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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批总裁的心尖逃犯小宝贝》作者:秋里风
简介:
现代都市 | 疯批强制虐爱 | 追妻火葬场 | 双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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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他养的是一条狗,却不知道那条狗是他此生唯一的救赎。
陆霆琛,帝都商界只手遮天的冷血总裁,信奉权力与金钱可以摆平一切。一个暴雨夜,他遇见了跪在泥水里求他施舍的少年林小满——孤儿出身,与奶奶相依为命,暗恋他整整十年。他给了他三十万救命钱,条件是签下一份堪比卖身契的“雇佣合同”。从此,林小满成了陆家最卑贱的存在——跪在碎玻璃上等他酒醒,被滚烫的咖啡泼满掌心,在零下十度的雪地里罚站整夜,被按在落地窗前承受最屈辱的侵犯。他以为这是来帮他的人,却只是缺少一条听话的狗。
人前,他对名媛未婚妻极尽温柔,从不越雷池半步——“她的第一次,应该留在新婚之夜。”人后,他夜夜折磨那个卑微的少年,事后甩下一张支票:“这是你的初夜费,你比我想象中更廉价。”
当奶奶病逝、林小满失去最后的牵挂,他终于递上辞职信。陆霆琛暴怒撕毁,将他囚禁。但少年趁他出差的两天空窗期,从墓园逃亡,一路向南,消失在贵州十万大山的深处。
直到这一刻,高高在上的帝王才轰然发现——那个他以为可以随意践踏的人,早已渗透他生命的每一寸角落。
第1章 雨夜献祭
暴雨如倾盆之势砸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将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水幕之中。陆家别墅那扇雕刻着繁复花纹的黑色铁艺大门前,一个单薄的身影已经跪了整整两个小时。
林小满浑身湿透,白色的衬衫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过分清瘦的骨架轮廓。他的头发一缕一缕地粘在额前,雨水顺着发梢不停地往下淌,模糊了视线。膝盖跪在冰冷坚硬的石板地面上,早已失去了知觉,但他始终没有起身。
那张被他揣在怀里、用塑料袋小心包裹着的病危通知书,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在他的心口上。
奶奶躺在ICU里,浑身插满了管子,呼吸机发出规律的、令人心碎的声响。医院已经下了最后通牒,再不补齐三十万的欠款,明天的治疗就得停。他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任何可以借钱的门路。他只有一个念想——那个他从十五岁起就远远仰望着的男人。
陆霆琛。
这三个字曾经是他日记本里最隐秘的秘密,是他在无数个绝望夜晚里唯一的慰藉。他以为这个男人是神明,是他苦难人生里唯一的光。他以为当自己走投无路、跪在这个男人面前时,他会得到一丝怜悯,哪怕只是一点点。
可他错了。
陆家别墅二楼的灯亮了。厚重的窗帘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撩开,露出半张棱角分明的脸。男人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跪在雨中的少年,嘴角勾起一个冰冷的弧度,像是在看一场乏味的表演。
片刻后,大门打开了。
陆霆琛撑着一把黑伞走出来,西装革履,皮鞋锃亮,与狼狈不堪的林小满形成了刺眼的对比。他的步伐不紧不慢,每一步都像踩在林小满的心上。
“霆琛哥……”林小满抬起头,声音因寒冷和紧张而颤抖,“求、求你帮帮我,我奶奶她——”
“你是谁?”陆霆琛打断了他,语气平淡得像在问今天天气如何,“我认识你吗?”
林小满愣住了。陆霆琛不认识他,这很正常。他们不过是偶然在同一所高中里待过,只不过他是那个永远坐在最后一排、永远低着头、永远活在阴影里的孤儿。而陆霆琛是主席台上的学生会会长,是被所有人仰望的天之骄子。他认识陆霆琛,但陆霆琛从未看过他一眼。
“我、我是林小满,我们是校友……我奶奶病重,医院要三十万,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求求你……”他语无伦次地说着,声音越来越小,因为陆霆琛的表情太冷了。那是一种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漠,像看一只蝼蚁。
“所以呢?”陆霆琛微微偏头,“你奶奶要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句话像一把刀,直直捅进林小满的心脏。
“我可以……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林小满几乎是在哀求了,雨水和泪水混在一起,“我可以来你家做工,我可以洗衣做饭,我可以——只要你能救救我奶奶,我做牛做马都行,求求你了……”
他终于彻底低下了头,额头抵在湿漉漉的地面上,脊背弯成一道卑微到极致的弧线。
陆霆琛看着他,眼底闪过一丝玩味。
他确实需要一个“仆人”。上一个被他赶走的,据说半夜偷偷躲在被子里哭,第二天就卷铺盖跑了。这个不一样。这个走投无路,无处可去,奶奶的命就攥在他手里。
一条走投无路的狗,最好驯。
“抬起头。”陆霆琛的声音没有温度。
林小满抬起头,对上了那双居高临下的眼睛。男人背着光,整张脸笼罩在阴影里,唯独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像某种冷血动物。
然后陆霆琛动了。
他将穿着的意大利手工皮鞋往前一伸,鞋尖朝下,那只鞋上沾满了方才路过花园时踩到的泥泞。下一秒,他抬起脚,鞋底压在林小满的右肩上,缓缓施力。
“你干什么……!”林小满的肩膀猛地一沉,整个人失去平衡,双手撑在泥水里,才勉强没有直接趴下。陆霆琛的力气很大,鞋底的纹路隔着湿透的衬衫硌在他的肩胛骨上,生疼。
“不是说什么都愿意做吗?”陆霆琛的语气很轻,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鞋脏了。擦干净。”
林小满的瞳孔猛地一缩。他的双手撑在泥水里,身体因为被踩着肩膀而无法动弹。
“用你的舌头。”
这句话落下的瞬间,林小满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凝固了。他睁大眼睛看着陆霆琛,想从那张脸上找到哪怕一丝一毫开玩笑的痕迹。可是没有。那张脸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仿佛他提出的只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要求。
“怎么?”陆霆琛低下头看他,嘴角微不可察地勾了一下,“嫌脏?那你走。”
他的脚并没有移开,依然压在林小满肩头。林小满知道,一旦他站起来走了,奶奶就没救了。三十万,只有这个男人能拿得出来,只有这个男人愿意拿。而他之所以愿意拿,不是因为善意,而是因为他需要一条听话的狗。
尊严,能换来三十万吗?
尊严,能救活奶奶吗?
林小满闭上眼睛,再睁开时,那双干净的眸子里所有的光都熄灭了。他缓缓低下头,靠近那只沾满泥水的皮鞋。
陆霆琛看着他的动作,眼底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光——那是猎人看着猎物落入陷阱时的满意,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残忍的愉悦。
第一个吻落在鞋尖上时,林小满的嘴唇是颤抖的。他的舌尖尝到了泥土的腥味、雨水的冰凉,还有昂贵皮革特有的气味。他闭着眼睛,睫毛剧烈地颤动,一滴滚烫的泪从他眼角滑落,混入雨水。
“继续。”陆霆琛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泥还没舔干净。”
他将鞋底在林小满肩头碾了一下,迫使少年更深地弯下腰。林小满的膝盖在石板上磨出血痕,他疼得闷哼一声,却不敢停下。他的舌头一寸一寸地舔过皮鞋的每一处泥点,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在朝圣,像一条狗在讨好自己的主人。
只是他拜的不是神,是魔鬼。
不知过了多久,陆霆琛终于满意了。他收回脚,林小满失去支撑,直接瘫倒在泥水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嘴唇上还沾着泥土。
陆霆琛蹲下身,用两根手指捏住林小满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雨幕中,少年的脸苍白得像纸,眼睛红肿,狼狈不堪,却有一种破碎的、令人想要进一步摧毁的美。
“记住,从现在开始,”陆霆琛的声音很低,像大提琴的尾音,却冷得像腊月的风,“你不是什么校友,不是什么林小满。你是我陆家的一条狗。”
他松开手,站起身,将伞随意地往旁边一扔,任雨淋在自己身上。他从西装内袋里掏出支票簿,刷刷刷签下三十万,撕下那张淡绿色的纸片,随手一扬。
支票飘飘悠悠地落在林小满面前的水洼里。
“拿着,滚去医院。”他转身往回走,皮鞋踩在水里发出清晰的声响,“明天早上六点,准时出现在这里。迟到一分钟,合同作废。”
顿了顿,他偏过头,侧脸在闪电中白得几乎透明。
“别想着跑。你跑不掉的。”
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合上。林小满跪在泥水中,看着那张泡在水里的支票,浑身止不住地发抖。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恐惧,抑或是因为那个被他仰望了十年的少年,原来从来都不是什么光。
他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是一把沾着蜜糖的刀,是一座从初见时就已经将他吞没的深渊。
暴雨依旧倾盆。林小满捡起那张湿透的支票,贴在胸口。他的手指冰凉,膝盖发软,却依然努力站了起来。
他必须回去,因为奶奶还在医院等着他。
至于那个男人——那个在他肩头留下鞋印、让他舔舐泥水的男人——他已经无法再将他从生命里抹去了。明天,他就要回到这里,像一条被拴住脖子的狗,将自己的一切都交出去。
他不知道的是,这场暴雨只是序章。
真正的地狱,才刚刚开始。
第2章 一分不值的暗恋
雨停了。
清晨六点的天光灰蒙蒙的,像一块洗过太多次的旧抹布,脏兮兮地糊在城市上空。林小满站在陆家别墅那扇黑色铁艺大门前,身上穿的还是昨晚那件没干透的白衬衫,膝盖上的淤青在裤管下隐隐作痛。
他深吸一口气,按响了门铃。
开门的是管家,一个面无表情的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像在看一件刚送到的快递。
“林小满?”
“是。”
“跟我来。”
管家领他穿过修剪齐整的法式花园,穿过铺着大理石地砖的门厅,穿过挂满油画的走廊。林小满低着头跟在后面,不敢四处张望,只觉得这栋房子大得令人窒息,每一寸空气里都弥漫着不属于他的富贵气息。
他的房间被安排在地下室,紧挨着洗衣房。不到六平方的隔间里塞着一张铁架床和一张摇摇欲坠的三合板书桌,墙壁上有一小块潮湿的霉斑,形状像一张扭曲的人脸。
“换好衣服,七点到二楼书房打扫。”管家扔下一套灰扑扑的佣人制服,转身走了。
林小满看着那套制服,沉默了很久,然后开始解自己衬衫的扣子。
他带来的行李很少,只有一个旧得褪色的双肩包。里面除了几件换洗衣服,还有一本封面已经磨白的日记本。他把日记本塞到枕头底下,想了想,又拿出来,从夹层里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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