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昱想了想,忽然失笑道:“其实他们也不算完全说错,咱们最早的渊源还真在十几年前就开始了。” 他一边说,一边悄悄侧过脸,观察叶净之的神情。 叶净之却显得很淡定,本意想吓他一跳的苗昱见状反倒不服气起来:“你不信吗?” 叶净之一只手抓着报纸,另一只手很顺手地揉了揉他的头发,淡定道:“什么时候没信过你?” “那我们打个赌!”苗昱兴致勃勃地坐直了,眼睛发亮地举起一根手指:“谁要是输了,谁就先去接受咱们公开之后的第一个访谈。” 自从他们公布了结婚的消息,苗昱经纪人的电话都被打爆了,天天催着他出来接受采访。苗昱又非常不愿意分享他和叶净之的私事,正好他这几年逐渐减产,上一部主演的电影已经下映了,下一部电影上映还早,暂时不接受采访,也没人能拿他怎么样。 叶净之倒也没去揭穿他自己退圈多年,媒体根本联系不到这种事,反而耐心地道:“行啊,打什么赌?” “赌咱们俩的第一次见面在哪里。” 苗昱看着叶净之,胸有成竹地道:“要是你说的比我说的晚,那就是我赢,反过来就是你赢。我保证我说的是实话,你要是不记得可不许不认。” 叶净之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说:“好。” “那,你先说还是我先说?” 苗昱自信满满,在他看来,叶净之说的时间不可能比他更早了。毕竟当时走廊上两人只有一面之缘,而当时叶净之是大明星,他只是公司刚签的小艺人,对叶净之来说,和一个普通的路人没有区别。两人连一句话都没说过,那么平凡的一个场景,叶净之怎么可能记得? 叶净之从容地道:“你先说吧。” 苗昱狐疑地看了他一眼,道:“咱们第一次见面不是七年前,是十五年前,我刚毕业进天悦那年,在公司的走廊见过你一面。只有我们俩,擦肩而过,你记得吗?” 说到这里,他已经觉得自己赢定了,得意地冲叶净之扬眉,叶净之却走了过来,把他揽进怀里,修长的手指从他眉间抚过,带着一种平静的,温柔的爱意。 苗昱习惯性地在他怀里蹭了蹭,却听见叶净之说:“不对。” 苗昱惊得想坐起来:“嗯?” “还能更早吗?”他惊疑地道:“那之前我一直在上大学呀,都没出道,广告都没人找我拍!” 而且叶净之的脸那么扎眼,只要正面见过,怎么可能不记得! “U大百年校庆,你演过一段《千秋长恨》。”叶净之微微偏过头看着苗昱,眼中犹带笑意:“在后台的时候,有人给你递过湿巾卸妆,你还记得吗?” 苗昱立刻想起来了,不过比起这个,他更震惊的是:“是你给我递的湿巾??你当时怎么会在后台?” 叶净之笑了笑:“也是溜出来的,正好就在后台休息……” 结果看到一个被道具血浆糊了一脸的男孩出来,说他眼睛被糊住了,着急忙慌地让人给他递卸妆水。周围人忙得兵荒马乱,没人顾得上他,正好闲在一边的叶净之就去给他找了卸妆水和湿巾,还帮他擦了一下眼睛,直到他脸上的“血”都被卸掉,露出一张干净俊秀的脸。 苗昱当时视线还有些模糊,又急着把血糊糊的戏服换掉,其实并没看清楚好心人长什么样,还以为是自己的同学,匆匆道了声谢就走了,谁知道自己十几年后竟然会和这个人结婚! 他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那我们走廊上见的那次,你还记得吗?你当时认出我了吗?” 叶净之诚实地道:“只是觉得眼熟,是等你走过去了以后才想起来的。” 苗昱恍然大悟:“难怪我当时觉得你一直在看我!” 缘分似乎是天定的,原来在那么久以前,他们就已经相遇过了。 初遇时,他没看清叶净之的脸,叶净之也不知道他的名字;第二次相遇,他知道那是叶净之,但照面时惊鸿一瞥,叶净之没认出他;第三次相遇更加奇妙,竟然是在异国他乡,原本也要错过的两个人,却因为苗昱想要去观景迷路,误打误撞走到了叶净之所在的地方。 苗昱突然想起了什么:“净之,有件事情,其实我一直想问你。” 叶净之问:“什么事?” 苗昱动了一下,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隔着柔软的家居服,能听见叶净之的心脏稳定地跳动着。 他现在健康、温暖、骨肉匀停,也很有力,能一把把苗昱一个一米八的大男人揽进怀里,再也不是七年前,他们在庄园相遇时气息奄奄的样子。 他小声问:“我们的缘分那么深,那如果那一次,我没有折回去问你要签名,你说……我们还能再相遇第四次吗?” 叶净之揽着他的手紧了一下,这段沉默好像很长,又好像很短,最后只是轻轻亲吻了一下苗昱的脸颊。 “会的。” “无论在哪个世界,你一定会找到我——而我,也一定会找到你。”
第129章 番外五·叶明之X颜竞 颜竞生命中其实没有出现过几个重要的人。 而叶家这对兄弟, 自从出现在他生命中,就好像已经和他纠缠不清了。 他和叶明之的相识其实并没什么特别,他们都在海外念寄宿制学校, 同级同班, 而当时的颜竞在班上大部分人眼里,是一个成绩好但不擅长体育运动,也不与他人社交的典型的nerd。 他虽然皮肤白, 但眼睛细长,头发乌黑,面部的东方特征非常明显, 也因此遭遇了歧视和排挤。 最开始只是在课桌上有被人踩过的污渍,然后是作业被泼水,到后来他被人堵在厕所里殴打。 颜竞本人并不是忍气吞声的性格, 但他向老师反映时,对方无动于衷的表现令他意识到,自己恐怕是指望不上别人帮忙的。 在被堵到厕所殴打的那晚,顶着湿淋淋的头发和脸上的淤青回宿舍的路上,颜竞依然很冷静。 自小他就知道, 他好像天生就不是那种会勃然大怒的个性, 对事物的反应总是显得有些过于平淡, 小时候家人甚至觉得他情绪缺失, 还带他去看过专门的医生。 比如现在, 哪怕现在已经一身狼狈, 颜竞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甚至还在想,总得想办法改变这个糟糕的现状。 叶明之当时和他并不住一间,两人不熟, 但有一个随机组合的小组作业,他和颜竞分到了一组。当夜颜竞原本和他约好了七点钟到叶净之的宿舍进行小组讨论,结果叶明之等到七点半,颜竞才姗姗来迟。 叶明之已经等得十分不耐烦,听见颜竞进来,冷冷地道:“我希望你知道,守时是一项……” 等看到从门口进来的人,他说到一半的话忽然顿住了。 那是叶明之对颜竞第一次产生清晰的印象。 推门进来的少年显然是跑过来的,虽然极力维持着平静,但仍在微微喘息。 他长得很清秀,眼睛细长,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边眼镜,皮肤极白,显得颧骨两侧的淤青格外明显。 乌黑的湿漉漉的头发垂在脸颊上,让他的狼狈无所遁形,他却似乎没有任何感觉,透过镜片,看过来的目光依然清明锐利。 “抱歉,我来晚了。”颜竞抬起手,面无表情地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镜:“路上耽搁了一点时间。” 他抬手的时候,叶净之看到他拳头上也有红痕,是新鲜的擦伤。 叶明之没有回应他的道歉,突然问:“你打回去了?” 颜竞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当然。” 叶明之转过目光,看到他手里拿的笔记本。这是个普通的蓝色本子,封面被揉出几道难看的折痕,但主人已经极力将他擦净展平。 他追问道:“打赢了吗?” 颜竞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但是看在自己迟到理亏的份上,耐心地答道:“没有,他们人太多了。” 一切和叶明之没有关系,他也无意就此多做解释,只举了举手里的笔记本示意:“思路我已经提前整理好了,就记在上面,现在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叶明之比了个OK的手势,两人迅速进入了状态。 “……那这个地方我同意你的看法。” “如果这样,那我们最后就可以重新回到这个结论,整个主题就凸显出来了。” “好,那就确定下来吧。” 不同于他们以往的经历,这次的讨论出奇的顺利。 对于老师给出的题目,叶明之对主题做了几个思路的思维导图,和颜竞收集的资料的核心思路完全相同。 两个人稍加讨论,就确定了最合适的主题,然后就此展开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颜竞发现叶明之的想法和他高度吻合,两人对对方的观点不断进行补充,最后得出了一个翔实的大纲。 “那由我们谁来负责整体的写作?”颜竞兴致勃勃地道。 今晚的进度远远超出颜竞的预想,离交作业还有一周的时间,他确信无论是他还是叶明之来做,应该都足够写一份至少拿A的作业。 叶明之瞥了一眼他的手,道:“我来吧,三天之后你来我这里看写好的版本,有什么要修改的,到时候再提。” 颜竞心知他是好意,这让他头一次正视了自己这位同班的华裔同学。 叶明之虽然也是黑发,但不知是不是有他国混血,眼睛颜色偏浅,眼窝也比他更深,显得眉目深邃,下颌线虽然也很明显,下巴却不似他这么尖,显出更加坚定的轮廓。 同班近两年,颜竞这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这位同学长得挺好看的。他抬起眼睛,认真地道:“谢谢。” 叶明之只是笑了一下,俊朗的五官因此显得更舒展:“下次有这种事可以叫上 我。” 颜竞不说话,只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疑惑——这好像也不关你的事? 叶明之耸了耸肩:“起码这样,你就不是一个人了。” 后来颜竞才发现,当他真的和叶明之走在一起,之前那群踢他课桌,踩他作业,把他堵在厕所的那群人忽然就从他身边消失了。 甚至有一回,颜竞在走廊上和那群人中的一个大块头正面遭遇,那个胖乎乎的金发男原本已经露出了不怀好意的表情,颜竞却眼尖地看到叶明之出现在了走廊的尽头,两人目光相对,颜竞还没来得及说话,叶明之已经笑嘻嘻地冲他打了个招呼:“你也来了?” 叶明之声音响起的那一刻,金发男脸色一僵,嘴里嘟囔了一句听不清的脏话,随后用力将颜竞推到一边,自己大步走开了。 颜竞早先便觉得有些古怪,这次亲眼见到金发男如此忌惮叶明之,更觉得疑惑,等叶明之走到他身边,他便直截了当地问:“你认识他?” 叶明之道:“ 不算吧,我都不记得他的名字了。” 颜竞有些无语:“他都没看见你,听见你的声音就跑了。” 叶明之两手一摊:“那是他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颜竞:“……” 等颜竞知道真相是叶明之早在入学的第一年就把这群人揍过一轮,都是他们初中毕业之后的事了。 九年级的时候,他就已经换了宿舍,和叶明之住在一起,开启了他们形影不离的生活。 和叶明之走近之前,颜竞觉得自己的情绪波动很小,连表情都不多。 但叶明之实在是个神奇的人。 他的眼睛很亮,总是神采奕奕,一眼看过去好像总带着笑意,等真笑起来的时候,就有种明亮不可逼视的光辉。颜竞从前独来独往时不觉得什么,但等认识了叶明之,才发现自己的世界好像不知不觉变大了,连以前吝于展现的笑容,也变成了经常在他脸上出现的表情。 叶明之好像总是精力充沛,除了学习,体育也很好,还有很多朋友。颜竞寡言少语,但总和他在一起,好像生活也变得丰富美丽起来。 因为叶明之,他头一次坐在了足球场的观众席上。 从前他既不参与,也不喜欢围观,不觉得十一个人追逐一颗球有什么好玩,又嫌弃摇旗呐喊的观众过于吵闹,但等看到叶明之穿着球衣奔跑在碧绿的草坪上时,他的视线追随着那个灵巧地驾驭着足球的身影,好像又感受到了这项运动的魅力。 类似的事情,后来也发生过很多,但最初的心动,大概还是比赛结束后,球场上的追风少年走到他面前,笑嘻嘻地问“足球好看吗?”的时候。 他应该很热,浇了一整瓶水在头上,用毛巾擦头发的时候,总让颜竞想起前几天纪录片里甩去身上草屑的年轻的雄狮。 多像啊,同样精力充沛,偶尔又显得懒洋洋,但总是那么明朗、健康、生机勃勃的样子。 那个时候叶明之还很爱笑,说着话时,笑容明亮又灿烂,颜竞记得当时自己只是敷衍地点了点头,但是他很清楚,自己心里浮现的答案,好看的当然不是那颗球,而是踢球的那个人。 二十年后想起来,颜竞是很怀念那段日子的,并不是因为学生时期有多么轻松单纯,而是叶明之在17岁以后,性情大变,不再是从前那个太阳一样的少年。 颜竞认识叶净之其实也很早,和叶明之熟起来以后,他常到叶明之宿舍,他才知道叶明之有个亲弟弟。 据叶明之说,因为平时都在学校,他和弟弟见面不多。但颜竞知道,叶明之很重视弟弟。因为颜竞第一次看到叶净之,就是在叶明之书桌摆的合照上。 照片里,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的叶明之坐在草坪上,怀里抱着一个极漂亮的小男孩,两人眉宇间有些相似,但最像的,还是两个孩子脸上如出一辙的灿烂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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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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