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们住在镇子里,柴米油盐酱醋茶,吃的米、蔬菜、肉蛋,都要花钱,穿的衣服鞋袜也不能太粗糙,要稍微讲究一点,还有各种日用物品,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要花钱买,连喝口热水都很奢侈,一个月三四贯钱根本就不够花。 范宁笑道:“爹爹挣得也不算少啊!” 他爹爹范铁舟现在早出晚归给人看病,非常辛苦,一个月能挣二十贯钱左右,去掉每月给药铺的五贯钱房租,两贯钱的雇药童费,还有医馆的一些必要支出,每月纯收入大概有十贯钱。 十贯钱在乡下绝对是高收入,但在镇子里只能算中等人家,和刘康家差不多。 “娘,要不咱们家就请一个女佣吧!找个年轻能干的,最好没有家庭拖累,帮你做饭洗衣,减轻你的负担。” 张三娘凌厉的目光狠狠一瞪,“你干脆就明说,给你爹娶房小妾!” 范宁吓一跳,连忙改口,“那……请个小丫鬟也可以,十岁左右,刘康家也有个小丫鬟呢!” 张三娘笑道:“刘康的娘给我说过,那个小玉是孤儿,将来准备给儿子做小妾的,你是不是很羡慕刘康,所以让娘给你也找个小丫鬟,将来好给你做陪房?” 范宁真不知自己的老娘是什么思想,动不动就往那方面想,简直让他无语。 范宁懒得再说,加快速度就向外走去。 “你又要死到哪里去?” 范宁一溜烟跑了出去,远远听他大喊:“我去奇石巷!” 张三娘无奈,只得起身把儿子的两件脏衣服扔到盆子里。 “这么大的孩子了,还像顽童一样,动不动就跑去看石头,几块破石头有什么好看的。” 张三娘絮絮叨叨数落儿子,她却忘记了,他们家的生活剧变,就来源于两块石头。 这时,门外传来一个小娘子脆生生的声音,“请问,这里是范宁家吗?” 张三娘连忙站起身,在身上揩一下手上的水,快步走到门口。 只见门口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孩童,虽然是小郎打扮,但张三娘一眼便认出她是个小娘子。 她衣着华丽,头戴一个大皮帽子,眉眼就像画的一样,眼睛那样灵动,一张小脸长得白嫩精致啊!简直是张三娘从未见过的小美人。 这么娇滴滴的小美人来找自己儿子,张三娘顿时喜出望外。 “范宁是我儿子,你是……” “原来是大娘,我是范宁的同窗,我姓朱。” 朱佩的笑脸格外乖巧甜美。 张三娘一眼看见巷子口站着一个高得吓人的年轻女子,又听小娘子姓朱,她想起了丈夫的话,顿时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你是朱小官人,我家宁儿常常说起你。” 张三娘连忙声道:“快进来!快进来!外面冷,来屋子里坐。” 朱佩点点头,走进院子,探头看一下问道:“范宁不在吗?” “他去……书店了,这孩子喜欢看书,没事就往书店跑。” 朱佩抿嘴一笑,范阿呆不在最好。 朱佩将一封信递给张三娘,“大娘,这是我给范宁留的一封信,我要回一趟吴江,恐怕要过了上元节才能回来。” 张三娘有点惊讶,小娘子要回吴江,居然还给儿子留信,他们关系很好啊! “太客气了,小官人请进来喝口水。” “谢谢大娘!” 朱佩小嘴极甜,笑容可爱,长得又极为俊俏,这让一直想要个女儿的张三娘心疼得不行。 她给朱佩倒了蜂蜜水,又去找点心。 “这个臭小子,把家里招待客人的点心都吃光了!”张三娘找不到点心,只得悻悻回来。 “大娘,我不饿,你刚才说,范宁经常提到我?” 张三娘连忙道:“是啊!他常常说同窗朱小官人性格最好,温柔可爱,心肠宽厚、长得又俊,而且特聪明。” 朱佩脸一红,这哪里是范宁说的话,分明是他娘在夸自己,不过她听得也很高兴。 “大娘,我想问范宁借本书,好不好?” “好!好!我带你去他的书房。” 范宁住在后院西面的两层小楼内,他住在二楼,上面有四间屋,两间屋空关着,另外一间是书房,还有一间是卧室。 朱佩早就想来打探一下范宁的秘密,今天正好他不在,是个好机会。 朱佩心中得意,臭小子,没想到本衙内会闯你的老巢吧! 走进书房,迎面挂着一幅大气磅礴的中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下面说明是‘寄语孙儿范宁。’ 落款是祖父范仲淹。 朱佩眼都看直了,恨得她咬牙切齿,“臭小子,死阿呆,居然藏着这么好的东西。” “这是他三阿公写给他的,还鼓励他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有担当有作为的人。” 张三娘在一旁解释,“三阿公最喜欢我家宁儿,经常写信来鼓励他。” “哦!” 朱佩心中有点失落,自己怎么没有这么好的三阿公,她的三阿公是个大商人,整天就知道赚钱。 张三娘眼一瞥,却忽然发现儿子床上乱得跟狗窝一样,她吓了一跳,连忙走过去收拾。 朱佩走到范宁书桌前,见桌子堆着厚厚的练字本,她心中其实也很佩服范宁练字的刻苦,范宁书法进步得这么快,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次年考朱佩本来考第五,但她无法接受,死活不肯上榜,加上她只是学堂的旁听生,刘院主便不再为难她。 朱佩回家大哭一场,祖父朱元甫见她心情不好,便决定带她回吴江住一段时间,正好老母亲也想回吴江看望亲戚。 她要好一段时间不在吴县,今天特地来向范宁道别。 这时,朱佩发现桌子左上角有厚厚一叠信,她翻看一下,大多是范仲淹写来的信,但有三封信的字迹十分娟秀,一看就是女孩儿写的字。 落款居然是汴梁欧阳倩。 朱佩心中顿时有点不舒服,不过她年纪还小,不舒服只是女孩子的天性,朱佩心里更多是好奇。 她趁范宁娘在屋中收拾床,便从最下面抽了一封欧阳倩的信,迅速打开瞥了几眼,但她很快就没有兴趣了,无非是教他怎么写字,啰啰嗦嗦居然写了两页纸。 朱佩又把信塞了回去。 “大娘,范宁的书我都有,我就不借了。” “好!那我们去前面喝点水。” “谢谢大娘,时间不早,我要回去了,我阿公会担心的。” “多乖的孩子,不像我家那个臭小子,一回家就跑出门。” 朱佩甜甜一笑,“大娘,我走了。” 张三娘一直把朱佩送到门口,目送她远去,叹息一声,“又俊俏,又温柔,又知书达理,要是做我儿媳妇多好!” 她又想到自己儿子,居然能让朱大官人的孙女另眼相看,说明自己儿子还是很有出息。
第四十九章 生财寻道 范宁两辈子都过得比较拮据,对钱的渴望已经深深烙印在他心中。 虽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但那是指做了高官后的种种待遇,但自从范宁亲眼目睹当上高官的欧阳修也买不起房子。 范宁便不指望自己将来能靠当官发财。 钱是好东西,有了钱,他的祖母也能活到八十余岁,闲暇时种点自己喜欢的小菜。 有了钱,自己的父母也能住上朱家那样的园林大宅,父亲不用像牛一样没日没夜奔波,母亲也能把衣服送去洗衣铺,不用再为生计发愁。 范宁始终忘不了母亲那双冻得通红的手。 在宋朝赚钱的门路有不少,但既要赚大钱还能落一个文人雅名,不沾上铜臭味,这种机会却不多。 但范宁上辈子就知道,这种机会有两个,一个是出版,另一个就是文玩。 观赏石这条路是周鳞带他入门。 范宁曾经估算过周鳞的财富,如果把他的近千件观赏石精品运到京城去拍卖,那至少能拍出三十万贯以上。 谁能想到,温文尔雅的周鳞仅收藏的石头就有如此庞大的财富,而他花的本钱也不过才一万五千贯。 入了门后,范宁终于深刻了解到大宋士大夫对观赏石的狂热,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连天子随手赏给他的东西也是一串宝石,宋徽宗赵佶更是恨不得把太湖石全部挖到自己皇宫中去。 士大夫追石狂热,沉溺于赏石玩石,富商大贾也跟着附弄风雅,宋朝文人墨客以及巨商大贾对奇石的热爱已经到了一种境界。 范宁比宋朝人多了一千年的见识,他相信自己能在观赏石方面闯出一条发财新路来。 走自己的路,让后人无路可走。 不过范宁也知道,这事真不能急,得慢慢来。 …… 此时,范宁正在奇石巷中穿行,这条两里长的巷子他早已熟悉无比,很多摊贩也认识他,这小家伙有点见识,运气不错。 范宁熟悉了奇石巷,也发现在这里淘点好东西太难,这里的太湖石大都是中下等品相,连他都看不上,更不用说老爷子周鳞。 上品很少,精品更是少见,至于极品,像上次那块千洞石就是极品,那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偶然出现一两件上品,也会被大店铺迅速拦截。 大店铺里精品也不多,主要以上品为主,数量虽然不少,但价格却让人丧气。 动辄五六十贯,范宁买不起,就算买得起也没有利润可言。 奇石馆这些大店铺毕竟经营了数十年,货物的源头和客户都被它们掌控。 范宁只有周鳞一个高端客户而且也没有货源,只能是业余玩玩。 “李大叔,袋子里有没有什么压箱好货?” 范宁走到一名黑胖子摊贩面前,笑嘻嘻翻他的袋子。 这个黑胖子摊贩就是上次收到极品千洞石的小贩,光福乡蒋墩人,叫李阿毛,他是个石贩子,常年累月在太湖周围的农家收购太湖石,然后过来摆摊赚差价。 范宁告诉他,上次那块太湖石他卖了十贯钱,李阿毛倒也不生气,那块石头他用五十文钱收购来,卖给书生两贯钱,赚了四十倍。 范宁一贯钱从书生手中回购,十贯钱卖出去,翻十倍也很正常。 如果那块石头是真的,就值十贯钱这个价。 至于卖两百两银子,那就不是他这种底层百姓能想象了。 范宁上次在他这里又淘到一块上品灵璧石,给了朱佩,那臭丫头居然不认,又不肯还给自己,着实让范宁恼火。 李阿毛连忙捂住自己的袋子,“去!去!去!我这里没什么好东西,上次那块灵璧石我卖亏了,你要再补我五百文钱。” 范宁却眼疾手快,一把掏出一块柚子大小的圆石头。 “这是什么石头?” 李阿毛瞥了一眼这块石头,漫不经心道:“这个啊!这是寿山石,刻印章用的,你要的话,便宜卖给你。” 范宁心中有一种将这个李阿毛狠狠揍一顿的冲动,自己手中拿到的分明是一块极品田黄石,他居然还要便宜卖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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