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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每天都要喝咖啡,你每天都在经历一遍这个过程,你觉得是你害死他,所以他死在你胃里,但他哪怕死在你胃里,死在你身体里,也不能成为你的一部分。你只是每天重复这个过程,林甬,咖啡是可以戒掉,是可以不喝的。” 虞争道:“你不如说他在你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里算了。被你吸进,被你抽掉他的有用成分,再呼出来,变成废物。” 林甬听完倒失笑,干脆两只手都摆到桌面上来,身体前倾,靠近桌面,反问了一句:“不是吗?” “你清楚我和他之间的事吗?” “他和我说过一些。” “你想不想听听我的版本?” 虞争看着他。 于是林甬开始讲述。他把开头说得过于简单,在不必要的地方又说得过于详细。 他甚至向虞争描述了向苓身上那件尾峨佐刺绣的旗袍。 只是回忆停在太平山上那一场暧昧并带血色的傍晚,他不知怎么忽然又停下来,只将后续一切内容以一句“但我还是喜欢他,也算是我自讨苦吃,算他自作自受”便轻描淡写地带了过去。 过了一会,他说:“那时我二十岁,爱人像杀人,给我一点火,我恨不得烧光它。我一分钟都不想让他喘息。我一件事情都不想让他藏住。我能接受他爱很多人,但我必须要确认他最爱我,如果不能,我就让他能。你知道我烧他家那天大可以直接翻墙跳进去,而不是只烧了他家的外草坪,你真觉得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爱他就要每一天都创造机会提醒他这件事,我痛就要让他知道我痛,我在因为他痛,如果他不过来看,那我就用他没办法看不见的方式告诉他我的感受。” “但他不过是色厉内荏而已,我把他烧完了。我给他的远超过十,他只能在自己之上再跨出一步,把他的全部回报过来,全部给完了,人就不剩了。他的十分就是他的慷慨。” “他死了,有很多原因,但推他走出那最后一步的是我。” 林甬见虞争沉默着似在思忖,又道:“你猜我这半年见过谁?” “你听过阮乔这个名字吗?” “你知道你的Elias的眼睛是怎么瞎的吗?”林甬顿了一顿,而后又点点头,道,“哦,是,我给忘了。你连他死之前眼睛瞎了都不知道。” “他的右手第一次骨折是我间接害的,第二次打断被是我逼的。他的眼睛,一个拳击手的眼睛,是为了见我,才自己主动踩进一个格外明显的陷阱。” “他见不到我是我不想见他,是因为我在生他的气,而我知道他知道。他既然能等一个月,我不见了他也就不可能不找。” “我知道他会难受,到最后时刻还是要同他一句一句告诉他我有多喜欢他,我逼着他知道,我逼着他不好受,我逼着他除了死已经再没有别的办法。” “我知道他爱他妈咪,爱他阿爸,爱他契弟,还招过爱过不少男人女人,马仔也爱,可能还爱向潼,但我在知道这些的情况下,还是要逼他最爱我。他可以不说,说不说不紧要,你见过他哭吗?我第一次见他他在哭,哦,我想,这个人不该哭了,我后来养只宠物,发觉人的自我感表现出来很奇怪,喜欢什么就觉得全世界都该爱屋及乌,全世界都不该伤害我舍不得伤害的东西,我养只小猫,性格又坏,习惯又差,听不懂人话,但我还坚信它是全世界最好的小猫,全世界最合衬我的小猫,事实上它不过只是动物,只是每天满地拉屎而已。” “全世界都不该伤害它,因为它对我来说可爱。但是伤害的那个过程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伤害成真之后眼泪流在谁面前。最好是我,确认是我那一刻满足的其实不过还是我。那只猫死后有一刻,很多刻里,我确实希望所有人都陪它一起死,我把枪拿出来擦拭,心想所有人都和我一起到地狱里去,这样我就能指着它给所有人看看,逼问每个人,你觉得它该死吗?不可爱吗?它死了别的东西活着不是很奇怪吗?人比宠物高尚吗?为什么?因为人有理智?人会思考?但思考的结果却不过是弱肉强食胜者为王?这结论需要用理智去想吗?那是因为人能创造价值?因为人能在人类社会里创造价值?小猫在乎人类社会的价值吗?小猫的主人在乎吗?有小猫前世界是世界,有小猫后小猫是世界。世界弱肉强食,价值即生即灭,小猫不变,小猫死了,人很高尚,但人吃一颗子弹,不过也是只好去死。子弹比人有力,人比小猫有力,如果有力就能决定生死,无怪香港有句话讲得好,差人管黑帮,黑帮管香港。” “我爱他的整个过程满足的都是我,我表现得很过火,很激烈,因为那时在我心里爱表现出来就该是这么样的。我没考虑过他能不能承受,没考虑过他可能不是我以为的那个样子,没考虑过他可能和我一样幼稚,甚至可能比我还更为幼稚。我的感情能表现得比他有力,表现得更加激烈,激烈就是好的吗?我那时觉得是,他竟也觉得是,现在想来他从来没比我好多少。激烈就是不要经过,所以我和他只有起因结果,起因是错的,没有经过,没有纠错,经过就是烧一把火,我满足了,他可能也满足了,但他其实承受不了这种满足,他给出全部与我给出全部是一样满足,只是若我知道他的全部是超过自己的慷慨,我还敢吗?” “甚至我早便有预感,倘若我逼着他爱他,他要么选我,要么离开。他从前在普吉岛想选第二个,那时没能选,到底却还是选了。或者说这两件事到最后原来根本只是一件事。我的爱是伤害别人,我的爱是伤害他,我的爱是伤害他来满足我,我逼着他证明他在乎我他爱我,他的爱是伤害他自己,那么我和他齐心协力逼他去死,不得不死,不死他也怕证明不了他爱我。” “是我爱他,所以才会把他逼上绝路。” 林甬又笑了,道:“我那时还有个猜想,他的爱是通过伤害自己来伤害我。哪怕早有预感,还是不信,哪怕信了,还是按着习惯来做事。所以哪怕一切在我已经知道结果的情况下奇迹般重来一遍,二十岁我一定还是爱他,因为人很自信,人很自恋,我很自恋,我相信人定胜天,我一面未意识到这种思维本就是我的习惯之一,一面坚信我能为他拨乱反正,改变习惯。” “我甚至也不能怪他,他不过看着激烈,却是拍拖也那么胆怯的一个人,什么话都要最后那么晚才肯讲那么少一点,他不能为我改变他的习惯,不能将他的承受上限再提高一些,但我也同样没能做到为他降低我给出的程度。我和他没有经过,没有调和,开始是场乌龙,所以到了结局,不过也还是场乌龙。” 林甬垂目再度望向了那杯咖啡。他停了一小会儿才继续说下去。 “他因为爱我,事情变成这样了,后来有一天我想起亓安,那时我不知道我回香港干吗,我的通缉也没有撤,我到白加道转了转,连号挨得那么近,我甚至感觉亓安就在楼上看见我了,他就在那里看着我。而我没有上去,他也没有下来。”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知道得太晚了,所有人里最晚,所以对他来说确实已经过去四年了,对我来说却只是刚过去只是四天。很难分清他到底是爱我还是恨我,或许只能解释他爱的方式就是恨,他分不清楚,他把所有爱都给了我,所以所有恨也都转移到我身上来,我不能不恨所有人,最恨我自己。” “那天回来之前,我在香港路边买了一只钵仔糕,突然觉得爱就像钵仔糕,而他就是钵仔糕里的红豆。爱一个人就是吃掉那只钵仔糕,但是你把它吃掉了,钵仔糕就没有了。爱一个人的过程就是杀死爱本身,爱的完成就是杀死了一只钵仔糕,想让红豆好好的,就不能吃掉那只钵仔糕,所以要么只是看着它,要么就去吃掉它,不能够选也得选,除非这只钵仔糕从来没有出现。总不能一直拿着一只钵仔糕生活,为了不杀掉它放着它,钵仔糕自己早晚也会坏。但即便是吃掉它,红豆最终也并不能够留在身体里,没有进食了却不排的道理,便秘久了,最终只能肚痛。你看,吃掉它,留着它,或早或晚,总是会痛。这同我饮落一杯咖啡其实是一样的。” “所谓为他人付出一切听起来高尚,听起来壮烈,听起来伟大,归根结底也只是满足自己,满足自己对爱的认知,如果行为上为他人付出一切,不过是那份认知里本来就包括了为他人付出一切这一点而已。哪怕他把我看得比他自己重,或是我把他看得比我自己重,也不是因为感情让我或他无私,只是我或他认可的感情里本身就包括这一项义务,我们必须尽到这项义务,才能说是问心无愧。问心无愧难道问的不是自己的心吗?爱一无是处,无私归根只是自私,何况无私听起来太伟大了,简直让人轻易不敢碰这个词,爱这样烂透了,这样自私,这样虚伪,他爱我,当然就该对我恨之入骨。” 那支烟不自然地终于因为之后并没有吸,很快断折了。 而林甬仿佛话到了这里,也就是全说完了。 虞争听完,掏出手帕,将散了一桌面的烟灰轻轻地揩去。 “你觉得阮乔与你有任何相似之处吗?” 林甬淡淡地反问:“你说呢?” “你知道Elias确确实实地爱过这个人吗?” 林甬没有说话。虞争道:“你去了阿姆斯特丹,所以你也知道Elias去过西伯利亚了。” 虞争说:“他确是爱过很多人的,他连我都爱过。最初我与他相识的时刻,他并不知我不是单身,或哪怕知道,他也不一定会去在意。” 林甬低下头笑了,道:“怪了。怎么他爱过其他那么多人,都未见哪一个逼得他这样狼狈?” 虞争问:“你知道Elias有非常严重的躁郁症吗?” “我没见过他服药。”林甬回答。 “他在去世几年前就私自断了。” “这么看我和他真是天生一对。” “我见过他流泪。”虞争突然说。 “在我们刚认识不久,那时候他至少还不是你最初见到他的样子,他酒量还没有那么好,偶尔跳完舞后走在路上忽然会不受控地开始流泪,一流泪他就吸毒,吸完就很开心了,马上便不再哭,第二天他醒来就忘了,我便也只好装作是同他一起忘了。” “也许你知道他妈咪的事情,但我不知你有没有看过他妈咪的日记。” 林甬短促地笑了一声,道:“在他死后是全世界都看过他的遗物了对吧?” 面对林甬频繁的反问句,虞争只是心平气和地说:“那你应当也是看过他十八岁时在那本日记后写下的那句话了,所以我希望你能明白我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你是一个分水岭,林甬。” 虞争说:“在你之前,他爱过的人,或更准确地说是他选择爱过的人,都不是心智健全的人。我不是指肢体上的残疾,而是成长环境、成长经历等种种因素综合造就的成年后人格上理性与感性能力的偏全之异,这里我是以你为标准,因你是这一标准里最方便使用也是最好的代表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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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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