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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一试了一下,刃卡在半路,甩了两下才甩开。刀柄磕在虎口上,震得整只手发麻。 “太慢了,”龙卷风说,“蝴蝶刀不是这么玩的。再来。” 信一又试了一次。这次刃出去了,但刀身歪歪扭扭的,完全没有龙卷风说的那条直线。 “手在抖。不能抖。你握的不是玩具。” “我没抖——” “你在抖。因为你在想你为什么要学刀。你在想那个人。手在想事情,刃就不听话。” 信一咬紧牙关。手心在出汗。他把刀合上,深吸一口气,再开。刃擦过指缝,快了一点点。 龙卷风没再说话,转身坐回他的藤椅上继续喝茶。但信一注意到,他没有把茶杯端起来——他的眼睛一直没离开信一的手。 从那天起,信一的手上就没断过伤。 他练的不是花式,是基础。开刀、合刀、正手、反手。每一个动作重复几百遍,练到指尖起泡,泡破了结痂,结了痂又被刀柄磨破。右手练到虎口的皮硬了,换左手练,左手更笨,一上来就把食指削了一道,血珠子顺着指缝往下淌,他甩了甩手,缠上胶布继续。 白天龙卷风让他收租的时候他就把刀揣在裤兜里,走路的空隙打开合上再打开再合上。晚上收工之后他就爬到天台上练。城寨的夜晚没有星星,但霓虹灯够亮,刀身在灯下翻转的弧光像一条银色的鱼在暗夜里游来游去。他练到手指不听使唤,练到虎口的旧茧上叠出新茧,练到手指的每一个关节都记住了哪一寸该用力、哪一寸该松。 他甚至开始背着刀跑步——从城寨跑到冰室再折返,来回五公里,跑到大汗淋漓,然后回家洗把脸,躺在床上继续练合刀。闭着眼睛练,练到刀柄的位置在掌心里变成一种本能,练到不需要看也能感觉到刀刃是在外面还是在里面。 有一天那把刀在他手里真的快了——快到他自己都没看清,刃就已经在外面了。他把刀举到路灯底下看,刃面反射着霓虹灯红红绿绿的光,刃尖稳稳地指着前方。 他忽然咧嘴笑了一下,又疼又得意的。虎口火辣辣的,掌心磨出了新茧,但他只反复想到一件事:再快一点,再稳一点。下次再有人让他难过,他连一秒都不会让他多等。 阿鬼有一晚爬上来找他,靠在铁门上看了整整十分钟,信一的手指在刀柄之间翻飞,刀刃在霓虹灯下忽明忽暗,快得让人眼花。 “癫佬,”阿鬼终于开口,“大佬是教你防身,不是叫你练成杀手。” 信一把刀合上,用袖子抹了把汗。 “大佬说,刀在手里,沾什么不沾什么,我自己说了算。” “那你想沾什么?” “谁动他,我动谁。”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不是狠话,不是冲动——是经过思考、确认了后果、依然决定这么做的平静。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像在说菠萝油五块一个。阿鬼沉默了一会儿,从天台角落的破木箱里翻出两瓶汽水,递了一瓶给他。 “那个穿白衬衫的靓仔,”阿鬼说,“他知道你在为他练刀吗?” 信一接过汽水灌了一口。气泡在舌头上炸开,顺着喉咙一路凉到胃里。他低头看着手边那把蝴蝶刀,刀柄上龙卷风十八年磨出来的划痕和他这几天磨出来的新痕交错在一起,分不清哪一道是谁的。 “不知道,”他说,“也不用知道。” 阿鬼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城寨的霓虹灯在他身后明明灭灭,远处有夜归的街坊在巷道里哼着走调的粤曲。 第四天傍晚,信一正在天井里练反手开刀,阿鬼从巷口跑进来,手里举着一个信封。 “那个穿制服的司机送来的。说交给玩刀的靓仔。” 信一合上刀,用毛巾擦了把手,才接过信封。牛皮纸上印着深蓝色火漆,L形的家徽。他这次没有用指甲抠,拿刀尖沿着封口轻轻一挑,火漆完整地裂成两半。 里面只有一张信纸。左上角有撕过的毛边,背面隐约透出上一页的笔痕。深蓝色的墨水,端正中带着不羁的勾连。 “信一,李叔说这几天每次去城寨送东西都看到你在练刀。说你的手好像又破了。我先说一句:你以后不准再受伤。你的手还有别的用处,比如给我剥虾。” 看到这里那句“你的手还有别的用处,比如给我剥虾”,直接把他刚才练刀时那股凌厉的气势破了个一干二净。他靠着天井的墙蹲下来,把信纸举在眼前继续往下看。 “我不问你在练什么,也不问你为谁练。因为我猜得到答案,而那个答案会让我骂你。所以我假装不知道。但有一个条件:把你的刀练好,把我的信一保护好。” 信一的目光停在“我的信一”四个字上,足足看了好几遍。陆云栖从来不在他面前说“我的”。他说“我朋友”,说“这个笨蛋”,说“你这个人”。但他在信里写了“我的信一”。
第134章 九龙城寨19 写完之后大概也没有划掉,大概也没有犹豫。信一可以想象他坐在书桌前——身后是一整面墙的书架和水族箱蓝色的光——写到这里的时候停了一下笔,然后继续往下写,没有改。 “另外我爸临时提前了行程,我明晚有空。港岛那边有个夜市,陪我去转转。七点老地方。陈皮糖吃完了,你再不补给——” 署名只有一个字:云。 信一把信纸翻过来,背面加了一行更小的字。 “P.S. 刀很好看,但你的手比刀好看。再让我看到缠胶布,我就没收你的作案工具。——云” 信一蹲在天井里笑出声来,对着那张信纸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他把刀合上,擦干净刀柄上的汗,从口袋里摸出那支钢笔,在信纸背面空白的地方写了一行字。他的字没陆云栖那么好看,歪歪扭扭的,但每一笔都写得很用力。 “知道了。管得真多。——一” 他把信折好放进口袋,和那支钢笔放在同一个位置。 第二天傍晚信一提早了二十分钟到冰室门口。手上的胶布全拆了,破皮的地方涂了碘伏,看起来没那么触目惊心。他怕陆云栖真的数伤口。 黑色轿车准时停在街角。陆云栖从车里出来的时候,信一先看到的不是他的人,是他左手腕上那条银链子——羽毛吊坠在路灯下闪了一下,像一颗很小的星星。 然后陆云栖走到他面前,二话不说,拉过他的右手摊开,低头检查了一遍。虎口上的茧还在,食指侧面有一道快好了的小口子,都不算新伤。他的手指在信一掌心里轻轻划过,带了点微凉的触感,像一片落在掌心的羽毛。 “还可以。今晚过关。” “陆医生检查完了?” “检查完了,”陆云栖松开手,抬头看他,那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又回来了,“刀呢?” 信一从裤兜里摸出那把蝴蝶刀,放在他掌心上。陆云栖低头看了看——深黑色的刀柄,磨得发亮,边角有些细微的划痕,是被练过无数次的痕迹。 “很重,”陆云栖掂了掂,“比我想的重。” “龙叔送我的。” 陆云栖看了他一眼,把刀合拢,放回他掌心里。他的手指在刀柄上停了极短的一瞬,像是也在那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温度。 “别弄丢了,”他说,然后转身拉开车门,“上车。港岛夜市不等你耍帅。” 信一把刀揣进口袋,跟着他上了车。后座还是那么软,空调还是那么足,陆云栖坐在他旁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皂香,头发比上次见的时候长了一点,额前散下来几缕,被他随手拨到一边。 “看够了没?”陆云栖没有转头,但嘴角弯了。 信一收回目光,看向车窗外飞速后退的街灯。 “……还行。”他说。 陆云栖笑了一声,没有再拆穿。 港岛的夜市藏在半山腰一条窄街里,不像庙街那么闹,也不像旺角那么挤。两边摆满了小摊,卖的是手工皮具、旧唱片、东南亚来的香料和银饰,偶尔夹着一档卖炒粿条的,铁板烧得滋滋响,白烟混着蒜蓉的焦香在巷子里横冲直撞。 陆云栖走得很慢。 他对什么都好奇,但又不直接说。他只是在某一个摊子前多站那么两三秒,然后继续往前走。信一跟了他三条街,已经摸出规律了——站两秒以上的,就是想看但不好意思说。他替陆云栖付钱买了一串手工烧制的琉璃风铃,摊主用旧报纸包好递过来,陆云栖接过去的时候挑了挑眉。 “你什么时候学会揣摩上意了?” “用不着揣摩,”信一把找零塞回裤兜,“你每次多看了一眼的东西,回去都会在信里提一句。” 陆云栖没有反驳。他把风铃拎在手里走了几步,忽然说:“上次那个卖金鱼的摊子,我后来自己又去过一次。” “你去庙街了?” “嗯,让李叔把车停在街口,自己走进去的,”陆云栖说,“结果那家金鱼摊不见了。” “可能收档了,那种流动摊子不固定的。” “我知道,”陆云栖低头看了看手里那串风铃,“但我还想再买一条。上次那条养了两个月就死了。” 信一没说话。他想起那条红色的琉金,被陆云栖养在水族箱里,跟那些五颜六色的热带鱼一起游。他以为那条鱼会活很久。但金鱼就是金鱼,从街边塑料袋里到一整面墙的水族箱,环境变得再多,命还是短的。 “后来我没再养了,”陆云栖把风铃换到另一只手上,“你那时说放它们一条生路。我想了想,觉得你说得对。” 那是他们在水产街遇到金鱼摊那天信一说的话。信一自己都快忘了。 夜市尽头有一档卖旧唱片的,摊主是个戴眼镜的阿伯,收音机里正放着歌。陆云栖蹲下来翻那箱黑胶碟,翻得很慢,偶尔抽出一张对着路灯看片芯的划痕。信一站在他旁边,靠着摊档的支柱,习惯性地站在了他和巷子之间——那个位置能让他一眼看到所有靠近的人。 “这首你听过吗?”陆云栖没有抬头。 “听过,大佬喜欢放。” “我家里也有一张,”陆云栖把一张唱片抽出来又放回去,“小时候我妈放的。后来唱片机坏了,我爸说修不好了,买了个新的。但我妈再也没放过。” 他顿了顿,手指在一张唱片边角停留了一瞬。信一注意到他面前翻过的那一摞全部是关正杰和邓丽君。 “我妈走之前,最后一次给我放的就是这首,”陆云栖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钱包,“老板,这张我要。” 信一以为他找到的是正在放的。但陆云栖付完钱把唱片递给他看——封面上是一个烫着卷发的女歌手,笑得明艳灿烂。 “邓丽君,”陆云栖说,“我妈最喜欢的。” 信一把唱片接过来夹在腋下。他没有问那张唱片有什么用——没有唱片机,买黑胶碟只能放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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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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