是个天生雷打不动的风流种,真的是男女不忌、荤素不忌的浪荡子,见人就撩拨,吓跑了好几个恐断袖的看守,没人敢看着他,这才让百晓在今天这个倒霉蛋犹豫的时候,有了敲其后脑勺的机会。 百晓一辈子断袖和磨镜见的多了,连和牛羊谈情说爱过的都见过,她才不怕他区区一个风流种,所以来的时候就没拿这人当回事。 男人听她这回答,倒是给噎住了片刻:“咝......咦?难道不是吗?不应该不应该......” 百晓抱臂:“嘀咕什么呢?” “不用担心,我只是在感慨。啧啧,在下风流了一辈子,在这方面还从未出错过,今日算是栽了个跟头。也对,毕竟哪有姑娘女扮男装能扮成你这个模样?唉,我和你没什么好聊的。” 百晓:“......” 百晓的声音是吃了药刻意伪装过的,刚才这男人突然出声也是为了诈她,如今见没如意,自然非常沮丧。 百晓翻了白眼,无语之后没好气地踢了他旁边柱子一脚:“搞清楚你的身份,谁和你要聊天?再说你旁边趴着的那个艳鬼就咬你了,你信不信?” 这个花花公子听闻有艳鬼,非但没有半点害怕,反倒是眼神亮了起来,好像有鬼索他的命是在奖励他一样:“当真?小友竟然还是个阴阳眼?” “......这是重点吗?”百晓扶额后,重新板起脸来,眉毛一挑,“你真是绝了。还有,那是一条老狗鬼,你要是真的提得起兴趣,我不介意给你们两个张罗张罗,当个说媒拉纤的。” 男子的脸色终于如百晓所愿,开始古怪了起来。 百晓冷笑:“刚才不是很能说吗?现在呢?那老狗眼巴巴盯着你呢。” 男子假笑:“能被关在这里,想必是没法管教,细说起来也是一条狗中豪杰,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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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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