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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来越多的人注视下,老师有点尴尬地问:“也不是什么大事,要不....要不就算了吧?” 校长灿灿一笑,小声道:“额.....那,那就这样吧。” 他转身就走,胖身影颇带着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班主任举着话筒无奈: “行了行了,剩下的人别脱了,唉唉唉,说你呢,李一掌----你脱裤子干什么?” 所有人哄堂大笑,李一掌挠挠脑袋,大声回: “老师!这样凉快!” 又是一阵大笑。 一大群人挤成团,趁着这个机会闹,叽叽喳喳,一扫周一的沉闷,操场充满热闹的气息。 周锦书则被一群光膀子男同学围在中间,程庭有点嫌弃地把他们拨开,一点也不让他们碰到周锦书。 一场严重的批评在程庭的搅和下成了一场闹剧,几个老师假装拿这么多人没办法,皱着眉头嘟嘟囔囔: “下次可不许这么闹了。” 老师们紧皱的眉头下是微微笑着的唇角,充满欣慰。 少年和少女,正是正义、冲动、不怕死的代名词。 正如书里所说--看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这才是少年! 这个有着蝉鸣的夏季,就算是过了许久,也被人频繁提起。 也许是因为阳光刺眼,也许是因为夏天的风太热烈,总之— —周锦书忘不了那一天。 这样耀眼肆意从来不管不顾的程庭,在喜欢他这件事上,却一直是敏感、被伤害、患得患失的那个。 爱情让人变得像个傻子。 周锦书嘴里满是苦涩: “喜欢一个人很累,程庭,别喜欢我了。” 程庭自嘲地笑笑: “我决定不了。” “锦锦,说不定你结婚那天,我就真的放下了。” 也可能是死心了。 他在心里默默补充— —这世界上的事总不是十全十美,上天能让他遇到喜欢到刻骨铭心的人,已经是对他的恩赐。 原来他只是想,以朋友的身份陪着他就好,可是人就是这样不满足。 成了最好的朋友,还想要更多。 贪心不足。 他故意轻松的笑笑,“我不是还有九次亲吻在你那里吗?说不定亲完我就想开了。” 周锦书趴在他肩膀上,闷闷地纠正:“八次。阳台也有一次。” “那次太简单了,不算。” “算的。” “不算。” “算。” “不算。” …… 雨停了,日光从云层中探出头,湖面和云层的交界处,出现了漂亮得让人震撼的彩虹。 大地广阔,阳光明媚,照着两个还打着伞的少年越走越远。
第五十八章 期末过了好几天, 学生都拉着行李箱赶高铁去了。 邓斯留在这里玩了几天,也被催着回去了,买了最早的票,走的时候狠狠抱了周锦书一下, 说:“好兄弟, 下学期见。” 周锦书点点头,冲他摆手。 他要到这里待到做完蝴蝶剩下的部分, 应该还要十几天。 程庭有比赛, 下午走。 忽然都要走了,让他有点不适应。 虽然不急着回去,他还是给方熹发了个信息: 【学姐, 你的论文结束了吗?什么时候继续?】 方熹难得没秒回。 周锦书把手机揣回兜里, 目送邓斯上了车, 转身上楼。 走了两步,看见程庭倚在楼梯口的栏杆上, 衬衫下脊背挺拔,瘦削修长的手指轻点在木制扶手上,显得有点慵懒,好像在等他。 他半掀起眼皮, 懒洋洋问:“锦锦, 怎么我走的时候不见你这么送我。” 周锦书故意问: “哪次?” “上次。” 周锦书说:“不记得了。” 程庭不满, 要拉他过来, 被他一下子抵住。 周锦书一根手指头按在程庭胸口衬衫的口袋上,没用什么力道,程庭还是配合地停下来看他, 没动。 “干嘛?” 程庭正经道:“打车太贵了。” 周锦书才不信他的,慢吞吞哦了一句, 就没了下文。 程庭就要走了,这次是省赛,淘汰赛制,初赛复赛不知道有多少轮,地方比较远,要走四五天。 倒不是觉得自己一个人会怎么样。 就是已经习惯了每天有人和他一起吃饭,到饭点就比闹钟还准时地给他发消息问他要吃什么,偶尔邓斯也会加入进来,三个人一起去外面吃火锅,撸串,说说笑笑,很热闹。 朋友都要走了,他舍不得不是很正常的吗? 周锦书忘了刚刚邓斯走得时候他只持续了三秒的惆怅,给自己找了个很好的理由,“我也蹭了你这么多天车,现在我车位回来了,为了庆祝大哥家人母子平安,我送送你吧。” 借他车位的大哥老婆生了,一切都很顺利,他还给他们发了照片,是个女孩,看着小小的皱巴巴一团,一家人凑在一起,很幸福的模样。 程庭眼里带着笑意,也学着周锦书的语气,慢吞吞哦了一声,回答:“那太感谢了,托大哥的福。” . 吃完饭,周锦书拿着车钥匙下楼,程庭已经在下面等他了。 周锦书看着他提在手里的灰色运动包,“你就带这么点东西?这次不是要去挺久吗?” 程庭开了车门,把包往后面一放,“缺的到了那里再买。” “也行。” 周锦书好久没开车了,乍一开还觉得有点陌生紧张,手紧紧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 程庭慢悠悠说:“还会开吗?要不请个代驾?” 周锦书盯着前面,一眨不眨: “见过□□车请代驾的吗?我在送你,你还笑我?” 程庭眉眼弯弯:“哪敢。” 两人都轻松地开着玩笑,看着和往常也没什么不同。 周锦书尽量忽视心底那一丝矫情的不舍,认真开车。 程庭突然把手机打开:“还记得小黑吗?” “记得,它不是被江老师收养了吗?”周锦书有点感叹:“时间过得好快,它都好大了吧。” “嗯。”程庭给他看了一眼小黑的近照,趴在一个草席上面,毛发油光发亮,吐着舌头,眼睛又亮又大。 周锦书只看了一眼,注意到它腹部有点大,很惊讶: “它怀孕了?” 之前喂它的时候,他都没关注过小黑的性别,高中也去看过它一次,见它过得好就很放心了。 程庭说:“嗯。快要生了,江老师问我们要不要养一只。” 小黑是土狗,生命力顽强,生出来的小狗崽也很好养活,一般不会轻易夭折。 周锦书沉默了一会儿,说:“还是不了吧。” 程庭倒是没太惊讶,闲散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当时已经回绝了。” 周锦书:“那你还问?” “告诉你一声。” 周锦书好笑道: “那我要是要养呢?” “你不会的。” “这么肯定?” “嗯。” 这下周锦书是真有些好奇了,“为什么?你知道我挺喜欢小狗的。” 程庭懒懒地靠着椅背,说: “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你怕不能对小狗负责,第二是因为我过敏。” 周锦书喜欢归喜欢,但从未动过养一只的念头。 他见过太多不负责任的人,一时兴起养了小狗,最后不想养了,就扔在路边。 如果对比人生,他就是那只被丢下的小狗。 因为被扔下太多回,他对责任两个字看得很重,连盆栽都不养。 对一个小生命负责,这对他来说压力太大。 听到第一个理由的时候,周锦书心底一颤,听到第二个理由,他又笑了。 “你还挺自信。” 不可否认,确实也有这个原因。 从前他不想养,现在知道程庭狗毛过敏,他更不可能养。 听到周锦书的语气,程庭眼底的笑意更显,拖长语调问:“莫非我自作多情了?” 周锦书不说话,让他自己猜。 快要到高铁站,周锦书跟着大部队把车往底下停车场驶,到了坐电梯的地方,程庭却不下车。 周锦书偏头看他,见他也看着他,心跳忽然微微加快: “还不下车?” “锦锦,你会想我吗?” 停车场的灯很暗,昏暗光线下,程庭的眸子显得格外黑,往常凌厉张扬的桃花眼带着柔和的光,笑着露几颗牙齿,像祈求垂怜摇着尾巴的大狗狗,目光直勾勾盯着人,好似要把人看融化。 周锦书扭头,微微垂着眼: “会吧。作为朋友那种想。” 他的强调像是要证明什么,带着一种倔强。 安全带解开,发出吧嗒一声,程庭一只手扭过他的头,猛地将两人都距离拉进,压着他的腰欺身而上,刚才祈求可怜的气质一变,危险而充满侵略性。 他贴着周锦书的耳廓,慢慢道: “我也会,作为男人那种想。” 周锦书的双手被他一只手压制,吻像午后阳光时忽然来的雨,带着急切。 气息逐渐变得粗重,少年人的嗓音压抑着,带着低哑,暗潮涌动。 自从说要追他,程庭很是老实了一阵,周锦书不愿意的时候很少“冒犯”他。 毕竟没谁刚开始追人,就压着人亲的。 虽然有这个特权,程庭还是很讲究的没用。 压抑了这些天,反噬来得更猛烈,像是要把这些天见不到面的部分一起亲完,把周锦书拆吃.入腹嚼吧嚼吧带走似的,濡.湿、热烈。 程庭在忍得很辛苦的这些天里悟得了一个新道理。 — —没事不要为难自己,及时行乐。 从外看,小小的迷你车发出动静,前后都侧目。 浓厚的薰衣草香入鼻,周锦书被这气味包围着,也许是因为程庭要走了,也许是因为内心那点舍不得,又或许是因为那个有点荒唐的约定,总之,他并没有把人推开。 .... 程庭走的时候,周锦书脸色已经爆红,从头到脚都透着几个字--别理我。 后面的车也没催他们,看着瘦高的男生从副驾驶出来,啧啧两声表示理解。 驾驶室的胖男人砸吧砸吧嘴,得意道:“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猛,对吧老婆?” 坐在副驾驶的女人一言难尽地偏头看向窗外,不想伤了老公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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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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