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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冰低头道:“下官不敢。” 叶昭偏开头,往另一边的架子旁走了两步。这一处的货架与别处不同,从上到下都是黑色的。 叶昭的目光一边扫过架上的瓶瓶罐罐,一边漫不经心地开口。 “景孝八年,进士及第,娶礼部尚书之女王氏为妻,次年,嫡子允华出生。” “景孝十年,奉旨督白河河工,次子承贵出生,母白河歌妓。” “弘仁三年,将承贵接入京中抚养。弘仁五年,允华酒楼行宴,二楼方鼎陡坠,颅碎而死。同年,承贵秘密离京。” “弘仁九年、十年、十二年、十四年,妻王氏以死士暗杀承贵,皆未成。” “弘仁十五年,也就是今年,承贵回京,两月后,王氏暴毙。” 叶昭收起背诵密信时板正的声调,尾音微扬:“归大人,你当真觉得,尊夫人是不幸染病吗?” “啊,”不等归冰说话,叶昭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急急地补充道,“我还听了些闲话,说两天前在城外的野田里,挖出了具尸首,长得与归大人颇有几分相似——该不会……此人就是承贵兄吧?” “如若他是,我倒是好奇了。”叶昭居高临下地盯着归冰的脸,“谁这么大的胆子,敢杀归大人唯一在世的亲儿子?还是说,是归大人亲自动的手?” 一片死寂。 归冰在地上跪得僵直,如同一尊石像。然而,这石化般的肃静,突然被一阵笑声打破。 归冰一边大笑,一边起身,顺手弹了弹衣角。 “公爷一口气问了下官这么多问题,下官也斗胆问公爷一个。” 终于与叶昭平视,他勾着嘴角道:“公爷身上这玄蝶割出来的口子,是怎么来的?莫非……是下官家里那六亲不认的野种?”
第336章 骰盅 叶昭没有回答,归冰就笑得更欢。“以公爷的武功,暗器飞来,不可能不挡。”他特意往斜里走了两步,瞥着叶昭染血的衣衫:“挡了之后,还伤成这样——那玄蝶原本要割的,不是肩膀,是脖子吧?” “若是这样,下官也开始好奇了。”归冰停下脚步,偏头看向叶昭,“公爷干了什么大事,竟然叫那小子这么急着杀人?” 叶昭从那排黑色的架子上缓缓收回目光。迎着归冰的眼,他莞尔一笑。 “怎么,归大人以为,令甥能伤到我,你便也能么?” 归冰脸色一僵。 “虽然从不公布,但秘密当铺里,一直存着当今武林高手榜。”叶昭眉角一弯,“归大人不妨猜猜,这榜上,前三是谁,归大人自己,可排得进前十么?” 归冰眯了眯眼,一直恭恭敬敬贴放在身边的手,无意识地攥紧了一下,又松开。“谢公爷提点。想来公爷名列前三,下官远远不及。” 叶昭笑道:“你不必拿话挤我,前三里,有两个姓归的,可惜归大人不在其中。你我半斤八两,归大人若真想知道,何不现在就试试,我们同时出手,一招过后,还活着的那个,自然排名更高。” 此话说完,归冰脸颊的线条骤然一紧,显是暗中咬紧了牙关。他目光如匕,直直地朝叶昭射过来,叶昭仰起脸,不闪不避地迎上去。 仅仅是两道视线在半空交汇,就如雷霆霹雳相击,滋啦作响,电光四射。 两个人,相距不过四五步的距离,这个距离,不论是对玄蝶,还是对素心来说,都太近,太简单了。 而一个活人作为靶子,太大,太容易了。 容易到,以他们的功力,都不需要瞄准,闭着眼睛,发出暗器,就能置对方于死地。 正是因为都容易,所以都没有动手。 只是归冰并不知道,他忌惮的,那杀人于无形的素心针,其实根本不会出现。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胶着,全身上下则紧绷如一根拉到极限的弓弦,没有分毫的颤动。他们都知道,此时此刻,任何一个人,只要有一丁点的动作——指尖的微颤,睫毛的抖动,都会立刻触发对方的杀招,而杀招之下,没有活人。 “啪嗒”、“啪嗒”,屋外的滴漏一点一滴地昭示着时间的流逝,无声对峙的两人身上都浸满了冷汗。 极致的静,远比极致的动更加耗费体力。 日光开始斜了,叶昭扯动嘴角,一毫、一厘地提起唇尖,露出一个天底下最缓慢的笑。 “归大人要在这里,和我站到天荒地老么?” 归冰眨了一下眼,让一滴即将流进眼中的汗珠顺着脸颊淌下脖子。他也跟着扯出一个笑:“下官家中新丧,不能动粗斗狠,公爷恕罪。” 叶昭凉凉地道:“归大人丧妻便不能动手,我丧父还在逞勇,归大人这是在说我不孝了。” 归冰垂下双目:“下官不敢。” 归冰率先移开视线,叶昭心里暗道一声好险。但凡归冰不是那么谨慎怕死,只要他放手一搏,现在,叶昭已经死了。 “归大人不便动手,只是你我之间,还有些私帐未了。”叶昭沉沉地叹了口气,对于没能与归冰交手非常懊恼的样子,“这该如何是好?” 归冰眼皮不动:“听公爷吩咐。” 叶昭低头想了想,回转身,到他之前取伤药的架子上,取下一个瓷瓶,又到另一边那个特殊的黑色架子上,取下一个瓷瓶。 他分别从一个瓶中倒出一粒药丸,一手一个,掌心摊开,把两粒赤色的丸药托在手中。 “既然不能动手,不如来玩个简单的小游戏吧。”叶昭微笑道,“归大人也看见了,一瓶是丹药,一瓶是毒药,恰好,两种药丸长得一模一样,也都没有气味。” “是。”归冰一边应声,一边在叶昭托药的两只手上来回扫视。 叶昭从放珍宝的架子上取下一只玉碗,将两粒药投进碗中,再将碗倒扣在桌面。 “且把这个作骰盅,来回摇混了,再揭开,我们两人,一人一粒。”叶昭回头看归冰,“生死由天。归大人以为如何?” 归冰假笑的嘴角微微一抽。生死由天?怎么可能。从刚才叶昭取到药开始,他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叶昭的两只手,哪怕两颗丸药被倒扣在碗下,归冰也根据声音牢牢记住了丹药的位置。接下来,不论谁去摇盅,只要他听得真切,就绝不会把它和毒药搞混。 听声辨位,本就是练暗器的基本功。玄蝶和素心都是天下一等一的暗器,数丈之外穿孔断发都不在话下,何况是动静这么大的两粒药丸? 他心中已有计较,却装作沉吟半晌,道:“那,谁来摇盅?揭开之后,谁先选,谁后选?” 叶昭道:“摇盅的人占便宜,先选的人也占便宜,便宜总不能教一个人都占了,是不是?归大人想摇盅,还是想先选?” 归冰毫不犹豫地道:“先选!”摇盅的时候,也许可以做些手脚,但只要听声辨位不出错,总归是先选的人立于不败之地。 叶昭了然一笑,道:“好。那么我摇盅,归大人先选。” 想当初,归允真为了整顿军队夜赌之风,亲自摇盅,让六个倒霉蛋和林炎赌大小,一手把林炎捧上了“赌神”的宝座,靠的就是一手听声辨位外加隔空传力改变骰子点数的本事。这些手法,在普通人眼中自然难以想象,但在武功高手看来不过是雕虫小技。叶昭知道,归冰对自己听声辨位的本事非常自信,哪怕叶昭摇盅的时候隔空传力,他也能听出来,所以坚持先选。先选之人占尽了赢面,叶昭却也不争,抚上倒扣的玉碗,认真地摇起来。 摇完了,他把碗一掀,静静地看着归冰:“归大人,请。”
第337章 怎不早说 叶昭摇盅的时候,归冰甚至没有呼吸。他的全幅心神,都在那一只小小的玉碗上。 他听得分明。有整整三次,叶昭暗传内力,让丹药近乎无声地沿着碗沿滚了好几圈,期间,他让另一颗毒药上下弹跳,以一颗药丸发出仿佛两颗的声响,混淆视听。 非常精妙的手脚,可惜,还是逃不过他归冰的耳朵。 从小到大,他永远是最拼命的那一个。 五岁进学堂,每一天,太阳没出来就起床温书,一直学到太阳落山。同学们全都早早地回家去了,他还不能休息,他还要练武。 天黑了,在房间里,他也不点灯。他要练听声辨位。他蒙眼吃饭,蒙眼写字,蒙眼在插满了竹签的梅花阵里练剑。 梅花阵的木桩,每一根都只有竹竿粗细,脚步稍微偏一点,就掉下去了。 一掉下去,就会有一根竹签,扎穿他的脚。 他不记得自己究竟掉下去多少次,也不记得脚底被洞穿了多少回。他只记得,有整整三年,他的靴筒里都垫满了棉花,而那些棉花,每一天塞进去的时候是白色,到晚上拿出来的时候,已全部变作黑红。 他的听声辨位,是一步一个血脚印,这样练出来的。 他练了三年,练得世上没有任何声音可以逃过他的耳朵,然后,终于,在他八岁生日的那一天,父亲把一枚精致得宛如活物的黑色蝴蝶放在他的掌心,告诉他,他可以真正开始练玄蝶了。 父亲说,归家的武功传了这么多代,没几个人八岁的时候就能踏入玄蝶的门槛。父亲说:“你真是一个有天赋的孩子。” 这句话,归冰听了,记住了,相信了。他相信,他是一个有天赋的孩子,总有一天,他会成为天下第一。 可是很快,一个人的出现,让他所有的努力,所有的汗水,所有的鲜血,都变成了笑话。 这个人,一次都没有踏进过梅花阵,自然也没有被竹签扎穿过脚。 这个人,五岁的时候,说要练听声辨位,三个月之后,就拿到了玄蝶。 三个月。 只有三个月。 三个月。 在那个人身上,归冰终于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天赋。 多深奥多艰涩的口诀,只要解释一遍,就懂了。 多复杂多难练的招式,只要演示一遍,就会了。 八岁,归冰第一次拿到玄蝶的年纪,这个人,已经会遍了家中所有的门客——什么名门正派、前辈高手,没有一个能在一个八岁小孩的手下,走过二十招。 天赋、天赋。 归冰不明白。天赋,是老天给的吗?如果是,他为什么这么不公平。要把所有的才华与力量,都给了一个人。 给了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一个淫邪放荡、人尽可夫的贱妇。 凭什么。 天赋,天赋,哪怕不给最有品德的人,起码,要给最勤奋、最努力、最拼命的人。 天下第一,本来就应该是他归冰才对。 他是归家的长房长孙,生来就是要做人上人的。 “啪”,叶昭定下摇盅的手,掀开玉碗,一脸云淡风轻地道:“归大人,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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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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