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 闫昆抱胸看着他,俊眉蹙着,仿佛气到一个字都不愿多说了。 戴阳怯怯看了他一眼,又低着头,“我想当医生。” 戴阳的家人死于火灾,父亲当场死在火里,母亲从火里救出时浑身都是烧伤。 他亲眼看着快不成人样的母亲送上救护车,再后来又亲眼看着母亲被白布浑身包裹。 可是,母亲还是死了。 或许是医生的形象太过高大与温暖,又或许是戴阳急切想让母亲完好如初,他会幻想自己成为医生,将母亲救活了过来,所以从那时起,想做医生这个想法已经深深埋入他的脑海。 “医生挺好啊,想学医就去学。”闫昆眉目舒展,悄悄放下心来。 “可是他们说…学医要学好多年,我,我没有那么多时间。” “呆呆,我最后再跟你说一遍,钱的事不用你担心,我和阿源两个人,甚至还有阿公,供不了你一个人上大学吗?你就不能相信我们?” “哥,我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呆呆,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考上学医的学校,剩下的交给我们。” “嗯。”戴阳双眼盛满期盼,开心点头。 闫昆相信以戴阳的能力,学医是没有问题的,他唯一担心的是戴阳的身体,医生的工作强度,对身体素质一定会有要求。 不过,如果戴阳学医了,说不定对自己的身体更加了解,一切也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对了。”戴阳从书包里拿出两张票,递给闫昆,“这是成浩宇给我,让我转交给你的。” “这是什么?”闫昆接过去,“音乐会?” “嗯,他说他都买好了,却实在没时间去,就想着给你。”戴阳抿抿嘴,有些疲累地叹气,“上了高三,我们确实很忙,他没时间也不奇怪。” 包括他自己也一样,每次教闫昆学英语的时间,都是他好不容易才挤出来的。 “嗯。”闫昆瞧了眼时间,下周五晚上8点,他可以约上方止淮一起去。 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微微笑意,妥善放好门票。 戴阳看见闫昆的那抹笑意,也跟着开心,他猜想,他的阿昆哥哥肯定和阿源哥哥一样谈恋爱了,他是真心为他们高兴。 他感谢着上天终于给苦难的他们开了一扇门,照进来一缕曙光。 他只要再更努力些,成长更快些,他们终将迎来真正的光明。 了了一桩心事,闫昆来到蔚民路上,拐过一条街,走进挂着“曼姐制衣厂”的工厂。 七拐八拐后,停在一扇门前,正欲推门进去,身后传来周思源的声音,“昆哥!” “阿源?”闫昆嘴里塞进一根烟,迎上他,“这么早来这里?” “有点事。”周思源脸色不太好,像是一晚没睡的样子。 闫昆和周思源自孙小雯的事之后,再次爆发了争吵,那次争吵的最后,竟是出奇的和好了。 周思源就像是离家出走的小孩,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引起家人的注意。 他把对父母长辈的期盼早就全部放在闫昆身上,因为闫昆的不重视,让他生出一种忤逆和叛逆的心理,真正脱离了家之后,又放不下面子回来。 于是在闫昆主动联系他的时候,也私自把他认为对闫昆最好的方式拿了出来,那就是约了孙小雯和闫昆见面。 钱是周思源自己出的,美其名曰还了闫昆的钱,不欠他的了。 这一波操作和说辞气得闫昆恨不得打醒他。 可是,刚刚确定了恋爱关系的闫昆,到底还是庆幸因为周思源的关系,他才会在那晚遇上方止淮,才会有机会说出喜欢他。 他说服自己不再和周思源置气。 和好之后,渐渐了解了周思源的那些小心思,他也更加生不起气来了。 甚至,他通过周思源也换了新工作。 是的,他也离开汽修店了。 现在他的工作,叫得专业一点叫场地管理,可场地是什么呢。 是赌场。 是的,他也和周思源一样,加入了他们的阵营。 不同的是他比周思源更加严重。 因为他想赚更多的钱。 “我就得一辈子做这个了?阴沟里待过就不能重见光明了?”他想起孙小雯的话,竟莫名说中了他的内心所想。 或许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闫昆所在的这个地方是个倒闭的制衣厂,里面曾经的员工宿舍楼被改造成小户型公寓,以集体户口的名义卖掉。 赌场就在三楼,5个房间。 周思源告诉他,开赌场的那些人和包女人的那些人都是一拨人,甚至还说,阿公可能就认识那些人,他们全都是南方过来的,是一个体系内的,因为当初周思源就是通过汽修店老板的朋友进的这个圈子。 现在闫昆也来了这里,虽然说都是打下手的马仔,赚的却比以前多太多了。 “怎么了?”闫昆谨慎问周思源。 周思源要了根烟,带着闫昆向外走了几步才道,“我跟一女的,叫蓉蓉,最近走得近,她说她陪一老头睡觉,听来的消息,这个地方可能被盯上了。” 闫昆的眉毛拧在一起,“你他妈不是有那个女学生了,还乱搞?” “我的昆哥哟,这个不是重点。”周思源吐出烟圈,“你要么还是别掺和这个了,太危险,我说真的,你跟我一样,每天开开跑车,送送小女生,一个月轻松三万就到手了,又没什么风险,查到了也没事了,真的,我都摸过底细了。” “行了。”闫昆打断他,“消息可靠吗?” “当然可靠了。”周思源咂舌,“你可别小瞧了那些人,他们一个个隐藏身份隐藏得跟个啥似的,蓉蓉说这个人来头绝对不小,这年头,不让明着搞,暗着搞不多了去了吗,指不定他就是那里面的人呢。” “行,我知道了。”闫昆扔了烟头,“就这事?” 周思源惊讶,“这事还不严重?哥,你以前可没少给我普法啊,咱们做的所有事不都是擦边球吗,这要是真进去了可不全完了,你现在怎么不当回事啊?” “没事。”闫昆看时间还早,靠着墙壁,想到之前和戴阳的聊天,于是问周思源,“你的梦想是什么?” 周思源嘿嘿一笑,“赚钱呗。” “赚了钱呢?” “赚了钱就买车买房,娶媳妇生儿子,就这样呗。”周思源说完又补充一句,“当然,你们也是,咱仨谁都不能落下。” “呵呵。”闫昆拍着周思源的肩膀笑,笑声越来越大。 周思源歪着脑袋看他,“哥,你呢?等你赚钱了想干吗?” 如果是以前有人问闫昆,他有钱了想做什么,他一定会回答,让周思源娶媳妇,供戴阳上大学,给安福荣养老。 可现在有人问闫昆,他有钱了想做什么。 他想回答,出国,和方止淮结婚。 可是这个答案,在做到之前,他谁都不会说。 闫昆长叹口气,“跟你一样。”
第二十三章 周五音乐会的主题是《一生必听的钢琴曲》,闫昆约方止淮的时候,他似是犹豫了一瞬才答应下来。 那一天,闫昆特意穿上最正式的衣服,头发也剪了,整个人精神又帅气。 音乐会在体育场附近,闫昆想了想,还是骑自行车过去了。 因为提前到,他便在门口广场上等方止淮,卖花的小女孩走到他面前,可怜兮兮看着他,“哥哥,买枝花吧,只要十块钱。” 那是一支薄薄的塑料薄膜包裹的红色玫瑰,略显俗气,可小女孩的眼神却很纯真,不知怎么,闫昆想到了云杉小镇上的囡囡。 她是那么讨人喜欢,年纪小小还教他骑马,像草原上的精灵。 那时他就想过,自己这一生没有机会有这样的女儿了。 “我买一支吧。”闫昆给了钱,刚把花拿在手里,方止淮就出现了。 他的穿着和告白那个夜晚几乎一样,白色西服,黑色皮鞋,恍惚间,闫昆似是觉得时间重合了。 原来时间真的很快。 可是每次和方止淮在一起,他只愿时间慢一些,再慢一些。 “止淮。”闫昆手中的花堪堪向前伸了一寸,就看见方止淮皱紧的眉头。 “这花也太丑了。”方止淮嫌弃地看他,“再说,我又不是女的,送我花干吗。” 闫昆的手顿在那里,尴尬的不知道怎么办。 “啧啧。”方止淮把花夺过去,撕掉外层的塑料薄膜,又一把掐掉花枝,独留花朵插在自己前襟口袋里。 红玫瑰娇羞地露出花蕊,点缀在他白色西服上,融为一体,衬得他高贵俊美。 “怎么样?” “好看。”闫昆握紧双拳,耳朵略红,“你怎么都好看。” 方止淮抿唇笑着,轻咳一声,“走吧,快开始了。” 周围大多是像他们一样两个人一起来的,可是别人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 夜色中,俊男美女穿着精致的服装,手挽着手,如携手走进婚姻殿堂一样,走进了艺术的殿堂。 “哦?竟然用李斯特的《钟》开场?”落座后,方止淮发出赞叹。 “是那个李斯特?” “当然。”方止淮失笑,“哦对,你也就认识一个李斯特了,这样挺好,后面的你听了也不知道是谁的曲子。” 闫昆被取笑也不生气,只是一直侧头看着方止淮,眼睛像是长在他身上一样,怎么也移不开。 “不如我们听完李斯特的曲子就离场吧?”方止淮也看向他,轻声问。 “好啊。”闫昆求之不得,本来约他看音乐会也只是想见他的借口。 两个人已经六天没有见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是真的体会到了。 还有,闫昆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会场上,他看到了很多投向方止淮的目光。 闫昆的心里早已酸溜溜的。 不止是因为别人的关注而吃醋,还有一种,是对方止淮的心疼。 有这样一副人人艳羡的容貌,从小到大都会是人群中的焦点吧。 那些善意的恶意的眼神,一定一直伴随着他。 这种感觉并不会很舒服。 闫昆知道。 因为他也是伴随着别人的眼神长大的,只不过,围绕在他身边的眼神只有恶意。 演奏正式开始了,华丽的舞台,精致的灯光,以及直击人心灵的优美钢琴曲,组成了一副视与听的高级盛宴。 闫昆的心却再次开始酸涩。 他又想到,方止淮第一次给他弹琴的时候,他的双手有多柔软,指尖跳跃有多快。 从小到大,要付出多少精力与时间练琴,才达到如今靠着弹琴成为资本的成就。 那个时候,他只是看了一本李斯特传记,就感觉枯燥无聊了,他不敢想象,方止淮究竟是怎么坚持这漫漫学琴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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