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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记得他姓田,是个掐尖要强的性子,也是因这个缘故,和我们在安济坊时吵过几嘴,教他记在心里,故意不想让明哥儿去沈家。” 要说为何吵,现今看来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称不上什么深仇大恨。 “我还想,以他的性儿去了大户,要么吃个大亏,要么出人头地。” 哪里想得到区区几天就丢了性命。 “他那样的性儿,怎会无缘无故的跳井?” 哪怕颜祺和田哥儿打的交道并不算多,乍听之下,也不太相信。 他咬了下唇道:“定是受了人欺,那沈家人多半不是个好的!” 霍凌思索道:“倒是没听说过沈家苛待下人……” 当然了,这等事就算真有,也不会轻易流出,教外村里的泥腿子们知晓。 “不过确实蹊跷,一般那等大户家里出了人命官司,哪有主动往外捅的,一个新买的下仆,就算真是寻不见了,去了何处又有谁会发现?就算真的被发现,与其说人没了,不如说人逃了。” 颜祺也觉奇怪,认定田哥儿恐非自尽。 可人已没了,现今怎么琢磨也是无用,终究只是叹了口气。 “只能盼他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你是心善的。” 霍凌揉了揉他的眉心,“不说这些,睡觉了,看你这模样,我倒后悔夜里说与你听。” 灭了油灯,颜祺裹紧了被,怕夜里做噩梦,手指摸着小葫芦闭上眼。 霍凌明日就上山,一别数日,想想多是舍不得的情绪。 今晚原想着再想法子赚点甜头尝,却被这桩事给打乱了,小哥儿定是没心情。 遂作罢,老老实实睡了一夜。 —— 这趟上山日子短,更要多挤出时间来做事。 天还不亮,霍凌轻手轻脚地起了身。 大个儿还没完全睡醒,见霍凌起了,它兴奋地绕着腿边转,尤其见霍凌拿起了上山时才会用的背篓,尾巴快要甩出残影。 霍凌怕它叫出动静,伸手捏了下它的嘴筒子,比了个“嘘”的手势,又指了指要带去山上的东西。 大个儿明白过来,听话得趴在行李旁守好。 霍凌拍拍它的脑袋,打算洗把脸,进屋给自己和狗摸点垫肚子的吃食。 意外的是颜祺也起了床,悄无声地走出来,倒把霍凌吓一跳。 “你起了也不喊我一声。” 怕吵醒东屋里的一家三口,颜祺用气音说话。 “喊你做什么,从前我也是自己赶早出门的。” 霍凌顺手摸了摸矮炉上的水罐,昨晚剩的水自是早就凉透了,他想凑合喝两口,被小哥儿轻轻推开手。 “生把火不费事,那水都冰凉了。” 说罢坐下来,摸出火石擦着了火,寻了根细柴,填一把干叶子进灶膛里烧。 “我给你煮几个鸡蛋带着,昨晚上大嫂都数出来了,你吃两个,再带两个上山,今天吃完就坏不了。” 霍凌听他小声念叨,熨帖极了。 “以前这时候,都没人和我这么说话。” 上了山更别提,近处只有呜呜叫的山风和呜呜叫的狗。 小哥儿轻抬唇角,“以后都有了。” 煮出来的四个鸡蛋,霍凌剥了两个,和颜祺一人一个分了,又吃了一大块热过的烙饼。 配饼的咸菜是昨天做晚食时,颜祺用油炒的芥菜疙瘩,比直接切来吃更入味,还经得住放。 “那我走了,你回屋去吧。” 霍凌检查好腰间的匕首,系紧绑腿,把背篓甩去了后背上。 另还有个鹿皮水囊,颜祺将里面也灌满了水,足够喝到上山到家。 大个儿见他迟迟不来,独自在大门和屋门之间跑来跑去。 “我送你到门口。” 颜祺紧了紧外面披的衣裳,驱着大个儿往外走,霍凌心道,自己来往山上山下好些年,还是头一回迈不动步。 等真到了院外,仍踟蹰不前,在小哥儿探询的目光下,霍凌俯下身,在他的眉心孕痣处轻轻亲了下。 哥儿生孕痣的地方不隐秘却敏感,颜祺分明轻轻一颤,脸颊“蹭”地一下红透。 这毕竟不是卧房炕上,而是家外的村路旁,即使这个时辰根本没人,也足够他紧张。 然而霍凌亲完却还没有走的意思,颜祺愣了愣,总算无师自通。 他红着脸踮起脚,也在汉子的脸颊旁印了印唇。 霍凌只觉一记温软转瞬即逝,他喉结微滚,恨不得当场把小哥儿扛走带上山。 …… 一别七日,山里乍看还是之前的模样,细看却能发现地上的错草拔高了不少。 这等杂生的野草,但凡能照到太阳便会疯长,现下只差一场大雨,待浇过一遍,一夜之间就能铺绿一片山坡。 霍凌在几处地方都看见了鹿粪,再往高些走,又瞧见几个聚在一起的狍子窝。 白龙山上除了赶山客,也有不少猎户,像是走到野兽常出没的地方,就要小心着有没有陷阱和兽套。 不过一行有一行的规矩,猎户下了夹设了套,都会用刀在附近树上撕下一块树皮做记号。 走了一个多时辰,脚程过半,霍凌停在一处山溪旁,舀水搓了把脸,洗去热腾腾的汗气。 山中流水终年不上冻,周围的积雪化干净,仔细看能看见不少大小动物的足印。 大个儿也踩着石头去喝水,喝完后又跳进水里来回跑了两圈才罢休。 霍凌等它撒欢的时候也没闲着,抬头将附近的树上看了个遍,发觉其中有棵树上面生了一朵比手掌还大的白灵芝,他掂量了下高度,凭他的身高,离地丈远就能够得到,便不等去拿脚扎子,直接徒手往上爬了一段,探手摘了下来。 白龙山里的灵芝分好几种,最值钱的当属紫灵芝,其下是赤灵芝,这之外的各样灵芝虽叫这个名字,实际和大蘑菇没区别,有些还远不如榛蘑之类的鲜蘑好吃。 像手里这朵白灵芝,入药没什么用处,不过可以晒干存着,吃之前拿水泡开了炒肉。 想着颜祺肯定没吃过白灵芝炒肉,霍凌把它朝后背篓子里一扔,决定接下来几日遇见了就多攒些,拿下去做喜宴上的菜。 “汪!汪!” 大个儿浑身沾满了水,不知疲倦地在前面小跑,霍凌手拿一根粗木棍,没走几步就敲一下路过的树干,这样搞出来的动静加上大个儿的狗叫,足以让附近的野兽不敢靠近。 其实深山老林里,人怕野兽,野兽也怕人,除非运道差,不小心撞了个面对面,实际大多数时候都是彼此相安无事,各不相见地过活。 眼看水囊里的水喝了个干净,霍凌终于爬到了半山腰,得见自家的山中院落。 和山下常见的村屋一样是连排三间屋,自从这里只剩霍凌一个人,他睡东屋,西屋就给了大个儿,在里面蓄了乌拉草垫子,摆了饭盆和水盆。 山里林密风大,几日不扫院里地上已杂乱不堪,全是外处卷进来的短枝碎叶,屋里积灰更厚。 他转了一圈,大个儿也跟着仔细闻嗅,确定没有野兽来过的迹象,方才放心地松口气。 直接坐在门槛上歇了两刻钟,霍凌缓过劲,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腿,起来寻来扫帚打扫院子,末了把扫出来的东西拢成一堆装进口袋,正好拿进灶屋用来烧火。 火苗燃起,水汽蒸腾,热气一路顺着烟道通向火炕内部,徐徐烘干山间积攒的湿气。 坐在灶前的霍凌掰开手中恢复暄软的烙饼,夹一筷子茄子酱塞进去,狠狠咬了一口。 大个儿同样饿得不轻,围着霍凌踏起小碎步。 他掰了一块烙饼,加上茄子酱的汤汁给它拌了拌。 “我自己都不够吃,便宜你了。” 说完戳一下狗鼻子,“吃完这顿,自己出去抓兔子去,回来我给你烤了。” 像大个儿这体型的狗,一天的饭量比一个壮汉还要大,纯靠家里剩饭根本养不起,所以在山上养它反而更省事。 除去打野食,霍凌还扛上来了自己那份口粮里的苞米面,得了空就蒸点窝头,人和狗都能吃。 大个儿闻见香味哪里顾得上搭理霍凌,直接转过身埋头干饭,把盆子舔得咣咣直响。
第12章 大扫除 杂物落地,激起阵阵尘土。 霍凌抬起袖子抹一把汗,弯腰又将脚底的几根烂木头抱起,大力朝屋外一丢。 上山第一天,他没急着进山赶山。 以前住久了不觉得,如今有了夫郎,要正经在山里过日子了,再看这院子确实脏得可以,连他自己都忍不下去,索性撸起袖子干活。 山上地方大,所以当初院子围得很是宽敞,他先收拾起两间杂屋,一间作柴房,里面和外面墙根下都堆满了柴,倒是还好,只需拿扫帚挑去房梁和角落的蛛网,扫扫灰就罢。 另一间就难了,平常懒得进来,有什么东西顺手往里一丢,收拾起来才觉头痛。 就说刚刚那几条糟木头,也不知当初为何没直接丢进炉子里烧了。 还有什么破了洞的蓑衣,叠在一起的烂柳筐,一节一节的麻绳,几块碎了的砖头…… 里面不少东西霍凌还有印象,大都是爹娘在时家里的日用了。 他边收拾边怀念,最后一身的灰,院里也多了两个杂物堆。 一边是留下还有用的,一边是扔掉也不觉可惜的,随后浅扫了扫干净空出来的泥地,打一盆满水进去泼上压一压尘。 大个儿不解主人在做什么,进进出出帮了好一阵倒忙,自己去了屋后山上玩耍,等霍凌收拾出个样子,它也叼着断了气的林鼠回来了。 “吐出来。” 霍凌刚洗完手,见狗嘴里露出个耗子尾巴,嫌弃地朝大个儿说话,又指了指地上。 大个儿听话得松了嘴,连着三只死林鼠掉了出来,每个都肥肥的,有巴掌大,因为被它含在嘴里,沾了口水后简直埋汰得没法看。 霍凌皱着鼻子,拎起林鼠尾巴到一旁给它洗干净剥了皮,削了树枝串了,丢进灶膛里烤。 大个儿哈着气,在旁边趴着等待,大尾巴呼啦啦地摇,看这模样就是没有多饿,定是已经在山里吃饱了生食,又捡了几个回来吃熟的。 要么说狗太聪明也不好,精得很,快赶上个会打酱油的小崽子了,吃饭还讲究个生熟。 等大个儿吃完了加餐,霍凌也啃完了手里的饼,打扫房子这事不能停,一停就不想干,因此他一鼓作气,下午举着鸡毛掸子把睡觉的东屋和西屋也拾掇出来。 炕上铺的草席也旧了,他摸了摸,盘算着往后有空时做个新的替换上。 以前不耐烦做的家事,现在忙一天还有的是牛劲。 亏得大哥不在,要是在,定要为此打趣他好几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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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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