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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予站在土丘上往西看,落日正在往下沉,把整片天空烧成橘红色。 云是橘红的,沙是橘红的,连远处隐约的山脉都被染上了一层金边。 他在冷宫的藏书里读过“长河落日圆”,但他以为那是诗人编的。 原来是真有这样的落日。原来文字写不出它的万分之一。 他站在那里,风吹起他的衣摆和袖口,灌进他的领子,凉飕飕的。 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 空气是干的,带着沙土的味道,呛得他咳嗽了两声。 但他又吸了一口。 商队头领在身后喊他:“书生!下来吃饭了!” 郗予睁开眼睛,最后看了一眼落日,转身往下走。 他走得很慢,因为腿还在回味刚才的风景。 坐下吃饭时,商队头领递给他一块馕饼。 馕饼硬得能砸死人,掰开里面冒着热气,嚼起来带着面粉本身的甜味。 郗予啃了两口,腮帮子酸了,但他还是把一整块都吃完了。 头领看他吃得香,又扔给他一块,说你这么瘦,多吃点。 瘦。 郗予愣了一下。 老周也说过这句话。 三个月的事,感觉像上辈子。 郗予低头继续啃馕,把嘴边的话一起咽下去。 商队继续往西走了半个月。 郗予见到了很多他没有见过的东西。 郗予第一次看到骆驼,第一次知道骆驼叫起来像在骂人,第一次喝骆驼奶,差点吐了,但商队头领说这东西顶饿,他就又灌了两口。 第一次踩到真正的沙漠,靴子里灌满了沙子,倒出来再走,走两步又灌满。 他索性把靴子脱了,赤脚踩在沙子上,沙子被太阳晒得温热,踩上去舒服得他想就地躺下。 头领在骆驼上回头看他,摇摇头说果然是个疯子。 郗予朝他喊了一句什么,被风吞掉了。 头领没听见,但看见他在笑,不知道笑什么。 沙地很软,郗予故意放慢脚步,让沙子从脚趾缝里挤过去。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背很白——在冷宫里捂了十八年,白得像纸。 此刻踩在金色的沙子上,对比鲜明得有些刺眼。 他又走了几步,忽然弯下腰,用手捧起一把沙子,举到眼前看。 沙粒在指缝间往下漏,细细碎碎的,被风吹散成一小片金色的雾。 郗予想起冷宫石板地的缝隙里,偶尔会长出几根青苔。 他小时候蹲在地上,用指甲抠过那些青苔。 那是他能接触到的唯一的“自然”。 现在他的脚底下是整片沙漠,头顶是整片天空,风吹过来裹着沙粒和骆驼粪的味道,不好闻,但很辽阔。 郗予把手里的沙子扬掉,拍了拍手,加快脚步追上商队。 半个月后,商队到达了边陲最后一个贸易镇。 领头告诉他,再往西就是西域地界了,他的通关文牒在那边照样管用,但骆驼会越来越少,马会越来越多。 你要去哪儿? 郗予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头领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肩膀说:“不知道就对了!我年轻时候也不知道,走就是了,走多了就知道了。” 郗予听后动容,点了点头。 郗予在镇上找了间客栈住下。 客栈比之前住过的更破,土墙,茅草顶,门板关不严,风从缝隙里钻进来呜呜地响。 但他住得很自在。 他把包袱放下,走到客栈门口,在门槛上坐下来。 门外是一条黄土街,街上有卖胡饼的、卖陶罐的、卖皮毛的,几个西域商人牵着骆驼走过,骆驼脖子上挂的铜铃叮叮当当响。 街对面有个铁匠铺,叮叮当当的锤声从早响到晚,节奏和别人不一样,更重,更沉,像是每一锤都在砸命运。 郗予坐在门槛上,腿伸直,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下巴搁在手背上,看着街上的热闹。 他的长发用布带松松地束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脸侧,被风吹得轻轻晃动。 眼尾那抹天生的薄红在夕阳下更深了些,像是被戈壁的落日染过。 他的眼睛很亮,不是冷宫里那种藏着算计的亮,而是另一种亮——像是有人在他眼睛里点了一盏灯,灯芯刚刚被点燃,火光还不太稳,但确实是亮起来了。 客栈老板从里面走出来,是个五十来岁的女人,本地人,皮肤被风沙吹得粗糙泛红,说话嗓门很大:“书生!你在这儿坐了一下午了,不热嘞?” 郗予回头看她,依旧蒙着脸,却没戴斗笠了,弯起眼睛笑了一下:“不热。这里风很凉。” 老板娘被他眼底的笑意晃了一下神,嘴里嘟囔了一句这小伙子笑起来还真好看,然后进屋拿了壶凉茶放在他旁边,说渴了自己倒。 郗予看着那壶凉茶,想起冷宫里老周给他送的那床半旧棉被。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会给陌生人倒茶。 他想,真好。 晚上他躺在床上,睡不着。 不是因为床硬——冷宫的床更硬——是因为太安静了。 冷宫的夜是死寂的,偶尔有老鼠啃木头的声音,或者远处的更漏声,冷冰冰地提醒他时辰。 而这里的夜是活的,窗外有风声、驼铃声、不知谁家传来的胡琴声,还有隔壁客栈里几个商人喝酒划拳的喧闹声。 郗予把手枕在脑后,听着这些声音,觉得很安心。 郗予闭上了眼睛。 黑暗里,他看见了一张地图。 不是画在纸上的那种,是他自己画的,每一座山每一片沙漠都用脚丈量过的那种。 这张地图的起点是京城,终点还没有标上去。 郗予在心里默念:往西。再往西。走到不能走为止。 然后他睡着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郗予被一阵锤声吵醒。 铁匠铺开工了。 郗予睁开眼,躺在床上听了一会儿那与众不同的锤声,觉得有趣。 他起身推开窗,日光猛地涌进来,明亮得让他眯起了眼睛。 院子里的土墙上趴着一只蜥蜴,正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四肢舒展,连尾巴都懒得摆动半分。 新的一天开始了。他还要继续往西走。
第5章 往西是方向,不是目的。 郗予在这座荒僻的边陲小镇,已经安静停留了整整七日。 不是走不了——客栈的老板娘日日念叨,往西远行的商队三日便发一趟,骆驼健壮,路途平稳, 若是真心想要奔赴离去,前日晨光微亮时,他便该跨上驼峰,跟着浩荡队伍踏入漫漫黄沙。 可他偏偏不急,半点奔赴前路的焦灼也无。 急什么呢? 深宫囚笼里的十八年,漫长得足以磨平心性,耗尽期盼,将鲜活岁月一寸寸封冻在阴冷死寂的冷宫深院。 那些年,岁月由不得他,命运由不得他,进退取舍、生死荣辱,尽数攥在旁人掌心。 如今终于挣脱层层宫墙枷锁,天地辽阔,山河万里,选择权第一次完完整整落在自己手中。 郗予可以慢慢走,慢慢看,慢慢消磨从前被亏欠的岁岁年年。 往西是方向,不是目的。他想去的地方叫“别处”,只要是宫墙之外,哪里都可以。 所以郗予每日可以睡到日上三竿,然后搬一把瘸腿的竹椅坐在客栈门口,看街。 看商队来了又走,骆驼脖子上的铜铃从街头响到街尾;看街对面卖胡饼的老头把面团甩得啪嗒响;看几个光屁股小孩在黄土路上追一只瘸腿的狗。 郗予手里有时候握着一壶凉茶,有时候什么也不握,只是把手搭在膝盖上,像一只终于晒到太阳的猫,懒洋洋地眯着眼。 郗予渐渐发觉,自己无比贪恋这般看人、看人间的光景。 深宫岁月里,活人是世间最稀缺的光景,更是最冰冷的隔阂。 偌大冷宫庭院,常年寂寥荒芜,草木丛生,除了自幼伺候他的老周,几乎见不到旁人。 偶尔奉命前来送膳食的宫女,皆是步履匆匆,头颅低垂,眼神躲闪,连一丝余光都不敢落在他身上,仿佛这位被弃置冷宫的皇子,是沾染晦气、不可靠近的不祥之物。 漫长岁月,唯有寒风、孤月、残花与无尽孤寂相伴,人情冷暖,烟火喧嚣,皆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而这里,满街都是人。 吆喝的商人,讨价还价的胡姬,牵着马匹走过的驿卒,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不同的东西。 郗予一个个看过去,在心里给他们编故事。 那个扛着皮毛的汉子是去京城发财的,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是在等丈夫回家,那个蹲在墙角打盹的老头年轻时大概是个兵。 郗予给他们编了出身、脾气、前因后果,然后心满意足地把这些故事收在心里,不告诉任何人。 这是他一个人的热闹。 但他也不只看别人。他看自己。 客栈老板娘在柜台后面放了一面巴掌大的铜镜,磨得不太亮,照什么都像蒙了一层黄纱。 郗予偶尔路过都会偷偷瞥一眼。 镜子里的人穿着洗得发白的青衫,长发用素色布带束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脸侧,被边陲的风吹得微微发干。 肤色还是白,但比在冷宫时多了一点血色,嘴唇也不再是那种病态的淡。 气色好了,五官就更加藏不住了。 那双天生的桃花眼,眼尾上挑,不笑时也像在笑;右眼角下那颗小小的泪痣,点在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上,像雪地上落了一粒黑沙。 他对着镜子端详了一会儿,然后把旧斗笠戴在头上。 斗笠有点大,帽檐压低了能遮住半张脸。 他又把领口的布往上拉了拉,遮住下巴。 做完这些,他又照了照镜子。 镜子里的人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但那上挑的眼尾和那颗泪痣,还是在阴影里隐约可见。 郗予在冷宫藏了十八年的脸,习惯了藏。 如今出了宫,这张脸反而成了最显眼的东西。 郗予不怕被人看,但他记得老太监的话——太好看是罪,太好看看在别有用心的人眼里,更是罪上加罪。 一个人在外行走,无权无势无靠山,一张招摇的脸不是福气,是麻烦。 所以他在帽檐下继续看街。隔着那层薄薄的阴影,他觉得安全。 也是在第七日的傍晚,郗予第一次注意到了铁匠铺的锤声。 准确地说,他不是第一次听见——那锤声从他住进客栈的第一天就有了,叮叮当当,从早响到晚。 但他之前没在意,只当是边陲小镇的背景音,和驼铃声、叫卖声混在一起,没什么稀奇。 直到这天傍晚,他坐在门口喝完最后一口凉茶,忽然意识到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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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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