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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最坏的情况发生,王砚辞真的不在了,她也有崔家这十万私兵,有江南半壁的基业,能护住琅琊王氏最后的火种。 仪式刚结束,王晚刚扶着崔清走出祠堂,就听见府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伴随着士兵甲胄碰撞的脆响。管家跌跌撞撞地跑过来,脸色惨白:“夫人!不好了!外面……外面来了一队兵马,把崔府围了!” 王晚的心猛地一沉。 是世家他们?还是王珩之的人追过来了? 她下意识地将崔清护在身后,手已经摸向了袖中的匕首,沉声道:“传令下去,所有私兵戒备!” 话音未落,府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晨光穿过敞开的大门,洒在青石板上。一个穿着染血战袍的身影,逆着光,一步步走了进来。 他身形挺拔如松,脸上沾着尘土和干涸的血迹,左臂缠着厚厚的纱布,手里握着一把卷了刃的长剑,身后跟着几十个同样满身风尘、眼神锐利的士兵。 是王砚辞。 王晚站在祠堂的台阶上,整个人僵住了。 她手里的匕首“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风卷起地上的纸钱,打着旋儿飘过。两人隔着长长的庭院,遥遥相望。 王砚辞停下脚步,抬起头,看向台阶上的姐姐。 他的眼神依旧锐利如刀,带着战场的杀气和未散的戾气,可在看到王晚的那一刻,所有的冰冷都瞬间融化了,只剩下失而复得的庆幸和滚烫的暖意。 王晚看着他,看着他染血的战袍,看着他缠着纱布的手臂,看着他那双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的眼睛。 忽然就笑了。 那是一种极淡、却又极灿烂的笑,像冰雪初融,像春回大地。她笑着笑着,眼泪就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 恍惚间,她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 那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牵着刚会走路的王砚辞,站在琅琊王府的台阶上。小不点王砚辞穿着小小的锦袍,攥着她的衣角,奶声奶气地喊:“姐姐,等等我。” 一转眼,那个跟在她身后跑的小不点,已经长成了能独当一面、能为她遮风挡雨的将军。 而她,也从那个被人护着的小姑娘,变成了能替他守住家业、能为他披荆斩棘的姐姐。 王砚辞一步步走上台阶,走到王晚面前。他伸出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眼泪,动作笨拙又温柔。 “姐姐,我回来了。” 王晚吸了吸鼻子,抬手拍了拍他肩膀上的尘土,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却依旧挺直了脊背,像小时候无数次那样,骄傲地对他说: “阿辞,我已经解决了崔家。 江南还在。 琅琊王氏,还在。” ———— 江南的风,还带着崔家血案的血腥味。 建康城外的点将台,旌旗猎猎,杀气冲天。王砚辞一身玄色铁甲,站在高台之上,手里握着琅琊王氏的虎符,目光扫过台下密密麻麻的士兵和站在两侧、面色各异的世家子弟。 崔家灭门的余威还在。 三天前,王砚辞带着琅琊私兵踏平了崔府,将所有参与背叛的崔氏旁支全部斩首,头颅挂在建康城门上示众。 郑文杰、陆景然这些当初跟着崔秉一起跑路的世家主君,此刻都低着头,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他们谁也没想到,那个本该死在前线的王砚辞,不仅活着回来了,还带着一身地狱般的杀气,反手就清算了外戚崔家。 “诸位。”王砚辞的声音不高,却带着穿透人心的力量,传遍了整个点将台,“王珩之篡权夺位,暴虐无道,如今更是囚禁先帝遗臣,天人共愤。” “我王砚辞,今日在此誓师,北伐中原,诛杀逆贼,清君侧,正朝纲!” 台下一片死寂。 没有人应声。 谁都不想打仗。之前一战已经耗光了各世家的家底,如今好不容易能偏安江南,谁愿意再拿全族的性命去赌?更何况王珩之坐拥百万雄兵,占据北方富庶之地,北伐无异于以卵击石。 郑文杰硬着头皮上前一步,拱手道:“丞相,臣以为不妥。如今我军新败,士气低落,粮草不足,当休养生息,待时机成熟再……” “时机?”王砚辞冷笑一声,打断了他,“我的时机,就是现在。” 他抬手,指向北方的天空,眼神里燃烧着毁天灭地的火焰:“我的妻子还在王珩之手里。再过七日,就是他们的大婚之日。我必须在那之前,打到京城去。” “可是丞相……” “没有可是。”王砚辞猛地一拍腰间的佩剑,寒光一闪,“今日起,凡江南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男丁,全部应征入伍。各世家按人口出粮出兵,敢有违抗者,崔家就是你们的下场。” 他的目光扫过所有世家子弟,冰冷刺骨:“谁不想打,可以。现在就站出来,我王砚辞绝不勉强。” 没有人敢动。 崔家的人头还在城门上挂着,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 郑文杰咬了咬牙,终究还是退了回去。 王砚辞满意地点了点头,举起虎符,高声道:“传令下去!三日后,大军开拔!目标——京城!” “杀!杀!杀!” 琅琊私兵齐声呐喊,声震云霄。其他世家的士兵虽然不情愿,也只能跟着举起兵器,喊杀声稀稀拉拉,却也勉强汇成了一片。 ————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京城,紫宸宫。 红绸漫天,喜字贴满了每一个角落。整个皇宫都沉浸在大婚的喜庆里,连空气里都飘着桂花和蜜糖的甜香。 王珩之穿着一身明黄色的常服,正亲自给苏慕屿试穿大婚的喜服。 大红的锦袍上绣着百鸟朝凤的图案,金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衬得苏慕屿的皮肤愈发白皙。王珩之蹲下身,仔细地替他系好腰间的玉带。 “好看。”他抬起头,看着苏慕屿的眼睛,笑得像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我的小屿穿什么都好看。等大婚那天,你穿上凤冠,一定是这天下最美的皇后。” 苏慕屿垂着眼睫,没有说话。 他的手指轻轻攥着喜服的衣角,指尖冰凉。 还有七天。 还有七天,就是他和王珩之的大婚之日。 他不知道王砚辞能不能按时赶到,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等到那一天。他只能等,只能忍,只能装作温顺的样子,麻痹王珩之。 “在想什么?”王珩之伸手,轻轻抚摸着他的脸颊,“是不是有点紧张?没关系,有我在。到时候我会一直牵着你的手,不会让你害怕的。” 苏慕屿抬起头,扯出一个极淡的笑容:“没有,我只是在想,大婚会不会太铺张了。” “铺张什么?”王珩之捏了捏他的脸,语气宠溺,“你是我的皇后,值得这世间最好的一切。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苏慕屿,是我王珩之唯一的妻子。” 他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偏执的光亮:“那些说闲话的人,我都已经处理干净了。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说你一个不字。等我们大婚之后,我就带你去江南看桃花,去塞北看雪,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苏慕屿低下头,掩去眼底的冰冷。 再也不分开? 不可能的。 只要王砚辞来,他就会跟他走。 哪怕是死,他也要死在王砚辞的怀里。 王珩之没有察觉到他的异样。他沉浸在自己即将大婚的喜悦里,絮絮叨叨地说着大婚的流程,说着以后的生活,说着他们会领养一个可爱的孩子,说着他们会一起白头到老。 苏慕屿安静地听着,一句话都没有说。 窗外的阳光很好,洒在他的脸上,却暖不透他冰冷的心。
第118章 杀子 大婚当日,京城飘起了细雪。 漫天飞絮落在朱红的宫墙上,落在挂满红绸的飞檐上,落在太和殿前铺了十里的红毡上,像撒了一把冰冷的盐。 皇宫里鼓乐喧天,唢呐吹得震天响,可这喜庆到刺耳的乐声,却盖不住城外越来越近的喊杀声,盖不住守军溃逃时的哭嚎。 王珩之的百万大军,果然不堪一击。 军饷早就被他挪去给苏慕屿修建长乐宫、打造九凤朝阳冠,士兵们已经三个月没领到一粒粮、一文钱。 很多人连像样的兵器都没有,手里拿着锈迹斑斑的长矛,身上穿着打满补丁的军服,心里只想着早点回家。 王砚辞的大军刚到城下,西城门就被哗变的士兵打开了。琅琊私兵如入无人之境,玄色的军旗所到之处,守军纷纷扔掉兵器跪地投降,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 厮杀声越来越近,已经能听到宫门外兵刃碰撞的脆响,和士兵临死前凄厉的惨叫。太和殿的金砖地面都在微微震动,震得烛火摇曳不定。 殿内的百官们面面相觑,脸色惨白如纸。几个胆小的早就偷偷从侧门溜了,剩下的也坐立不安,频频看向殿外,手心里全是冷汗。 只有王珩之,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 他穿着绣着五爪金龙的大红喜服,衣摆上的金线在烛火下闪闪发光。 他正站在苏慕屿面前,微微俯下身,亲手给他戴上那顶沉重的九凤朝阳冠。 冰凉的金饰触到苏慕屿的额头,他微微瑟缩了一下,王珩之立刻放轻了动作。 “别怕。”他替苏慕屿理了理额前被凤冠压乱的碎发,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眼底满是偏执和爱意, “有我在,没人能闯进来。等拜完堂,我们就去长乐宫,把宫门一关,再也不管这些烦心事。我给你种了满院的桃花,等春天开了,我们就坐在树下喝酒。” 苏慕屿垂着眼睫,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浅浅的阴影。他的手指紧紧攥着喜服的衣角,指节泛白,心跳得像要撞破胸膛。 他来了。 阿辞终于来接他了。 就在这时,殿门“轰”的一声,被人从外面硬生生撞开了。 凛冽的风雪卷着血腥味灌了进来,吹得殿内的红烛东倒西歪。 王砚辞一身染血的玄色铁甲,提着一把卷了刃的长剑,逆着光,一步步走了进来。他的左臂还缠着厚厚的纱布,此刻已经被鲜血浸透,顺着指尖往下滴着血。 脸上沾着尘土和干涸的血迹,胡茬拉得很长,眼神像淬了冰的利刃,直直地射向殿上的王珩之。 他身后的琅琊士兵鱼贯而入,瞬间控制了整个太和殿。剩下的百官尖叫着四散奔逃,鼓乐声戛然而止,整个大殿只剩下风雪呼啸的声音,和士兵们甲胄碰撞的脆响。 “王珩之。”王砚辞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却带着毁天灭地的恨意,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放开他。” 王珩之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他缓缓转过身,挡在苏慕屿身前,手里也拔出了佩剑。大红的喜服衬着他苍白的脸,竟有几分凄厉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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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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