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有嫌疑的,只剩下执骨! 执骨做这件事的理由很好理解,他以为这样就能混淆莫迟的视线,让他暂时无法将之后的命案联想到周回身上。 他没料到的是,莫迟熟知周回的笔迹,早就在第一眼就看出了鹿孤的真实身份。 阿伏干的墓地位于京郊的崇山峻岭之中,那里位置偏僻,人迹罕至,有许多人都不知道它的具体地点。 这样的地方,对于一个逃犯来说,简直是最佳的藏身地。 只要能躲过这几日,等到过了风头,天涯海角随处可去。 杜昙昼幡然醒悟,执骨既然知晓阿伏干的墓地,那么他最有可能的去处,就是漏泽园! 莫迟定是想清楚了这点,所以根本没有追上来,而是直奔漏泽园而去了。 “驾!”杜昙昼调转马头,厉声一喝,狠狠抽下马鞭。 马匹发出一声嘶鸣,朝漏泽园所在的方位狂奔而去。 天色渐渐转暗,头顶漫天的乌云遮天蔽日,一点点压了下来,将天空变得极低。 杜昙昼赶到漏泽园时,山间忽地起了大风,被风吹起的枯枝乱叶时不时打在脸上,带来微弱的刺痛。 远处雷声滚滚,间或有闪电划过积云,一场暴雨蓄势待发。 杜昙昼从马背上跳下来,将马在树上胡乱一拴,拔腿就往漏泽园跑。 不过跑了几步,他就在离阿伏干墓碑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一个瘦削的身影。 听到脚步声,莫迟立刻回头看来,手里的剑当即就出鞘了三寸。 见到来人是杜昙昼,莫迟的眼底闪过一丝短暂的惊讶,他知道杜昙昼肯定能找到这里,只是没想到他会来得这么快。 看见莫迟毫发无伤,杜昙昼心里绷了一路的弦终于松了下来。 他慢慢往前走了几步,停在阿伏干的墓碑前,与莫迟保持着几步远的距离。 “莫迟。”杜昙昼还有些气喘,他来得太着急了:“我什么都知道了,鹿孤就是周回,阿伏干是他的养父,他是被执骨连同候古和象胥官一起害死的。至于解披干了什么,我还没有猜到,但我想,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莫迟定定看他一会儿,脸上渐渐浮起笑意:“不愧是临台侍郎,你的聪明才智,我从没有怀疑过。” 杜昙昼摇了摇头:“我不是临台侍郎了,我已经向陛下辞去官职,现在的我只是一介平民。” 莫迟一怔,还没来得及敛起笑意,就听杜昙昼又道:“所以你不用怕连累我,就把所有事都瞒着我了。” 莫迟缓缓收回目光,低垂下眼眸。 杜昙昼因为无法看清他的表情而感到不安,他又悄悄往前走了几步,估算了一下他和莫迟此刻的距离,觉得就算莫迟突然转头就跑,他也能追得上去,这才定了定心。 “莫迟,你可以告诉我,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吗?周回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莫迟低着头,没有说话。 杜昙昼想了想,下定决心般开口:“还有,你的本名不叫莫迟,莫摇辰才是你原来的名字,对吗?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为自己取一个新的名字?” 听到这里,莫迟终于有了反应,他一寸寸抬起头,神情复杂得难以言喻。 “……其实,有件事你说得不对。”莫迟的声音干涩低哑,语气充满隐忍的伤感:“害死周回的不仅是那三个乌今人,还要再加上我,如果不是我晚回去了三天,也许,他根本不会死。” 莫迟沉痛地闭上双眸,两年前的往事如昨日重现般,清清楚楚地出现在眼前。 “……莫迟,就是永远都不要迟……”
第106章 “莫摇辰,那是我的第一个名字。” ================================================== 周回坐在木桩上,神情有些恍惚。 抬眼望去,能看见柘山关外起伏的山地,时值春末,从塞外吹来的风依旧寒冷。 带着凉意的朔风从他盔甲间的缝隙里钻进去,被血染湿的衣服瞬间变得冰凉,激得周回浑身一抖。 这些血来自不久前交手过的焉弥人,今天早些时候,有个小男孩跑进军营,说他见到一队焉弥士兵往附近的村子去了。 长官立刻命令周回所在的伙前去迎敌,一个伙下辖五位什长,每个什长各领十人。 这支五十人的队伍出发后,很快就在小男孩指明的地点遭遇了敌军。 这群焉弥人约有三十多个,个个精壮剽悍,脸上透着藏不住的杀意,他们的弯刀都见了血,有的人手中的刀还在往下淌血。 每个人的马背上都装了不少东西,看来是刚刚劫掠了一番。 周回暗道糟糕,小男孩提到的村庄恐怕凶多吉少。 长官一声令下,双方陷入激战。 一番交战后,两方都各有死伤,焉弥人不愿恋战,下令撤退。 伙长命令追上,周回急忙制止:“启禀伙长!他们的长官刚才说了,前方的谷底有埋伏!我们不能再追了!” “当真?!” “我从小就学焉弥语,听得千真万确!” 伙长喝道:“都停下,不要追了!把兄弟们都抱上马,随我到村子里走一趟!” 受了伤的将士被扶上了马,死去战友的遗体被捆到了马背上,剩下的人在长官的带领下,去到了附近的那座村庄。 村子里的小路上走几步就能见到血,幼童的哭声响彻天地,年迈的村长正在招呼还活着的人,把村民的尸体集中起来。 举行完葬礼后,这些尸身要集中焚烧,以免生出疫病。 周回始终目视前方,因为他不敢看四周的惨状。 可无论是刚经历过掠杀的村民,还是队伍里的其他战士,他们的神情都十分平静。 在伙长的命令下,周回和众将士帮着搬来了所有死去村民的遗体,有男有女,不分老少。 替村长安顿完还活着的人,伙长便带着手下将士离开了。 回到营地,刚从马上跳下来,脚步还没站稳,周回就听伙长在身后叫他:“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周回。” “第八什的什长没救挺住,死在马背上了。从今天起,就由你来接替他的位置。” 周回还没反应过来,过去几个月的新兵训练就让他本能地说了句“是”。 伙长点点头,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离开了,没有多一句话。 他不知道的是,今天其实是周回第一次正面对上焉弥人,也是他平生第一回 杀人。 受伤的战友被扶去了军医营中,战死的战士被摆放在专门的地方。 所有人看上去都神色如常,似乎对发生的一切早已习惯。 周回低下头,掌中露出一条伤口,这是刚才被某个焉弥人的弯刀划出来的,可他太紧张了,直到返回军营,才终于感觉到疼痛。 盔甲上残留的血渗进衣服,戈壁上的砂砾时而被大风卷起,铺天盖地砸在身上。 周回垂下手,他无心去找军医医治,也刻意忽略了火兵放饭的喊声。 他看了看四周,找到一根木桩,缓缓走过去,怔忪着坐下。 没多久,一个小男孩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是刚才那个跑来营地通风报信的小子。 他手里拿着一把匕首,正蹲在沙地上磨刀。 周回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站起身,几步来到他身边。 男孩察觉到他的靠近,抬头看他一眼,很快低下头去,手上的动作没有停顿。 周回也在他旁边蹲下,默默看了一会儿,突然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用力摩擦着匕首,试图把刀刃磨得更锋利些:“我姓莫,不知道叫什么。” 周回一顿,似乎猜到了原因,想了想,又问:“你刚才是怎么发现那群焉弥人的?” “我躲在草丛里,就见到他们了。” “你不害怕吗?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胆量,不光能不被他们发现地跑出来,还有勇气来军营报告?” 姓莫的孩子斜眼睨了睨他,像是听到了一个很傻的问题:“我是夜不收,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 周回瞪大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你多大了?!” “十二。”莫迟硬邦邦地回道。 周回半天都没吱声。 没人能理解,当十七岁的周回从十二岁的莫迟嘴里,听到他说他是夜不收的时候,心里有多震惊。 “你还这么小!为什么要来当夜不收?” 小男孩吹了吹匕首上的灰:“我村里人都被焉弥人杀了,我要替他们报仇。” 周回原地愣了半晌,不知怎地,忽然就对今天见到的一切释然了。 他抬起手,犹豫了好久,才放到男孩的头上,对方只是瞧他一眼,继续手中的磨刀大业。 小孩的头发很硬,干枯得像一把冬天的茅草。 几天后,周回渐渐熟悉了柘山关营地,他记住了赵青池的脸,还见到了一个年轻的姓杜的将军。 杜将军今年十八,只比他大一岁,容貌俊丽非常,又能征善战,兵法极佳。 同时他也发现,原来军中几乎人人都知道那个姓莫的孩子,无论官位高低,见到他都会温和地叫他几声小莫。 小莫不善言辞,不苟言笑,只要在军营里,不是在磨那把对他而言都算得上是短剑的匕首,就是跟着军中的夜不收学习刀法。 周回偶然看过几次他们练刀,夜不收的刀法与其他军士演练的完全不同,他们的刀法中根本没有固定招式,只讲究一招制敌。 只要能杀死敌人,无论怎样出刀都可行。 起初,周回以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给自己争取逃生的机会。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真相远比他想的要残酷。 ——夜不收除了练习取人性命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到最快的能杀死自己的办法。 当听到夜不收的训练官教小莫找什么样的角度,才能准确无误地将匕首插入自己心脏时,周回又一次感受到了初见小莫时的震动。 回到营房后,他久久不能忘怀,那个场面:十二岁的小孩将锋利的刀尖抵在胸膛,数着肋骨一点点往下对准心脏。 那天晚上,他又一次主动和小莫搭话。 这一回,他特意问清了小莫所住的帐篷,跑到人家床边,凑上去说:“我读过书,虽然不算很厉害,但我爹好歹也给我请过先生,还教了我好几年。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让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小莫盘腿坐在床上,腿上放着一本《千字文》,寻常人家用来开蒙的书,他到了十二岁才开始学。 “真的?你还会起名?”怀疑的眼神朝周回投来。 周回点了点头:“还有,要是你愿意的话,以后我可以教你念书。” 小莫想了想,问:“那我是不是该叫你先生了?” 周回笑了:“我叫周回,直接叫我名字就行。” “那你要给我起什么名字?” 周回笑得更灿烂了:“还没想好,等想到了再告诉你。” 小莫眼睛一横,对这位便宜先生的水平充满了怀疑。 几天后,姓杜的将军召集全军将士发表讲话,大意是说感谢众将士多日来的鼎力相助,他接到调令,不日将卸任将军之职,返回京中。 周回和小莫站得地方离他很远,看不太清楚他的脸,也不太能听清他说的话,只能隐约捕捉到几个字。 周回留神听了片刻,对小莫说:“杜将军好像要回京了。” 小莫点了点头,目光还集中在杜将军脸上。 周回听了听,又说:“他好像还说,过几日与焉弥会有一场战斗,他会在指挥完那场战斗后,离开柘山关。 “嗯。”小莫收回了视线。 与焉弥的交战安排在五日后,据可靠情报显示,这次焉弥那边的指挥官,正是恶名昭著的处邪朱闻。 周回作为下级军官,自然无法得知此等机密,他为了即将到来的交战惴惴不安,直到三天后才反应过来,他好像很久都没见到小莫了。 出于好奇打听了一下,辗转从夜不收训练官那里听说了小莫的去向。 “此战要对上处邪朱闻,为保用兵稳妥,所有夜不收都被派出去刺探焉弥大军的动向了。” 周回怔在原地,连训练官走了都没有发现。 那么小的孩子,就要潜伏到关外搜集情报了吗? 这是周回第一次对“夜不收”这三个字,有了真切的实感。 出兵时间定在五天后的凌晨,第四天的晚上,整座军营都被火光照得大亮,所有士兵都身穿铠甲,手持兵刃,排着队列整齐地等待在营地中。 距离出兵还有两个时辰,出关刺探敌情的夜不收几乎都回来了,只有小莫一直不见影踪。 夜不收的指挥官清点了人数,又看了看军中的更漏,表情逐渐凝重起来。 周回看得懂他的神色,他知道,小莫可能不好了。 夜不收的牺牲,是毓州军中最常见的事,就连他们的指挥官也只是默认了小莫的遇险,并没有施救之意。 毕竟大战在即,而其余夜不收已经带回来了足够多的消息——焉弥人就陈兵在西北方百里外的戈壁边缘,兵强马壮,人数众多,此番交锋应是一场硬仗。 杜将军治军严格,任何违反军纪的人,无论地位高低,都会一视同仁地受到惩罚。 不管怎么想,周回此刻都应该乖乖地留在营地里,养精蓄锐,为接下来的激战做足准备。 但周回显然还不能接受小莫的失踪,他的想法其实也很简单,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周回越过人群往后方走去,有第八什中的战友问他:“什长,你要去哪里?” 周回指了指军营西南角的树林:“我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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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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