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黎乐,黎明的黎,音乐的乐。” 他也成了一个感情的赌-徒,而他的筹码是自己未来的人生。他曾输的一败涂地,可现在他还想再试一次。 他的运气不会再差了,也该让他赢一次这又一轮循环了。 路之恒的眸中透着几分惊讶,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学着他的话道:“路之恒,诗经有云:如月之恒,如日之升。” 掌心覆在黎乐温热的手背上,这是他此生唯一挚爱之人。 朗星远远的见两人抱在一起,顿时吃起醋来。他像个加足马力的小火车一样一头撞向路之恒,扯着两人分开:“爸爸是我的!” 他大声的说着,趾高气昂的宣示着主权。 路之恒失笑,他有心想要逗一逗自家小宝贝:“小坏蛋,看我不抓到你!”他装作凶狠地朝朗星追去。 朗星见他不再缠着爸爸,同时又多了一个陪自己玩的人,于是兴奋地朝前方跑去,边跑还边回头挑衅:“你抓不到我,略略略~” 望着这对追逐玩耍的父子,黎乐突然感慨良多。 这份爱曾让他遍体鳞伤,他无数次想过要逃离路之恒,却不想兜兜转转,他的身边仍是路之恒。 只是这一次不一样了。 就像那本结婚证,第一次结婚时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这次他们是两情相悦。他将自己的余生交给了路之恒,而路之恒也将他视如珍宝。 缘,可遇不可求,而份,却是他们历尽千帆后一点点垒成了高塔,不可动摇,难以瓦解。 黎明来临前总要经历一段黑暗,然而一旦度过那最难熬的时光,当太阳升起之时,前路将尽是明朗。 他们始于日落,衷于爱情。 这一次,他们要一起共赴白头。
第105章 番外1 *当现实的路之恒穿越遇见20岁的小作精~ · 路之恒和黎乐吵架了。 原因很简单, 朗星已经三岁了,黎乐想把他送去幼儿园和同龄的小朋友一起上学玩耍,他最近在听育儿课, 视频里那个穿黑西装、头发还有些稀疏一看就是高知分子的中年男讲师说“三岁是一生中最重要的阶段, 一定要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 路之恒不赞同, 他认为小孩子就该好好享受童年:“那些人都是卖课的,等到明年他们又会说四岁是最重要的阶段。” 他把黎乐手中刚买的育儿书丢到一边, 把人抱起来放在腿上:“再说了, 幼儿园教的什么诗词算术、手工绘画, 我请的家庭教师也都能教, 至于音乐呢有你, 全英教育呢……要不咱家以后都说英语了, 就当让小星提早十多年适应留学生活。” 黎乐剜他一眼:“胡说什么呢,他才多大你就想着把他送出去了,天底下哪有你这么狠心的爹?” 路之恒胸口被轻轻挠了一拳:“好好好, 那这事以后再说。” “对了,年前咱家马场那匹阿哈尔捷金马生了小马驹这事你还有印象吧,它现在快半岁了,毛色雪白特漂亮,我让人留着给小星,这周六天气暖和,你不一直想骑马吗, 咱们一起去吧?” 对于路之恒只想着带孩子玩而不管教育这事, 黎乐很生气:“你这样只会惯坏他, 老师已经和我反映过不止一次朗星上课不认真听讲,只想着出去玩,你还一直在旁边逗他, 再这样下去他就成不思进取的纨绔了。” “我选的这个幼儿园管理很严,而且和其他小朋友在一起能学会团结、学会怎么和别人沟通交流,这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况且三岁正是培养好习惯的时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又来了。 路之恒头疼,那卖课的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导致黎乐也潜移默化的将这话当作了口头禅。刚才晚饭时他又提了一遍,朗星抓着耳朵回头和正给他喂饭的路之恒对视一眼,这对父子俩不约而同的叹了一口气。 路之恒心疼儿子,想为他再争取一下:“那也不至于这么早吧,小时候我在老宅就是天天学规矩,把性子都给拘着了。你看我二叔,年轻的时候沉默寡言,人到中年一有权力一放飞就变得偏激了,你也不想咱儿子变成那样吧?”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正确,路之恒特意添油加醋举了好几个例子,直到他看见黎乐的脸色越来越沉,目光越来越冷。 “他怎么配和朗星比?还是说,你觉得我会和那个老东西一样,在家搞专横独/裁那一套?” 路之恒心里一惊,赶紧道:“哎呦宝贝你误解我了,咱家最民主了,你看你还允许我有不同意见提出来,这殊荣、这待遇谁家能有啊,是不是?” 黎乐冷哼一声:“谅你也不敢。” 路之恒无奈扶额,心想:儿子,爹只能再帮你最后一次了。 黎乐用他的电脑登录邮箱,回了几封维斯珀那边的邮件,突然拿鼠标的手一顿,疑惑的“嗯”了一声。 “怎么了?”路之恒给他捏肩,温声细语的问道。 黎乐往下滑着屏幕:“上周我让博洋把报名表送去幼儿园,这么久学校该发邮件过来了啊,我怎么还没收到?” 路之恒轻咳一声,眼神似乎有些回避。 黎乐又翻了一页,在确定没收到后直接给向博洋打去电话,路之恒浅浅抿了下唇,以“我去楼下准备果盘”为由火速冲出卧室,脚步匆匆甚至没敢回头看黎乐不明所以的目光。 门关的刹那,电话接通了。 向博洋声音很疲惫,敲键盘的声音隐隐约约从听筒传来:“夫人,有什么事吩咐吗?” …… 三分钟后,卧室门“砰”地一声在黎家炸开,路之恒虎躯一震,手也跟着哆嗦了一下,刚洗好的水蜜桃水灵灵地滚掉地上,被一条三个月大的小金毛犬捡漏,黑黑的爪垫小心翼翼扒拉着粉粉的桃子,奶声奶气的“汪”了一声试图吸引沙发上的小主人。 朗星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危险,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空调被里,但屁股却高高翘起,仿佛能顶起桌上放的一盘丹东大草莓。 路之恒更是大气都不敢喘,拿着抹布对岛台上的一块白斑反复擦拭,他不可能看不出那是大理石的纹,但现在他偏偏就是觉得那是油污,嗯,白色的油污。 “路、之、恒!” 强压的怒火从牙齿缝里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黎乐叉着腰,手里攥着的仿佛不是手机,而是一块随时就能飞出去砸在某人头上的板砖。 他这些天一直在选幼儿园,有贵族学校也有公立学校,为此他建立了很多Excel表格来评估师资力量,又去实地考察学习氛围,最后才定了现在这所国际双语幼儿园,忙了快半个月结果向博洋告诉他“路总从我那儿要走了报名表,他说亲自去交……没有?难道路总没……” 他还没说完,黎乐就明白了。 此时此刻,他站在走廊前,居高临下盯着对面格外忙碌的背影,一想到自己这么久的努力都白费了,黎乐怒火中烧,放下自他们和好以来最狠的一句话:“你这个月都别想进屋了,在沙发上孤独终老吧!” 路之恒瞳孔骤缩:“不要啊老婆!” 然而他的挽留没有任何效果,午夜十二点,路之恒抱着被丢出来的枕头蜷缩在沾满了狗毛的沙发里,偌大的客厅冷冷清清,就连小狗都能摇着尾巴跟朗星进主卧,路之恒却只能眼巴巴盯着二楼紧闭的房门,心拔凉拔凉的。 为了儿子能喊一声“爹”,他不惜违背黎乐的意思拦下报名表,偏偏朗星这个小鬼头机灵的很,知道自己不用去上学立刻就翻了脸,对黎乐一个劲的撒娇卖乖,只留一个圆乎乎毛茸茸的脑袋对着“功臣”,还在被黎乐抱回卧室一起睡觉时在楼梯上对他拱了拱鼻子。 五官扭曲的挤到一起,白净的小脸皱巴巴的,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让路之恒看的直冒火,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他又能怎么办呢? “……两只小作精。” 手心手背都是宝贝疙瘩,自己宠出来的也只能自己受着了,但一个月……路之恒长长叹了一口气,这可怎么忍啊? 客厅的冷气开的足,路之恒裹紧还残留一点黎乐气息的被子,渐渐睡着了……而当他再次醒来时,发现面前的一切都变了样。 · 冷冽的白炽灯晃得刺眼,路之恒下意识伸手挡在眼前,空气潮湿还稍带了些雨后泥土的味道,每一个分子都裹挟着水珠落在衣服上被子上,弄的身上黏黏的不舒服。 路之恒烦躁的翻身,按掉了正在疯狂响的电话。 “喂?” 沙哑的嗓音带了几分缱绻和哀怨,按理来说他现在应该抱着黎乐一直赖床到八点半,或许黎乐睡饱了心情好,还会给他一个又香又甜的早安吻,有时候他心里抓痒,提前吃早餐也是常有的事。 刚醒的黎乐睡眼惺忪满脸潮红,一边喘一边骂他“昨晚那么多次还不够吗,路之恒你……呃……你是不是有性/瘾啊!!” 路之恒没回答,只是在他唇上“啵”地亲了一口,用又快又深的力度回应他每一次轻语呢喃。完事后他餍足的抹着嘴,钻进浴室对着镜子去看背后一道道又红又长的抓痕,惨不忍睹,可他心里像是流了蜜一样巴不得夜夜笙歌,做一个从此不早朝的昏君…… 一切本该和和美美的,可现在他只能苦命的睡在客厅,怀里空荡荡的,甚至连他特意让人调制的水蜜桃味道都没了,他嗅了嗅周围的气息,微微皱眉,怎么一股酒味? 还挺熟悉。 就当他头脑风暴时,电话那头一个苍老的声音骤然传来,路之恒“蹭”地一下坐了起来,眼睛里的惊愕已然冲破刚才懊悔的思绪,手微微发抖,仿佛听到了来自地狱的低语。 “小恒啊,爷爷过两天来伦敦参加一个老友女儿的婚礼,你和我一起去吧,顺便给你介绍些人,以后你掌权公司了这都是你的人脉……” “……” 路之恒完全听不进去对面说了什么,此刻的他非常懵,直到电话挂断他都还没反应过来。他确信自己把老爷子送精神病院了,那么这个人是谁? 当疑惑种下后,周围的一切看起来都变得奇怪了。路之恒终于动了动,他开始打量着面前这个陌生但又隐隐约约觉得眼熟的房间。 !! 这不是……熟悉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而当他站在落地窗前看到波光粼粼闪着金光的泰晤士河时,他几乎是惊恐的往后退了一步,脑海中蹦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他,梦游到了伦敦?! 巨大的冲击力让路之恒迟迟没能反应过来,唯物主义的信仰在这一刻出现了一丝裂痕。 这里是他在伦敦上学时的公寓,面前的这扇落地窗依旧干净明亮,从外面看不见里面的样子,高度的隐秘性成为暧昧的温床,他已经记不清和黎乐在这里做过多少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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