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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席上,刚才还在交头接耳的医学生们安静了。
方屿攥紧了膝盖上的布料。
被告方的第二位律师站了起来。这次他们没有再纠缠文献,而是换了一个角度——程序。
“原告的前两次诉讼,均以败诉告终。两审法院均认定医院的诊疗行为不构成过错。原告现在以基本相同的事实和证据第三次起诉,属于滥用诉权。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庭应当驳回起诉。”
这一招很刁。不跟你争医学,争程序。如果程序上被驳倒,连实体审理的机会都没有。
郑深翻开文件夹,取出一份文件。
“前两次诉讼的判决书,我都看了。”郑深说,“第一次诉讼是在听力损伤还没有明确诊断之前提起的,当时主张的损害后果与本次不同。第二次诉讼,原告的代理律师没有提出正确的诉讼请求。而本次诉讼,我们主张的是‘误诊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这是一个全新的损害事实,与前两次诉讼的诉讼标的不同,法律依据也不同。不构成一事不再理。”
他把文件呈递给法庭。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判断是否构成重复起诉,要看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是否相同。本案与前两诉的诉讼请求完全不同——前两诉从未主张过听力损伤的赔偿。”
被告方的第二位律师张了张嘴,最终没有再说话。
首席代理律师周明远亲自出马了。
他没有再攻击医学或程序。他站了起来,语速放慢,语气变得沉重、诚恳,像一个在为医疗行业辩护的长者。
“我们理解患儿家属的痛苦。但我们必须诚实地面对一个事实——医学不是万能的。化脓性脑膜炎的早期诊断,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难题。如果我们要求每一位急诊医生在面对每一个发烧的孩子时都做腰穿,那会造成大量的过度医疗和不必要的创伤。法律不能以结果论英雄。不能因为孩子聋了,就推定医生错了。”
他的话很有感染力。旁听席上有人微微点头。
郑深看着他,等他说完。
然后郑深开口了。
“周律师说得对,法律不能以结果论英雄。”他的声音很轻,“但法律也不能以‘医学很难’为理由,免除医生最基本的注意义务。”
他从文件夹里取出一份文件。
“这是被告医院自行制定的《儿科急诊诊疗规范》。第五章第三条,白纸黑字——对于持续发热超过48小时的婴幼儿,必须进行神经系统检查。不是‘建议’,不是‘可视情况’,是‘必须’。”
他把文件举起来。
“本案的值班医生,没有进行任何神经系统检查。没有摸前囟,没有查颈抵抗,甚至在病历上连‘阴性体征’都没有写。这不是‘医学难题’的问题,这是连最基本的诊疗规范都没有遵守的问题。”
他放下文件,看着周明远。
“周律师说,不能要求每个发烧的孩子都做腰穿。我同意。但本案的医生连摸一下孩子的头都没有做。摸一下前囟,需要几分钟?需要多少成本?会给患儿带来什么创伤?”
周明远没有立刻反驳。法庭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审判长看向郑深:“原告代理人还有补充吗?”
郑深站直了身体。
他没有再引用法条,没有再拿出新的证据。他看着审判席。
“审判长,我想说再一句话。”
审判长点了点头。
“林小禾今年三岁四个月。他的听力阈值,左耳85分贝,右耳90分贝。正常听力是0-20分贝。85分贝是什么概念?一辆卡车从你身边开过去,他听起来像有人在远处小声说话。你站在他身后喊他的名字,他可能听不见。他妈妈每天早上叫他起床,要走到他床边,拍拍他的肩膀,他才醒。”
“他学说话会比别的孩子晚。他上学会比别的孩子吃力。他长大后找工作、谈恋爱、过正常人的生活,每一步都要比别的孩子难。他不是输给了疾病,他是输给了——本该做对的事情,没有人去做。”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暖气管道里水流的微弱声响。
旁听席上,有人开始抹眼泪。
方屿没有哭。但他的心脏跳得很重,很慢,每一下都像要把肋骨撞碎。他盯着郑深。郑深站在原告席上,律师袍的领口露出一截白色衬衫,深红色的领带系得很规整。他的侧脸在法庭的日光灯下显得比平时更冷峻,下颌线的弧度像刀削出来的。但他的眼神不是冷的。他的眼神是沉静的、专注的、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悲悯,像深秋的井水,表面平静,底下是凉的、沉的、不见底的。
审判长没有说话。他看了郑深一眼,然后低下头,在笔记本上写了几个字。
方屿注意到,审判长写字的手,比庭审开始时慢了一些。
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
郑深发言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个小时。但就是这一个小时,他把对方三位律师的论点一一拆解,让审判长三次打断被告律师的发言,要求他们“围绕争议焦点陈述”。
最后陈述的时候,郑深没有再说案情。他说了这样一段话:
“我的当事人林小禾今年三岁。他的人生还没有真正开始。他还没有上幼儿园,还没有学会骑自行车,还没有交到第一个好朋友,还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我喜欢你’。他可能永远听不清莫扎特,永远听不清海浪的声音,永远听不清他未来的孩子喊他‘爸爸’。但我希望他记住一件事——在他三岁那年,有一群人,为了他本该听见的那些声音,努力过。”
法庭里安静了五秒钟。
然后,旁听席上响起了掌声。审判长没有制止。书记员没有抬头。被告方的三位律师没有说话。
方屿坐在第二排,手放在膝盖上,掌心全是汗。
庭审结束后,旁听席上的人陆续离场。方屿坐在座位上没有动。宋林在旁边,看着郑深的方向,忽然开口了。
“卧槽。”宋林说。
方屿转过头看他。
宋林的眼睛还盯着郑深,嘴里的话像是自言自语:“这人——也太强了吧。不是,你看到没有,他连权威儿科杂志哪一年的综述都记得。我一个学医的有些都不记得。他那个气场,站起来的时候整个法庭都安静了。对面三个律师,一个比一个牛,被他一个人按在地上摩擦。”
宋林吸了一口气,继续说:“而且你看他那个样子——一米九吧?肩宽腰窄,穿律师袍跟穿定制西装似的。那张脸,那个下颌线,我要是女生我直接晕过去。不是,我男的我也觉得帅。”
方屿没有说话。
宋林捅了他一下:“你跟他吃过饭?你咋不早说他长这样?你光说他是个律师,你说他厉害,你没说他帅成这样啊。”
“我没注意。”方屿说。
宋林看了他一眼,笑了一声:“你没注意?你瞎了吧。”
方屿没有反驳。
但他现在注意了,是郑深站起来那一刻整个法庭安静下来的样子,是郑深说出“85分贝是什么概念”时声音里那种克制的、压着的、几乎要溢出来的东西,是郑深最后说“为了他本该听见的那些声音努力过”时,眼底一闪而过的、像碎玻璃一样的光。
那个光,他看见了。
庭审结束后,方屿站起来,把围巾绕好。他看了一眼郑深的方向——郑深正在和林国强说话,林国强握着他的手,嘴唇在抖,说不出话。郑深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几句什么,然后抬起头,往旁听席的方向看了一眼。
他看见了方屿。
隔着整个法庭的长度,隔着空荡荡的旁听席,隔着从窗户照进来的、十二月的、带着雪光的午后的阳光。郑深看着方屿,方屿看着他。
郑深朝他点了一下头。很轻,很快,像确认他看到了。
方屿也朝他点了一下头。
然后他转身,和宋林一起走出了法庭。
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他站在台阶上,看着法院门口的广场。广场上人不多,几个记者在台阶下面抽烟,讨论着今天的庭审。
宋林在身后说:“太牛了,真的。我以后要是摊上医疗官司,我也找郑深。不对,我希望我永远不要摊上医疗官司。但要是摊上了,我一定要找郑深。”
方屿没有接话。
他把手插进羽绒服的口袋里。口袋里有一张名片——郑深上次给他的,深灰色的,边角是圆角的,上面印着“郑深”两个字。他用指腹摸着那两个字,凹下去的,烫金的,摸起来有一点粗糙的质感。
他想起郑深在法庭上的样子。黑色的律师袍,白色的衬衫,深红色的领带。站在原告席上,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他说“林小禾今年三岁四个月”的时候,声音很轻,轻到像怕惊动什么。但他说“85分贝是什么概念”的时候,声音忽然沉下去了,沉到每个人的胸腔里,像一块石头扔进深水里,没有水花,但那一圈一圈的涟漪,扩散得很远很远。
方屿闭上眼睛。
他想起妹妹蕊蕊。蕊蕊四岁,生病,走了。他八岁,站在病房门口,什么都做不了。他以为他学了医,学了儿科,就能弥补那个遗憾。但今天他意识到一件事——他学医,只能治好那些被送到他面前的孩子。他治不好那些在到达他之前就已经被伤害了的孩子。
但郑深能。
郑深用另一种方式,保护着那些孩子。用法律,用证据,用逻辑,用他那种让人无法反驳的、压倒性的专业能力。他站在法庭上,不是在打官司,是在为那些没有声音的孩子发声。他不是在为林小禾争取赔偿,他是在告诉这个世界——有些伤害,不能被原谅。
方屿睁开眼睛。
他今天来,是为了看一个案子。他看到了。他看到了一个真正厉害的人,用最专业的方式,为一个小孩子讨公道。那种力量感,那种专业到极致的压迫感,那种把对手按在地上摩擦的、绝对的、不容置疑的强大,让他觉得震撼,觉得佩服,觉得——
如果以后他当了医生,遇到了被误诊的孩子,他能不能也像郑深一样,站在某个地方,为自己的病人发声?
他不知道。但他想成为那样的人。不是律师,是医生。是那种——在自己的领域里,强到没有人可以质疑的医生。
他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哈了一口气。白色的雾气在冷空气里散开,像一个小小的、转瞬即逝的云。
“走吧。”他对宋林说。
两个人走下台阶,走进雪里。北京的第一场雪,细细密密的,落在他们的头发上、肩膀上。
方屿走得很慢。他脑子里还在过庭审的画面——郑深站起来的那一瞬间,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可以用这种方式,让所有人都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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