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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
“他心疼我了。”
沈明泽的眉毛皱了起来。
“他给我擦血。在家族会议上,老叔公砸了我一瓶茅台,他拿纸巾给我擦血。他手指上缠着胶布,按在我伤口上,按了好几分钟。他还叫我别动。”
陆霆琛的语气很认真,认真到有些幼稚。
“他心里有我。只是他自己还没想清楚。我不逼他,但我不想放他走。”
沈明泽看着他,看了很久。
他这辈子认识陆霆琛十五年,见过他在谈判桌上冷酷无情的样子,见过他喝醉了在会所里砸东西的暴戾样子,见过他跪在雨里失魂落魄的狼狈样子,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像一个守着一颗糖的小孩子,那颗糖还没吃进嘴里,但他光是看着糖纸就笑得像个傻瓜。
他想说擦个血就叫心疼?他只是顺手,只是不想看你死在他面前。
但话到嘴边,他看着陆霆琛那双认真的眼睛,说不出口了。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陆霆琛。
“随你。但你记住,擦血不等于原谅。别高兴得太早。”
陆霆琛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是低下头继续看文件。
但沈明泽走出去的时候,分明看到他嘴角弯了一下。
那是沈明泽很久很久没在他脸上见过的表情。
接下来的几天,陆霆琛几乎住在了公司。
他不是不想回别墅,是实在走不开——股价刚稳住,合作伙伴需要重新建立信任,董事会那边虽然撤了弹劾动议但暗流还在。
他每天都给管家打电话,问林小满吃了什么、睡得好不好、有没有出门、出门有没有穿外套。
管家一一汇报,他听完就挂了,然后继续开下一场会。
他不知道的是,这几天几夜没看见他,反而让林小满觉得不安起来。
林小满在别墅里过着和之前一样的日子。
每天早上起来,餐桌上摆着管家准备的早餐,热牛奶和煎蛋,和陆霆琛做的一样,但吃在嘴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上午他会去附近的书店,坐在靠窗的位置翻几本竹编工艺杂志,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杂志页面上,纸面上的纹路照得清清楚楚。
看到好看的纹样,他会用手指顺着纹路描一遍,指尖划过纸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然后翻过去看下一页。
店员认识他了,每次他进门都会点点头,把新到的工艺杂志放在他常坐的那个位置上。
下午去区图书馆借书。
他在书架之间慢慢地走,手指从一排排书脊上轻轻划过去,偶尔抽出一本来翻几页,看完了就放回去,再抽下一本。
借书卡上的借阅记录越来越长,从竹编工艺到植物学,从植物学到民间美术,每一本书他都从头看到尾,还书的时候书页被翻得微微蓬松。
有一次他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看书,看着看着忽然抬头,望向窗外的停车场。
那里的车位空了一半,有一辆黑色的车经过,但不是迈巴赫。
他把目光收回来,继续看书,但翻页的速度比刚才慢了。
晚上他坐在客厅沙发上,电视开着,财经频道正在播陆氏集团的新闻。
画面上陆霆琛从集团总部大门走出来,被一群记者围住,闪光灯噼里啪啦地闪,他面无表情地往前走,助理在旁边替他挡着话筒。
林小满看着屏幕上那张脸,额角的创可贴换成了肉色的,几乎看不出来,瘦了一些,颧骨的轮廓比以前更分明。
但是走路的样子还是那样,步子很大,脊背挺直,和以前一样。
他把电视关了,去厨房倒水。
水槽里放着一个咖啡杯,是陆霆琛之前喝咖啡用的,杯底还有一圈干涸的咖啡渍。
他看着那个杯子看了一会儿,拿起来洗了,倒扣在沥水架上。
他觉得自己很奇怪。
陆霆琛不在,这栋别墅安静得像个普通房子,没有人在厨房里炖汤,没有人在走廊里远远地站着看他,没有人在他每次出门的时候站在玄关欲言又止。
这是他一直想要的状态——没有监控,没有保镖,没有那道温柔的、无处不在的墙。
可是这几天,他每天从书店回来、从图书馆回来,推开门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往客厅沙发上看一眼。
沙发上空荡荡的,抱枕摆得整整齐齐,茶几上没有那杯落灰的水,没有扣着的手机。
他每次看到的都是空荡荡的沙发,然后把目光收回来,弯腰换鞋。
他告诉自己这只是习惯,习惯了一个人存在之后,那个人忽然不在,谁都会这样。
他对陆霆琛有恐惧。
那些被烟头烫过的地方虽然已经愈合,但疤痕还在,天气干燥的时候会发痒。
那些被皮带抽过的后背,被冷水冲过的手腕,被反锁在地下室里听过的门锁转动声,每一帧都还在。
他也有记恨。
那些东西不会因为陆霆琛给他煎了几天鸡蛋、拆了几个摄像头就一笔勾销。
沈明泽问他爱不爱陆霆琛,他回答不出来。
但他可以确认一件事——他从来没想过要陆霆琛去死。
从来没有。
即使在最恨他的时候,在天台上站在栏杆边的时候,他想的也是“我不是想死”,他从没想过“你去死”。
这几天管家偶尔会提起陆霆琛的行程——陆先生昨晚又通宵开会,陆先生今天飞深圳了,陆先生下午回来但晚上还要加班。
林小满听完,点点头,什么都没说。
但那天晚上,他路过陆霆琛的客房门口,看到门缝里透出来的光——陆霆琛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
他站在门外听了几秒,里面很安静,没有键盘声,没有电话声,只有一种轻微的、压抑的呼吸声。
他想了想,转身回了地下室,但他没有关门,把地下室的门留了一条缝。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留那条缝,只是觉得这样能听到客厅那边的动静,如果有什么声音,他能听见。
第二天一早,陆霆琛又走了。
茶几上留了一杯豆浆,还冒着热气。
管家说是陆先生早上五点半起来做的,然后赶六点的会去了。
林小满端起那杯豆浆喝了一口,温度刚好,和以前一样。
他把杯子握在手里站了一会儿,然后去水槽边把杯子洗了。
这几天他终于发现,他不安不是因为陆霆琛不在,而是因为陆霆琛在忙成这样的时候还每天早上回来给他做早餐,然后再赶回公司。
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在睡觉,他不知道。
晚上陆霆琛又没回来,管家说陆先生今晚有个跨洋视频会议,要在公司通宵。
林小满在客厅里坐到很晚,电视开着,他没看。
他只是在听门外的声音,每次有车经过别墅区门口,他的耳朵都会竖起来。
他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不想承认,但他在等那双皮鞋踩在大理石上的声音。
一直到第六天傍晚,林小满听到玄关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那个声音很轻,门开得很慢,皮鞋踩在大理石上的脚步声没有以前那么有力了,但还是熟悉的节奏。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走廊,看到陆霆琛站在玄关换鞋。
他穿着铁灰色的西装,领带歪了一点,额角的创可贴换成了最小的那种,几乎遮不住缝针的痕迹。
他的脸比新闻画面里看起来还要瘦,颧骨下面凹进去一小块,眼袋很重。
陆霆琛在玄关站了一秒,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一起。
他看到林小满站在走廊里,似乎有些意外,换鞋的动作停了一下。
然后他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朝厨房走去。
他的动作比平时慢,脱西装外套的时候手臂往后伸的那一下明显有些僵硬。
陆霆琛在厨房里煮咖啡。
林小满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
以前这个时候他会去编竹筐,但今天他不想编,他手里拿着一个苹果,从果篮里拿的,没有削皮,只是握在手里。
苹果很凉,表面光滑,拇指在果皮上来回摩挲,他也没咬一口。
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厨房里的背影,他看了一眼,目光本想像往常一样收回来,但又停住了。
厨房的灯光是暖黄色的,照在陆霆琛后背上,让那个背影显得格外清晰。
陆霆琛的西装外套已经脱了,只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薄羊绒衫。
他抬起手去拿橱柜上层的咖啡豆,手臂举起来的时候,羊绒衫的布料被扯上去一点,肩胛骨的轮廓透出来,像两片过于锋利的刀刃。
以前他在健身房里把西装撑得饱满笔挺,衬衫扣子绷得紧紧的,现在那件羊绒衫的后背处空荡荡地塌下去一块,布料顺着脊椎的凹陷往里陷。
他弯腰去拿咖啡豆的时候,脊椎骨在皮肤下面顶出一串明显的凸起,一节一节的,隔着羊绒衫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的腰比以前细了太多,皮带扣收到最里面那个孔,裤腰在他弯腰的时候往外松了一截。
林小满的目光沿着他的后背往下移。
陆霆琛的腿在走路时微微往外撇,右腿的膝弯在每一步落地时都会有一个轻微的保护性弯曲。
以前他走路带着一股凌厉的劲头,皮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每一步都像踏在鼓点上,现在他走起路来还是习惯性地走在前面,但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每走一段就会微微停顿,膝盖微微打弯,再用胯部把整条腿往前送。
他的右腿在承受身体重量时会有一个短暂的停顿。
林小满想起来,去年冬天这个人跪在石板村暴雨的泥地里整夜,后来又在公墓的水泥地上跪了一整天。
那些潮湿的、冰冷的、硬邦邦的地面,不可能放过一双从没这样跪过的膝盖。
偏偏这个人从来不提。
还有他的背。
林小满忽然意识到,以前陆霆琛的背永远是挺直的,挺得近乎僵硬,那是一个从不肯在任何人面前低头的人用脊梁撑起所有骄傲的姿态。
但此刻他站在厨房里,背微微弓着,肩膀往前塌了一点,整个人的轮廓线变得柔和而松弛。
林小满想起自己刚跑路到石板村的时候,杨阿婆说他“整个人都像被什么东西压着,直不起来”。
当时他坐在榕树下,后背靠着粗糙的树皮,膝盖蜷在胸前,杨阿婆端着一碗热粥走过来,看着他摇了摇头说:
“小满啊,你这个样子,像是背了一座山在走路。”
现在这个人也被什么东西压着。
陆霆琛端着两杯咖啡走出来。
他把其中一杯放在林小满身边的窗台上,杯底磕在大理石窗台上发出轻轻的一声,然后退后两步,靠在沙发扶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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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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