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遇安一手抚上他微微颤动的肩膀,一手为他抹去眼角的几滴泪水,引着他抬头看自己,然后给了他一个温柔的笑。 是保护者的姿态。 他要保护杨思远。 “别着急,你慢慢来,不要起太大冲突。我不会走的,你别急。”他用几乎是毕生最轻柔的声音这样说道。 杨思远仍旧无神地念经一般说:“我觉得我好没用。钱也没赚多少,工作也不稳定,追你让你等了四年,在一起了还是异地,现在又……” 他说得毫无情绪,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没有哽咽也没有哭泣,就只是眼泪在不停地流,像是身体的本能。 这幅样子真是熟悉啊,如果他此刻再握上一把刀的话,那不就是几年前的自己了吗? 他曾经因为杨思远而改变,可为什么现在改变他的人却沦落成了自己那种狼狈的样子? 杨思远从来不会说他的压力,从来不会说他的难处,是这种假象迷惑了他吗? 李遇安从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心疼过。 “思远。” 他叫了一声,他很少叫这个称呼,因为他可笑的、可耻的害羞。 杨思远眼神微动,失去的三魂六魄仿佛被叫回了几分,艰难地在瞳孔中汇聚。 李遇安往后挪了挪,然后俯**子,捧起他的脸,贴上了他的嘴唇。 他们经常接吻,但极少是李遇安主动,同样是因为他可笑又可耻的害羞。 从此开始,他要抛弃那个自私的自己。 冬天干燥,杨思远不爱喝水,嘴唇有些干裂,李遇安像在给他疗伤一样轻轻舔过,尽力地滋润着他。他希望他的主动同样能滋润他干涸的心。 杨思远由刚刚的无助转成了现在的呆愣,微微张着嘴,任由李遇安的舌头探进来,舔舐着、吮吸着。有些甜,像是奶茶,但更多的是李遇安的味道。 有舌头相缠的水声若隐若现,杨思远被吻得终于回过了神,意识到李遇安在干什么之后便立马勾上了他的脖子,深深地回应了过去。 像是末日前夜的放纵,杨思远吻得很粗暴,吻到最后两人都已经是呼吸困难大脑缺氧,互相对视都无法看清彼此的脸。 这一通下来,杨思远好像真的断片了,仍旧直勾勾地盯着李遇安。 李遇安稳了一下呼吸,说:“我知道你很难,我……我做不了什么,但我一定不离开你。你不要急,也不要慌,哪怕最后不是一个好结果,我也会陪着你。” 杨思远望着他,眼角还有泪痕,自从和李遇安在一起后,他变得越来越爱哭,不知道对于曾经想哭都哭不出来的他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霞光慢慢暗了,只恩赐了一道光边还挂在李遇安的一侧身子上,像是一幅没画完的画。 他像神,从地狱走来,却仍旧温柔。 他是杨思远的神。 良久过后,杨思远将全身力气聚集到双臂,紧紧地搂住了他。 “你头发长了,去剪剪吧。” “不,你给我剪。” 于是在开学之前,李遇安第一次给杨思远剪了头发,笨拙但小心,如同多年前杨思远曾为他如此一般。 / 二月底,杨思远要开学了,罕见地答应了让李遇安去送他,像一个刚上幼儿园而不舍得放开妈妈的小孩。 那时距离他崩溃的日子并没有过去多久,他还有些残留的情绪,李遇安在车站目送他渐渐混入人群,突然就想放下一切跟他一起走。 他不放心,他想陪着他。 可是自己太差劲了,什么资本都没有,哪有能力去到另一个城市照顾他? 明明是他要年长一岁,可却从没有过成熟的样子。 列车驶离后,他慢吞吞地往家走,脑子里不断思考着。 也就只是想了这一路罢了,三十分钟?二十五分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不是冲动,这个决定他非做不可了。
当晚,下班之后他找到了方云灵,提出了辞职。 “啊?为什么?是觉得工资不够吗?”灵哥知道李遇安还有些债务,过得很拮据,不禁有些讶异。 李遇安摇摇头:“不是,工资已经很高了。” “那是找到别的工作了?” 李遇安又摇摇头:“没有。我想做一个专职作者。” 灵哥一愣,面色突然有些凝重,放下酒杯说:“遇安,这话就算你不爱听我也得提醒你一下了。我觉得你也知道,写东西很难出头的,得很长时间才行。我不是说否定你,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还有点债没还清吧,你熬得过那么久吗?” 李遇安的手指在空杯口滑了一圈。 “这些,我考虑过了。我……要去陪思远,我不能窝在这个地方。你很照顾我,我也很在意这份工作,但……我会分心。我需要时间学习。” 他的声音总是低沉的,话语总是平淡的,让人连拒绝的勇气都没有。 知晓原因后,灵哥失笑道:“你是真的喜欢他啊。” 杯口已经被他的体温暖热了,李遇安还在一圈圈地绕着,无穷无尽。 “以前从来没见你这么积极过,我以为你就这么过一辈子了。” 这话说的不对,没有杨思远的话他没日子可过。 灵哥又一拍桌子,朗声道:“成!你自己有打算就行,这样,我这儿给你留着地儿,你过得不如意了随时回来,有什么过不去的事儿也别碍着面子不敢说,直接找我,方圆百里的事儿你灵哥还是摆得平的!” 随后举起酒杯跟李遇安的空杯子碰了一下,和着清脆的响声将酒饮尽。 “那小孩值得你这样的,好好过日子,别糟蹋自己了。” “嗯,你也是。” 方云灵是个很好的人,李遇安从头至尾都这么觉得,在他单调无味的人生路上,他其实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是他一生中都很感激的一个朋友。 辞职以后,他时常也会回到这里聊聊天喝喝酒,他不胜酒力,前同事们也不曾为难过他,在他奋力追赶杨思远的日子里,这处喧嚣的地方却是他一个放松的栖息地。 只是几年以后他偶尔出差回到家乡再来这里时,破败的街已经繁华无比,酒吧也已经变成了餐厅,至于方云灵的下落,他未曾知道。他曾偶然联系到了平平,但平平也不清楚方云灵去了哪里,只记得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医生。他最后一次见到灵哥是某一年的清明节,他看见灵哥在墓园里干坐着,淋了一场大雨。 李遇安心中有愧,在他无助的时候方云灵曾帮助过他,但他却没能回馈给他一点慰藉。 但这都是后话了,谁能看清以后的路呢,只把脚下的一步步走好就已经很艰难了。 他把自己的决定和编辑说了,此外又听取了一些专业的建议,决定迈出对他人生非常重要的一步——他要开始写小说了。 写小说对他来说不是简单的事,意味着从头学起、了解行业、寻找新的平台……都是全新的,都是毫无经验的,但他不能再藏在自己裹的茧里等着杨思远钻进来了,他要破茧而出,成为心上人的保护伞。 春天了,杨思远没再沉浸于失落中,他听了李遇安的话,暂且将出柜的事放下,把重心转移到工作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话在理。他签的工作室并不很正规,很多业务都还是在探索,也时常会有一些小纠纷出现。其实他心里没什么底气,但他的学历和能力也只能给他这样的机会。 这怎么行呢,要努力啊,努力才能给李遇安好的生活。 / 樱花开的时候,杨思远把自己拍的照片发给李遇安看,说很想他。 想念的话每天都在说,却不是机械地重复,而是真心话。在想念彼此的这件事情上,他们从不吝啬一丝一毫的精力。 本来他们大部分时间是用QQ聊,偶尔杨思远会给他打语音或视频电话,但这次李遇安却罕见地主动给他打了过来。 屏幕被李遇安的脸占满,杨思远顿时觉得赏过的所有花也比不上他一笑。 “五一放几天假?”李遇安问。 杨思远收回心思,看了看课表说:“三五天吧可能,不过我没什么课,随时出去玩嘿嘿。” “那我去找你吧。” 杨思远呆了一会儿,像是没听清李遇安的话一样问:“你说什么?” 屏幕里的李遇安没有一秒犹豫和迟疑:“我说我五一去找你,可以吗?” 虽然他是带了个征求意见的短句,但就这笃定的、认真的、不容置疑的表情和态度来看,他根本就没想过杨思远会不同意。 同意是肯定会同意啦,但……杨思远盯着李遇安,总觉得他好像哪里变了。 这才过去了一个多月,他以前那种害羞和谨慎怎么全都消失了? 虽说这个词对于李遇安来说其实不大合适,但杨思远脑子里还是想到了这个形容——成熟。 这幅样子的李遇安,可真不是一般地迷人。 但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是自己让他受苦了吗?他明明是想让李遇安像个孩子一样就好,不要再去承受什么了,可现在好像不是这样。 杨思远心里有些不安。 “可、可以啊!”他疯狂点头,“但是……你怎么突然这么主动了?你以前……” 你以前可是很害羞的。他想这么说。 但在他说出口之前,他看见李遇安稍稍抿了抿嘴,那是他要说什么不得了的话的前兆,于是他便识相地闭了嘴,同时在一瞬间想到了无数个答案做心理准备。 而他的话一停,李遇安等了两秒没等到下文,知道他这是不说了,便毫不犹豫地说出了那句不得了的话。 “因为我爱你。” 时间停止了,花香凝在风里,日光停在发梢,咖啡店的音乐被空气吞没,人类的心脏在此刻失去用途。 万事万物都苏醒,在春日里争相斗艳,却也比不上这一句话的美丽。 此刻,文字与画面的战争告终,前者大获全胜。 温柔日色里,爱意肆意膨胀着。 杨思远有个秘密,他被世界上最好的人爱着。
第七十二章 五月,气温骤然上升,潮湿闷热的天气压得人难受,只是略微走一走就能出一层薄汗,正如现在的杨思远和李遇安。 落日在窗框中缓缓下沉,只有几缕昏暗的光还挂在上面,想着为屋里的人再带去几分明亮。 然而那两人却仿佛更期待夜的到来。 衣服早就被剥得一干二净,眼镜也可怜兮兮地瘫在小桌上,透亮的镜片将画面缩小,却仍然看得清两具赤裸的身躯。 皮肤紧紧贴合在一起,微微沁出的汗水是最好的黏合剂,呼吸和心跳带来的起伏更是将唯一的一点空隙挤出,有那么一瞬间杨思远都觉得他们两个真的粘在一起了。 李遇安湿润的嘴唇吻过他的锁骨和肩胛,在胸口流连了一阵,然后顺着肋骨的轮廓吻上他的侧腰,最后却又停在了紧实的小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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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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