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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了。” 他瞬间僵住动作,连呼吸都屏住,规规矩矩地跪回原地,额头抵着冰凉的青砖,不敢再动分毫。 王砚辞放下手里的朱笔,身体微微后靠,椅背发出一声极轻的响动,在死寂的书房里却格外清晰。 他终于正眼看向了跪在地上的少年,目光沉沉的,像深不见底的寒潭,带着能穿透人心的审视。 “我问你,”他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威压,“你以为,我当初为什么把你从王珩之身边要过来?又为什么留你在身边,给你这份体面?” 苏慕屿浑身一颤,脑子瞬间一片空白。 他张了张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从来不敢深想这个问题,或者说,他不敢往深了想。 他怕自己想得太好,到头来只是一场空,怕自己以为的偏爱,不过是家主一时的新鲜。 见他半天不吭声,只僵在原地发抖,王砚辞的眉峰又蹙了起来。 “怎么?答不上来?”他的语气冷了几分,周身的压迫感又重了几分,“还是说,你心里根本就没数?” 苏慕屿吓得赶紧抬起头,仰着满是泪痕的脸,看着高位上的男人,慌得舌头都打了结:“奴、奴……” 他看着王砚辞冷硬的眉眼,看着他周身生人勿近的威仪,看着他手里能定人生死的权柄,心底那点藏了许久的自卑,瞬间翻涌上来,淹没了所有的思绪。 他能有什么值得家主看重的呢?他无父无母,无家无业,没读过多少书,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除了这张脸,除了会低眉顺眼地伺候人,他什么都没有。 “奴知道,”他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眼泪又掉了下来,带着破罐子破摔的卑微, “是奴当初不知廉耻,主动攀附家主,是奴这张脸,恰好入了家主的眼。奴没什么别的用处,只会伺候家主,只会顺着家主的心意,就、就只是个摆着看、用来解闷的玩意儿……” 他把自己放得低到了尘埃里,字字句句,都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供人取乐的物件,半点价值都无。 王砚辞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又气又笑,竟生出几分无力感。 他是真觉得这孩子愚蠢。 他给了他旁人求都求不来的体面,护着他不被王珩之折辱,把他放在身边夜夜留宿,连府里的老夫人都不敢轻易动他,这份偏爱,府里上下谁看不出来?可他倒好,竟只觉得自己是个靠着脸吃饭的玩意儿。 可气过之后,又忍不住无奈。他比苏慕屿大了十七岁,这少年和自己的嫡长子王珩之同岁,自小孤苦,没见过什么世面,被人折辱惯了,骨子里的自卑早就刻进了骨血里,哪里敢真的信,自己这样的人,会被他这样权倾朝野的人放在心上。 可无奈归无奈,规矩还是要立。 他既然这么看轻自己,那就让他好好尝尝,当一个只会摆着看的玩意儿,是什么滋味。 王砚辞低笑了一声,那笑声里没什么暖意,听得苏慕屿心里一紧。 他抬了抬手,对着门外唤了一声,立刻有下人垂着头进来,恭敬地听候吩咐。 “去,把暖阁里那瓶供着的红梅拿过来。” 下人不敢多问,应声退了出去,很快就捧着一个青瓷瓶进来,瓶里插着几枝开得正盛的红梅,艳得刺眼。 王砚辞抬了抬下巴,示意下人把花瓶递给苏慕屿,目光落在少年惨白的脸上,语气冷得像冰: “既然你知道自己就是个摆着看的玩意儿,那就该有玩意儿的本分。抱着这瓶花,去西边墙角的花架旁站着。” 苏慕屿抱着那沉甸甸的青瓷瓶,整个人都懵了,抬头看着他,眼里满是无措。 “花瓶就该待在花瓶该待的地方。”王砚辞靠回椅背,重新拿起了朱笔,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反抗的铁律,“就站在那里,别出声,别乱动,更别碍我的眼。什么时候我让你动了,你再动。听明白了?” “……是。”苏慕屿的声音细若蚊蚋,抱着花瓶,一步步走到了西边的墙角。 这里离王砚辞的大案最远,光线最暗,是整个书房最边角的地方,平日里只用来放些闲置的摆件花草,连下人打扫都不会多停留。 他抱着花瓶站定,脊背挺得笔直,哪怕胳膊很快就酸了,哪怕膝盖还在一阵阵发疼,也不敢晃一下。 王砚辞再也没看他一眼。 整个下午,书房里人来人往,管账的先生进来回禀府中年节的开支,幕僚进来商议朝堂上的事,甚至连王珩之都进来过一回,低着头挨了一顿训。 可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多看墙角的苏慕屿一眼,仿佛他真的只是个摆在那里的花瓶,是个无关紧要的死物。 王砚辞全程从容应对,谈吐沉稳,威压尽显,哪怕是训斥王珩之,也带着不怒自威的气场。 他的目光扫过书房的每一个角落,却唯独没有落在西边的墙角,没有分给苏慕屿半分眼神。 苏慕屿就那么站着,抱着沉甸甸的花瓶,胳膊酸得快断了,指尖冻得发麻,膝盖的钝痛一阵阵往上涌,之前未愈的伤也跟着凑热闹,疼得他眼前一阵阵发黑。 可他不敢动,不敢换姿势,甚至连眼泪都不敢掉,只能死死咬着唇,维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 日头渐渐西斜,到了用午膳的时辰。下人轻手轻脚地进来布菜,满满一桌子精致的菜肴,热气腾腾的,香气飘满了整个书房。 王砚辞洗了手,坐在桌边用膳,动作从容不迫,全程没提一句墙角的人。 布菜的下人更是连眼尾都不敢往那边扫,自然也不敢给苏慕屿准备碗筷,甚至连一杯热水都没敢送。 苏慕屿站在墙角,闻着饭菜的香气,肚子饿得咕咕作响,胃里一阵阵抽痛。 他从早上到现在,一口水没喝,一口饭没吃,又跪又站了大半天,早就饿得头晕眼花。 可他不敢出声,不敢讨要,只能眼睁睁看着王砚辞用膳,看着下人把吃剩的饭菜撤下去,连一点残羹都没给他留下。 他心里充满酸涩与羞耻。 原来当一个花瓶,当一个玩意儿,是这样的滋味。 连开口说话的资格都没有,连吃饭喝水的权利,都要看主子的心情。 他之前还敢耍小性子,敢拿*尺抽家主的朝服,现在才明白,他所有的底气,不过是家主给的那点偏爱。 若是家主收了回去,他连路边的一条狗都不如。 天彻底黑了下来,书房里点起了明晃晃的烛火。 王砚辞处理完最后一本奏折,放下朱笔,揉了揉眉心。 伺候的下人立刻上前,伺候他换下常服,披上外出的斗篷。 他起身往外走,脚步沉稳,玄色的斗篷扫过地面,带起一阵风。 自始至终,他都没往西边的墙角看一眼,仿佛那里站着的人,根本就不存在。 书房的门被轻轻带上,隔绝了外面的脚步声,也隔绝了所有的光。 整个书房里,只剩下苏慕屿一个人,抱着那瓶已经开始掉花瓣的红梅,站在冰冷的、黑漆漆的墙角。 直到外面的脚步声彻底听不见了,他才敢松开死死咬着的唇,眼泪瞬间汹涌而出。 他不敢哭出声,只敢无声地掉眼泪,肩膀控制不住地发抖。 胳膊早就麻得失去了知觉,膝盖疼得快站不住了,肚子饿得胃里翻江倒海,浑身都冷得像冰。 可他还是不敢动,不敢放下手里的花瓶,不敢离开这个墙角。 家主让他在这里站着,让他别动,他就不能动。 若是他不听话,家主就真的不要他了。
第6章 苏慕屿早就喜欢王砚辞 他顺着墙根,一点点滑坐在地上,怀里还死死抱着那瓶红梅,把脸埋在冰冷的瓶身上,压抑着哭声,哭得浑身抽搐。 他以为自己攀上了高枝,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家,以为自己是不一样的。 可到头来,他还是那个无家可归的孤儿,还是那个任人打骂的玩意儿。 家主宠他的时候,他能待在暖香坞里,能夜夜睡在他身边;可家主厌了他的时候,他就只能待在这阴暗的墙角,当个不会说话、不会动的花瓶。 哭着哭着,他的思绪渐渐飘远,飘回了千里之外的姑苏,飘回了他还没来得及长大的童年。 他是姑苏水乡长大的孩子,自记事起,就没见过父亲的样子。 母亲告诉他,父亲是个落魄的秀才,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染了急病去了。 母子俩相依为命,住在村子里临河的一间小土屋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却也安稳。 母亲是个极要强的女人,靠着给人缝补浆洗、做些绣活零工,一点点攒钱,硬是把他送进了镇上的私塾,让他跟着先生念四书五经。 母亲总说,男孩子要读书,要识字,将来才能有出息,才能不被人欺负。 那时候他总趴在母亲的膝头,看着她在油灯下做绣活,指尖被针扎得全是小口子,心里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好好读书,考科举,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可老天爷连这点念想,都没给他留下。 那年夏天,姑苏连下了半个月的暴雨,河水暴涨,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冲垮了临河的村子,也冲垮了他那个小小的家。 他被洪水卷着走,是母亲拼了命把他推到了一棵大树上,自己却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连尸首都没找到。 洪水退去之后,家没了,母亲没了,村子也成了一片废墟。 他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人背着简单的包袱,去了镇上。他靠着给人抄书、写书信糊口,一顿饱一顿饥,日子过得颠沛流离。 可哪怕是这样,他也想着,只要活着,就有盼头。 直到王珩之带着随从去姑苏游玩,在镇上的书铺里看到了他抄的书,见他字写得好,人也长得清俊,二话不说,就让人把他掳回了京城的王府,给他当了贴身书童。 那是他地狱般日子的开始。 王珩之脾气暴戾,喜怒无常,喝多了酒就打他,稍有不顺心就罚他在雪地里跪一夜,心情不好了,就拿他当出气筒,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 他想过跑,可王府守卫森严,他一个无依无靠的外乡人,跑出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他只能忍着,熬着,像活在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到一点光。 ———— 第一次见到王砚辞的时候,是中秋的王府家宴,灯火通明,丝竹声绕着雕梁画栋转了几圈,混着酒气与笑语,暖得晃眼。 可这份暖,半分都落不到苏慕屿身上。 他缩在厅堂最角落的阴影里,穿着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垂着头,双手规规矩矩地交叠在身前,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上座的王珩之喝得醉醺醺的,一脚踹在他的膝盖弯里,骂骂咧咧地让他添酒,他不敢有半分迟滞,赶紧膝行上前,捧着酒壶,小心翼翼地给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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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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