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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进去,因为我住在这里。名字虽然是大酒店,但其实里面就是个青旅的格局,每间屋子有八个床铺,每个床铺一晚上十块钱。 我们这种做日结工作的人,住在这里的已经算是条件比较好的了。差一些的在网吧包夜,一晚上八块。最次的以天为盖地为庐,满大街都是睡觉的地方,不要钱。 章姐在我推门进来时快速瞥了我一眼:“回来了?”视线又回到了电视屏幕上。 电视机里在播那部稀奇古怪的电视剧,女主角给自己画了颗痦子男主角就认不出来了。我认为这种智障情节连寄生虫都不会喜欢,而章姐却看得津津有味。哦对,寄生虫哼的就是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我在裤子口袋里摸钱,摸来摸去只摸出了五个一元钱钢镚,付不起一晚上的床铺钱,都怪寄生虫食量太大,这败家玩意。 我很窘迫,对章姐笑着,装模作样地在裤兜里掏着,我心里明白,除了线头什么都掏不出来。 章姐把五块钢镚抓进手心,对我挥了挥手,意思是让我进去睡觉去,别再假装找钱了:“挡着我看电视了。” 我立刻跳了一步,双手又不自觉捂在了裤裆上。 “她做了新发型。”寄生虫突然说道,我觉得它的声音里都是生牛肉味。然而这话却提醒了我,我挤着眼笑道:“章姐,您这头型挺好看的,显年轻。” 章姐拨楞了两下她的爆炸头:“是吧,小王也这么说。” 小王是我的下铺,一个靠拍马屁免房费的惯犯。这让我很泄气,认为自己堕落了,竟然沦落到了与小王使同样手段的境地。于是我连忙补了句:“章姐,剩下的五块我明天赚到钱了就还给您。” 她又很不在意地摆了摆手。 章姐和芳姐一样,都是很大方的人。我下铺的小王不知道欠过她多少天的床铺钱,而章姐不仅没有将他赶出去,还塞给了他十块钱,语重心长道:“去买点吃的。”那时小王因为懒得做工身无分文,已经饿了三天了。他接到钱后热泪盈眶,吃饱喝足,奋发图强,干了一天工。然而也就奋发了那一天,之后还是一副不饿死不会起床挣钱的做派。 小王总是将被子扯到下腹部,食指交叠着放在肚子上,面色安详的模样仿佛是死后躺入棺材,走上了人生的归途。 他似乎只是因为没机会死亡才勉强活着,我与他不同,我是有任务的——给丽丽买礼物以及养活寄生虫。 思及至此,我感到自己实在是个好宿主。那外星垃圾货要是寄生到了小王身上,必然是无法感受到人类一丁点美好的。它威胁要“同归于尽”,小王大概会一脸安详、感恩戴德地说“好”。
第4章 打开房门,小王果然躺在那里,安详地闭着眼,肤色惨白嘴唇干裂,基本上是个快要入土为安的状态,扑过去嚎几声“兄弟你怎么这么想不开”应该会十分应景。 第一次瞧见小王这副样子的时候,我真的以为他不行了。我没文化,不懂得怎么抢救,只能在他脸上狂拍,试图拍醒他。直打得他右脸出现了个若隐若现的手掌印,他虚弱地睁开眼,一字一顿对我说道:“你打我干什么。” 我另一个室友胖金甚至对小王使出过人工呼吸,后来小王怕再有新人住进来误会,就指使胖金给他写了张字条贴在了床头,上书「本人没死」四个大字。这样就算有天他真的要死了,也没有人会多管闲事地去阻碍他。 说起胖金,人如其名,他姓金,体重快二百斤。这会儿正坐在一张只有他一瓣屁股大的小马扎上,戴着耳机,缩在墙角学习。我爬上床,探头望了眼,发现他在背英语单词,背到Z 了。千万别误会,不是说他快要把一整本单词书背完了,他只是从Z背起而已。 他是北方人,生活在他们省最贫困的县,上了那片最差的高中。他有个女神,是大他一届的学姐。女神高考后去了南方沿海城市的一个二本大学读书,胖金励志要与她同校,可复读了三年都没考上。 他爸坚决不同意他再继续考下去,要把他扔到汽修厂干工。胖金是个有追求的胖子,绝不服从,于是一年前离家出走跑来了这里干日结,再不打算回家了。他来这里的原因很简单,这儿生活开销少,做一天挣的钱能活三四天,可以挤出足够的时间学习。 然而我并不认为他真能如愿以偿地与女神同校。一来,有的人生来就不是学习的料。他跟我讲过,那个单词书他背了三年,依然没背完A 。要不是我建议他从后往前背,他这辈子估计都没机会见到Z 开头的英文单词。二来,就算他考上了,女神也该毕业了。 但人有个念想总是好的,不然就得跟小王一样等待着灭亡了。 我还有个室友强子,总是中午起床,出去混上一天,半夜才回来。 强子和我们都不一样,他很有钱。他爹是个暴发户,用他的话说就是“我要是不努力就得回家继承我老子的产业了”。 据他自己讲,来这里以前他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为了不啃老,他从家里搞了三十万,远赴他乡创业,不干出点成绩绝不回家。可惜一出来就跑来了这里,也只能说他运气太差了。 在这里,三十万是巨款,什么都不干活到死都是绰绰有余的。强子说他原本只觉得新奇,原来人还能这么活着,想着体验几天无所事事的生活就走,可这地方让人上瘾,沾了就戒不掉了,不知不觉就待了这么久。 他每天起床后会先四处转转,饿了就去吃点东西,他有钱,随便吃什么都可以。下午去网吧打游戏,打累了就蹲在街边看姑娘和少妇,晚上再和站街女打个炮。有时候喝酒有时候不喝,取决于站街女的业务水平,这样一天就结束了。 有次他喝醉了,强拉着我诉苦,哭得泣不成声。他说别看他活得潇洒,其实他比谁都苦。他知道自己这样不成,没有目标和生气,跟行尸走肉没有区别。甚至比小王还不如,小王至少是自恰的,他满意自己走向衰亡。而他强子内心却还有一丝微弱的火花顽强地燃烧着,他不甘心,他痛苦极了。 而第二天酒醒了,他依然继续着同样的生活。因此我认为使他消除痛苦的可行方法也许只有远离酒精了。 我不想再看墙角的胖金,翻了个身面对着墙壁。 “你在想什么?”寄生虫总是这样,饿了骚扰我,吃饱喝足了还要骚扰我。它就不能给我点独自沉思的时间吗? “没什么,我要睡觉了,明天要早起找工作。”我不想跟他聊天。在屋子里这样“自言自语”室友们不会在意,因为小王接近“死人”的状态,胖金专注学习。 他却不依不饶,甚至从我的背部钻了出来,把脑袋放在枕头上:“你在想丽丽?”他的声音从我耳边传来,我以为自己在和一个男人同床共枕,这样的联想使我很不爽。 “钻回去。”我的胳膊绕过脖子向后打去,往下按它的头。然而它的力气比我大太多,不论我如何用力它都纹丝不动。 “我不喜欢丽丽。” 管你喜不喜欢,我喜欢就行。 “露露比丽丽好闻很多,我希望你以后多干露露。” 我很气愤:“老子的屌轮得到你管?” 它移动到了我的胸前,与我面对面了。操,这样更他妈奇怪了。 “为什么喜欢丽丽?” 我愣了愣才说:“就是喜欢,人类的感情你当然不懂。” 为什么喜欢丽丽?我没想过这个问题。我第一次去按摩店时,芳姐让我挑一个,我挑了半天也没挑出来,她就笑盈盈地把丽丽推到了我的面前。我知道她为什么让丽丽服务我,因为她的收费是最贵的。 但丽丽后来主动约了我,说是以后都不收我的钱。我不知道喜欢丽丽哪里,反正她是这里最好的按摩女,而她免费给我干,她是我的女朋友。又或者,丽丽对我来说就像女神对于胖金一样,只是个念想,她本身怎么样并没有关系。我叫胖金描述女神长什么样子,他只能说出“大眼睛”、“高鼻梁”。 我不想和小王一样,那代表真正的堕落,为了证明我还有救,我喜欢丽丽。
第5章 我闭上眼,以实际行动拒绝继续与寄生虫对话。我必须要赶在它睡觉之前睡着,因为它打呼噜。没错,外星人也打呼噜。且它的声音盘桓在我的脑内,不只是吵,是有共振效应的,简直能把人搞出脑震荡来。 半夜,强子破门而入,巨大的撞门声将我吵醒,只听脚步就知道他又喝醉了。 鞋底在水磨石地面上碰撞出东倒西歪的闷响,这声响总会使我的眼前浮现出硝烟弥漫的战场,被迫上了前线的新兵蛋子一边啐着嘴里的土,一边畏畏缩缩地前进。手一抖把枪掉在了地上,四周的战友被这动静吓了一跳,以为是敌人来了,瞬间枪声四起。噼里啪啦射出子弹的节奏与强子醉酒时脚步的节奏相似,是迷茫而慌张的释放。 他撞到了我的床边,扶着金属栏杆疯狂拍打起我的背来:“林子,林子!我跟你说,我他妈有好多话要跟你说,我他妈憋得这里疼,”他在胸上咚咚锤了两下,哽咽道,“哥们儿心里疼!” 我知道他又痛苦了,他一痛苦就要对我诉上一夜的苦,我就得接受他掺杂了酒臭味吐沫星子的洗礼。为什么不让他嫖上一个技术好的站街女?凭什么小姐技术差苦的却是我?妈的,怎么到头来苦的总是我? 我闭眼装死,打定主意不搭理他。然而他揪住了我的衣服,用力拽我,我感觉自己很可能会被他从上铺扔到地上。这样小王还没死,我倒快死了。这不行,我不能死,不可以把小王的念想占为己有。 就在我为了保命决定牺牲睡眠时,寄生虫的胳膊从我的小腹伸了出来,牢牢握住了床沿。强子力气再大也大不过它,很快就放开了我,气喘吁吁地骂了声“操”。 我扯了扯被强子拽起来的衣服,准备继续睡觉。这时它却跑了出来,面对着我枕在枕头上。我假装不知道,他就用那只才拯救过我的手掀开了我的眼皮,瞪着牛眼,目光灼灼地看向我:“我帮了你。” “嗯,谢谢。”我说着去打它的手,它却捏着我的眼皮不放。 “我帮了你。”它又说。 “嗯,我也说了谢谢。” 我很不爽,认为它的个性实在太差,怪不得与同类都相处不来。我养了它这么久,不知道为它花了多少钱,帮过它多少忙,我有强调过吗?而刚刚对它来说根本就是举手之劳,怎么好意思找存在感?且不说我是它赖以存活的介质,帮助我根本就是帮助它自己。 我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要睡觉了,不睡觉明天就没法工作,没工作就没钱,你就得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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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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