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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来了?邓斯呢?” 程庭斜靠在后面的椅子上,一只手随意地搭耸着,修长的手指漂亮得像一件艺术品。 “他有事先走了,喊我过来接你。” 他笑:“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这是喝了多少?” 周锦书被他拉起来,感觉头又重又疼,手被压得麻麻的,晃了晃脑袋:“好像一瓶。” 程庭没好气地捏着他的手揉了揉,给他倒了杯温水:“能耐了,三杯倒还敢喝一瓶。” “现在还难不难受?” 周锦书咕噜咕噜喝了一整杯温水,胃好受许多,摇了摇头: “好多了。” “走吧。” 程庭站起身:“走不走得动?” 周锦书把杯子放下,其实还是有点头昏脑胀的,“走得动吧。” 程庭没说什么,拉着他下楼。 两人都没带伞,向饭店借了一把,有点小。 雨淋漓不尽,饭店是很古典的建筑样式,四个角挂着象征着吉利的朝天鸟,雨柱一点点顺着屋檐滴落,敲打着瓦片发出悦耳动听的声音。 雨幕下,程庭半蹲下: “上来。” 周锦书没动:“我没有走不动。” “我知道。”程庭扭头,无奈的眉毛微微挑着:“伞太小了,我背着你,你打着伞,这样不会湿。” “你没开车来?” “这里又不远,节能减排不知道?” 周锦书扶着突突作痛的太阳穴笑了,“去你的,你是这样的人吗?” 他还是乖乖趴上去,一手撑起伞,下巴搁在程庭宽阔的肩背上。 雨丝飘在脸上,细细密密的带着凉意,闻着新鲜的空气,有人陪着他,周锦书刚醒来的孤独感被一点一点吹散,惬意像烈阳后的急雨一样让人通身舒畅。 程庭说要追他,但事实上他也没有做出什么特别的举动,自从那次宣告以后,他就低调了下来。 只是会早晚接送,给他做饭,拉着他打游戏,还送花。 第一次收到花的时候,周锦书差点吓得把花扔掉。 一大束黄澄澄的向日葵,中间插着满天星,一种凌乱又杂七杂八的磅礴生命力扑面而来。 但不管他怎么说,程庭坚持认为送花是追人的必要环节,非要隔三差五送花。 早安晚安一个不落。 周锦书被他老土的追人方式震撼,每天晚上只回一串省略号,表示已阅。 为了显示他们之间不可能,他已经尽可能对他冷淡,示意他别追了。 程庭一点也没受影响,完全对他的狠话免疫。 周锦书双手搭在程庭的肩上,可能是今天情绪比较低落,也许是雨让他们靠得更近,总之他今天不想再把程庭当成一个觊觎他的狗东西,只想忽略这些日子发生的所有事,回归最开始的模式。 他感叹:“好像每次你背着我都是在下雨天,好巧啊。” 程庭嗯了一声,把人颠了颠,开玩笑道:“那我要祈祷老天爷多下雨了,不知道能不能实现?” 周锦书用手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美得你。” 程庭的笑声隔着雨传来,低沉又好听。 周锦书把伞往下压了压:“这伞真小。” “你打着自己就好,不要被淋湿了。” “....你还背着我,我就打着自己,那我成什么人了?” “我身体好,淋了雨也不会怎么样。我怕你感冒了还要我伺候你。” “快滚。”周锦书白他一眼:“我身体好得很。” 程庭突然背着他跑起来,“那我滚了,你别摔下来。” 雨里这样飞速的奔跑,一阵风吹到他脸上,发丝向后飘着,露出光洁的额头,背上的周锦书被颠得看不清两旁的景象,吓得紧紧抓着他肩膀,差点喊出来: “程庭,你有病啊!” 程庭大笑,速度慢下来,桃花眼满是戏谑:“不是你要我快滚吗?背着你滚不了,只能快了。” 周锦书被他的幼稚无语到,打不过干脆加入,双手掐着他的脖子道: “那你的小命现在掌握在我手里,我命令你不许快。” 程庭把背挺直,严肃大声:“遵命!请问少爷,现在往哪个方向缓慢前进?” 周锦书慢吞吞哼了一声: “往右,罚你背着我绕这个公园走一大圈。” .... 雨时大时小,往常人山人海的公园现在一个人影都看不见,只有两个打着伞在里面绕圈的神经病。 周锦书很喜欢这种没人的公园,又有人背他,惬意得不得了。 公园的最中心是一个湖泊,被雨打出一圈圈的涟漪,花草树木,建筑都被笼罩在一片蒙蒙细雨中,又绵又密地带着凉意,把夏季的燥热一扫而空。 走着走着,周锦书问: “拿了通知书,上大学以前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突然说不找房子了?” 他早就想问了。 因为某些不可言说的原因,他一直没问。 但现在他忽然又觉得问问又怎么了,话题敏感又怎么了,大大方方问出来,比藏在心里好多了。 人的情绪有时候就是这么多变。 程庭背着他的手动了动,绕着湖边的石子路慢慢走,“你说想见识一下酒吧是什么样,晚上我们去的时候,你喝了几杯就醉了。” “我们突然说到十年后会怎么样。” “你说,那时候你应该已经结婚了,可能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有一个可能不是很漂亮,但是你很喜欢的妻子,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 “你说你喜欢的人可以不好看,但要善良,要知性、要温柔。”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是什么,大概就是喜欢的人在你面前,你听着他描述着和你完全不同的理想型,听着他对未来美好但和你无关的憧憬。 而你只能听着、看着、心痛着,再次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和他不可能。 两条看起来无限相交,却注定着渐行渐远的线。 是很好的朋友,是永远不可能的恋人。 程庭的声音很平静,背着他的脚步很稳: “忘了那时候我怎么想的了,可能就是单纯想放弃了。” 所以他三番几次翻了阳台,却从来没有进去。 他以为时间就能让他渐渐忘记,回归平静,回归成周锦书需要的“好兄弟”。 但有的感情,不会因为时间流逝就被冲淡,他似乎陷入了一个痛苦又无法挣脱的漩涡,一次次被吸进去,沉沦着窒息。 苦比甜多,但他甘之如饴。 他笑了笑:“不过结果你也看到了,没成功。” 周锦书愣愣的听着,酒醒了一大半。 心口像面前这个本来平静无波的湖泊,被雨打得涟漪四起,酸涩和疼蔓延,充满四肢百骸。 他不敢想当时他无心的话,给程庭带来怎样的冲击。 对于他来说的酒后闲谈,对程庭来说,那应该是他最难过的一天。 程庭从来是个很张扬的人,张扬的笑,张扬的脸。 他身上有这个年纪的少年最肆意的热烈,蓬勃得就像那颗向日葵一样,眼角眉梢永远闪着光,只要出现,就能成为所有人的中心。 高中的时候,周锦书的外公坟地要被强行开发,他在学校,最后一天才知道消息。 学校和开发商有点关系,不可能让人去阻止这件事,他怎么也请不到假。 作为乖学生的周锦书第一次逃学了,当着校门口保安的面冲了出去。 回来以后第个周一,程庭国旗下讲话,而他要上去罚站并且围着操场跑三十圈大声念检讨。 老师和校长对他这种公开挑衅学校制度的行为表示了严厉批评。 马上就要评选文明学校,周锦书这一跑一闹,完全让学校和文明校园失之交臂,校长是个刻薄的地中海中年男人,大声地辱骂他,用词极其难听,让他站到后面去让全体同学看看,引以为戒。 底下许多同学都知道周锦书跑出去的原因,面露同情和不忍。 程庭搁下话筒,调好高度,改了原来关于人生感悟假大空的稿子,悠悠扬扬: “人生最重要的事是什么?这是个很大的命题,尊敬的校长觉得是学校的文明奖章、是金钱、荣誉、成绩,周同学觉得是亲情,是良心。” “所以在校长和开放商狼狈为奸的情况下,他还是要冲出学校,只为了拿回爷爷的骨灰。学校把这样重情重义的行为定义为破坏纪律,我不认同,并深以为耻。” 满堂哗然。 程庭嘲讽人很有一套,短短几句话,校长就被批得一文不值。 他气得满脸涨红,暴跳如雷,马上就要冲上去把人拽下来,周围的学生一哄而上把他拖住,场面一片混乱。 程庭微笑着看向愕然的周锦书,郑地有声: “学习很重要,规则很重要,但人生的路太长,不只有学习和规则,你没做错!” 他一抬手脱下身上的夏季校服,露出属于体育生肌肉纹理健康、线条漂亮的身体,引得下面的学生一阵尖叫起哄。 程庭桃花眼一眨,勾起唇角: “我没穿校服,不守规则,我自己站后面去受罚。”他大声道:“我申请和有情有义的周同学站在一起!” 为了显得比较有礼貌,他又加了一句:“可以吗老师?” 本来就只是象征性附和校长骂骂的班主任捂着脸哭笑不得,对他摆了摆手示意这兔崽子别说了,快去。 周锦书也忍不住捂着脸。 少年肆意的笑,迎着阳光的侧脸格外让人惊艳。 校长大骂要让程庭和周锦书好看云云,胖腿气得抖,浑身肥肉都在颤。 底下的人也不甘示弱,纷纷脱下衣服,大声示威: “我也不守规矩!我也去站!” “我也去!我也没穿!” “加我!我没带校服!” 女生不好脱衣服,把绑着的马尾辫一松: “老师,我披头散发!我举报自己,我也去罚站!” “我也是!老师我刘海过眉毛了!我也去!” ...... 越来越多的人站上去,一排排精壮的少年和站得板正的少女气势汹汹的盯着校长看,挤挤攘攘的庞大场面,校长的叫声都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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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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